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前路未知的不安
长期看护,仿佛一条没有出口的隧道
2014年春天的一个晚上,花落后的樱树枝叶正随风摇曳,大阪府内一处围绕着小学而建的居民区同往常一样,此时已一片静谧安宁。然而,在一栋白色外墙、年代久远的小户二层住家中,此刻却正发生着什么不同寻常的事。
藤崎早苗(46岁,化名),无业。此时她正在家中一楼的房间内将数粒安眠药捣碎,溶于水杯里。
在一旁的看护床上躺着的是早苗的母亲真由子(63岁,化名),真由子的胃里连接着“胃造瘘”的管子,可将营养液直接导入。和静脉滴注的原理一般,将营养液注入上方吊置着的透明容器后,就能顺着管子进入真由子的体内。
早苗手握溶有安眠药的水杯,随即悄然将水倒入透明容器内。而后,自己也服用了安眠药。早苗心想,此后的疼痛想必剧烈异常,借着安眠药的药效,应该能稍许缓和一下吧。
早苗跪坐在真由子身边,凑近母亲的耳边轻语:“我们一起解脱吧。”
真由子仿佛微微颔首,早苗向母亲说了声“对不起”。
不久之前,早苗已将手机扔进了自家附近的池塘里。这个边长50米左右的三角形池塘是为农田供水而建的,四周围着高约2米的铁丝网。自行车、轮胎等非法倾倒的大件垃圾浮现在浑浊的水面上。
早苗把手机扔进这如同无底沼泽般的池塘,可能是想由此将所有的人际关系、社会联系完全切断吧。
将手机扔进池塘后,早苗回到家中,仔细地将存折、印章及遗书置于厨房内的餐桌上。遗书是写给父亲浩二(64岁,化名)的,父亲当时因外出工作不在家。遗书内写着“我已到极限了”“终于能和妈妈一起到天堂自在地生活了”等语句。
随后,那一时刻来临了。溶有安眠药的水正经由胃造瘘的管子进入真由子的体内。
早苗从厨房拿来了刺身刀(刀刃长约30厘米)和菜刀(刀刃长约20厘米)。——尽量不让母亲承受痛苦。早苗这样想着,最终选择了看起来更为锋利的刺身刀。
关了灯,室内一片漆黑,渐渐适应黑暗后,早苗看清了母亲的表情。她静静注视着母亲,头脑中不断涌现出与母亲在一起的快乐回忆。
早苗就这样手里拿着刀,一动不动地静站了约10分钟。晚上9点左右,早苗似是下定了决心。她手持刺身刀,尖端朝下,向真由子的左胸用力刺下,总共刺了4下。
随后,早苗靠近母亲,仰躺在床上。举起刀,朝自己的腹部扎下数次。
正在这时,住在附近的早苗的前男友木本诚(化名)穿着睡衣,开着车火速赶到了早苗家。木本稍早前打了早苗的手机却发现无法接通,便急忙赶来查看。
木本大约半年前与早苗重逢,当时早苗话语间流露出“想死”的念头,因而木本时常通过电话或短信与早苗联系,确认其是否平安无事。
此时家中一片黑暗。
“快开门!”木本在玄关大声叫道。
“好痛……我动不了。”黑暗中传来早苗的声音。木本立刻叫了救护车。
救护车赶到,木本和救护人员一起进入早苗的家中。躺在床上的早苗和真由子已浑身是血。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啊……”木本的声音颤抖。此时早苗已意识模糊,毫无反应。
救护人员首先将真由子抱起,准备为其使用呼吸器。正在这时,早苗紧紧抓住真由子的手,竭尽全力地喊道:“我要和母亲一起走!”
真由子被送往医院后确认死亡。其胸部和腹部共有4处刺伤,背后也有1处伤痕。然而,已卧床约12年半的真由子,身上却看不出有丝毫褥疮。
早苗的腹部有5处刺伤,伤情严重,但最终保住了性命。
*
本案中的加害者对母亲全身心的看护已持续10年有余,然而最终却落得这般悲惨的结局,巨大的落差令人唏嘘,这也成为了我们关注这起案件的理由。
普遍认为,经历长期看护生活的看护者已掌握看护的要领并逐渐形成习惯,不会再因看护导致痛苦绝望。
早苗案件的审判即将开始的时候,适值我们对看护杀人案件进行取材之时,此案遂引起了我们的关注。
为充分了解案件的详细经过及当事人的家庭状况,并听一听被告及家人亲述的证言,我们参与了庭审的旁听。当时的我们还抱着一种想法:无论如何,亲眼见到被告本人后,也许便能获得直接采访的机会了。
早苗因故意杀人罪被检方起诉,该案的首次公审于2015年6月19日上午10点在大阪地方法院堺支部进行。
审判当时,早苗已获得保释。故意杀人案件作为恶性犯罪,在法院审理之前被告就获保释的情况实属罕见。考虑到本案是看护杀人案件,结合案件的特殊性及早苗的心理状况,法院也许是酌情给予被告特别照顾吧。
早苗与父亲浩二由旁听者出入口走进了法庭。
只见早苗一头黑色短发,戴着银边眼镜,身穿藏青色衬衫及长裤。
眼前这个穿着朴素、表现平静的中年女子并无丝毫特别之处,给人感觉绝不是会犯罪的人,更别提做出杀害母亲这样的事了。父亲浩二刚刚步入老年,此时表情略显僵硬。
开庭前,早苗在辩护律师身边落座。旁听席最前排坐着浩二和亲属,以及新闻记者等参与报道的人员,分别仅有寥寥数人稀松入座。
当时,看护杀人案件并未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听闻此案的人本就极少,更别说对审判予以关注了。此时共40座的旁听席有大半空着,也就不难理解了。
6名陪审员及3名法官入庭后,书记官喊出了“起立”的口令。在场人员全体起立,同陪审员等一道行礼后落座。
主审法官宣布开庭,随即道:“请被告人上前。”早苗于是步入法庭正中央。只见她神色紧张,缓缓地在证人席前站定。
早苗向法庭陈述了自己的姓名和住址。她的声音细弱,如同蚊子一般。
检察官阅读了起诉书。随后,主审法官询问早苗对起诉书内容是否存在异议。
早苗用轻不可闻的声音回答道:“没有异议。”
辩方律师认为,“被告由于看护疲劳患上了抑郁症等疾病”。虽然犯罪事实明确,但被告案发当时并不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应予以缓刑判决。
关于上述内容,刑法作出了如下规定。案发当时,犯罪者处于精神失常状态,认定其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不予以刑罚。案发当时,犯罪者处于精神衰弱状态,认定其不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酌情减轻刑罚。
精神失常指的是,由于精神疾病等,当事人失去判断是非的能力,且无法依据自己的判断力做出相应行为。精神衰弱指的是上述能力显著减弱。
辩方律师认为,早苗由于看护疲劳患上了抑郁症,案发当时处于精神衰弱的状态。
即便如此,对于40多岁的普通女性而言,人生之路还很漫长,为何早苗要将母亲杀害,并想与之共赴黄泉呢?
早苗究竟有着怎样的痛苦经历,会让她走上这样的绝路呢?
根据检方及辩方出示的证据及供述,以及法庭上案件相关人士所提供的证言,在我们眼前呈现的早苗的看护生活实可谓壮烈。
最初的悲剧可追溯至案发约12年半以前。
2001年10月19日早晨,真由子正骑着自行车行至自家附近的十字路口,不料遭到一辆由年轻女子驾驶的汽车的猛烈撞击。真由子的头部受到重创,一度徘徊在生死边缘。
当时在超市工作的早苗正在参加早会,接到消息后,立刻赶往医院。未想她面对的,是无比残酷的现实。
医生向早苗说明真由子目前的情况:“这两三天是危险期。即使挺过来了,也不一定能恢复意识。”
如果一直无法恢复意识的话,真由子就会成为所谓的植物人。那样的话还要不要继续维持生命呢?面对医生的询问,她毫不犹豫地作出选择:“要继续维持生命。”
此后,早苗每天要去医院3次,照料陪护真由子。她有时会握着母亲的手,有时为母亲搓搓身子,心中时刻祈祷着母亲能够恢复意识。
几十天过去了。终于有一天,真由子突然恢复了意识。对于正要放弃希望的早苗来说,这无疑是一个奇迹。但是,苏醒后的真由子运动和语言能力几乎为零,只有右手等处能稍稍活动,且完全发不出声音。
恢复意识后的真由子穿着尿布,每日每夜静静地躺在病床上。食物也是通过胃造瘘摄取的。且为防止窒息,需要定时为她吸痰。当时的真由子需要24小时不间断的看护。
真由子就这样在医院住了两年后,早苗提出要将母亲接回家由自己全权照顾。
“医院的看护无法做到无微不至,有时候甚至很粗糙。而且如果我不在的话,妈妈也会感到孤独。”
浩二对此表示反对:“那样的话把真由子送到护理机构去吧。在自家照顾是不可能的。”然而早苗对父亲的话置之不理。
“我想要永远照顾母亲。在家照顾是最好的了。”
当时35岁的早苗此后在医院住了约一周,向护士学习吸痰方法、胃造瘘的使用方法等护理必要技能。随后她辞去了超市的工作,成为无业状态。
自那以后至案发的约10年间,早苗任劳任怨地看护着真由子,一天都没有休息过。她每天的日程安排是这样的:
·早上4点 起床。通过胃造瘘喂母亲吃流质食物。换尿布、吸痰等。
·早上7点 洗衣、打扫等家务。
·早上9点 购物。第二次喂食流质。
·正午 为真由子洗澡。
·下午3点 第三次喂食流质。
·下午5点 第四次喂食流质。
·晚上10点 睡觉。为防止生褥疮,每1小时左右为母亲翻身。更换尿布、吸痰。
日往夜来,早苗每天都不断重复着上述日程。真由子感冒的时候,早苗不眠不休地为她吸痰,调节被子中的温度。
在家进行家庭看护的这10多年间,早苗从未睡过一个好觉。也从未在外住宿过,更别提旅行了。
早苗有时会受邀外出吃饭,但总是因为担心真由子,出门30分钟左右就急着往家赶。她渐渐地失去了与朋友的交流,和交往的木本也分手了。
早苗一家共有四口人,父母、弟弟和自己。父亲浩二是卡车司机,经常不在家,全靠坚强能干的真由子操持家事。
早苗与真由子关系紧密是众所周知的,早苗从小就总爱粘在母亲身边。事实上,对于早苗来说,能在母亲做菜或是做针线活时待在她身边,就是一种幸福了。
早苗成人之后,母女俩的关系依旧亲密无间,经常一起外出游玩或购物。因此,当真由子遭遇交通事故卧床不起后,早苗理所应当地认为,只有自己能够给予母亲完美周到的看护。
虽然出事后的真由子无法再像过去一样和早苗一起逛街、互诉烦恼了,但每当早苗对母亲说话的时候,真由子的脸上总会浮现出微笑,嘴一张一合,仿佛想说什么似的。
“妈妈觉得高兴呢。”
看到真由子的反应,早苗觉得所有的疲劳顷刻间烟消云散,且深刻地感受到了自己存在的价值。早苗由衷地相信,有朝一日,一定能像过去一样,同母亲有说有笑地生活。抱着这样的信念,早苗更是全心全意地看护着母亲。
然而,就在家庭看护正好步入第10个年头的当口,早苗感到自己的身体状况出现了异样。身体变得愈发沉重,且时感倦怠。早晨起床也变得很困难。
将真由子从护理床上移动到别处愈发吃力。以前能抱着母亲一口气走到浴室,然而现在却要在途中坐下休息好多次。
为母亲换尿布、擦身等对早苗而言也俨然成了重体力活,不再像过去那样干得轻松顺手了。眼见生活逐渐偏离正轨,早苗开始变得焦虑起来。
此后,随着真由子身体状况的恶化,早苗变得愈发焦虑。同时,早苗身体僵硬的情况进一步加重,且患上了肠梗阻等疾病。早苗有时会按摩腹部缓解不适,有时用热毛巾包裹身体以缓解僵硬症状,但都收效甚微。
2014年年初,案发前约4个月。早苗萌生了“想死”的念头。她变得食不下咽,一个月内体重下降了10公斤。
感到自身状态不佳的早苗内心不安加剧,眼见着真由子的状态也每况愈下,早苗脑海中闪现了“让妈妈解脱”这样的念头。如果和妈妈一起死的话,我们就都能解脱了……
早苗对于母亲的看护力求做到完美,且未曾寻求同住的父亲或住在别处的弟弟的帮助。事实上,早苗同浩二经常因生活琐事发生矛盾。
案发当日早晨,早苗没能按照惯例在4点起床。这样的情况从未有过。无论早苗怎么努力,身体就是不听使唤。
早苗在法庭上述说了当时的心情:“感到自己终于到极限了。”
“根据鉴定结果可以认定,被告在案发当时患有抑郁症。”
2015年6月24日,为早苗进行精神鉴定的男性精神科医生作为辩方证人出庭作证。
在被起诉后,早苗接受了精神鉴定,被认定为在案发当时患有中度抑郁症。负责鉴定的精神科医生作为证人出庭,说明了早苗的情况:“由于看护的疲劳、母亲症状恶化,被告产生了绝望感,加之自身的更年期症状、与父亲的不合,以上都是引发抑郁症的要素。患上抑郁症后,被告产生求死意愿,也就是有了想死的念头。”
抑郁症指的是,由于生理及心理上的压力导致脑功能失调的状态。忧郁症指的是,出现下列症状且持续两周以上:心情沉重、感到疲劳仍无法入睡、做什么事都无法提起兴致。
这种疾病可能是引发自杀及共同自杀的主要因素。反之,根据第一章中精神科医生所述,若因为某些原因长期无法正常睡眠,很可能引发抑郁症。
患上了心理疾病的早苗,本该寻求治疗,但无论是早苗自己,还是身边的人,都没有认识到这一点。且具有讽刺意味的是,直到悲剧发生后,早苗的病才首次为人所知。
在法庭上的早苗时常哭泣。无论是检察官在对案发当时的情况进行说明的时候,还是证人们在叙述母女间亲密关系的时候,早苗都用手帕捂住眼睛,不住啜泣。
在向被告人提问的环节中,早苗述说了自己对母亲的感情。
辩护律师:“您为什么觉得除了死之外没有别的办法了呢?”
早苗:“我想从看护的辛劳中解脱,而且看着母亲卧床不起的样子,觉得她也一定很辛苦吧。”
辩护律师:“卧床不起的母亲(对于您来说)是怎样的存在呢?”
早苗:“是像孩子一样的存在。母亲没法离开我生活。”
辩护律师:“如果母亲看到现在的您,会对您说什么呢?”
早苗:“母亲会对我说,你要坚强地活下去。”
辩护律师:“您今后打算怎样生活下去呢?”
早苗:“我会一边祭奠母亲,一边努力生活。”
法官:“交通事故发生之后,您选择为母亲继续维持生命。既然如此,为何后来又寻求与母亲共同自杀呢?”
早苗:“最初,我的身体状况没有问题,能够看护母亲,但案发之前,我感到自己身心状况都已到极限了。”
法官:“对于亲手将母亲杀害这一事实,您是怎么想的?”
早苗:“我很后悔。”
6月25日,在案件的结案辩论审判中,检方以抑郁症的影响轻微为由,认为被告在案发时是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应对其判处有期徒刑5年。
审理结束前,被告还有最后一次陈述机会,早苗站在证人席前,如是说道:“虽然我亲手将妈妈杀害,但如果还有来世的话,我仍然想做妈妈的孩子。”说完便泣不成声。
此时的法庭一片寂静,只听到女性陪审员的抽泣声,切切回响。
7月,案件终于宣判。经陪审员一致裁定,判处早苗3年有期徒刑,缓期5年执行。
判决指出:“被告受到抑郁症的影响,无法正确认识现状并合理应对。被告陷入一系列错误的认识,认为只有自己能够看护母亲,要想摆脱看护生活只能寻死,如果自己要死的话就得和母亲共同自杀。最终酿成悲剧。”因而法院认定,受抑郁症影响,被告在案发当时处于精神衰弱状态。
进一步而言:“被告长期全身心地看护母亲,最终筋疲力尽,因而决意强迫母亲共同自杀。考虑到案件的缘由,很难对被告的行为予以强烈谴责。”法院对早苗的情况表示了同情,并对作出缓刑判决的理由进行了说明。
主审法官在宣读判决书期间,证人席前的早苗始终垂着头,默默地听着。
约10分钟后,判决书宣读完毕,主审法官抬起头看着早苗,道:“如果当时你能向他人寻求帮助,或及时去精神科就诊的话,就能避免悲剧的发生。一思及此,不免令人叹息。希望今后,你遇到困扰烦恼不要独自承受,要及时倾诉,并寻求帮助。”
早苗闻言向法官深深地鞠了一躬。
法官继续道:“还有一点。已去世的母亲对你的犯罪事实会怎么想呢?我认为,你的母亲绝不想与你共同自杀。母亲对你的爱,就如同你对母亲的爱一样,你们彼此珍视对方,爱着对方。母亲的内心一定希望,今后的你能够珍爱自己的生命,好好地活下去。请你牢记于心,今后珍爱生命,好好地活下去。”
此时的早苗已热泪盈眶,她强忍住眼泪,再一次深深地鞠了一躬。
判决后,我们通过辩护律师,向早苗提出了采访的请求。然而,请求被拒绝了。
律师向我们解释道:“早苗本人和父亲都拒绝接受采访。父女俩也许是不想因这起案件再被打扰了。”
但是,我们仍想直接与早苗沟通,听一听她拒绝采访的理由,哪怕只是一句话也好。
判决过后几天,7月6日。我们从大阪市中心换乘电车出发,前往早苗的家。经过大约1小时的车程,我们到达了早苗居住的位于郊外的街道。
在目的地附近的车站下车,根据地图所示,步行约10分钟后,我们来到了早苗家门前。按下玄关的对讲机后,浩二出来应门了。但是,他的回答是:“事情已经结束了。”浩二的态度很明确,并不想接受我们的采访。
在那之后,我们又上门拜访了两次,但按下门铃后却始终无人应答。
然而在8月21日这天,当我们再度拜访的时候,浩二不知何故让我们进了家门。我们来到了一楼的起居室。只见架子上摆放着小小的相框,照片上是躺在床上的真由子的模样。
我们经过案发的房间,但房门紧闭,没法看到房间内的样子。随后,我们在起居室的椅子上坐下,浩二首先开口说道:“我女儿现在不在家。她现在在精神科医院,被要求强制住院了。总之先住两个月。我对她说,就算是为了你妈妈,你也要坚持啊。”
判决后,检方未提起上诉,但向法院提出,依据医疗观察法,针对精神失常等情况,应对被告进行抑郁症的治疗。最终,法院判定,自7月末开始的两个月内,早苗需进行鉴定住院。
鉴定住院将判断患者是否有住院治疗的必要。其结果显示,早苗必须住院接受治疗。
在我们向浩二询问有关案件的事情时,浩二这么回答道:“过去我让女儿独自承担了所有的看护重担,让她经历了这么多的痛苦,甚至连她患上了抑郁症都未曾察觉。”
他的话语中充满悔意。但我们想进一步询问案件细节的时候,浩二对我们说:“已经是过去的事了。我不想再回忆了。”
至此便不再多言。
10月3日,在早苗住院两个月后,我们再度前去拜访。
浩二告诉我们:“早苗上周出院了。现在一直在家,但是采访的话恐怕还是不行。”
又过了大约一个月,11月4日下午2点左右,面对我们的再次拜访,浩二在玄关接待了我们。
浩二表示,早苗现在正在二楼的房间内。
“我得去问问她愿不愿意接受采访。”
浩二说完,便上到二楼去。我们略感期待,但结果还是得到了否定的答复。
“早苗说她不愿接受采访。也许是对回忆案件的事情感到恐惧吧。”
当我们询问早苗的近况时,浩二态度一变,稍显高兴地告诉我们:“早苗现在每天都会去超市打零工,今天也去了,现在刚刚回来呢。目前仍定期去医院接受抑郁症的治疗,每周还会到母亲的墓前去祭奠母亲。明天她会去律师那儿完成相关文书的流程。这样一来这件事终于能够结束了。”
因残酷的交通事故而开始的长期、迷茫的看护生活,最终以悲剧落幕。虽然就取材而言我们十分想与当事人对话,但从内心深处我们也能理解早苗和浩二的心情,对于他们而言,能够尽早为这场悲剧画上句号,回归平静的生活,是目前内心最渴望的事了吧。
至此,我们没能进一步进行采访。12月1日傍晚,我们最后一次拜访了早苗的家,但仍然没能见到早苗。
离开早苗家后,太阳西沉,朦胧的夜色渐渐降临。我们望着早苗平日居住的二楼的房间,此时正寂寞地亮着点点灯光。
再走了一会儿。我们看到了早苗当时丢弃手机的池塘。翻过铁丝网,想近眼看看,迎接我们的却是凛冽的寒风,吹破池水,刺痛了我们的脸。
与往常一样,寂静的夜色正缓缓笼罩整个街道。街上回响着一阵喧闹嬉笑声,只见几个小学生模样的男生和女生的身影,仿佛正走在回家的路上。
案发前,藤崎早苗丢弃手机的池塘。池水浑浊,呈褐色,池中可见自行车等被非法倾倒的大件垃圾。(摄于2015年12月)
如同早苗一样,想必不少人也是在看不见尽头的长期看护生活中渐渐产生身心障碍,最终导致悲剧发生的吧。
在东京发生的一起案件,就与早苗的案件有惊人的相似之处。
2010年6月28日晚8点半左右,在东京都内的某处公寓内,卧床不起的香田美津子(80岁,化名)被同住的次子光司(52岁,化名)勒住脖子,于3天后死亡。
美津子患有阿尔茨海默症,8年前因脑梗塞导致右半身瘫痪,失去语言能力。此后美津子无法自主进食,每天依靠胃造瘘摄取营养。
与美津子一同生活的光司过去从事电力水管施工工作,而后为了看护母亲,便放弃了自己的事业。
光司一人几乎包揽了所有的看护工作,包括为母亲吸痰、将营养液加入胃造瘘的管子中,等等。曾经,光司也尝试过使用上门护理及短期护理(短期全托)服务,但不知何时开始,光司总感觉这些护理服务并不能给予母亲细致周到的照顾,逐渐也就放弃了,坚持独自看护母亲。
案发约2年前,美津子的病情进一步恶化了。
痰时常会堵住喉咙,身体的浮肿也愈发严重。到了半夜,美津子常会抽筋,还会因不明原因的疼痛而不住呻吟。
即使是深夜,光司也要起来好几次,为母亲吸痰,在母亲抽筋时为她按摩。光司任劳任怨地看护着美津子,及时为她换上干净的尿布,经常为她翻身,因此美津子身上没有一处褥疮。
为给予母亲最周到最完美的看护,光司甚至变得有些神经质起来,他也从不向住在别处的兄弟或护士等寻求任何帮助。在全心全意看护母亲的同时,他自己却饱受慢性睡眠不足的折磨。
随后,光司开始依赖酒精——也许是想借酒缓解看护带来的痛苦吧。最终,光司感到自己的身体变得无法言喻的沉重起来。
“我已没法再继续看护母亲了。”
案发前一天,一向坚强地独自承担一切的光司,罕见地拨通了负责母亲护理相关事宜的护士的电话,表示自己想让母亲入住短期护理机构。于是护士便着手做相关准备工作,并定于2天后安排美津子入住。
案发当天,也就是原定美津子入住护理机构的前一天,下午2点半左右,护士来到光司家查看美津子的情况。光司向护士诉说了自己的想法:“我已经无法再照顾老妈了。看护生活已持续快9年了,已经到头了吧。”
护士安慰道:“总之,你先与母亲分开一段时间吧。明天就要去短期护理机构了。”
晚上7点多,光司来到美津子的床边。看到母亲的身体浮肿得厉害,便用双手在其锁骨周围按摩起来。
看着母亲脸上渐渐放松的表情,光司的脑海中出现了一种难以压抑的强烈念头——“就这样让母亲解脱吧,让这一切都结束吧。”光司遂把双手移到母亲的脖子上,利用整个上半身的体重使劲掐住母亲的脖子。
见美津子神情痛苦,嘴巴艰难地一张一合着,光司于是停了手。
“妈妈,我不会再让您痛苦的。”
光司从隔壁房间的家具中抽出皮质的腰带。他用皮带缠绕住美津子的脖子,双手拉住两端紧紧勒住。
然而,此时光司的手心已满是汗水,拉住皮带时不住打滑。于是他又前往隔壁房间,抽出了尼龙质的腰带。
这次光司紧紧地拉住带子勒住了母亲的脖子。随后美津子的嘴里吹出了红色的血泡。光司见状,立刻松了手。
光司用“脉动血氧计”夹住母亲的手指,为其测量指端血氧饱和度。只见读数显示“39”。一般情况下,读数低于90就意味着有生命危险,光司想着“这样的话母亲应该会死的吧”。
当天晚上8点47分,光司向负责的护士打去了电话:“完了,我把母亲杀了。我把她勒死了。”
护士们闻讯立刻赶往光司家,并叫了救护车。美津子于3天后的晚上在医院不治身亡。死因是由窒息导致的缺血性低氧脑病。
光司因故意杀人罪被起诉,2011年7月,东京地方法院裁定,判处光司3年有期徒刑,缓期5年执行(求刑为监禁5年),判决得以最终确定。
“整整8年时间,被告全身心地看护着母亲。”判决对光司的情况表示了同情,并对缓期执行的理由进行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