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2 机械设备的订货
1.订货程序
根据确定选型后的购置计划,首先进行市场货源调查,参加设备订货会议及向制造厂家(或供应商)联系、询价及了解供货情况,收集各种报价和供货可能做出评价选择,与制造厂家对某些细节进行磋商,经双方谈判达成协议(或采用招标办法),最后签订订货合同或订货协议,并由双方签章后生效。
2.订货合同及管理
设备订货合同是供需双方在达成一致协议后,经双方签章具有法律效用的文件,其注意事项有:
(1)合同的签订应当以洽商结果和往来函电为依据,双方加盖合同章后生效。
(2)合同应当明确表达供需双方的意见,文字要准确,内容必须完整,包括供、收货单位双方的通信地址、结算银行全称、货物到达站及运输方式、交货期、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产品的技术标准与包装标准、质量保证以及双方需要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的事项、违约处理方法和罚金、赔款金额、签订日期等,都不要漏掉或误写。
(3)合同应当符合国家经济法令政策和规定,要明确双方互相承担的责任。
(4)合同应当考虑可能发生的各种变动因素,例如质量验收标准、价格、交货期、交货地点,并应有防止措施和违章罚款的规定。
在合同正文中不能详细说明的事项,一般可以附件形式作为补充。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有同等法律效用,附件也要双方均签章。对于大型、特殊高精度或价格高的设备订货,合同应提出到生产厂的现场监督、参加验收试车,并要求生产厂负责售后的技术服务工作。合同签订后,有关解释、澄清合同内容的往来函电,也应当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企业应当做好设备订货合同的管理。订货合同一经签订就受法律保护,订货双方均应受法律制约,都必须信守合同。合同要进行登记,建立台账和档案,合同的文本、附件、往来函电、预付款单据等都应当集中管理,这样便于查阅,也是双方发生争议时的仲裁依据。乙方应当按合同规定交货,甲乙双方应经常交流合同执行情况,对到期未交货要及时查询。
3.进口机械订购
订购进口机械时,首先应当作好可行性研究,按照有关规定,申请进口许可证。在签订合同时应具体细致,不得含糊。合同条款要符合我国的有关规定,并参照国际条例注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验收项目和检验标准。对结构复杂、安装技术要求高的机械,应在合同内注明由卖方负责免费安装及售后技术服务项目。保修期通常从到货之日算起,应争取以安装调试完毕投产之日算起。
另外,进口机械常用、易损配件及备品,如国内无供应渠道或不能生产,应适当订购一部分易耗、易损配件,以备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