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综合试点试验创新举措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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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经验

一、主要做法

(一)一个中心实现企业监管数据大融合

一个中心是指全市企业监管大数据中心。基于大数据中心中的系统平台,运用统一的编码,通过网络接入到各部门的监管系统和投诉举报系统,自动抓取采集各部门的企业基本信息、企业自主公示信息、社会监督信息、政府监管信息、企业财产状态信息、企业司法判决信息等企业信息。同时,各监管部门的监管信息也通过这套系统利用互联网联通起来,将有效的许可、处罚等信息推送至大数据中心及各相关部门。

(二)两个平台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两个平台就是企业监管警示系统平台的两大功能,体现在面向公众的“公示平台”和面向监管部门的“业务平台”。

一是警示信息公示平台。主要解决信息公示问题,全市各市场监管部门在系统平台上公示企业各类信息,让社会公众对企业有基本了解,同时,系统自动采集企业行政处罚和其他违法信息后,自动生成监管分类,对违法失信企业进行警示,并采用国际通行的用颜色区分预警类别的做法,用三种颜色区分警示状态: 黄色、橙色、红色,而正常企业则用绿色表示。把分类结果作为社会公众查询、监管部门分类监管和奖惩兑现的依据,实现“企业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目标。

二是统一监管业务平台。主要解决业务监管问题,它是全市市场监管部门依托系统平台加强企业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抓手,通过开发“双告知”“双随机”等子系统,着重解决联合监管、预警监管、重点监管、监管留痕等监管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三)三项机制促进部门执法形成全力

一是建立信息公示机制。完善信息的公示机制,并根据这些信息将企业进行监管分类,从此,银行贷款、融资合作、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等将以此为依据设立相应的门槛。警示企业同正常企业相比,其社会评价降低,将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警示信息的公示将给当事企业带来巨大的震慑力。

二是建立联动监管机制。系统平台运用大数据将原先孤立存在的各个监管部门的监管信息联通起来,将有效的许可、处罚等信息在系统中推送至各个相关部门,实现联动监管,形成强大的监管合力。

三是建立联合惩戒机制。按照有关要求,依照监管分类结果,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大力推广社会运用,实现守法诚信经营受益、违法失信经营受限的严管目标,用信用约束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形成奖励守信和惩戒失信的刚性导向,让守信者得“利”,让失信者失“利”。

二、实践效果

(一)打破“信息孤岛”,数据运用更广泛

截至2017年10月,该系统归集了33 家市直单位和各县区所属部门的各类数据信息1200 万余条。这些海量监管数据得到了充分运用,有效打破了过去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孤岛”,让这些数据“连起来、亮出来”,使诚信企业能够轻装上阵,健康发展。海量企业信息得到了广泛的社会运用,对消费者而言,通过查询系统中的消费警示信息,了解商家信用状况及解决纠纷的态度,对于投诉较多、调解率低的商家,消费者会谨慎选择。对企业而言,通过该系统,可以了解合作企业的财产状态、诉讼情况及警示类别,作为选择交易方的重要参考。例如,银行已经习惯通过警示系统查看企业信用状况,把控信贷风险,提高贷款审批效率,审批时间由原来的7 ~8 天,减少到2 ~3 天。对监管部门而言,根据企业的警示类别,施以不同的监管措施,提高监管效率,特别是通过数据留存,实现了监管留痕,有效防止了监管部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

(二)破解“监管真空”,部门联动更到位

在传统监管模式下,登记部门和监管部门之间信息不通畅,容易出现监管真空。现在,通过“双告知”机制促进部门联动,有效破解了“监管真空”。

“双告知”平台采取“部门认领、企业认知”的方式,面向企业和监管部门实行双方精准告知。一方面,通过告知新设企业办理状态,提示后续许可事项,提升企业办证效率;另一方面,将登记信息精准推送到监管部门,由部门进行认领,厘清职责,弥补登记部门、监管部门和办证企业三者之间的信息断层。对于办理营业执照后一个月仍未办理后置许可的,系统会自动识别预警,市场监管部门将书面通告相关审批部门,督促其开展现场检查,依法查处无证经营行为。“双告知”机制目前已覆盖市直各部门,截至2017年7月,共推送5 万余户企业的信息,并均已发放了告知书。

(三)防止“权力任性”,执法检查更公正

一是通过“警示系统”建立了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通过系统的自动摇号功能,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执法人员;二是通过“警示系统”自动根据企业警示类别,实施不同程度的检查比例(正常企业抽2%,黄色警示企业抽5%,橙色警示企业抽20%,红色警示企业全部检查);三是通过“警示系统”的全程电子化监管留痕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全程留痕,并将结果反馈至系统,做到责任可追溯,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有效解决“权力任性”问题。2016年年底,南昌市已在东湖区试点实施了多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检查,共涉及12 个部门,抽查企业446 户。2017年在成品油、农资市场、企业年报、电梯维保单位等重点领域、行业进行了一系列双随机抽查检查,有效推动了“阳光执法、公平执法”。

(四)解决“信用缺失”,让企业失信代价更高

警示系统将企业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信息以及相关的欠税、欠贷、欠社保和失信被执行人等信息全面向社会进行公示,通过广泛的社会运用,提高了企业的失信成本,使企业守法经营的意识不断增强。银行机构已普遍根据警示系统的信息对企业进行限贷,在企业招投标、上市、获得政府性奖励等环节上更是广泛采用了警示系统的公示信息。据统计,仅在2016年,因存在违法失信记录,20 多家企业被取消投标资格,2 家企业被取消上新三板资格,15 家企业被取消政府性奖励,7 家企业被取消推荐申报著名商标资格,13 家企业被取消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资格。该机制使“守信企业一路畅通,失信企业寸步难行”,提升了企业信用价值,营造了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市场氛围。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加大电子政务建设,探索建立数据自动归集机制

2017年10月,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已运用了统一的案件管理系统,实现了与警示系统的实时对接,下一步,将协调其他相关执法部门,加强信息化建设,将监管信息与警示系统对接,同时,依托全省统一开发的企业并联审批系统,实现企业行政许可信息的自动导入,通过加大数据自动归集力度,确保数据采集及时、准确、完整。

(二)强化业务平台应用功能,建立监管长效机制

不断完善系统功能,加强“双告知”和“双随机”机制的实施,强化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监管。完善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和细化考核指标,重点强化对数据报送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考核,促进监管常态化、规范化。

(三)加强社会监督联合惩戒,提升企业信用价值

进一步加强对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理念、做法的宣传,推广警示系统的运用,提升社会知晓度,充分发挥企业信用资源价值。此外,逐步将警示系统与政府采购、招投标、行政审批、企业登记系统实时对接,加大对失信违法企业的惩戒力度,对失信企业依法在政府釆购、招投标以及取得相关许可方面予以禁止,真正使“守信企业一路畅通,失信企业寸步难行”。

(四)加快系统二期升级建设,强化大数据监管手段

2017年10月,警示系统一期的建设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在强化大数据监管手段方面,还有很多可以提升和拓展的空间。按照企业事中事后监管改革方向要求,下一步,将进行系统的二期升级建设,进一步探索移动执法、电子商务监管以及产品信息溯源等监管模式的创新,争取改革再出亮点、再造样板。

(五)拓展信用监管思路,开展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

下一步,将利用企业监管警示系统的大数据中心优势,进一步拓展思路,建立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涵盖企业法人、个人、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政府部门五大类信用信息,建立全覆盖的信用一张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