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漫话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43—§46
管教方法总论

§43 按理定下了一般的原则之后,现在便应当进而考虑较为具体的管教方法了。由于我一再谈到,儿童应当严加管教,也许大家会认为,我没有充分地考虑到,儿童由于年龄的幼小和身体的柔弱所应得到的对待。不过只要再听我说几句,这样的误解就会消除。因为我也认为,过分严厉的惩罚是没有什么好处的,在教育上的害处还很大;并且我也相信,事实会表明,受到最严厉惩罚的儿童是很少能成为优秀人才的。至今为止我所主张的只是,无论需要哪种严格的管教,儿童的年龄越小,便应当越加多用;一旦恰当的运用取得了效果,就应当放松,改用比较温和的管教方法。

§44 父母如果在子女记事之前,就能够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使子女的意志变得平和近人,那就可以使它自然成性,不会引起子女的反抗和怨恨。唯一应当注意的是,这样的管教着手要早,并且要坚定不移,直至他们养成一种敬畏之心,对父母的顺从没有一点勉强。这种敬畏的心理(必须及早培养,否则,要恢复这种敬畏的心理就很劳心费神,还得通过体罚,耽误的时间越久就越费劲)一旦建立起来之后,那么,儿童就不会过分任性,他们将来长大成人较为懂事之后,靠着这样一种心理就能管束得住,用不着棍棒、责骂以及其他种种使人受到屈辱的惩罚了。

§45 只要考虑一下,教育的真正目的是什么,其关键在哪里,这样的道理是很容易为人接受的。

第一,凡不能控制自己的爱好、不知道如何抗拒当下的快乐与痛苦的纠缠、以便听从理性的告诫的人,便缺乏德行和勤勉的真正原则,就有流于一无所能、一事无成的危险。自制的品质,是与人的未受引导的本性全然相反的,所以应当及早养成;而这种习惯,是未来的能力和幸福的真正基础,所以应当尽早植入儿童的精神之中,当儿童刚有知识、稍稍懂事的时候就要着手,任何对儿童负有教育责任的人,都应当想尽一切方法,使儿童养成这种习惯。

§46 第二,另一方面,如果儿童的精神受到过分的贬抑;如果他们的精神由于管教太严而遭到过多的打击,他们便会失去活力和勤奋,这种情形比前一种情形更糟。因为任性放纵的青年,往往精神振奋、富有活力,一旦走上正道,常常会成为能干的、伟大的人物;而心情沮丧的人,则往往胆小羞怯、萎靡不振,很不容易振作起来,因此难以成就事业。要避免这两方面的毛病,是一门真正的艺术;如果有谁能找到一种方法,既能使儿童的精神保持舒畅、积极、自由,同时又能使他约束住自己对许多事物的欲望,而走向自己不那么喜欢的事物;那么在我看来,他便懂得了如何调和这些表面上的矛盾,掌握了教育的秘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