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改扩建设计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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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2 交通安全设施的评价

改扩建工程不同于新建工程最显著的特点之一就是在现有高速公路上进行,需要与现状结合,为充分利用资源,必然涉及现有设施系统的再利用。这就需要对既有沿线交通安全设施进行评价。评价应主要根据调查结果,评价护栏、标志、隔离栅、防眩设施、防落网等设施设置与现行标准规定的符合性和利用的必要性,应满足改扩建后运营需求,具体评价内容如下:

(1)对于护栏,主要评价既有护栏的设置标准及性能是否满足现行规范《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 D81—2006(以下简称《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规范》)及《公路护栏安全性能评价标准》JTG B05—01—2013(以下简称《公路护栏评价标准》)的规定,另外,还需评价护栏立柱和护栏板外观等情况(图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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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9 护栏外观评价指标

(2)对于标志,主要评价既有标志版面、字体大小、信息选择、结构形式、材料能否满足改扩建后的需求(图3-10);同时应对标志设置位置和版面信息是否满足改扩建的加宽方式和改扩建后的路网需求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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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10 交通标志评价指标

(3)防眩设施主要评价路基加宽情况下是否满足防眩要求及可利用程度。

(4)隔离设施主要评价分离加宽情况下是否满足隔离要求及可利用程度。

(5)防落网主要评价其在桥梁护栏改造后的可利用程度。

另外,交通安全设施材料还应从再利用的角度进行评价,可通过材料回收价值、再利用翻新的费用、环保效益、投入产出比等各方面进行综合判定。不同的项目其判定标准是不同的,不能照搬。比如有的改扩建工程附近就有一条地方公路在施工,如果将既有安全设施拆除后,直接在另外一条地方公路上利用可能经济效益更佳,就没有必要在本项目中进行改造利用。

对既有交通安全设施的评价非常重要,不过目前全国还没有统一的评价方法及标准,在具体项目中还要依靠技术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和经验综合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