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产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问答=COVID19 Prevention and Control Q&A for Pregnant Women:汉、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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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问:产后访视的内容和形式应如何调整?
按照防疫要求,产后访视的方式和内容也需要相应进行调整。
(1)信息转介。分娩医院要将产妇出院的信息转介到产妇所在的社区或乡镇,辖区的妇幼卫生人员或村医要及时掌握产妇信息。
(2)产后访视时间和次数。产妇出院后7天内及产后28天进行访视。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要求,由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访视。孕产妇如有严重合并症、并发症,要适当增加访视次数。
(3)产后访视方式。访视方式可根据需求而定。一般产妇的产后访视可以远程进行,也可以采取电话、微信、视频的方式。对于妊娠风险评估高风险的孕产妇需进行至少1次家庭访视。
(4)访视内容。产后访视内容不仅涉及常规内容,还应重点了解产妇家庭疫情防控状况,并进行针对性指导。主要包括:
1)了解产妇的一般情况、分娩情况及身体恢复情况、子宫复旧情况和哺乳情况,进行心理状态的评估等;
2)排查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相关的问题,询问产妇有无咳嗽、发热、乏力,或鼻塞、流涕、咽痛、肌痛、腹泻等症状;
3)指导产妇居家保健,做好防疫措施;指导做好母乳喂养、婴幼儿的护理;注意识别产褥期的危险因素,必要时指导产妇及家庭正确就医。
(5)新冠肺炎产妇出院后,应参考确诊孕妇出院后管理和随访内容,做好疫情相关管理及随访工作,并督促患者出院后第2周、第4周到医院复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