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债券市场
第一节 债券概论
一、债券的性质和特征
(一)债券的性质
债券是债务人依照法律程序发行,承诺按约定的利率和日期支付利息并在特定日期偿还本金的书面债务凭证。债券的性质主要包括:
1.债券是一种有价证券
债券本身代表着一定的价值。一方面,债券的面值通常是债券投资者投入资金价值的量化表现;另一方面,债券的利息则是债券投资者投资收益的价值体现。因而,它是一种有价证券。
2.债券是债权、债务凭证
债券,从本质上讲是一种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它表示债券的投资者(债权人)将一定数量资金的使用权在规定的时期之内让渡给债券的发行者(债务人)。债券的发行者取得该使用权的代价是按规定的利率支付一定的利息给债券的投资者。债券作为证券化的借贷凭证,与一般借贷证书的区别在于:后者是由当事双方自行商讨借款条件而签订的合约,因此它代表的是债务人与某个特定债权人之间的借贷关系。这样的合约是非标准化的,因而一般不能流通转让。而前者所代表的是发行者与不特定的债权人之间的借贷关系,是标准化的借贷凭证,具有公开性、社会性和规范性的特点,一般都可以流通转让。
3.债券是一种要式凭证
作为要式凭证,债券必须具备法律所规定的必要的形式和内容;否则,该债券将不具有法律效力。根据相关规定,债券应具备以下票面要素:
(1)发债人。债券上必须载明发债人即债务主体的名称。明确债务主体,既为债权人到期追索利息和本金提供了依据,也有利于投资者根据不同债务人的不同信用状况选择购买债券。
(2)面值。债券的面值即是债券票面载明的金额。它包括两个基本内容:①面值币种;②面额大小。面值币种取决于发行者的需要和债券的种类。债券的面额代表债券发行者向债券持有者筹集资金的数量,是计算利息和到期支付本金的基础。债券面额的确定要根据债券的发行对象、市场资金的供求状况及债券的发行费用等因素综合考虑。
(3)债券的偿还期限和方式。债券的偿还期限是指从债券的发行日至还本付息日之间的时间。债券的偿还期限长短不一。短期债券的偿还期限只有几个月,如美国短期国债有91天期限的。而长期债券的偿还期限却可能长达十几年甚至几十年。债券的发行人在确定债券的偿还期限时,通常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①所筹资金的用途;②利率变动趋势;③债券流通市场的发达程度。债券的偿还方式是指对债券本金的实际偿还时间和具体的偿还方法做出的安排。绝大部分债券是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也有部分债券是可提前偿还或展期偿还的,对这类债券在发行前必须对具体方式有详细和明确的说明。
(4)债券的利率及计息和付息的方式。每张债券上都应载明债券的票面利率、利息的计算方式和支付方式。债券可以采用固定利率,也可以采用浮动利率。采用浮动利率的债券须在发行前明确其利率浮动的依据。利息的计算方式包括单利计息、复利计息和贴现计息三种。在单利计息方式下,无论期限多长,所生利息都不加入本金重复计算利息。在复利计息方式下,每经过一个计息期,都要将所生利息加入本金,并以增加的本金作为计息基础再计利息,逐期滚动计算。在贴现计息方式下,债券以低于其面额的价格折价出售,其面额和售价之间的差额作为投资者的利息收入。债券利息的支付方式也是多种多样的。贴现计息的债券在折价出售时就相当于支付了利息。此外,有的债券是在到期归还本金时一次性付息,而有的债券是在存续期内每半年或一年支付一次利息。
除此之外,有的债券还可能具备其他一些可选择性的要素,如债券担保条件、提前归还条件、购买债券的优惠条件等。
(二)债券的特征
1.债券具有明确的期限
由于债券体现的是债权人与发行人之间的借贷关系,这就决定了债券必须是有期限的,否则,便失去了借贷的性质。因此,一般而言,债券的偿还期限都有明确的规定,到期后则其债权、债务关系结束。但也有例外,如英国有一种国债就没有确切的到期日,发行后经过一段时间,政府有随时归还本金的权利,但债权人无偿还请求权,政府也可以无限期地支付利息而永不偿还本金。
2.债券具有较稳定的收益
其收益率通常介于银行存款和股票之间。债券的收益通常包括两部分:票面利息收益和二级市场上的价差收益。票面利息是债券发行者必须按期、按既定的利率支付给债券投资者的收益,它不受发行者盈利状况的限制。因此,相对于股利来说,这是一种稳定的收益。债券二级市场价格的波动幅度通常比股票小,因此,债券的价差收益相对于股票来说也是相对稳定的。
3.债券具有风险
债券投资者所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利率风险和通货膨胀风险等。信用风险是指由于债券发行者不能或不能按时还本付息而带来的风险。信用风险的程度由债券发行者的经营能力、规模大小及事业稳定性等因素决定。一般来讲,首先是中央政府债券的信用风险最小,其次为地方政府债券和政府机构债券,最后为大型金融机构和企业的债券,中小企业债券的风险程度相对较高。利率风险是指由于市场利率变动而带来的风险。由于债券的利率在发行时已确定,当市场利率发生变化时,债券的价格就会朝相反的方向波动,从而给债券持有者带来损失。一般而言,利率变动对长期债券价格的影响大于对短期债券价格的影响。当市场利率上升时,长期债券价格的下降幅度要大于短期债券,因此,利率风险对中长期债券的影响尤其显著。通货膨胀风险几乎危及所有的债券,其对利率固定、期限又长的债券的影响力尤为巨大。当发生通货膨胀时,债券的预期收入和本金都会发生贬值,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
尽管债券投资者面临上述各种风险,但相对于股票、期货等投资工具而言,债券仍称得上是一种安全性较高的投资工具。这主要是因为:①债券的偿还期限在发行时就已确定,投资者到期收回本金利息的权利受法律保护;②债券的利率一般固定,不受发行后市场利率变化的影响,即使是采用浮动利率的债券一般也规定有利率浮动的低限,以保障投资者的利益;③债券市场价格的波动幅度相对较小,市场价格下跌给投资者带来的损失也相对较小;④债券的付息和清偿顺序较之股票优先。
4.债券具有较强的流动性
虽然债券必须到期方能偿还本金,但在到期之前,债券可以在流通市场上交易变现,所以债券具有较强的流动性。债券的流动性受所在国债券市场的发达程度、债券发行人的资信度、债券期限的长短以及利息支付方式等因素的影响。
二、债券的分类
(一)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公司债券
根据债券发行主体的不同,可将债券分为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公司债券。
1.政府债券
政府债券是指政府或政府有关机构为筹集财政和建设资金而发行的债券。政府虽然是一种非经济机构,但其在各国经济中都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政府干预经济需要以大量资金作为后盾。政府获取资金的渠道,除了税收收入外,还可以通过在证券市场上发行大量政府债券的方式来取得资金。政府债券按照其发行主体的不同,又可具体划分为中央政府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和政府机构债券。中央政府债券亦称国债,是政府以国家信用为后盾来筹集资金的一种方式,其还款来源为中央政府税收,所筹资金一般用于弥补财政赤字或进行公共建设。其中,一年以下的短期国债又被称为国库券。地方政府债券是地方政府为了发展地方经济,兴办地方事业,如交通运输、文教科研、卫生设施、地方福利等而发行的债券。地方政府债券是以地方政府的信用为依托而发行的,其还款来源主要是地方税收。政府机构债券是政府所属的公共事业机构、公共团体机构或公营公司所发行的债券。发行政府机构债券所筹集的资金主要用于发展各机构或公营公司的事业。政府机构债券通常只以所建项目的收入作为还款来源,因此其风险性要略大于其他两种债券。但当其出现资金偿还方面的问题时,政府通常不会坐视不管,因此,政府机构债券实际上具有政府保证债券的特征。政府债券具有安全性高、流动性强、收益稳定以及可享受税收优惠的特点。
2.金融债券
金融债券是指银行或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凭借自身的信用,依照法定程序向投资者发行的,并保证按约定期限在将来还本付息的债权、债务凭证。发行金融债券相对于吸收存款而言,具有以下特征:①主动性。发行金融债券是一种主动性的筹资手段。金融机构可以控制每次发行的时间和规模。而吸收存款则是被动性的筹资手段,它是日常性的业务且规模由存款者决定。②成本较高。金融债券的利率一般略高于同期限的定期存款利率。③金融债券一般可以在流通市场上转让交易,而存款一般不能进行转让和交易。④发行金融债券所筹集的资金一般情况下都是定向使用,而吸收存款所筹资金一般无使用方向的限制。由于金融债券是由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其安全性仅次于政府债券,而高于一般公司债券。加之其利率收益高于同期储蓄存款,并且可以在证券市场上很方便地流通转让,因此金融债券是一种较受投资者欢迎的投资品种。金融债券的发行一般要经过本国中央银行的审查批准,经允许后在金融机构自己的营业网点以公开出售的方式发行。
3.公司债券
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保证其按特定期限在将来还本付息的债权、债务凭证。从严格意义上说,公司债券的发行主体应是股份有限公司。但有些国家也允许非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发行债券。所以,通常将公司债券和非公司企业发行的债券统称为公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利息的支付不以公司是否盈利为条件,到期公司必须支付。因此,与股票相比,公司债券收入固定,风险相对较小。但公司自身的状况千差万别,有的公司实力雄厚、信用度高,有的公司经营状况较差、信用度低。因此,公司债券的风险相对于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要大一些。公司为了筹集到所需资金,不断设计出新品种的债券,以吸引投资者。因而,公司债券的种类多种多样,其中有些品种是公司债券所特有的,主要包括:
(1)参与公司债券和非参与公司债券。非参与公司债券是一般的公司债券,其投资者按规定的利率取得利息。参与公司债券的投资者除了得到事先规定的利息外,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参与公司的盈利分红,而参与分红的比例和具体方式则在发行债券时予以明确规定。
(2)设备信托公司债券。发行这种债券的一般做法是:发行人与信托机构签订合同,以发行债券所筹资金购买设备,并将这些设备作为抵押品抵押在信托机构。
(3)收益公司债券。这是一种特殊的公司债券。它与普通债券一样有固定的到期日,清偿时的顺序也先于股票,但它同时具有某些股票的特征。收益公司债券的利息只在发行公司有盈利时才支付,如果当年没有盈利或盈利不足以支付,未付利息可以累加,待公司收益改善后再补发。所有应付利息付清后,公司股东才可以享受分红。
(4)附新股认购权公司债券。附新股认购权公司债券的购买者可以按预先规定的条件(如认购价格、认购期间和认购比例等)在发行公司新发股票时享有优先认购新股的权利。这种债券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可分离型,即债券与认股权可以分离,认股权可以单独流通转让;另一种是非分离型,即认股权不能与债券分离,不能单独流通转让。
(5)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是指在一定的期限内依照约定的条件可以转换成普通股股份的公司债券。转换的选择权通常在投资者手中。当公司的利润显著增长时,投资者可将其转换成股份,以分享公司未来的成长收益;否则,就继续以债券形式持有,以获得稳定的利息收益。可转换公司债券一般要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通过才能够发行,而且在发行时应明确规定其转换期限和转换价格。
可转换公司债券兼具债券与股票的特点,且是否转换的选择权在投资者手中,所以,这是较受投资者欢迎的一类债券。但同时,正是由于可转换债券具有普通公司债券所不具备的转换为股票的权利,因此其利率一般较普通债券低。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可以降低筹资成本,当投资者选择将其转换为股票时,公司还可减轻还本付息的压力,但公司原有的股权结构将受到影响。
我国证券市场早期就进行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试点,如深宝安、中纺机、深南玻等企业先后在国内外发行了可转换公司债券。1996年,我国政府决定选择有条件的公司进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试点,并于1997年颁布了《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根据该办法的规定,在我国,上市公司以及未上市的重点国有企业都可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前一个月股票的平均价格为基准,上浮一定幅度作为转股价格。重点国有企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以拟发行股票的价格为基准,按一定比例折扣作为转股价格。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结束六个月后,持有人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随时转换股份。重点国有企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该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且其股票上市后,持有人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随时转换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未转换的,发行人应在五个工作日内还本付息。
此外,公司债券还有一个很大的特点:其关系人除了发行者和投资者双方外,还包括受托人。受托人是为保障公众投资者的权益,接受发行企业的委托代表全体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利益,与发行企业进行交涉并订立合同,代债权人行使索赔等权利的证券机构。例如,企业为发行担保债券所设定的动产抵押权或不动产抵押权,都由受托人代表全体债权人取得。
(二)短期债券、中期债券和长期债券
根据债券期限的长短,可将债券划分为短期债券、中期债券和长期债券。
短期债券一般是指偿还期在一年以内的债券。中期债券是指偿还期为1~10年的债券。偿还期在10年以上的债券一般称为长期债券。我国国债的期限划分与上述标准相同。但我国企业债券的期限划分与上述标准有所不同。我国短期企业债券的偿还期在一年以内。偿还期在一年以上五年以下的为中期企业债券。偿还期在五年以上的为长期企业债券。
(三)本币债券和外币债券
根据债券票面币种的不同,可将债券划分为本币债券和外币债券。
本币债券是在本国境内发行的以本国货币为面额,并以本币还本付息的债券。外币债券是以外国的货币为面额并以外币还本付息的债券。例如,以美元为面额的债券称为美元债券,以英镑为面额的债券称为英镑债券等。另外,外币债券在某些国家具有特殊的称谓。例如,通常称外国发行者在日本发行的日元债券为“武士债券”,外国发行人在美国发行的以美元为面额的债券则被称为“杨基债券”。外币债券的发行者多为国际组织、外国政府、外国金融机构、跨国公司等。
(四)固定利率债券、浮动利率债券和累进计息债券
根据对利率的不同规定,可将债券划分为固定利率债券、浮动利率债券和累进计息债券。
固定利率债券也称定息债券,此类债券在发行时就明确规定了债券利率,并且该利率在整个有效期内固定不变,债券发行人将按此利率支付利息。固定利率债券有利于投资者事先明确投资的名义收益,但它使投资者承受了较大的利率风险。当市场利率上升时,持有固定利率债券的投资者就会蒙受损失。尤其对长期债券,如果利率固定,其投资者承受的利率风险会更高。
浮动利率债券是指发行人在发行债券时,规定债券利率以预先选定的某一市场利率为参考指标,随参考利率的波动而变化。债券发行后,应当隔一定的时间间隔(一般为三个月或半年,需事先规定),根据参考利率的变动情况对债券利率进行调整。在通货膨胀期和利率上升期,持有固定利率债券的投资者会遭受损失。因此,在这种时期,人们往往不愿意购买固定利率债券。而浮动利率债券就应运而生。由于其利率可以随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变化,所以在通货膨胀时期或利率上升时期,就可以通过对债券利率的调整来减少或避免投资者的损失。但正如一把双刃剑一样,浮动利率债券在利率上升时可以减少投资者的损失风险,浮动利率在利率下降时则会减少投资者可能获得的收益。为使其对投资者产生更大的吸引力,有的浮动利率债券规定了一个利率下限时,即使市场利率低于该债券规定的利率下限,仍按利率下限付息。这就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投资者的收益。此外,当利率变动比较频繁时,往往会给浮动利率债券的账务处理和计息工作增加负担。因而,发行人往往在利率调整上采用一些简化的做法。例如,事先规定一定的利率变动幅度,只有当实际市场利率的变动达到或超过了这一幅度,才能对债券利率进行调整。这样,就可减少债券利率的调整次数,减轻工作量。浮动利率债券一般为中期债券。这是因为,一年以内的短期债券受利率变动的影响较小,没有浮动的必要,而长期债券浮动利率的计算又过于复杂。
此外,还存在一种累进计息债券。这类债券的利率也是变动的。但与浮动利率债券不同的是,累进计息债券的利率不随市场利率变动,而是按投资者投资同一债券期限长短计息,期限越长,利率越高,即利率只上浮,不下浮。因此,此类债券的偿还期限通常是浮动的,规定有最短持有期限和最长持有期限以及基础年利率和利率递增率。例如,某债券最短持有期限为一年,最长持有期限为三年,基础年利率为8%,利率递增率为1%。那么,如果投资者持有该债券满一年要求偿付时,按8%计息;投资者持有该债券满两年要求偿付时,则第一年按8%计息,第二年按9%计息,两年平均利率为8.5%(单利);投资者持有该债券满三年要求偿付时,则第一年按8%计息,第二年按9%计息,第三年按10%计息,三年平均利率为9%(单利)。中国工商银行于1987年10月在全国各地发行过此类债券,最短持有期限为一年,最长持有期限为五年,基础年利率为8%,利率递增率为1%。
(五)息票债券、贴现债券和到期付息债券
根据利息支付方式的不同,可将债券分为息票债券、贴现债券和到期付息债券。
息票债券亦称剪息债券、附息债券或联票式债券。此类债券的券旁附有称为息票的小纸券,上面记录着付息日期和金额。持券人按照约定的期限(一般为六个月或一年)到指定的付息处,凭剪下的息票领取利息。因此,息票债券实际上是一种分期付息的债券,债券上所附的息票张数视债券期限与付息次数而定。比如期限为三年,每六个月付息一次的债券就有六张息票。这样每半年剪下一张息票,待剪完全部息票时,债券到期,遂行还本。息票债券的发行者一般委托证券机构或银行代为兑付本息。国外的公司债券和公债中有相当部分是采用息票债券的形式。息票债券有两大特点:一是期限较长,二是在还本之前分次支付利息。实际上,息票债券具有复利性质,因此其票面利率一般要比单利计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债券低一些。
贴现债券又称贴息债券或无息票债券。这是一种发行时不规定利息率,也不附息票,只是按一定折扣出售的一种债券。债券到期时按面额还本,发行价与面额之差就是利息收入。因此,这类债券在发行时就等于使投资者立即获得债息收入。贴现债券一般期限较短。国外的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都普遍采用这种类型。我国工商银行在用当前发行的所谓贴水债券,实际上就是一种贴现债券,其偿还期为三年零三个月,面额有100元、500元、1000元三种,折价发行,价格分别为75元、375元、750元。目前,我国的国库券也通常采用贴现方式发行。
到期付息债券是在债券到期时一次性支付全部利息。此类债券的到期收益即为按票面利率计算出的到期利息收入。
(六)公募债券和私募债券
根据债券募集的方式不同,可将债券分为公募债券和私募债券。
公募债券是以不特定的多数投资者为对象,公开向社会公众发行的债券。由于公募债券涉及众多的社会投资者,所以在发行时受到很多的限制,要求具备更高的发行条件。例如,发行者必须具备较高的信用等级(一般为政府、政府机构、大金融机构、大公司等);必须向主管机关提交证券发行注册申请书,公开内部财务信息;要接受证券评级机构的资信评定,向社会投资者提供投资决策的参考依据;有时需要提供抵押和担保,等等。因此,公募债券一般信誉较好,部分债券可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但相对来说,公募债券发行手续较为复杂,成本较高。公募债券的优点是:①公募债券的发行对象不受限制并且其发行量一般都比较大,因此可以筹集到巨额资金;②公募债券的投资者遍布全社会,其发行者可以借此提高自身的知名度,扩大社会影响;③可以通过众多投资者的选择,达到社会资金的合理流动和合理配置。
私募债券不是面向一般投资者,而是面向特定的对象(通常是本企业职工或其他与发行人有特定关系的投资者,如与其有业务往来的客户、银行、保险公司等)发行的债券。和公募债券相比,私募债券具有以下优点:①免于向主管机关注册申报,手续简单,可迅速筹到所需资金且发行费用低。由于私募债券的发行对象有限,且一般与筹资者都有某种特定关系,因而投资者对筹资者的资信状况、财务状况等都较为熟悉,可以自行判断投资风险,因此很多国家的法律对私募债券发行的规定都较为宽松,一般不要求发行者向政府部门登记,也不必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因此,私募债券发行的手续简便,发行成本也较低。②因为投资者人数相对较少,这样有利于发行者按照特殊的需要设定债券的金额和期限。③它使一些资信状况较差、不具备公募发行资格的筹资者也能通过债券形式筹资。私募债券的发行者一般为中小企业,但有时大企业为了节省发行费用,也可能采用此种发行方式。
与公募债券相比,私募债券存在以下缺点:①私募债券不利于提高发行者的社会知名度;②由于私募发行的范围受到限制,因此利用私筹债券比较难于筹集到巨额资金;③私募债券的利率一般高于公募债券;④私募债券一般不能公开上市交易,而且需持有超过一定期限之后,才能转让给他人,因此缺乏流动性。
(七)注册债券、记名债券和不记名债券
根据债券记名与否,可将债券划分为注册债券、记名债券和不记名债券。
注册债券又称登记债券或登籍债券,是指由专门承办登记注册事务的有关机关将债券购买者的姓名、地址及所持债券的权利内容等登记在册,并发给购买者注册证书以代替债券本身的一种债券。债券的发行人只对被登记在册的持有人偿还本金和支付利息。注册债券的购买者所领到的注册证书中标明了债券的性质、面额、种类、各种面额的张数、总金额和债券的号码等。该证书仅用于证明有关债券的权利已依法予以登记。它本身不是有价证券,既不能买卖,也不能用于抵押。注册债券转让时,必须由出让人和受让人双方签署正式的转让文件。受让人到注册机构出示转让文件且进行重新登记注册以后,才能成为合法的债权人。注册债券可通过两种方式形成:一种是在发行债券时就不发行实际的债券,而由投资者直接以注册登记的方式认购债券;另一种是投资者将持有的实际债券改为注册形式,即投资者交回手中的债券,同时在注册机构进行注册登记。发行注册债券的优点是:可以避免债券的遗失、盗窃、污损等;节约债券印制、保管、运输等费用,降低发行成本;债券利息支付手续简便。
注册债券方式深受认购金额较大且持有期限较长的投资者喜爱。例如,私募债券通常采用注册债券的方式发行。因为私募债券的投资机构少,每个机构的投资金额较大,债券转手的情况也比较少。当然,公募债券也可以进行登记注册。日本是发行注册债券的典型代表国家。
记名债券是指在券面上注明债权人的姓名(或机构名称),同时在发行公司注册登记的债券。记名债券的优点是安全性较高,如发生意外,可向发行公司挂失。但记名债券在转让时,不仅要支付买卖手续费,而且需支付过户手续费,转让成本相对较高。英、美等国发行的公司债券大多是记名债券。
不记名债券是券面上不载明债权人的姓名(或机构名称),也无须在发行公司注册登记的债券。投资者以持有债券来证明其债权人的身份。发行公司则对任何持有债券者支付利息和本金。不记名债券的缺点是债券遗失或损毁后不能挂失,投资者将因此蒙受损失。不记名债券的优点在于其转让非常简便,只将债券转手即可,不需要办理过户手续。因此,不记名债券的流动性较强。在日本,大多数债券采用不记名方式。在西方国家,不记名债券一般附有息票,属息票债券。
(八)信用债券和担保债券
根据债券的信用保证程度的不同,可将债券分为信用债券和担保债券。
信用债券是指发行人不以特定的资产或他人的信用做保证,而完全凭借自身的信用来发行的债券。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一般都是信用债券。此外,一些信誉卓著,经营业绩良好的大企业也可以发行信用债券。在企业发行债券是否需要提供担保(包括抵押和保证)的问题上,各国的做法各有不同。例如,美国就并不要求发行企业一定要提供担保,因此美国的信用债券为数不少。而日本长期以来一直实施较为严格的担保制度。随着企业财务素质的提高,担保制度已有所松动,1979年,日本松下电器公司发行了日本战后第一笔信用公司债券。此后有不少的企业纷纷仿效。
担保债券是指以特定的财产或他人的信用作为担保而发行的债券。担保债券通常为企业所采用。对于信用级别不是很高的企业来讲,发行担保债券可以提高债券的安全性,增强其吸引力,从而促进企业债券的发行。当然,从客观上看,担保债券也有利于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担保债券又可细分为抵押债券、质押债券和保证债券。
抵押债券是指以土地、设备、房屋等不动产为抵押品而发行的债券。当发行者不能履行还本付息义务时,债券持有者有权变卖抵押品来抵付。若抵押品的价值很大,可以以此抵押品为多次债务设定抵押权,并且按抵押权设定的先后次序将其分别列为第一顺位抵押权、第二顺位抵押权、第三顺位抵押权等。拍卖抵押品后所得的现金应首先清偿享有第一顺位抵押权的债权人。清偿完后若有剩余,再清偿享有第二顺位抵押权的债权人,以此类推。若处理抵押品后所得的资金不足以清偿抵押债券持有人的债务,那么抵押债券的持有人还可以作为普通债权人参与公司其他财产的索赔。
质押债券是指发行企业以有价证券作为担保品所发行的公司债券。发行此类债券时,发行企业必须将作为抵押品的有价证券交由作为受托人的证券机构保管。当到期发行者不能还本付息时,由受托人负责处理抵押品并代为偿债。
保证债券是指发行企业以他人信用为担保发行的债券。担保人可由政府、金融机构或其母公司充当。保证债券的信用程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担保者的资信程度。
(九)到期偿还债券、期中偿还债券和展期偿还债券
根据债券本金的偿还方式,可将债券分为到期偿还债券、期中偿还债券和展期偿还债券。
到期偿还债券按照债券发行时规定的期限,在到期时一次全部偿还本金。这种偿还方式手续简便,计算方法简单。
期中偿还债券是指在最终到期日前可偿还部分或全部本金的债券。期中偿还债券的目的主要在于分散债务人到期一次还本的压力。期中偿还债券在发行时就必须对债券的宽限期、偿还率等事先做出规定。宽限期是指债券发行后不允许提前偿还的时期。例如,某债券的期限为十年,可提前偿还,宽限期为五年,则表明该债券至少要发行五年以后才能提前偿还。偿还率是指每次偿还的债务额占发行总额的比例。如上述的债券从第六年开始,每年一次,分五次偿还完本金,每次偿还发行额的20%,则偿还率为20%。期中偿还债券又可分为定时偿还债券和随时偿还债券两种情况。定时偿还债券是指期中偿还的具体时间安排在发行时就予以规定,到时则按规定执行。随时偿还债券对发行人更为有利。发行人通常会在市场利率急剧降低时提前偿还债券,再以低利率发行新债券以降低筹资成本。显然这种做法会损害投资者的利益。因此,有的国家对采用随时偿还设立了一些限制性条款。在提前分次偿还时,发行者通常会采用抽签的方式来决定每次偿还哪一部分债券。有时,发行者也会采用买入注销的办法来达到提前偿还的目的。买入注销是指发行人在债券到期前按照市场价格从流通市场上购回自己发行的债券而注销债务。这种方法既可使债券发行人拥有提前偿还债务的主动性,又不损害投资者的利益。因为流通市场上的债券买卖完全遵循自愿的原则。买入注销在许多国家是偿还政府债券的一种常用方式。
三、债券市场的功能
经过几百年的发展,债券市场已成为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社会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概括起来,债券市场的功能主要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债券市场为政府、企业、金融机构及公共团体筹集资金提供了稳定的重要渠道
政府的主要资金来源是税收,但在出现财政赤字和需要扩大公共开支的情况下,政府往往通过发行债券的办法来筹集资金,弥补财政赤字或进行公共建设。金融机构也往往通过发行金融债券的办法来筹集资金,满足社会对信贷资金的需求。企业获取资金的渠道主要有两条:①通过间接融资渠道从银行获得贷款;②通过直接融资渠道即通过发行债券或股票来筹集资金。从银行取得贷款要受到贷款条件、贷款额度等限制。发行股票的审批程序又相对较严。而发行债券在筹集资金的数额、期限、利率等方面所受的限制相对较小,审批要求相对较为宽松,从而成为企业筹措长期稳定资金的重要渠道。
(二)债券市场为投资者提供了一条良好的投资渠道,有利于促进储蓄向投资的转化
债券作为一种投资对象或金融资产,与银行存款相比,更能体现营利性与流动性的统一。其利息一般较银行存款更高,又能在二级市场上迅速变现。与股票相比又具有更高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因此,债券市场吸引了为数众多的机构投资者和稳健的个人投资者,成为将储蓄转化为投资的重要渠道,对于社会再生产的运行以及经济的发展都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三)债券市场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
在债券市场上,债券发行者承担了还本付息的责任,因此必须将所筹资金用于效益较好的投资领域。而债券的投资者从自身利益出发在选择具体的投资对象时,势必要充分考虑债券发行者的资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状况,将资金投向那些资信度较高、发展前景和经营状况较好的企业。这就在客观上促进了资金及资源的优化配置,也促进了产业结构的调整。
(四)债券市场为政府干预经济、实现宏观经济调控目标提供了途径
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和调节,除了通过对税收总量及结构的调整外,还可以通过发行公债来进行。如当经济低迷时,政府可以通过发行公债,筹集资金来扩大政府开支,加强公共设施建设,最终实现增加社会有效需求、增加社会就业、刺激经济增长的目标。
(五)债券市场是中央银行进行公开市场业务、实施货币政策的重要场所
公开市场业务是中央银行在债券市场上买卖国债以调节货币供应量、稳定经济的一种手段。它是中央银行三大货币政策工具之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它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当经济过热时,中央银行在债券市场上抛出债券,以减少货币供给量、抑制经济的过度膨胀;当经济衰退、资金紧缺时,中央银行则在债券市场上购进债券,以增加货币供给量、刺激经济增长。这种调节过程是一种微调的过程,不会给经济造成大的震荡,且可以进行日常性的操作,非常方便。因而,公开市场业务已成为很多国家中央银行频繁采用的经济调节手段。而债券市场的存在和一定程度的繁荣,则是该手段实施的前提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