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编
第一章
绪 论
第一节
什么是逻辑
一、“逻辑”一词的由来及释义
“逻辑”这个词,在现代生活中,已是一个常用词,但人们对它的理解和应用却有很大差异。孔子说:“名不正则言不顺。”让我们先从“逻辑”一词的含义谈起。
“逻辑”一词是由英语Logic音译而来,导源于希腊文λóγos(逻各斯)。“逻各斯”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原意指理性、言辞、规律等。西方最早使用逻辑一词的是公元前1世纪的古罗马哲学家西塞罗。我国最早使用逻辑这一译名的是清末学者严复,但他并未正式使用逻辑称谓,仍用“名学”。当时,除“名学”外,还有多种称谓,如“辩学”“名理学”“论理学”“理则学”等。以后有著名学者、逻辑学家章士钊(1881—1973)著《逻辑指要》(写于1917年)并力主用逻辑命名。20世纪30年代初著名哲学家、逻辑学家金岳霖(1895—1984)著《逻辑》(清华大学讲义、1937年出版)。此后,采用者渐多,沿用至今。
从“逻辑”一词的由来可以看到逻辑的本意涵盖极广,正如严复所说“变逻各斯为逻辑以名之。学者可知其学之精深广大矣”。“逻辑”一词在现代汉语中,有多种释义。主要有:
1.指客观事物发展的必然规律。
例:事物发展的逻辑就是如此,旧的事物不断灭亡,新的事物不断产生。
这里使用“逻辑”,意在强调事物发展中新旧更替的必然性。又如“历史的逻辑”、“生活的逻辑”等也是常见的此种用法。
2.指思维活动(思考)的规律、规则。
例:他的发言条理清晰,很有逻辑性。
这里的“逻辑”是指思维活动的规律。又如“这个推理合乎逻辑”“得出合乎逻辑的结论”等,其中的“逻辑”是指“推理规则”。
3.指某种说法、观点或言论。
例:按照他的逻辑,一名歌手只要嗓子好,就能成为歌唱家。
这里的“逻辑”是指一种说法或观点。此种用法常是套用某种逻辑关系的形式,表述不合事理的言论。又如“奇怪的逻辑”、“强盗逻辑”等,在“逻辑”前加上“奇怪”“强盗”等,用来指斥某种荒谬的观点或言论,如“把侵略说成‘保护’,真是强盗逻辑”。
4.指逻辑科学。
例:大家都来学点逻辑。
这里的“逻辑”是指逻辑学。如“逻辑是一门基础科学”、“逻辑不是哲学”等用法,都是指逻辑学。
但是,在用“逻辑”指称逻辑学时,是广义上的泛指。因“逻辑学”可以包括多种门类的逻辑学,所以具体到一定的语境中,仍需确定所指。如“这里所说的逻辑,是指传统的形式逻辑”。
此外,“逻辑”一词还可有许多其他相关的释义。如指“理性”(“逻辑分析”),“说服、论证”(“逻辑性强”、“逻辑力量”),“思考方法、思维工具”(“运用逻辑”、“掌握逻辑”),“完整的思想体系”(“逻辑起点”、“逻辑结构”),“必然性关联”(“逻辑环节”、“逻辑程序”)。历史上也曾有人把逻辑指称为“哲学”、“辩证法”。当我们结合语法修辞,对语言表达作逻辑分析时,“逻辑”又包含着“事理”。
人们对逻辑的解释不下百种,每个逻辑学家对逻辑都有自己心中的解释。人们对逻辑一词的多种解释,说明对逻辑的研究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它的触角深入到各个领域,几乎涉及人类思维的所有方面,这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大逻辑”观念。
由此可见,当我们在谈论逻辑的时候,首先要明确其含义,才能做到“名正言顺”,避免误解。
本书中的“逻辑”是指思维活动的规律、规则,在结合语义进行语言分析时,也包括事理,但逻辑并不等同于事理。本书所介绍的“逻辑学”则是指传统的形式逻辑,或称普通逻辑。
二、逻辑学的起源及发展概况
逻辑学是一门已有两千多年历史的古老学问。它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古代中国、印度和希腊。
我国先秦时期,诸子百家,学派林立,辩风极盛,出现了名辩学派。孔子(前551—前479)最早提出了“正名”理论,主张按周礼的规定纠正不合名分的现象。《汉书·艺文志》中,列出了儒、道、墨、法、名等先秦十家。名家即以名辩为研究对象的辩士、哲学家。被列为名家第一人的是邓析(约前545—前501),他是春秋末期郑国大夫,主张“刑名之治”,“操两可之说”,表现了朴素的辩证思想及逻辑观念。以后有惠施(约前370—前310),战国中期宋国人,他学富五车,提出“历物十事”的十个命题,极具名辩特色。公孙龙子(约前325—前250),战国后期赵国人,他在《白马论》中提出的“白马非马”论题及其论证,成为对概念的名辩分析的典型代表。尤其是墨子(前480—前420)及后期墨家所集成的《墨经》,是我国第一部逻辑经典,提出了较为完整的“名”(概念)、“辞”(命题)、“说”(推理、论证)及论辩规则等逻辑理论问题。战国晚期的荀子(约前313—前238)在继承前人名辩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著《正名》篇,系统提出了“名”的理论,标志着中国古代名学的建立。
古代印度,在各教派的论争中,逻辑学(在印度称为“因明学”)也得到了发展。公元2世纪左右,由哲学家足目及其弟子所写《正理经》为最早的逻辑著作。公元5—7世纪,陈那等著《正理门论》,又称新因明,是印度的逻辑经典。我国唐代高僧玄奘曾到印度游学取经,并把因明系统地引入我国。
古希腊是个文明盛世之国,出现了许多大哲学家。著名的哲学家、逻辑学家亚里士多德(前384—前322),是欧洲古代逻辑的创始人,被赞誉为西方的“逻辑之父”。他的逻辑名著《工具论》,是一部权威性的逻辑经典。《工具论》是由《范畴篇》、《解释篇》、《前分析篇》、《后分析篇》、《论辩篇》、《辩谬篇》六部分组成,主要研究了各类语词的意义,各种命题之间的关系,正确推理的普遍形式,构造科学理论的方法,对话和辩论的理论和技术以及各种谬误,初步建立了一个以三段论为中心的演绎逻辑体系。
16世纪以后,随着实验科学的发展,英国哲学家培根(1561—1626)著《新工具》,创立了归纳逻辑,提出科学发现的方法,成为自亚氏以来的传统逻辑的重要组成部分。
17世纪德国哲学家、数学家莱布尼兹(1646—1716)最早提出借助符号语言,用数学方法对思维进行演算的设想。19世纪中叶英国数学家布尔创建了逻辑代数。德国数学家弗雷格建立了第一个逻辑演算系统(命题演算和谓词演算)。20世纪初英国哲学家罗素与怀特海合著《数学原理》,总结了莱布尼兹以来的数理逻辑的研究成果,奠定了20世纪数理逻辑发展的基础。此后,逻辑学家、数学家哥德尔,进一步证明了数学原理中的不完全性定理,对数理逻辑和数学的发展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和推进作用。狭义的数理逻辑仅指命题演算和谓词演算。广义的数理逻辑除两个演算外,还包括集合论、模型论、递归论和证明论等数学理论。最广义的数理逻辑是指用人工符号语言和形式化方法研究的各种逻辑理论问题,如模态逻辑、多值逻辑、道义逻辑、模糊逻辑、时态逻辑、语言逻辑等。
综上所述,从亚里士多德至17世纪前的逻辑,统称为传统逻辑,或传统的形式逻辑;自17世纪莱布尼兹以后,以数理逻辑为代表的各种逻辑,称为现代逻辑,或现代形式逻辑。
形式逻辑这个名称,最早是18世纪德国哲学家康德提出来的,用它来称呼亚里士多德的演绎逻辑;后来出现的数理逻辑则被称为现代形式逻辑,或符号逻辑。
近年有人把以传统形式逻辑为主,吸收某些数理逻辑成果编写的教材称为“普通逻辑”。
我国改革开放以后,经济繁荣,学术发展,许多逻辑工作者对逻辑应用的领域,也进行了新的开拓,如对说话逻辑、文章逻辑、工作逻辑、谈判逻辑、论辩逻辑、法律逻辑、侦破逻辑、诉讼逻辑、文秘逻辑、医学逻辑、教育逻辑等进行了多角度的不同程度的研究,力求使逻辑成为各行各业提高思维与工作效率的有效工具。这种对逻辑应用的研究与普及,即使是原理加实例,“其目的在于帮助读者消化逻辑原理。因此,这种做法尽管简单,但仍必要”。事实证明,逻辑在各个领域的广泛应用,更具生命力地体现了逻辑学的基础性和人文性,对培养和提高全民的思维素质和逻辑意识、弘扬理性及科学精神,具有根本性的意义和不可替代的作用。
由于人们对提高日常思维能力的需要,多年来,在世界范围内许多大学开设了批判性思维课程,着重培养在实际思维中进行各种推理和论证的能力,尤其关注定义、推理、论证和谬误等理论问题。这些理论和方法已成为目前各类高级学位(MBA等)以及公务员考试中的逻辑测试内容。
从“大逻辑”的观念出发,逻辑学的研究呈现出百花齐放、异彩纷呈的局面,这说明逻辑科学所具有的广泛基础性和人文性,已逐渐被人们所认识。思维所在之处都是逻辑研究的领域,人们可以从各种不同角度来研究逻辑问题。从一定意义上说,任何科学都是应用逻辑,因为任何一门科学的建立,都离不开逻辑思维,都是运用概念、判断和推理构成的科学体系。
在逻辑应用的广阔领域中,更被我们关注的是思维在语言表达中的逻辑问题。我们知道,思维与语言的关系最为密切,思维是语言的内容,语言是思维的载体。思维要凭借语言进行和表达,并且人们只能通过语言材料才能对人的思维作出分析。长期以来,人们对语言表达比较注意语音、语义和语法修辞等方面的分析,却较少进行逻辑分析,以致经常出现一些逻辑错误,降低了语言表达的质量。例如:
①今天是祖国母亲60岁生日。
②敌人的侵犯,被我全部歼灭,只有少数撤退了。
例①语法无错,修辞也好,但“祖国”作为概念,其含义是“自己的国家”,不能等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更不能表述为“60岁生日”。例②“侵犯”如何被“歼灭”,是主谓不合的语法错误;“撤退”应改为“逃窜”更合感情需要,属修辞毛病;而“全部歼灭”与“少数撤退”,则纯属逻辑上的自相矛盾错误。
著名语言学家王力指出:“语法,我们在中学里学得不少,但是,在语言实践中,有时候不免写出一些病句来,这是不善用逻辑思维的缘故。”(《语言的真善美》)著名语言学家吕叔湘、朱德熙更明确地提出:“要把我们的意思正确地表达出来,第一件事情是要讲逻辑。”(《语法修辞讲话》)这些话是非常中肯的。作为逻辑工作者,应当与语言学家联手,深入研究语言表达中的逻辑问题。
语言逻辑研究有多种途径。著名逻辑学家周礼全曾指出:“由于自然语言本身的复杂性,以及现代数理逻辑方法的多样性,自然语言逻辑就出现了从多个不同角度来进行研究的思路……也有从语言的交际角度结合语法、修辞等特点来研究自然语言中的逻辑问题的思路,等等。”这里说的“自然语言”是相对人工语言而言,是指人们日常生活中应用的语言;而人工语言是在自然语言基础上,具有专一性和抽象性的符号语言,有利于思维的精确化,但它不能解决语境多变、语义复杂、语用灵活的自然语言中的表达问题。因此,我们不妨在众多的研究方法中,运用自然语言自身(非形式化方法)来研究自然语言中的逻辑应用问题,这样,可能理论上并不高深,但具有广泛的现实应用意义。
[1] 方华:《逻辑应用的一项系统工程》,载于1990年6月25日《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