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历来时路:诺贝尔文学奖获奖作品在华出版传播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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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前言

通常一年一度的诺贝尔文学奖评选,本身往往面临着众口难调的局面乃至争议。2017年底以来,诺贝尔文学奖颁奖机构瑞典学院(Swedish Academy)因被卷入“性丑闻”风波,更是名声扫地,其公信力遭受质疑。该事件的导火索为瑞典学院18名终身院士之一卡塔琳娜·弗罗斯滕森(Katarina Frostenson)的丈夫让—克洛德·阿尔诺(Jean-Claude Arnault)被指控涉嫌18例性侵案件以及泄露诺贝尔文学奖评选结果。消息一出,舆论哗然,瑞典学院常任秘书长萨拉·达尼乌斯(Sara Danius)辞职,并支持开除身为诺贝尔文学奖评委的卡塔琳娜·弗罗斯滕森。数名院士基于义愤相继辞职。2018年5月,瑞典学院发布消息,表示本年诺贝尔文学奖“停颁”,将在翌年一同宣布两年的获奖者。随后百余位瑞典作家、演员、记者等文化界人士组织设立了“新学院”(New Academy),并参照此前的诺贝尔文学奖评选模式,于2018年10月遴选出一位获奖者。法属瓜德罗普的女作家、哥伦比亚大学名誉教授玛丽斯·孔戴(Maryse Condé)最终折桂,她被给予100万瑞典克朗(约合人民币75万元)奖金。但“新学院奖”似乎并未受到广泛认可,最后入围的4名候选人中,日本作家村上春树就婉拒被提名,从而退出了竞选。2019年10月10日,瑞典学院宣布,2018年、2019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分别授予波兰小说家奥尔加·托卡尔丘克(Olga Tokarczuk)和奥地利剧作家彼得·汉德克(Peter Handke)。至此,“靴子”终于落地。有关最新获奖者的报道、图书推广相关资讯,迅速见诸中国许多网站、社交媒体等。近年来,村上春树极有可能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猜测在坊间颇为流行,为此他多次位列“立博”(Ladbrokes)等欧美知名博彩公司预测榜前列。但截至2018年,每当诺贝尔文学奖获奖结果公布,村上春树都未能入选,有关他的“陪跑”之说由是不时见诸报端、网站、社交媒体等。

一、诺贝尔文学奖获奖作品的“类型”体系

自1901年瑞典学院首度颁发诺贝尔文学奖以来,截至2017年日裔英国小说家石黑一雄获奖,该奖项已授予114位作家(“一战”、“二战”时期一度停颁),他们分属40多个国家或地区,因法国、英国、美国等欧美作家占比超过八成,评奖呈现出来的“西方(欧洲)中心主义”色彩浓厚。虽然诺贝尔文学奖遴选在于标举诺贝尔倡导的“具有理想主义倾向的杰出文学作品”[1],其中不乏T.S.艾略特的诗歌《荒原》、加西亚·马尔克斯的小说《百年孤独》等代表作入选,但因列夫·托尔斯泰、卡夫卡、乔伊斯、博尔赫斯等文学家及其代表作未能最终获奖,“遗珠之憾”现象同样时有出现。此外,鉴于有意无意或客观展露出来的政治倾向,诺贝尔文学奖的评选标准和实际结果迄今仍受到一定质疑,如苏联作家肖洛霍夫的获奖与“冷战”格局不无关联,[2]法国哲学家、文学家萨特则宣称因一向谢绝来自“官方的荣誉”而拒绝受奖。

诚然,诺贝尔文学奖评选难以全面彰显、及时反馈世界文学的进展与水准,但作为一项跨时已逾百年的国际文化活动,其在全球范围内仍有较高知名度。从累计已约200种获奖作品来看,诺贝尔文学奖获奖作家作品自身已建构成一个自足且开放的“类型”体系。其获奖作家中,既以文学家为主体,也含哲学家(如罗素)、政治家(如丘吉尔)、历史学家(如蒙森)等;他们的获奖作品文体类型除诗歌、小说、戏剧、散文外,还涉及史学专著(如《罗马史》)、童话(如《骑鹅旅行记》)、歌词(如鲍勃·迪伦的创作)、非虚构作品(如阿列克谢耶维奇的纪实系列)等,横跨人文社科多领域,文献类型、出版资源较为多元,样本意义颇具典型。

二、学术史梳理及研究动态

学界对诺贝尔文学奖获奖作品在华出版的研究,已有成果主要基于译介出版、文学批评、书史研究和出版跨界融合等视角,大致谱系如下:

1.外国文学译介出版研究

诺贝尔文学奖获奖作品在华出版活动的兴起,与晚清以降的“西学东渐”思潮汇流激荡,但中国当时所应对的往往是强势文化单向度的灌输和覆盖。早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诺贝尔文学奖得主显克维奇的小说《你往何处去》、梅特林克的戏剧《青鸟》、赛珍珠的小说《大地》等就受到茅盾、钱歌川等人关注和引介,《小说月报》《申报》《东方杂志》《现代》等报刊时有相关报道。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萧伯纳、泰戈尔访华,因受到鲁迅、宋庆龄、徐志摩、梁启超等名流襄助,更是成为轰动一时的文化事件,郑振铎、冰心、陈独秀均翻译(或摘译)过泰戈尔诗作《飞鸟集》《吉檀迦利》等诗作。积贫积弱既久的“老大中国”,该采取何种文化姿态对待外来文学和本土文脉,这成为当时中国有识之士无法规避的时代命题,无论鲁迅式的“拿来主义”“别求新声于异邦”,还是胡适式的“研究问题、输入学理、整理国故、再造文明”,都可谓先行者的变通之举。他们倡导的中西文化交流互动,得到张元济、陆费逵、邹韬奋等出版者的呼应,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生活书店分别推出过“世界文学名著丛书”“世界文学全集”“世界文库”等系列,其中收录高尔斯华绥等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的代表作,积累了一定的文献资源。傅雷译罗曼·罗兰小说《约翰·克利斯朵夫》,因主人公高蹈的人道主义精神和无惧苦难的英雄气概,在民国青年中同样一度风靡。[3]

诺贝尔文学奖获奖作品作为翻译文学的组成部分,与其他引介的文学作品类似,为中国文学的发展注入丰沛的元气,开拓了国人视野,同时标举文艺潮流,扩充了文体类型。[4]不同文化之间展开“生成性对话”与“平等沟通”,这是世界多元文化共处最核心的问题。[5]经过数代人的积累、耕耘,当代许多中国作家正尝试通过多种途径,试图跻身世界文学主流,[6]进而参与世界文学共同体建构。

革故鼎新后,诺贝尔文学奖获奖作品在华出版历经“沉寂”到“复兴”的转捩,这受到特定政治情势、市场经济等因素影响。20世纪五六十年代,经过“公私合营”改造的大陆出版界,业务范围多被纳入“计划体制”。其后在“反苏修”等时局中,包括诺贝尔文学奖获奖作品在内的外国文学出版一度以“黄皮书”形态供“内部发行”,如萨缪尔·贝克特的戏剧《等待戈多》、索尔仁尼琴的小说《伊万·杰尼索维奇的一天》等,出版方多归口为人民文学出版社。[7]20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随着“解放思想”“读书无禁区”等理念逐渐深入人心,诺贝尔文学奖获奖作品在华出版再度勃兴,漓江出版社推出的“获诺贝尔文学奖作家丛书”与人民文学出版社版“外国文学丛书”、云南人民出版社版“拉丁美洲文学丛书”等品牌书系接连诞生。其间,中国台湾远景出版事业公司推出了“诺贝尔文学奖全集”(陈映真主编)。因中国大陆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才加入《世界版权公约》,上述书系中的部分作品并未解决版权问题,这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后续产品线的拓展。

2.诺贝尔文学奖获奖作品类型分析与个案考察

诺贝尔文学奖获奖作品在华出版与文学研究相辅相成。诺贝尔文学奖获奖作家“创作论”[8]及其文学成就评析[9],或基于女性视角的“女作家论”“女性形象研究”[10],有一定新意。21世纪以来,学界对诺贝尔文学奖得主作品的个案式考察趋热,相关研究涉及T.S.艾略特获奖作品《荒原》的文化学解读及其对中国现代诗歌创作的影响;[11]泰戈尔、海明威等作家与中国文艺界的交往[12]与文学创作考察;[13]从翻译视角对比泰戈尔代表作《吉檀迦利》的原文孟加拉语及其译文(英文、中文),进而考察该作品的译介与接受研究,也颇具特色;[14]另有论者梳理了加西亚·马尔克斯对中国作家魔幻现实主义文学创作的启发[15],等等。

此外,书史理论所属意的出版学、社会学跨学科研究旨趣,开辟了诺贝尔文学奖获奖作家作品专题新的学术领地。如《当图书成为武器》一书作者探赜索隐,还原了帕斯捷尔纳克创作的小说《日瓦戈医生》率先在意大利出版后,被美国中央情报局视为“武器”秘密印制俄文版偷运回苏联,最终引发“日瓦戈事件”事件的来龙去脉,[16]为此增添了注解。

当学界更多地在进行作家作品研究时,业界人士相对关注出版市场生态,倡议治理盗版、抄袭、随意改译等乱象。[17]涉及诺贝尔文学奖获奖作家作品的知识生产活动,虽已催生了部分知名书系,但受商业利益等因素影响,业界还存在行业壁垒、版权纠纷、产品同质化、翻译水准参差不齐、市场无序竞争等乱象,[18]以致资源分散化,使用效率低,干扰着出版生态的正常运行。作家作品在获奖前后从销量平平到数十万册激增的出版现象,为一些学人所论及,如土耳其作家奥尔罕·帕慕克的小说《我的名字叫红》、南非作家库切的《耻》,等等。[19]

3.出版跨界融合研究

时下,伴随着大众传媒的兴起,机械复制时代的文学知识生产逐步由纸媒向电子书、音视频发展,传统的书刊阅读日益转变为影视观看和读屏听音,诺贝尔文学奖获奖作品在华出版的主体越发多元。译林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南海出版公司及其合作方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不但出品(或再版)了巴尔加斯·略萨、巴勃鲁·聂鲁达、加夫列拉·米斯特拉尔等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的小说、诗作、回忆录等图书,还包括诗歌朗诵有声读物。从文学影视互动维度来考察诺贝尔文学奖获奖作品出版资源的演化,呈现一定跨界融合研究热度。如探究莫言小说《红高粱》等与影视改编的同构和变异,只是仍偏个案解析。网络(微信)营销等业态同样方兴未艾,这为诺贝尔文学奖获奖作品的出版传播提供了更多平台、终端。

综上大体可以看出,已有成果不同程度涉及诺贝尔文学奖获奖作品在华出版议题,各有洞见,但研究框架多集中于创作及艺术解析,总体仍偏译介学、文学批评范式,较少从编辑出版、图书情报层面立论,且偏作家作品个案分析,对诺贝尔文学奖获奖作品体系的全景观照相对不足。同时,虽然部分成果对诺贝尔文学奖获奖作品在华出版活动中的产品同质化、翻译质量等问题有所论述,但契合互联网时代、新兴媒体多元化语境的系统性解决方案仍有待进一步探究。

三、问题的提出及主要研究内容

诺贝尔文学奖的评选固然聚焦于文艺创作领域,但获奖作品与出版业、图书情报、文献学等互为表里,且历经百余年淘洗、沉淀,已建构起中外交流的文化景观。如2012年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之后,他的作品在国内一再重版,版权被输送到英、法、美等国,便一定程度上印证了诺贝尔文学奖评选与图书出版之间的关联。论及种类繁多的诺贝尔文学奖获奖作品,其在华出版、传播流变总体态势如何;背后暗含怎样的生产机制,影响生产运作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成因何在;获奖作品的出版对当代出版生态尤其是文学类产品研发有什么启示;还存在哪些失范现象,有何治理路径可资选取;进而在何种维度对当前中国出版业参与国际跨文化交流有所裨益?这是本研究力求探究的关键议题和逻辑起点。

本研究主要采取个案分析法,分别考察拉宾德拉纳特·泰戈尔、加夫列拉·米斯特拉尔、米盖尔·安赫尔·阿斯图里亚斯、萨缪尔·贝克特、巴勃鲁·聂鲁达、加西亚·马尔克斯、奥克塔维奥·帕斯、德里克·沃尔科特、巴尔加斯·略萨、鲍勃·迪伦10位作家的代表作品在华出版传播的流变和成因。篇章内容基于上述作家获奖年份的先后顺序编排。之所以选取上述作家的代表作展开分析,一方面因为此类作家作品有其特定的艺术、文化和时代特色,一方面与笔者自身的文学旨趣有关。并且,上述作家的代表作涉及诗歌、小说、戏剧、歌词创作等不同文体,综合来看,虽无法面面俱到,但也便于呈现诺贝尔文学奖作品的多元性。

本书末尾两章主要梳理了西班牙知名版权代理人卡门·巴尔塞伊丝的国际文学版权运营策略,由其代理的许多作家如加西亚·马尔克斯等,均为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这或许有助于提供另一参照系,进而更深入地对比审视诺贝尔文学奖获奖作品在华出版传播。漓江出版社在诺贝尔文学奖获奖作家作品出版领域也曾集大成,其个案价值较为明显,因而也被纳入本书研究对象。同时,中国台港澳地区(尤其是台湾)出版界对诺贝尔文学奖获奖作品的传布,有其自身特点和规律,部分作家作品文本值得关注,而类似研究在学界已有成果中相对薄弱,为此,本书对台港澳地区已出版的相关作品力求尽可能多的进行一些梳理和考察。

鉴于本研究所探究的对象多为耳熟能详的诺贝尔文学奖获奖作家作品,其对应原文书名(如英文、法文、西班牙文等)不再一一标注。唯有“德里克·沃尔科特”“鲍勃·迪伦”等章中,因诸多书名、歌词(诗作)、传记、影视作品、研究专著尚未形成中文定名,因此均用中英文双语标注,以便读者查证。同时,书中论及国外出版机构时,也对应标注中外文名称。因译者、译作出版语境等差异,某些获奖作品的中文译名有时并不一致,如萨缪尔·贝克特的《等待戈多》,在中国台湾、香港便往往译为《等待果陀》。为呈现各自译本的原初形态,文中部分征引、注释照录,由此也有可能导致论述时存在译名不统一情形,必要时笔者做了加注处理。类似处,敬请读者诸君鉴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