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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手术设备及器械的防护要求
一、眼科手术室仪器设备的处理措施
眼科手术室仪器设备主要包括手术显微镜,手术辅助操作仪器(例如白内障超声乳化仪、视网膜玻璃体切割机)和器械灭菌设备等。疫情防控期间,应当加强仪器设备的清洁、灭菌和保养。每日手术前后清洁擦拭仪器表面。显微镜镜头必须保持清洁,如有灰尘用吹气球吹除,如沾有液体、血迹或油污,可用脱脂棉蘸取无水乙醇和乙醚的混合剂(1∶1),由中央向周边将镜头轻拭。
眼科仪器操作手柄及管道细长,使用后要用蒸馏水彻底冲洗清洁后,再行灭菌处理方能再次使用。根据不同的材质选择快速高压蒸汽和环氧乙烷(EO)低温灭菌2种方式,高压灭菌每锅有化学指示剂,定时做生物监测;EO灭菌每锅生物监测,每次消毒均应放置消毒化学指示剂。手术结束后,对手术仪器进行紫外线消毒。
二、眼科手术室器械的处理措施
眼科手术器械包括普通手术器械及显微手术器械两大类。许多眼科手术器械作用端精密细小,多带有狭窄内腔和缝隙,难以彻底清洗,残留的颗粒物存在传播病毒的风险。若清洁不够彻底,手术器械上残留物会在微生物表面形成一层保护层,妨碍消毒灭菌因子与微生物接触或延迟其作用,从而妨碍灭菌和消毒的效果。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应当建立器械预处理、清洗和灭菌的标准流程,保证完成预洗、清洗、漂洗和灭菌各个步骤的时间充足。眼科手术器械的清洗消毒应严格遵守器械和化学品制造商提供的使用说明。在清洗中要确保清洗剂能够充分去除器械表面及沟槽、缝隙内及管道内的污染物,并减少器械表面清洁剂的附着与残留。
器械的灭菌方法应当得到灭菌器厂商和器械厂商的确认,灭菌器应按照厂商的推荐意见进行使用和维护。
三、确诊新冠病毒感染患者术后器械的处理措施
对于确诊新冠病毒感染患者术中所使用的手术器械,术后应均匀喷保湿剂,双层扎紧,外贴“新冠病毒”标识,单独放置,电话通知供应中心及时收取,进行后续消毒处理;布类应用双层医疗废物包装袋扎紧,外贴“新冠病毒”标识,单独放置,由污染布类收取人员定时回收处理。
四、手术室的消毒措施
1. 在新冠病毒流行期间,因病毒潜伏期长,且在潜伏期具有传染性,因此建立标准预防流程、标准预防措施并做好落实非常重要:
(1)新冠病毒对紫外线和热敏感,56℃30分钟、乙醚、75%乙醇、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和氯仿等脂溶剂均可有效灭活病毒。空气消毒方式根据医院条件进行合理选择。
(2)每天对手术室环境进行无死角终末消毒,消毒范围不仅仅在洁净区落实,办公区也要落实,并需要增加消毒频次。洁净区走廊每日大于4次,手术间每日大于当日手术台次。办公区每日1次空气消毒,2次物体表面及地面消毒等。
(3)使用含氯消毒剂进行物体表面消毒时需增强有效浓度(1 000~2 000mg/L)。
2. 每次手术结束后,手术室均应实行以下措施,进行有效消毒:
(1)关闭层流和送风,使用过氧乙酸/过氧化氢喷雾消毒器或双模式过氧化氢机器人消毒机密闭消毒1~2小时(过氧乙酸/过氧化氢喷雾消毒器2小时,双模式过氧化氢机器人消毒机1小时),手术间至少关闭2小时以上,开启层流与通风。
(2)物体表面消毒:地面使用2 000~5 000mg/L含氯制剂,保持30分钟后清水拖地;器械台、设备、操作台等表面,使用1 000~2 000mg/L含氯制剂,保持10~30分钟后再清水擦拭;有患者血液等体液污染的物体表面,直接使用2 000~5 000mg/L含氯制剂处理。
(3)转运床处理:床垫拆卸竖起,放置在手术间内接受过氧乙酸/过氧化氢喷雾消毒器或过氧化氢消毒机喷雾消毒处理,转运床物体表面按照手术间物体表面处理方法同法实施。
(4)负压手术间实施疑似/确诊新冠肺炎患者手术后,应通知层流工程技术人员,及时更换负压手术间高效过滤器。
(5)负压/感染手术间消毒处理完毕均须与感染管理科联系进行物体表面和空气采样检测,检测结果合格方能使用。
(编者:常笛 张明昌 韩崧 万修华 熊瑛 苏丙男 赵晶)
(审校:贾力蕴 陈伟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