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我国会计准则制度变迁与特点
我国会计准则制度变迁是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开始的。在改革开放以前,我国企业是单一所有制形式,实行的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采用的是统收统支体制下的资金平衡会计模式。这一时期的会计制度没有太多的变化,也没有改变会计报告的体系和会计制度的框架,会计理念更没有什么突破和变化,不存在会计准则制度的原则性变迁问题。因此,本章论述的会计准则制度变迁是1978年改革开放以后我国会计准则、会计制度方面的变化。不同学者对我国改革开放以后的会计准则制度变迁过程的划分有不同的观点,有“三阶段说”和“四阶段说”,即使同是分为三阶段或者四阶段,其起止时点划分也不尽相同。笔者认为,无论划分几个阶段,关键是不同阶段除了准则制度有显著变化外,还要有明确的起止标志以利于区分。因此,可把我国会计准则制度变迁历程分为国际会计惯例引入学习、国际会计准则学习借鉴、会计制度统一完善、国际会计准则全面趋同四个阶段。
一、国际会计惯例引入学习阶段(1979—1992年)
这一阶段的起点标志是1979年颁布的《关于中外合资工业企业财务会计问题的若干规定》,终点标志是1992年11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以及13项行业会计制度和10项行业财务制度(后文简称“两则两制”)。这一阶段的主要特点是1979年颁布的《关于中外合资工业企业财务会计问题的若干规定》和1985年颁布的《中外合资企业会计制度》均参照国际惯例设计了会计制度,其规定的会计核算一般要求、会计核算原则和会计处理方法、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等内容,均学习、借鉴了市场经济条件下通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和程序。
二、国际会计准则学习借鉴阶段(1993—2000年)
这一阶段的起点标志是1993年7月1日正式实施1992年颁布的“两则两制”,终点标志是财政部于2000年12月根据《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要求发布的《企业会计制度》。这一阶段的主要特点是学习借鉴国际会计准则,开始采用会计准则,并结合国情,采取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并存的办法实施“两则两制”。针对“琼民源”等上市公司的财务舞弊案,我国于1997年发布了第一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从1998年起开始实施)。到2001年年底,我国已颁布了16项具体准则,标志着与国际惯例相适应的中国会计准则体系正在逐步建立。
三、会计制度统一完善阶段(2001—2006年)
这一阶段的起点标志是自2001年1月1日起《企业会计制度》的正式施行(暂在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并鼓励国有企业和其他企业执行),终点标志是2006年2月财政部正式发布39项新会计准则和48项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这一阶段的主要特点是:《企业会计制度》实现了与国际会计惯例的充分协调,实现了不同所有制不同行业企业的会计制度的统一。2001年颁布《金融企业会计制度》、2004年颁布《小企业会计制度》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进一步完善了会计制度体系。
四、国际会计准则全面趋同阶段(2007年以后)
这一阶段的起点标志是从2007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39项新会计准则和48项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这一阶段以会计准则全面取代会计制度,除少数准则保持中国特色外,与国际会计准则实现了全面趋同,进一步缩小了我国企业会计标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差异,是中国会计国际化趋同的显著标志。
五、我国会计准则制度变迁的特点
从上述会计准则制度变迁的过程来看,我国会计准则制度变迁有如下几个特点:
1.顺势而为,适时变迁
我国会计准则制度的变迁都是经济发展推动的结果,每一阶段的变迁都与当时的经济发展密切相关,都是为了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例如, 1979—1992年的第一阶段变迁的背景,是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我国开始实施“改革开放、对内搞活、对外开放、引进外资”政策,随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经营企业这三类外商投资企业(后文统称“三资企业”)的出现,迫切需要借鉴国际会计惯例改变我国过去长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会计核算制度,以适应三资企业会计核算的需要。1993—2000年的第二阶段变迁的背景,是1993年我国明确提出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改革开放、实行现代企业制度。为改变实施了40多年的计划经济条件下的会计制度,开始全面借鉴国际会计惯例采用会计准则,并结合国情,采取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并存的办法实施“两则两制”,1997年“琼民源”等上市公司的财务舞弊案的发生,更是直接催生了我国第一项具体会计准则的颁布。2001—2006年的第三阶段变迁的背景,是1999年11月15日中美就我国加入世贸组织(WTO)达成协议。2001年12月11日我国正式加入WTO,为适应加入WTO后经济全球化的要求,特别是市场经济中最重要的资本市场的发展,“走出去、请进来”的发展战略的实施,要求会计标准形成完整的统一体系,要与国际惯例趋同,迫切需要改变原“两则两制”时期不同行业企业会计制度不统一的问题。从2001年开始,我国陆续实施《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成体系的统一会计制度。2007年以后的第四阶段变迁的背景,是2002年安然事件及随后美国资本市场发生的一系列大公司丑闻之后,美国对制度(规则)导向的会计准则制定模式的反思,以及国际上普遍采取原则导向的会计准则制定模式。为更好地实现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和等效,我国也以会计准则体系替代会计制度体系,于2007年正式实施新的会计准则体系。
2.保持特色,适应国情
我国会计准则制度变迁过程是逐步向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过程,变迁不是一步到位,趋同也不是完全一致,少量准则保留中国特色。例如,IF-RS24规定国家控制企业一律为关联企业,要求充分披露,但由于我国公有制经济特点,国家控制的国有企业数量众多,如果均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的要求视为关联企业进行充分披露,则工作量太大,意义也不大。因此,我国的会计准则充分考虑这一国情,对不具有投资关系的国有企业之间的交易不作为关联方交易披露。为了堵塞有些企业借资产减值准备的转回而人为操纵利润的渠道,我国的《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明确规定企业对长期资产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只能计提,不可以转回,这与国际会计准则对资产减值准备允许转回也有着明显的区别。这些适应我国国情的、与国际会计准则有所区别的规定,既体现了我国的特色,也得到了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理解和尊重。
3.理念至上,指导实务
与会计制度对会计处理规定较为具体相比,2007年开始实施的新准则只对会计确认、计量、报告进行原则性的规定,会计实务中涉及的大量会计记录,需充分发挥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会计人员职业判断能力的提升,有赖于对新准则的理解和掌握,特别是对新旧准则制度变化背后的会计理念的变化要有透彻的理解。因此,对新会计准则有更深入的理解,特别是对新准则背后隐藏的现代会计理念的充分理解和掌握,对于更好地理解和运用新准则指导会计实务有着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