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阎天编译的《反就业歧视法国际前沿读本》一书即将出版。作为本书的审校人,我很高兴能够在这里谈点想法。
反就业歧视法在中国的兴起,主要发生在最近十年。较之西方国家半个世纪乃至更久的发展历程而言,这一崛起不可谓不迅猛。究其原因,首先在于就业歧视现象与和谐社会目标之间的冲突日益显著。新中国成立六十年来,历次重大社会经济政策的调整,都会引出歧视问题:计划经济时代的城乡区隔、地域倾斜,使户籍歧视遗留至今,农民工成为就业歧视的最大受害群体之一;随着市场化转型的启动,用人单位的偏好假“契约自由”之名而全面正当化,性别偏见、健康或者疾病歧视等损害公平竞争和经济效率的行为沉渣泛起,而居于天然弱势的女工、未成年工、残疾人等又难以得到国家和社会的有效保护……可见,就业歧视是劳动就业政策缺陷长期积淀的结果。而近年来以“和谐社会”为目标的民生建设,正可看做对这种缺陷进行系统纠正的尝试。尝试的成果之一便是《就业促进法》设专章规定了公平就业问题。然而,法律的规定仍嫌粗疏,诸如就业歧视的概念、救济形式乃至反歧视的法理依据等问题尚待理清。同时,立法并非反就业歧视行动的终点,而是将法律的阐释、适用和完善等问题以更为紧迫、更为直接的方式提了出来。由此,通过编译的形式,引入国外的法治经验和研究成果,就显得很有必要了——这正是本书出版的意义所在。
阎天对反就业歧视法的关注,开始得较早。在他上大学二年级之初,就以《就业歧视界定论》为题,完成了第一篇反就业歧视的论文,此后,他完成了北京大学法学院本科的学业,继而攻读宪法学和行政法学方向的硕士研究生,参加了国际人权法硕士项目,还先后访问美国耶鲁大学、哥伦比亚大学和香港大学等海外高等学府,视野逐步开阔,而对反就业歧视法的研究始终没有松懈。他思维敏锐,善于学习和积累知识,潜心钻研,五年来,他完成过北京大学校长基金、笹川良一奖学基金资助的独立课题,参加了我主持的民政部、国际发展法组织的研究项目,也和我一起参加了一系列反就业歧视法的学术会议,并且都有非常积极的表现,显示出了深厚的学术功底和学术素养。阎天在自己的学术道路起步阶段,恰逢中国反就业歧视法的兴起,这本身即是难得的机遇;而他自身刻苦努力的研究,并通过上述一系列活动,抓住了机遇,开阔了视野,锻炼了自己,取得了收获。作为他的老师,再没有比看到学生的成长更为欣慰的事了。这本书的编译出版,可以看作阎天五年法学学习和研究的一个小结。本书编译的都是精选的、有较长反歧视法研究历史的英美国家学者的研究论文,并选译了美国《1964年民权法》第七编的一部分,主要涵盖就业歧视的法律界定、就业歧视的法律救济和就业歧视的法律视野等内容,反映了不同历史时期的研究成果。本书的编译过程是极其艰辛的,阎天为此付出了很多心血,本书后记中可见一斑;本书的编译态度也是非常严谨的,编译者严格按照学术规范的要求,尽可能尊重原作者的学术思想,保持了原作品的学术风格。
本书的出版,延续了《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论丛》的一贯思路:一是注重前沿性、探索性问题的研究;二是强化外国法、比较法的视角。幸赖北京大学出版社邓丽华等编辑的悉心工作,丛书自2005年起陆续出版,取得了较为理想的学术和社会效果。中律原咨询(北京)有限公司慷慨资助本书翻译和出版经费,不仅有望推进反就业歧视法的研究,而且对于奖掖后进、鼓励更多学子投身法学研究,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作为丛书的主要参编者和本书的审校人,我对各位支持者,致以由衷的感谢!
谨以上文,作为序言。
叶静漪
2009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