诠释与重建:王船山的哲学精神(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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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以诚灌意

船山对于“诚意”的解释也很特殊,他在《大学》传六章的评论中说:

要此诚意之功,则是将所知之理,遇著意发时撞将去,教他吃个满怀;及将吾固正之心,吃紧通透到吾所将应底事物上,符合穿彻,教吾意便从者(这)上面发将出来,似竹笋般始终是者(这)个则样。[1]

朱子注诚意,在正经部分,强调“意者心之所发也,实其心之所发,欲其必自慊而无自欺也”;在传文部分,主张“使其恶恶如恶恶臭,好善则如好好色,皆务决去而求必得之,以自快足于己”。其《或问》,则认为人性无有不善,本心莫不好善恶恶;但为气禀物欲拘蔽,对于事物之理不能真知其好恶,故不能完全好善而恶恶,以致意之所发有不诚者;诚意的工夫是在格物致知的基础上,加以慎独。船山理解的诚意工夫则是,在未接物的情形下,在意念主动发作时,用“已知之理”去覆盖意,这里的所知之理应当就是志心的范畴;在与物接触时,用“固正之心”,也就是上节所讲的(经过)正心的心去感应事物,这样就可以使因事而发出来的意都是在正心的主宰下所流出,这就是诚意。这“已知之理”、“固正之心”,又称为“取正之则、笃实之理”,与前节所说“当其发为意而恒为之主,则以其正者为诚之则”,“当其意之未发,而恒存恒持好善恶恶之理”,是一致的。

船山接着指出:

但当未有意时,其将来之善几恶几,不可预为拟制,而务于从容涵养,不可急迫迫地逼教好意出来。及其意已发而可知之后,不可强为补饰,以涉于小人之揜著。故待己所及知,抑仅己所独知之时而加之慎。实则以诚灌注乎意,彻表彻里,彻始彻终,强固精明,非但于独知而防之也。[2]

若意尚未发,诚意的工夫不可“急”,应当“从容涵养”;意已发时,诚意工夫不可“强”,应当“以诚灌意”。此时所谓“以诚灌注乎意”,即前面所说的“将所知之理,遇着意发时撞将去,教他吃个满怀”,实际上是以志心灌注乎意。船山在这里强调的是,以诚灌意是彻始彻终的工夫,不仅限于慎独。另外,他反对在意念既好既恶之后用力去求诚,以为助长无益。

船山也用明代理学流行的本体—工夫的区分讲诚意:

恶恶臭、好好色,是诚之本体。诚其意而毋自欺,以至其用意如恶恶臭、好好色,乃是工夫至到,本体透露。将此以验吾之意果诚与否则可,若立意要如此,而径以如恶恶臭、如好好色,则直是无下手处。[3]

《大学》传文中释诚意云:“所谓诚其意者,毋自欺也。如恶恶臭,如好好色,此之谓自谦。故君子必慎其独也。”船山认为,“恶恶臭、好好色”是明德之心的本来之体,但人为气禀物欲所蔽,心之本体往往无法呈现;“如恶恶臭、好好色”是经过诚意工夫所达到的心体呈露的境界,而不是诚意工夫本身,所以他也说:“传云‘此之谓自谦’,明是指点出诚好诚恶时本体,非用功语。”[4]

由《大学》的“自欺”“自谦”,船山进一步讨论到“自”的问题,他认为“自”即是正心的心:

意无恒体。无恒体者,不可执之为自,不受欺,而亦无可谦也。乃既破自非意,则必有所谓自者。……则愚请破从来之所未破,而直就经以释之曰:所谓自者,心也,欲修其身者所正之心也。盖心之正者,志之持也,是以知其恒存乎中,善而非恶也。心之所存,善而非恶。意之已动,或有恶焉,以陵夺其素正之心,则自欺矣(小注:意欺心)。唯诚其意者,充此心之善,以灌注乎所动之意而皆实,则吾所存之心周流满惬而无有馁也,此之谓自谦也(小注:意谦心)。[5]

意念善恶不定,起落不常,时有时无,故说意无恒体,即不是恒久的定体。推船山之意,“自”是恒体,故“自”非是“意”,故《大学》所谓自欺并不是指意而言。船山认为,受欺的主体是“自”,自就是心,也就是前面所说的正心的心。意未发时,志心恒存其中,可见此志心有恒体。意未发时所存的心,善而无恶;意已发后,就可能有恶念出现,且侵害本来正的心,这就是自欺。可见自欺的实质是“意以欺心”,即恶意欺犯正心。诚意的工夫就是以诚灌意,从意念将发时开始,即以素正之心灌注意念,使意念一皆笃实,于是吾心慊惬快足,这就是自谦。可见自谦的机制包含着“意以慊心”,即诚意慊足吾心。可见,船山是把自欺和自谦,归结为、诠释为“意”与“心”的不同关系,自欺就是意欺心,自谦就是意谦心。[6]

不过,产生这种意欺心、意谦心的说法,虽然是在解释“诚意”的脉络中产生的,并力图说明意的重要性,但这种说法中,心容易变成被动的方面,与前节所说的正心的主导意义,不能融合。另外,船山的诚意说,与宋明理学的其他学者所主张的工夫相比,在实践上不是很容易掌握。

关于心与意的不同,船山接着说:

且以本传求之,则好好色、恶恶臭者,亦心而已。意或无感而生,心则未有所感而不现。好色恶臭之不当前,人则无所好而无所恶。意则起念于此,而取境于彼。心则固有焉而不待起,受境而非取境。今此恶恶臭、好好色者,未尝起念以求好之恶之,而亦不往取焉,特境至斯受,因以如其好恶之素。且好则固好,恶则固恶,虽境有间断,因伏不发,而其体自恒,是其属心而不属意明矣。[7]

这是说,意可无感而生,而心无感则不现,必有感而始现。是以,没有色臭现于前,人就没有好恶之心起于内。与之不同,意念的生起,并不一定是对现前的境的感应;意可取境,即意可借依过去的或想象的境,而生起。而人所存之心本来即在,并非依境而起,因此本来就存在的心可以受境但非取境,即可以接受物境的外感,而不会像意那样取境。《大学》所说的“恶恶臭、好好色”,既不是起念,也不是取境,只是好色恶臭这些外境出现在人面前时,心受到它们的感,便使心之本有的好恶发作出来。而这种对恶臭的“恶”和对好色的“好”,并不因外境的有无而改变,也不因此好恶之心是否发作出来,这种内在的好恶是心所固有的,所以是恒体。心有恒体,意无恒体,既然此好恶是恒体,当然属于心而不属于意了。

此外,有关心意内外的问题,虽然与诚意不一定有直接的关系,也可一提。针对朱子学者的心内体外说,船山在传六章解说评论的最后提出:

盖中外原无定名,固不可执一而论。自一事之发而言,则心未发,意将发,心静为内,意动为外。又以意之肖其心者而言,则因心发意,心先意后,先者为体于中,后者发用于外,固也。

然意不尽缘心而起,则意固自为体,而以感通为因。故心自有心之用,意自有意之体。人所不及知而己所独知者,意也。心则己所不睹不闻而恒存矣。乃己之睹闻,虽所不及而心亦在。乃既有其心,则天下皆得而见之,是与夫意之为人所不及知者较显也。故以此言之,则意隐而心著,故可云外。[8]

船山认为,只讲心内体外,意的定位(属于内还是属于外)就不清楚了。就心与意两者而言,在一般意义上,固然可以说心内意外,但具体分析起来,就不必然了。意可无感而生,亦可感物而起:就无感而生说,意的生起与心无关,故说不尽缘心而起,在这个意义上说,意并不是以心为体,意是自为其体。如果意自为体,而非以心为体,那么就不能说心是内而意是“外”了。就感物而起说,意的生起是以感通为条件,故说以感通为因。“慎独”的“独”朱子解释是“独者,人所不知而己所独知之地也”,又云“其实与不实盖有他人所不及知,而己独知之者”。船山认为,这个独知,就是意。独知是已发之意,只是他人不及知。意的本质是已发,而心不论意之发与未发,都恒然存在,可见心与意不同。但好恶之心比起独知之意,较为显著,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意隐而心显,心比意更加形于外。船山的这些对于心与意的现象学分析,应当说是比较深入的。

[1] 《读四书大全说》,第18页。

[2] 《读四书大全说》,第19页。

[3] 《读四书大全说》,第20页。

[4] 《读四书大全说》,第20页。

[5] 《读四书大全说》,第23页。

[6] 船山后来在《四书笺解》中云:“自欺、自谦二‘自’字,兼心与知言,盖此章上通心自信为己得之理。而意之妄动,则有心之所不欲、知之所不昧者,皆欺也。恶恶臭,好好色,自心素定,而至前便知,皆所谓‘自’也”(《船山全书》六,第115页)。此说则比《读书说》以自为心的说法有所改增,认为“自”含正心的“心”和致知的“知”两种意义。

[7] 《读四书大全说》,第23页。

[8] 《读四书大全说》,第25—2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