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机械制图与识图基础
1.3.1 机械图的一般规定
1.图纸幅面及格式
(1)图纸幅面指图纸宽度与长度组成的图面。图纸幅面及图框尺寸应符合表1-4的规定。
表1-4 基本幅面及图框尺寸(mm)
(2)图框。在图纸上用粗实线画出,基本幅面的图框尺寸见表1-4和图1-34。
(3)标题栏。绘图时必须在每张图纸的右下角画出标题栏,见图1-34,用来填写图名、图号以及设计人、制图人等的签名和日期。
2.比例
图样的比例是指图形尺寸与实物相对应的线性尺寸之比,如1∶5即表示将实物尺寸缩小5倍进行绘制。常用比例见表1-5。
3.图线
机件的图样是用各种不同粗细和型式的图线画成的,不同的线型有不同的用途。图样中常用图线的形式及应用见表1-6。
图1-34 图纸的格式
表1-5 图样常用比例
表1-6 线型及应用
续表1-6
4.尺寸标注
(1)尺寸标注的基本规定。
1)机件的真实大小应以图样上所注的尺寸数值为依据,与图形的大小及绘图的准确度无关。
2)图样中的尺寸凡以毫米为单位时,不需要标注其计量单位的代号或名称;若采取其他单位,则必须标注。
3)机件的每一尺寸,在图样上一般只标注一次,并应标注在反映该结构最清晰的图形上。
(2)尺寸的组成及标注规定。
一个完整的尺寸包括:尺寸界线、尺寸线、尺寸数字及表示尺寸终端的箭头或斜线,见图1-35。
图1-35 尺寸的组成及标注规定
1)尺寸界线:用细实线绘制;可由图形的轮廓线、轴线或对称中心线处引出,也可以直接利用这些线作为尺寸界线;尺寸界线一般应与尺寸线垂直。
2)尺寸线:必须用细实线绘制;不能画在其他图线的延长线上;线性尺寸的尺寸线应与所标注尺寸线段平行。
3)尺寸数字:线性尺寸的数字通常注写在尺寸线的上方或中断处;尺寸数字不允许被任何图线所通过,否则,需将图线断开或引出标注。
线性尺寸数字的注写方向为:水平方向的尺寸数字字头向上,垂直方向的尺寸数字字头向左,倾斜方向的尺寸数字字头偏向斜上方。
圆心角大于180°时,要标注圆的直径,且尺寸数字前加“φ”;圆心角小于或等于180°时,要标注圆的半径,且尺寸数字前加“φ”;标注球面直径或半径尺寸时,应在符号φ或R前再加符号“S”。见图1-36。
图1-36 直径和半径的标注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