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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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文字的起源和变迁

中国文字的起源,已见第三章第一节。据《正义》,则“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的“后世圣人”,是黄帝、尧、舜。再看许慎《说文解字》序说:

黄帝之史仓颉,见鸟兽蹄迒之迹,知分理之可相别异也,初造书契。

则文字起于黄帝,殆无疑义。然而《尚书·伪孔传叙》说:

古者伏羲氏之王天下也,始画八卦,造书契,以代结绳之政,由是文籍生焉。

《伪孔传》原是不足论的书,它要说“伏牺、神农、黄帝之书,谓之《三坟》……少昊、颛顼、高辛、唐、虞之书,谓之《五典》……”所以不得不说伏牺时有文字。然而这所谓《三坟》、《五典》,也是杜撰的 (《左传·昭公十二年》:“是能读三坟五典八索九丘”,杜注“皆古书名”。《伪孔传》根据于王肃,杜预和王肃,是互相依附的〈见丁晏《尚书余论》〉,尚且只说“皆古书名”;此外《正义》所引诸说,无一和《伪孔传叙》相同的;故知此说定是杜撰)。所以此说原不足论,然而《正义》申它的话,却颇可注意。《正义》说:

《尚书纬》及考《经谶》,皆云三皇无文字,又班固、马融、郑玄、王肃诸儒,皆以为文籍初自五帝,亦云三皇未有文字(按《伪孔传》虽根据王肃,然辗转相传,至东晋时才出现。又未必尽肃之旧,所以又有异同的地方)……又仓颉造书,出于《世本》,仓颉岂伏牺时乎?且《易·系辞》云:黄帝、尧、舜,为九事之目;末乃云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是后世圣人即黄帝、尧、舜,何得为伏牺哉?……不同者……其仓颉则说者不同。故《世本》云:仓颉作书,司马迁、班固、韦诞、宋衷、傅玄,皆云仓颉黄帝之史官也。崔瑗、曹植、蔡邕、索靖,皆直云古之王也。徐整云:在神农、黄帝之间。谯周云,在炎帝之世。卫氏云:当在庖牺、苍帝之世。慎到云:在庖牺之前。张揖云:仓颉为帝王,生于禅通之纪。《广雅》曰:自开辟至获麟,二百七十六万岁,分为十纪;则大率一纪二十七万六千年;十纪者……禅通,九也……如揖此言,则仓颉在获麟前二十七万六千余年……又依《易纬通卦验》,燧人在伏牺前。表计真其刻日,苍牙通灵昌之成。孔演命,明道经。郑玄注云:刻,谓刻石而记识之……又《韩诗外传》称古封泰山禅梁甫者万余人,仲尼观焉,不能尽识。又《管子》书称管仲对齐桓公曰:古之封泰山者七十二家,夷吾所识,十二而已……是文字在伏牺之前,已自久远,何怪伏牺而有书契乎。

义疏强中传说,本不足论。所引崔瑗……之说,要破司马迁……之说,也未必有力(就使崔瑗之说是真的,古人同名号的很多〈譬如尧的时候有共工,伏羲、神农之间,还有霸九州的共工〉,安知古时候有个“王者”的仓颉,黄帝时候不再有个做史官的仓颉呢)。然而说伏牺以前,久有文字,这话却未可一笔抹杀。用科学的眼光看起来,天下断无突然发生的事情,说前此都是结绳,仓颉一个人,“见鸟兽蹄迒之迹”,突然创造文字,也不合理。所以我说:文字断不是一人造的;从黄帝以前,必已发生很久,不过书传传说,都说是起于黄帝时代,仓颉是黄帝的史官,史官是管记事的,是用文字的,就都说文字是他所造罢了。

然则书传传说,为什么要说文字起于黄帝时代呢?按《易·系辞》说:

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百官以治,万民以察。

则书契之用,是到黄帝时才广的,以前不过仍用之于“升封刻石”等事。所以大家都说书契是起于黄帝时了。

《说文解字》序又说:

仓颉之初作书,盖依类象形,故谓之文;其后形声相益,即谓之字。文者,物象之本(各本无此六字,段玉裁注本,依《左传·宣公十五年》——《正义》补);字者,言孳乳而浸多也。著于竹帛谓之书;书者,如也。以迄五帝三王之世,改易殊体,封于泰山者七十有二代靡有同焉 (按:封于泰山者七十二代——这句话原不必真,然而照古人的意思说起来,自多在黄帝以前;许慎的意思,也未必有异。照此处文义看起来,却像这七十二代,就在三王五帝之世似的;这是古人文法疏略,不可以辞害意)。周礼,八岁入小学。保氏教国子,先以“六书”;一曰“指事”……二曰“象形”……三曰“形声”……四曰“会意”……五曰“转注”……六曰“假借”……及宣王太史籀著大篆十五篇,与古文或异。至孔子书《六经》,左丘明述《春秋传》,皆以古文……其后诸侯力政,不统于王,恶礼乐之害己,而皆去其典籍。分为七国,田畴异亩,车涂异轨,律令异法,衣冠异制,言语异声,文字异形。秦始皇帝初兼天下,丞相李斯乃奏闻之,罢其不与秦文合者。斯依《仓颉篇》,中车府令赵高作《爰历篇》,太史令胡毋敬作《博学篇》,皆取史籀大篆,或颇省改,所谓小篆者也。是时秦烧灭经书,涤除旧典;大发吏卒,兴戍役,官狱职务繁,初有隶书,以趣约易,而古文由此绝矣。

许慎的《说文解字》序,向来讲“文字的历史”的,都根据它。我却有点疑心,为什么呢?一、既然说“五帝三王之世,改易殊体”,为什么“保氏六书”,却有这样的整齐?二、从李斯作《仓颉篇》,赵高作《爰历篇》,胡毋敬作《博学篇》之后,还有司马相如的《凡将篇》,史游的《急就篇》,李长的《元尚篇》,扬雄的《训纂篇》,班固的《十三章》,贾鲂的《滂喜篇》,都是整句韵语(《凡将》七言;《急就》前多三言,后多七言;其余都是四言。这一条根据段氏《说文解字注序》,可参看原书),一体相承,体例没有改变。既然保氏时代,就有很整齐的六书,为什么许慎以前,没一个人想到,照《说文》的体例,依字形分部编一部字书(整句韵语,是文字为用未广,学问靠口耳相传时代的东西。《仓颉》、《爰历》……正合这种体裁,所以汉朝尉律试学童“讽籀书九千字,乃得为史”〈见《许叙》〉,籀就是背诵〈从段氏说〉,可见当时教学童,都是如此的。若照《周礼》保氏教国午以六书的说法,是教小孩子的,不用《三字经》、《十字文》,反用《康熙字典》一类的字书了。哪有此理)?三、许慎说“及孔子书《六经》,左丘明作《春秋传》,皆以古文”。这句话的根据就在他下文。所谓“壁中书者,鲁恭王坏孔子宅,而得《礼记》、《尚书》、《春秋》、《论语》、《孝经》,又北平侯张苍献《春秋左氏传》”。他又说“郡国亦往往于山川得鼎彝,其铭即前代之古文,皆自相似”。按他上文说秦朝时候,明说“而古文由此绝矣”,终西汉一朝,并没提起古文。到王莽时的六书,才有所谓“一曰古文,孔子壁中书也。二曰奇字,即古文而异者也”。则古文是根据壁中书,奇字想就是根据山川鼎彝的。然而现在《说文》一书中,所存“古文”、“奇字”,实属寥寥无几,果使所谓古文者不过如此,和小篆算得什么异同?后世“于山川得鼎彝”一类的事情很多(研究他的人就是小学中的金石一派),所载的文字,分明和许书不尽相合。四、而且六书的说法,仅见于《汉书·艺文志》,许慎《说文解字》序和《周礼》保氏注引先郑的说法,此外都没有。为什么没有一个人提及,难道周代相传的掌故,西汉时代没有一个人晓得吗?

所以我疑心:六书的说法,是本来没有的。这种说法,是汉代的人,把古人的文字,就字形上来研究所得的结果。并不是周代保氏,就有这种说法。所谓言语异声,文字异形,并不是从战国时代起的。中国的文字,战国以前本来是大体相同,而各国都有小异的。直到秦并天下,“丞相李斯乃奏同之,罢其不与秦文合者”,才统一(说“罢其不与秦文合者”,则大体相合可知。“言语异声,文字异形”,是从七国时代起,他无证据,只有《周礼》上大行人“七岁属象胥,谕言语,协辞令,九岁属瞽史,谕书名,听声音”,可以做周室盛时,言语不异声、文字不异形的证据。然而这句话,除《周礼》以外,也是他无证据的),既然六书的说法,是汉末的人研究所得的结果;那么,从此以前,中国的文字是绝无条理的。不过有《仓颉》、《爰历》一类的书,像后世的《三字经》、《千字文》一般,给人家念熟了记牢了罢了,像后世《康熙字典》一类的书都是没有的。这么说,就可以见得中国的文字,是迫于需用渐次增加,并不是有一个人(像仓颉、史籀等)按了一定的条理系统,把它创造或改良的(难我的人要说:既然是逐渐发达,何以所有的字,分明能把六书来驾驭它,何以能这般有条有理呢?那么,我要请问,后世造俗字的人很多,所造的字,也分明能把六书来统御它,难道他们是通“六书义例”的吗)。

以上的说法,似乎奇创,然而其中似乎也有点道理,请“好学深思之士”想一想。

程邈是中国一个改良字体的大家,他所改定的隶书,到如今还沿用它(真书和隶书,算不得什么变迁)。然而这个人事迹不详。只据《说文》的序,知道他是下杜人。《说文》序说王莽时的六书:“三曰篆书。即秦小篆,秦始皇使下杜人程邈所作也。”这句话当在“四曰左书,即秦隶书”之下,看《段注》就可以明白。卫垣《四体书势》:“……小篆,或曰:下士人程邈,为衙狱吏,得罪始皇,幽系云阳十年,从狱中作……奏之始皇,始皇善之,出以为御史,使定书。或曰:邈所定乃隶字也。”前一说,想又是因说文的错简而致误的。

至于作书的器具,古人所用的,有竹木两种:木的唤做“牍”(《说文》:牍,书板也),唤做“版”(《管子·霸形篇》注:方,版牍也),又唤做“方”(《仪礼·聘礼》注:方,版也)。板长一尺(《玉海》),所以又唤做“尺牍”。小的唤做“札”(《汉书·郊祀志》注:札,木简之薄小者也),也唤做“牒”(《说文》:牒,札也。札,牒也),大的唤做“椠”,椠长三尺(《释名》)。方而有八角,有六面或八面可写的,唤做“觚”,又唤做“ ”(颜师古《急就篇》注:觚者,学书之赎,或以记事……或六面或八面皆可书。《史记·酷吏列传》注:觚,八棱有隅者)。刻木以记事谓之“契”(《汉书·古今人表》注:契,刻木以记事也)。把它分做两半,则或唤做“契”,或唤做“券”(《曲礼》:“献粟者执右契。”《史记·田敬仲完世家》:“公常执左券”,则左半唤做券,右半唤做契。然亦是“对文则别,散文则通”的)。竹的唤做“简”,又唤做“策”(《仪礼·既夕》注疏:编连为策,不连为简。案这也是对文则别,散文则通的)。也有用帛的,则谓之“缣素”(见《后汉书·和熹邓皇后纪》注)。编连起来是用“韦”(《一切经音义》十四引《字林》:韦,柔皮也),所以说孔子读《易》,“韦编三绝”。写字是用笔蘸漆,书于简牍(《物原》:虞舜造笔,以漆书于竹简)。写错了,就用刀削去,所以“刀笔”连称,又说“笔则笔,削则削”(《汉书·礼乐志》:“削则削,笔则笔。”注:“削者,谓有所删去,以刀削简牍也;笔者,谓有所增益,以笔就而书也。”《曲礼》疏:“削,书刀也。”则削简牍的刀,亦可以唤做削),这种写字的法子,是很繁难的。所以古代的文化,发达得很缓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