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国家标准《技术制图》和《机械制图》的基本规定
国家标准《技术制图》是一项基础技术标准,对各类技术图样和有关技术文件等都有统一规定,国家标准《机械制图》是机械专业制图的标准,他们是绘制与使用图样的准绳,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国家标准简称“国标”,用代号“GB”表示,如GB/T 14689—2008,其中“T”为推荐性标准,后跟一串数字,如“14689”为该标准的编号,“2008”是标准批准年份。
1.1.1 图纸幅面和标题栏
1.图纸幅面(GB/T 13361—2012、GB/T 14689—2008)
绘制图样时,应优先采用规定的5种基本幅面,如表1-1所示,必要时,可按国家标准规定加长幅面,加长幅面的尺寸是由基本幅面的短边以整数倍增加后得出的。
表1-1 图纸幅面及边框尺寸 单位:mm
2.图框格式(GB/T 14689—2008)
在图纸上必须用粗实线画出图框,其格式分为不留装订边和留有装订边两种,但同一产品的图样只能采用一种格式。留有装订边的图纸,其图框格式如图1-1所示;不留装订边的图纸,其图框格式如图1-2所示。为了在图样复制和缩微摄影时定位方便,可采用对中符号,对中符号用粗实线绘制,线宽不小于0.5mm,长度从纸边界开始至伸入图框内约5mm,如图1-2(a)所示。
图1-1 留有装订边图样的图框格式
3.标题栏(GB/T 10609.1—2008)
每张图纸的右下角必须画出标题栏,标题栏的格式规定,一般位于图纸的右下角,如图1-1和图1-2所示,具体画法查看国家标准相关规定。在学校的制图作业中,标题栏可以简化,学校用零件图的标题栏建议采用图1-3所示的格式。
图1-2 不留装订边图样的图框格式
图1-3 学校用零件图标题栏格式
1.1.2 比例
比例是指图样上图形与其实物相应要素的线性尺寸之比。
国家标准(GB/T 13361—2012、GB/T 14690—1993)规定绘制图样时可从表1-2中所规定的第一系列比例中选取,必要时也可从第二系列比例中选取。比值为1的比例称原值比例,比值大于1的比例称放大比例,比值小于1的比例称缩小比例。
表1-2 规定的比例
绘制图样时,应尽可能按机件的实际大小(1∶1)画出,以便直观估计机件的大小。绘制同一机件的各个视图时应尽量采用相同的比例,当某个视图需要采用不同比例时,必须另外标注。
1.1.3 字体
技术制图国家标准(GB/T 14691—1993)规定图样中书写的字体必须做到:字体工整、笔画清楚、间隔均匀、排列整齐。字体的号数,即字体的高度h(单位:mm)分为20、14、10、7、5、3.5、2.5和1.8共8种。
1.汉字
图样上的汉字应写成长仿宋体,并采用国家正式公布推行的简化汉字。汉字的高度不应小于3.5mm,其字宽一般为h/ 2。图1-4所示为汉字示例。
图1-4 汉字示例
2.字母和数字
字母和数字分A型和B型。A型字体的笔画宽度(d)为字高(h)的1/14,B型字体的笔画宽度(d)为字高(h)的1/10。在同一张图样上,只允许选用一种形式的字体。
字母和数字可写成直体或斜体。斜体字字头向右倾斜,与水平基准线成75°。图1-5所示为字母和数字斜体应用示例。
图1-5 字母和数字应用示例
1.1.4 图线
1.图线的形式及应用
《技术制图》和《机械制图》相关标准(GB/T 17450—1998、GB/T 4457.4—2002)规定了图样中常用的图线名称、线型、宽度及其应用,如表1-3所示。
表1-3 图线
2.线宽
机械图样中的图线分粗线和细线两种。粗线宽度(d)应根据图形的大小和复杂程度在0.5~2mm 内选择,细线的宽度约为 d/2。图线宽度的推荐系列为0.13mm、0.18mm、0.25mm、0.35mm、0.5mm、0.7mm、1mm、1.4mm和2mm。应用中一般粗线取0.5mm,细线取0.25mm。
图1-6所示为各种图线的应用示例。
图1-6 图线应用示例
3.图线画法注意要点
(1)同一图样中,同类图线的宽度应基本一致。
(2)虚线、点画线及双点画线的线段长度和间隔应各自大小相等。
(3)两条平行线(包括剖面线)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粗实线宽度的两倍,其最小距离不得小于0.7mm。
(4)绘制圆的中心线时,圆心应为长画的交点,且中心线应超出圆周2~5mm,点画线和双点画线的首末两端应是线段而不是短画。当图形较小,绘制点画线或双点画线有困难时,可用细实线代替,如图1-7所示。
图1-7 点画线、虚线的画法
(5)虚线、点画线、双点画线与其他的图线相交,其交点不宜在线段的间隔处,但当虚线处于粗实线的延长线时,粗实线应画到位,而虚线相连接的地方应留有空隙,如图1-7所示。
1.1.5 尺寸注法
《技术制图》和《机械制图》的相关标准(GB/T 16675.2—2012、GB/T 4458.4—2003)规定了尺寸标注的规则和方法,有以下主要内容。
1.基本规定
(1)机件的真实大小应以图样上所标注的尺寸数值为依据,与绘图的比例及绘图的准确度无关。
(2)图样中的尺寸以毫米为单位时,不需标明计量单位的符号“mm”或名称“毫米”,如采用其他单位,则必须注明相应的计量单位符号。
(3)机件的每一尺寸,在图样上一般只标注一次,并应标注在反映该结构最清晰的图形上。
(4)图样上所注尺寸是该机件最后完工时的尺寸,否则应另加说明。
2.尺寸要素
一个完整的尺寸应由尺寸界线、尺寸线、尺寸箭头及尺寸数字所组成,如图1-8所示。
图1-8 尺寸的组成
(1)尺寸界线用细实线绘制,也可利用图上已有的轴线、中心线和轮廓线作尺寸界线。尺寸界线一般与尺寸线垂直,必要时允许倾斜。
(2)尺寸线必须用细实线单独画出,不能用其他的图线代替,也不得与其他图线重合或画在其他线的延长线上。标注尺寸时,尺寸线与所标注尺寸部位的轮廓线平行,相同方向的各尺寸线的间距要均匀且应大于5mm。尺寸线之间不应相交。
(3)尺寸箭头宽度(b)就是图形粗实线的宽度,尺寸箭头应指到尺寸界线,在同一图纸上所有尺寸箭头的大小应基本相同。
(4)尺寸数字按标准字体书写。尺寸数字不能被任何图线所通过,否则需将图线断开。
表1-4列出了国家标准(GB/T 4458.4—2003)所规定的一些常用的尺寸标注法。
表1-4 常用的尺寸标注法
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