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他们的祭祀方式
与他们把卑下之物奉为神明一样,那种古代偶像崇拜中的祭祀方式也是残忍、野蛮的。除了用动物和庄稼这些一般东西做祭物外,他们还从互相交战时抓获的俘虏中,挑选各种年龄的男人和女人用以祭献。在某些部族中,这种惨无人道的程度比禽兽还有过之而无不及。他们不仅用俘获的敌人作牺牲,在没有俘虏时,甚至不惜用自己的亲生子女作牺牲。用男人、女人、青年和儿童祭神是这样进行的:先把他们活活开膛,掏出心肺,趁热血未凉之际把它洒在他们崇拜的偶像身上;然后观察掏出的心肺有何征兆,以确定牺牲是否已被神明接受;不管接受与否,都把心肺用火焚烧,直至烧完为止,献给偶像;最后在兴高采烈的气氛中把用作牺牲的人津津有味地吃掉,即使是自己的子女也毫不在乎。
根据布拉斯·巴莱拉神父残破手稿的许多地方来看,他在所写的许多事情上有着与我们一致的意图,就是把各个时代、各个时期和各个省份的情况分开记述,以便使人更好地了解各个部族的习俗。因此,他在其中一本残破手稿中写了下面这样一段话,这段话是用现在时写的,因为他提到的那些人至今依然保持着这种残酷的习俗。他写道:“居住在安第斯山的人生吃人肉,比老虎还残忍。他们不信神明也没有法律,根本不知道美德为何物。他们也没有偶像和类似偶像的东西,崇拜的是化成走兽或蛇形向他们现身和说话的魔鬼。当他们在战争或随便什么情况下抓获什么人的时候,如果知道他是平民百姓或下等人,就把他切成碎块分给自己的朋友和仆人,让他们吃掉或在肉市出售。如果抓到上等贵人,头面人物就携妻带子聚在一起,以魔鬼使臣的身份给他剥光衣服,活着绑在一根木桩上;用石制砍刀和刀片一块一块地切割,但不砍掉手脚,而是从肉最厚的地方如小腿肚、大腿、臀部和手臂圆突部位割下肉来,把血涂抹在男人、女人和小孩子身上;然后大家很快把肉分开吃掉,吃时不煮不烤,甚至连嚼也不嚼,而是大口大口地吞下。那可怜人就这样眼睁睁看着自己活活被人吃掉,葬身在他们腹中。女人(比男人还残忍)用那倒霉人的血涂抹奶头,让自己的婴儿吮吸,连同奶水一起喝下。他们兴高采烈地干这一切当作祭祀,直到被抓的人气绝而死。这时他们把他的肉连同内脏一口气吃掉,不过这时可不像刚才那样有说有笑,而是像做极其神圣的事情一样,从这一刻起总是毕恭毕敬,把人肉当作圣物吃。如果在折磨那个不幸的人时,他的脸上或身上稍有痛苦的表示,或者嘴里稍有叫苦叹息之声,他们就在吃完肉和内脏之后,把他的骨头砸碎,非常轻蔑地抛在荒郊或江河里。如果抓到的人在受折磨时坚忍顽强,毫无惧色,那就在吃完肉和内脏后,把他的骨头连同筋腱放在太阳下晒干,放在高山之巅,当作神明崇拜并祭献供品。那些残忍的人崇拜的就是这样的偶像,而且印卡帝国影响不到他们,迄今西班牙人的统治也影响不到他们,所以他们现在仍然是这样。这种如此凶残可怖的人是从墨西哥地区迁徙而来,在巴拿马地区、达连地区以及(一支延伸到格拉纳达新王国、另一支绵延到圣马尔塔的)所有那些大山脉中定居下来。”以上是布拉斯·巴莱拉神父的原话。这段话讲了不少凶残狠毒的事例,有助于我们说明第一个时期以及直到现在的真实情况。
另一些印第安人举行祭祀时没有这么残酷,他们也用人血祭祀,但并不杀人,而是根据祭祀仪式的隆重程度从臂上或腿上取血。举行最隆重的祭祀时,从眉心处取血。秘鲁的印第安人通常采用这种取血方式,印卡时期开始后仍然如此,这既是为了举行祭祀仪式(特别是我们下面要讲的一种祭祀),也是为了医治他们严重的头痛症。以上所说是一些省份和部族所用的祭物,而其他省份和部族不予采用。还有一些祭物是所有印第安人共同的,普遍采用的祭物有肉羊、雄“羊羔”、“绵羊”、兔子、石鸡和其他肉禽等动物,有他们颇为珍视、称为“库卡”(cuca)的草,有玉米和其他谷类及蔬菜,有香木和类似的东西。这就取决于各部族收获什么东西,取决于各部族认为根据神的本性最喜欢什么祭物了。就是说,主要是看他们的神是飞禽还是走兽,是食肉的还是非食肉的,看每种神最常吃什么东西;觉得每种神最爱吃什么东西,就把什么奉献给它。关于那些古代异教徒祭祀方面的情况,就先讲到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