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印第安人否认王室血统的印卡犯过罪
没有发现他们惩罚过哪位王室血统的印卡王公,至少没有发现公开惩罚过,也可能是惩罚过而印第安人否认这一点。他们认为,印卡王公们接受过父母的教导,看见过长辈的榜样,被公认为太阳的儿子,生来就是教育和造福他人的,因此都能严格律己,言行端正,为人楷模,不会给国家丢丑,所以从未犯过什么罪行需要公开惩戒。此外还认为,他们也没有常会导致犯罪的那些诱因,诸如追求女子、贪图财产或蓄意报复等。因为如果他们想要美女,可以依法要多少有多少;印卡王公们知道,只要他们看中哪个美貌姑娘并派人向她父亲提出要求,不仅不会有人拒绝,反而因他们屈尊欲纳她为妾或用作使女,人们都会感激涕零地献给他。在财产上也是一样,他们根本不会因为缺少而要抢占别人的财产,也不会因穷困而受贿。因为不管他们在哪里担任官职(其实不任官职也一样),既然他们是太阳神和印卡王的官员,那里太阳神和印卡王的所有财产就全部由他们支配。如果他们自己不是行政和司法官员,那么行政和司法官员就必须从太阳神和印卡王的财产中拨给他们所需的部分。印第安人说,既然他们是太阳神的儿子和印卡王的兄弟,那些财产他们需要多少就可有多少。他们也从没有为了图报复泄私愤而杀死或伤害他人,因为谁也不能冒犯他们,相反他们受到仅次于国王本人那种规格的尊敬。如果有人惹怒某位印卡王公,不管他是多大的领主,那就等于亵渎神明,冒犯国王本人,因而要受非常严厉的惩罚。不过另一方面,也可以肯定地说,从来没有见过哪个印第安人因为冒犯某位印卡王公的人身、尊严和财产而受到惩罚,他们都把印卡王公敬若神明,所以没有发现过这样的事;同样也没有见过哪位印卡王公因为犯罪而受到惩罚。对照这两种情况,可以看出印第安人不愿承认冒犯过印卡王公,也否认印卡王公犯过严重罪行,甚至对西班牙人问起这类事情感到气愤。因此,有位西班牙史学家曾说,他们制定了这样一条法律:无论印卡王公犯了什么罪,都不会被处死。印第安人若听说有这样的法律会非常气愤,就会说那等于允许印卡王公为所欲为地干坏事,为自己制定的是一种法律,为别人制定的是另一种法律。其实情况恰恰相反,如果身为印卡王公而变成了“奥卡”(Auca),即暴君、叛逆和不讲忠义的人,则首先降低他血统的等级或逐出王室血统,然后再更加严厉地予以惩罚。
佩德罗·德谢萨·德雷昂在关于军队情况的第四十四章中谈到印卡诸王的军法时说:“如果士兵在某个地区侮辱人或盗窃,立刻会受到严厉惩罚。印卡君主在这方面执法极其严明,即使对自己的亲生儿子也严惩不贷,绝不姑息”等等。他在第六十章讲到这种法律时又说:“因此,在随他到各处巡幸的人中,如果有谁胆敢闯入印第安人的禾田或家里,尽管没有造成多大损害,他也下令将其处死”,等等。这位著述者说这番话时没有区分是不是印加王公,因为他们的法律对所有人都适用。以太阳的儿子自诩这件事,最能迫使他们好自为之,无论在品德还是在血统方面都胜过他人,才能使印第安人相信他们继承了太阳的美德和血统。据印第安人自己说,他们相信是这样,而且深信无疑,以致如果哪个西班牙人在谈话中赞扬国王或他们的某位亲属的善举时,他们总是说:“这你不用奇怪,他们是印卡嘛!”反过来,如果西班牙人责骂什么事办得很糟时,他们就说:“你别相信有哪位印卡干过这种事。如果当真干了,那他就不是印卡,而是个被逐出王室血统的杂种。”阿塔瓦尔帕背叛了他的兄长、合法继位人瓦斯卡尔·印卡,印第安人就这样说他,这段情况我们在以后适当章节详细记述。
印卡王把帝国划分成四个行政区,每区设有军事院、司法院和财产院。各院又为各部设有官员,上级辖下级,一直到最下一级,即十人长一级。各级官员把帝国内各种情况逐级上报,直到各行政区的最高参政院。共设有四位副王,每行政区一名,他们是本行政区各事务院的首席长官;他们综合收集关于王国内发生的一切情况的报告,然后上报印卡王;他们直属印卡王领导,是本行政区的最高行政长官。他们在血统上必须是合法印卡王公,文治武功都有丰富经验。这四个人,而且只有这四个人可以进入全国参政院,由印卡王向他们发布命令,提出在平时和战时该做什么事,他们再逐级下达所辖官员,直到最低一级。关于印卡诸王的法律和统治方式现在暂时讲到这里,后面讲到印卡诸王的生平和事迹时,再随时穿插介绍最突出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