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一曼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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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逃离·封建·铁樊笼

一、女子参政的呼声

赵一曼的眼界不断开阔,她决心挺身而出,做一个像秋瑾女士那样心忧天下、立志救国的“女权运动”革命家。

赵一曼早在几年前就把自己所读的书,所接受的进步思想,向周围能够接触到的同伴、姐妹、用人、婶娘包括大嫂在内进行传播。当时也许只是为了争取这一干人支持自己外出读书,后来进而发展到寻求社会变革的强烈愿望。

我们可以从郑佑之给赵一曼的多封信中看到:“你现在还是联络你一般婶娘、姐妹、弟侄,使他们随时帮你说话。此外,你对于一般穷人和穷人的儿女,你也要尽力去帮助他们,使他们感激你,听你的话,慢慢地再看时机。”(1921年12月11日)“你宣传的主义,是顶好的,但你要晓得,现在是国民革命时候,不是社会革命的时候,你宣传时关于共产主义的话,总宜少说,并且还要看人。你宣传最好是从他们痛苦的地方入手,指出他们痛苦的原因,点醒他们不要埋头忍受就是了。至于解决痛苦的办法,你可叫他们自己去想,他想得不对时,你再去驳他,千万不要先说出你的意见,这是宣传上定的法子。”“你不要破除你嫂嫂的迷信。你须极力顺她,引她到想争男女平权的革命大路就是了。”(1924年)

以上我们所能见到的郑佑之的信,几乎都是给赵一曼的回信,并且多数是回答和解释赵一曼来信时提出的问题,鼓励她不断努力,引导她如何去做。从这些信中我们可以看到赵一曼在宣传、组织妇女的最初活动中所遇到的问题和挫折,以及她知难而进,不懈努力,勇往直前的精神。

赵一曼边读书,边实践,边总结经验教训,她不光写日记、写信,还写杂记、诗歌、歌词、对联等。自《被兄嫂剥夺求学权利的我》多处见报并引起强烈反响之后,赵一曼在这一段时间内更是文思泉涌,才华横溢,彰显出她的文学才情。我们可以从郑佑之的书信中印证这一点。

1925年年初,郑佑之在给赵一曼的信中写道:

《杂记》和《信》都得到了。我打算把你的日记和杂记编成小说,拿出去登报。你的《青年女子与国民会议》一文,很可以登报,缓两日即当略为删改,登在成都、重庆的报上。你去年做的文章(如《劳动联合宣言》等)得空时亦请誊来,我代你登报,自家去登也可。

……

你的歌儿,颇有诗意;至于年对,虽有意思,却不合体。但各人发表各人的意见,也不必拘体裁了,拿来自己贴是很可以的,不过拿去登报,就怕登不出来(歌儿要登,也还要改一下)。

可惜的是,赵一曼的这些杂记、日记和诗歌都散失了,仅有发表的幸存下来。《青年女子与国民会议》一文,赵一曼以一超的名字,于1925年4月19日在上海《妇女周报》上发表。全文如下:

社交公开,男女平等的呼声,早已灌注于一般人的耳鼓。但至今犹未见诸实行。并且还有大多数的女子——尤其是青年女子,深深感受无穷的悲哀,无穷的痛苦!(我也是其中之一)唉!我们女子,数千年中总是处于极卑劣的地位,近数年虽有女子参政同盟女权运动同盟之发现,可是终不免男尊女卑的歧视,且种种束缚仍然加于我们身上,竟不能推翻那千重压制,这是何等悲伤的事呵!适才读到中国青年第五十期,《为国民会议奋斗》一文,不觉喜极而泣!这真是数千年莫逢的大好机会呵!我们女界——尤其是青年女子,正当努力参加此会,提出要求,求得将来果与男子平等,才不枉我们前此的牺牲。但同时亦赞成中国青年上面所提出的各种主张,尤其要望他们——有良心的男子——大家协同努力为我们青年男女求平等的幸福!我今把我良心上的几种要求,公布于全国兄弟姊妹之前,请求赞助!更愿全国的姊妹们,多多提出切身的议案于国民会议!总之,我们以前是“事事不能过问”,我今后“非事事过问不可”!这是我们女子,我们受压迫的青年女子,根本上极正大的要求,所以全国有良心的诸君,都必赞成以下所提出的要求而指示其策略。

(一)废除一切束缚我们女子的东西,尤其是压死青年女子的旧礼教。

(二)社交公开:女子有通信的自由,蓄发,剪发,择业,结婚离婚,种种绝对的自由。并规定保护受痛苦逃婚女子的专条,即抱独身的女子,父母——尤其是兄嫂,亦不得强迫出阁。

(三)男女求学的机会须平等:不惟自小学以至大学,均须彻底开放,并须严定父母——尤其是兄嫂阻止青年女子求学之法则。

(四)男女身分(笔者注:应为份)平等。女子须有继承袭产权,不单是分产。须有执政权,不单是参政,凡应公开的更不得借口“年幼”,不使我辈青年女子参加或预闻。

(五)普及女子教育,特别要注重青年女子。并废除良妻贤母之教育,严禁宗教徒对于青年女子之诱惑与迫害。

(六)有志求学而力不足的青年女子,国家或地方,均当供给以入学的费用。

(七)禁止蓄童养媳,禁止纳妾,蓄婢。立法严惩拐卖幼女溺女,及虐待妻妾婢媳,以振刷恶俗。

(八)禁止奖励虚伪之贞节主义——如旌表节孝等,尤其是过门守节。提倡再婚妇与处女一体受社会上之待遇。

(九)不惟女工与男工作同样的工当得同样的报酬,即青年女子和做了成人一样的工作,也当得一样的工资。

(十)女工月经期内,厂主当加以优待,不得强迫作(笔者注:应为做。下同)工,更不得扣减工钱。

(十一)女子妊孕期内,不得作(做)工;并须由国家供给以充足的生活费。

(十二)废除娼妓制度,禁止穿耳、缠足的恶习惯。取缔妖淫装饰品。

(十三)为使我们的要求有力而实现起见,国民会议须尽量参加妇女团体,尤其是青年女子的代表。

全国感受压迫的姊妹们,我这几种要求过分了么?办不到么?如其不然,就请大家努力,准备实行解放,解放的第一步,便是:大家团结起来,促成我们的国民会议!

十四年二月二十三日

于宜宾观音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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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1  赵一曼在《妇女周报》发表的《青年女子与国民会议》

这篇文章的写作背景是:1924年11月10日,孙中山以国民政府总理的名义发表《北上宣言》,提出反对帝国主义和封建军阀,准备召开“国民会议”。中国共产党积极支持孙中山先生的革命主张,在全国发起了拥护召开国民会议和废除不平等条约的人民运动,对内建立人民政权,结束军阀的统治,对外反对帝国主义侵略。国民会议运动很快在全国范围内轰轰烈烈地展开了,全国各大城市的人民团体纷纷发表通电和宣言,各类进步刊物也纷纷登载文章,拥护孙中山先生的主张,并分别成立了国民会议促成会。中国共产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发出号召,积极促进国民会议运动的开展,并做出了关于职工、农民、青年和妇女运动等决议,指出要动员妇女使之接受的形式把妇女组织起来。妇女运动的口号应是争取男女平等,女子参加政权和妇女特殊利益等。郑佑之按照党的指示,从外地寄给了赵一曼有关召开国民会议的文件材料,要她认真学习和积极宣传。他在农历正月二十九给赵一曼的信中说:“现在只有宣传国民会议,将来国民会议开成之后,也多几个执行主人权责的人,也多几个帮助妇女解放的人……”异常关心国家大事,以妇女解放运动为己任的赵一曼,阅读了这些文件后,结合自己的实际斗争情况,以《青年女子与国民会议》为题写了这篇文章。

这篇文章以有力的论据和强烈的革命激情,发出了妇女解放运动和女子参政议政的呼声,并提出了实行妇女解放的具体办法和措施。这13条要求所表达的思想观念,在当时无疑是超前的、惊世骇俗的,也是振聋发聩的。虽然她的某些主张很难为世人所赞同,也很难变成社会现实,但其思想价值和社会意义是不可低估的,时至今日仍具有现实意义,甚至可以说它具有超越时空的永恒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