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奶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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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某某·某某之子拿一支枪抵着我的胸口,说我是只猫,威胁要一枪打死我。就在同一天,送奶工死了,被一支政府暗杀行动队开枪打死了。我并不在乎他被枪杀,但其他人在乎,其中一些人,用行话说来,跟我只是“点头之交”。我被人们谈论,是因为他们——更可能是大姐夫——到处散布谣言,说我跟这个送奶工有染,还说我十八,他四十一。我知道他的年龄,不是因为他被枪杀后媒体有所报道,而是因为在枪杀事件发生前的好几个月里,那些散布谣言的人就已经开始议论,说四十一和十八搞在一起真恶心,说二十三岁的年龄差真恶心,说他都已经有老婆了,而且有许多隐蔽低调的人正在监视我们,他才不会上我的当。和送奶工有染,似乎我也有错。但我和送奶工实际上并没有关系。我不喜欢送奶工,他不停地纠缠我、诱惑我,让我害怕和困惑。我也不喜欢大姐夫。他总忍不住造谣别人的私生活,包括我的私生活。我小时候,十二岁那年,大姐甩掉了她谈了很久的男朋友,因为那人骗了她。分手后,她急于找个新欢,用来忘却刻骨铭心的旧爱。就在这时,这个人出现了。这个新来的人搞大了她的肚子,他们立即结了婚。他第一次见到我,就当着我的面,拿些下流话来讲我——关于我的私处、我的尾部、我的逼仄、我的穹隆、我的玄圃、我的逼肖、我的那一个字[1]——他用的那些词,跟性有关的那些词,我听不懂。他知道我听不懂,但也知道我能察觉出其中的性意味——对他而言,好玩就好玩在这里。他那年三十五岁。十二岁和三十五岁,也是二十三岁的年龄差。

他这样讲我,还觉得自己有权利这样讲。我不说话,因为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这个人。只要我姐姐在房间里,他就不会讲。可一旦姐姐离开,他的身体里就好像有个开关被打开了。好在我并不怕他打我。在那段日子,在那个地方,大家看身边的人,首先看他们有没有暴力倾向。我一眼就能看出他没有,他不是那种人。尽管如此,他喜欢猎艳的天性还是每次都让我感到僵冷。他是个肮脏的家伙,而她也很难受,因为怀有身孕,因为还爱着那个她谈了很久的前男友,直到现在都不肯相信他对她的所作所为,不肯相信他确实一点也不想她。他现在和别人在一起,已经走出了上一段感情。她对眼前的这个男人视而不见。她嫁给这个老男人,却不愿与他有亲密关系,因为她自己太年轻,太不开心,在感情里太难以自拔——只不过不是与他之间的感情。我不再去她家,即使她很悲伤,因为我再也无法忍受他的语言和表情。六年后,他又想对我和我其他几个姐姐用他的那套伎俩,我们三个人——或直截了当,或间接委婉;或彬彬有礼,或“叫他滚”地——拒绝了他。就在这期间,同为不速之客却又可怕得多、危险得多的送奶工,突然不知从哪里冒了出来,登上了舞台。

我不知道他是哪家的送奶工。他不是我们的送奶工,我觉得他不是任何人的送奶工。他不接受牛奶订单。他跟牛奶完全无关。他从来没送过牛奶。再说,他开的不是运奶车,而是汽车,各种各样的汽车,常常是很招摇的款式,尽管他本人算不上招摇。即便如此,我还是不曾注意过他和他的车,直到他坐在那些车里开到我面前。后来出现了那辆货车——小型车,白色,毫无特色,会变换形状。时不时有人看见他坐在那辆车的驾驶座上。

一天,他开着他的某一辆车,出现在我面前,当时我正在一边走路,一边看《艾凡赫》。我经常在走路的时候看书,不觉得有什么不妥,但后来这也成了别人进一步攻击我的罪证。“走路看书”,罪证清单上绝对有这一条。

“有一种姑娘总让人好奇‘她是谁’,你就是那种姑娘,不是吗?你父亲叫那个啥啥,对吧?你那些兄弟,那个谁、那个谁、那个谁,还有那个谁,过去常常在板棍球队里打球,没错吧?上来,我开车送你。”

他漫不经心地说这些话的同时,副驾驶座的车门已经敞开。还在看书的我吓了一跳。我没有听见这辆车开过来的声音,也从没见过驾驶座上的这个男人。他探过身子,看着车窗外面的我,用助人为乐来展现他的亲切和友善。然而,到了这个年纪,到了十八岁,“亲切、友善和助人为乐”总会让我立刻警觉起来。搭车本身没有问题。这里的有车族经常会停下车,主动让进出这片区域的人搭车。当时,这里汽车数量还不多,炸弹恐慌和劫车事件又常常导致公共交通意外停运。人们承认有一种说法叫作“路边慢驶招妓”,但并不相信现实中真会有人做这种事情。我肯定从来没遇见过。不管怎么说,我不想搭别人的车。主要是,因为我喜欢走路——走路看书,走路思考,再说我不想和那个男人坐在同一辆车里。但我不知道该怎么跟他讲,他没有粗鲁地对待我,他知道我家里的情况,叫得出男性成员的名字就是最好的证明。他没粗鲁地对待我,我也就不能粗鲁地对待他。我犹豫了一下,或者说愣了愣——这挺粗鲁。“我在走路,”我说,“在看书。”我举起书,好像《艾凡赫》可以解释我为什么在走路、为什么需要走路。“你可以坐在车里看。”他说。我不记得自己是怎么回答的。最后他笑了笑说:“没关系,别放心上,留下继续看你的书!”说完就关上车门,开走了。

这就是我们第一次见面时所发生的一切——但谣言已经传开。大姐跑来我家,因为她丈夫,我今年四十一岁的姐夫,派她来看我。她来通知我,也来警告我。她说有人看见我和那个男人讲话了。

“滚!”我说,“什么叫有人看见?谁看见了?你丈夫?”

“你最好听我一句。”她说。但我不会听——我讨厌他和他的双重标准,也讨厌她对这些双重标准的忍气吞声。我没意识到自己一直在埋怨她,把他长期以来对我讲的那些话都怪到她头上。我一直在埋怨她不该跟这样的人结婚,她既不爱他,也绝不可能尊重他,因为她知道——她怎么可能不知道——他总在寻花问柳。

她一个劲儿地劝我行为检点,警告我这样继续下去对自己没好处,别和什么男人都搞在一起——但是够了,我被惹毛了,开始破口大骂。我知道她讨厌脏话,这是让她离开这里的唯一方法。我朝着窗外,冲着她的背影继续大喊大叫:要是那个懦夫还有什么要说,让他自己来我家,亲口跟我说!我错了:我太过感情用事,还被别人听见、看见我太过感情用事,放任自己的冲动,朝着窗外,朝着下面的街道,大喊大叫。通常我能控制住自己,但那时我生气了,实在气坏了——我气她是个微不足道的主妇,总是对丈夫言听计从;我也气他总想把别人对他的鄙夷传染给我。我感觉自己的顽固不化和大叫“跟你无关!”的念头正愈演愈烈。每次发生这种事情,我总会很不幸地想要故意对着干,不肯吸取教训,最后弄得两败俱伤。对于我和送奶工的谣言,我根本不屑一顾。这个地方总有人在不停地打探每个人的事情。流言蜚语像潮水一样,涨起,落下,来了,离开,继续追逐下一个目标。所以我没在意我和送奶工的绯闻。但后来他再次出现——那次他是走过来的,当时我正在公园里跑步,周围建着几座水库,地势起起伏伏。

当时我就一个人,没在看书,我跑步的时候从不看书。他又一次不知从哪里冒了出来,在这个我以前从没碰见过他的地方。他跟上我的步伐,突然间变成了我和他一起跑步,而且让别人看来好像我们总在一起跑步。我又被吓了一跳,我每次遇到这个男人都会被吓一跳,除了最后一次。一开始他没有说话,我也说不出来。后来他开始没头没尾地闲聊——这又让别人看来好像我们总在一起闲聊。为了跟上我跑步的速度,他语句简短,还有些不自然。他谈论的是我工作的地方。他了解我的工作——在哪里、做些什么、几个小时、哪几天,以及我每天都坐着去镇上上班的那辆公共汽车——只要当天它没被劫持,我会在早晨八点二十分上车。他还郑重其事地说我从来不坐那辆公共汽车回家。他说对了。每个工作日,无论下雨还是天晴,有枪战还是炸弹,发生罢工还是骚乱,我都选择走路回家,边走边读我最新拿到的书。通常是一本十九世纪的书,我不喜欢二十世纪的书,因为我不喜欢二十世纪。我现在回想起来,觉得当时送奶工肯定也已经知道这些。

他自顾自说话时,我们正沿着上游水库跑步。下游还有个小一点的水库,就建在儿童乐园的旁边。这个男人,他一直看着前方,跟我说话时一次也没有把脸转向我。在第二次见面的整个过程中,他没有问我任何问题,好像也不想要任何回答。并不是说他问了我就会回答。当时我还没有回过神来,还在想“他到底是从哪里来的?”。还有,他为什么要装作一副认识我的样子,好像我们相互认识,而实际上我们并不认识?他为什么认为我不介意他跟着我,而实际上我很介意他跟着我?我为什么不能停下来告诉他我希望他别来烦我?但当时我只是在想“他到底是从哪里来的?”,其他问题是后来才想到的——我说的“后来”不是指一个小时之后,而是指过了二十年。那一年,我十八岁,在一个摇摇欲坠的社会里成长,那里最基本的法则是:如果没有人对你的身体施加暴力,没有人用赤裸裸的言语公开侮辱你,没有人露出嘲弄你的表情,那就等于什么也没有发生,你又怎么可能遭到什么也没有的攻击呢?十八岁的我对于构成侵蚀的各种方式还没有充分的了解。我能感觉到它们,一种本能反应,一种抵触情绪,在某些处境下,在某些人面前。但我当时并不知道这种本能反应和抵触情绪是值得重视的,不知道自己可以不喜欢也不必忍受任何一个人靠近我。那时候,我最多能做的,就是盼望那些人赶紧讲完他们自以为能体现他或她的善意和助人为乐的随便什么话之后就离开;要不然,我就自己走掉,迅速又不失礼貌,在我还有机可趁之时。

第二次见面让我意识到送奶工喜欢我,要对我采取行动。我知道我不想被他喜欢,我对他没有同样的感觉。但他没有直接对我表达好感。他依然什么都没问我,也没碰我,第二次见面甚至都没看我一眼。加上他年纪比我大,大很多,所以也许——我在想——是我搞错了,实际情况并不是我想象的那样?我们跑步的地方是一个公共场所。这里白天是两个连成一片的大公园,到了晚上就会变成凶险的地方,但其实白天这里也很凶险,只是人们不愿意承认罢了,因为这样白天至少还能有个去处。这块土地不属于我,这就意味着他能在这里跑步,就像我能在这里跑步,就像孩子们在七十年代认为自己有权在这里喝酒,长大一点在后来的八十年代认为自己在这里有理由吸食强力胶,再长大一点到了九十年代又来这里给自己注射海洛因。此时此刻政府机构正躲在这里偷拍反政府派跟这差不多。他们还会把反政府派的同伙也一起拍进去,不管知不知道这人是谁——这正是眼下发生的事情。送奶工和我跑过一片灌木丛时,传来明显的一声“咔嚓”。这片灌木丛我以前跑过好多次,从没传来过咔嚓声。我知道这是因为送奶工和他的那些牵连,我说的“牵连”是指联络,我说的“联络”是指当前的叛乱,我说的“当前的叛乱”是指这个地方的政治问题导致的与国家为敌的反政府派组织的崛起。现在我已经被记录在某处的一份档案上、某处的一张照片里,作为一个曾经身份不明但现在肯定已经被调查得清清楚楚的反政府派同伙。尽管送奶工不可能没听到那个咔嚓声,但他只字未提。我只好加快步伐,赶紧跑完全程,假装自己也没有听到那个咔嚓声。

但他让我放慢了速度,明显放慢,直到我们变成了散步。这不是因为他算不上健壮,而是因为他根本不是来跑步的。他对跑步不感兴趣。他沿着水库跑步——我以前从没在这里见过他——自始至终就不是为了跑步。他来跑步,我知道,是为了我。他委婉地向我表示,这是为了调整节奏,他说放慢速度是为了调整节奏,但我知道什么是调整节奏,对我而言,跑跑走走算不上。然而这些话我不能说,因为我不可以比这个男人更健壮,不可以比这个男人更了解我自己的运动习惯,这里的性别意识所营造的环境永远不允许这样。这是一个强调“我是男人而你是女人”的国度。这里严格规定着女孩对男孩、女人对男人、女孩对男人可以说什么,以及不可以说什么——至少不可以在正式场合、至少不可以当众、至少不可以经常。在这里,人们不会容忍那些被认定为不服从男人、不承认男人的权威,甚至放肆到几乎要反抗男人的女孩。基本上,他们认为女人桀骜不驯,是一种粗野且过分自信的物种。但也不是所有的男人或男孩都这样想。有些人会笑,会认为那些自认为被侮辱的男人很滑稽。我喜欢这些人,而准男友就是其中之一。我告诉他,我认识一些男孩,他们彼此厌恶,却能联合起来怒斥芭芭拉·史翠珊的引人注目;另有一些男孩,对西格妮·韦弗愤愤不平,因为她在新上映的电影里杀死了所有男人都没能杀死的生物;还有一些男孩,他们讨厌像猫一样的凯特·布什,也讨厌像女人一样的猫。他听到后笑着说:“你在跟我开玩笑吧?不可能那么过分。真有那么过分?”我还没告诉他,那些猫被找到时都已经死了,在一些通道口,尸体被大卸八块,所以现在我们这里已经没剩下几只猫了。最后我只说了句:只要绝不承认佛莱迪·摩克瑞有半点娘娘腔,就可以继续崇拜他。听到这句话,准男友放下了他的咖啡壶——在我认识的所有人里,只有他和他的朋友厨子有咖啡壶——他让自己舒舒服服地坐下,然后又随心所欲地大笑起来。

这就是我“交往了将近一年的准男友”。我们每个星期二晚上见面,偶尔星期四晚上也会见面,还有大部分星期五晚上直到星期六,接着每个星期六晚上直到星期天。有时候像是固定的约会,有时候根本没在约会。他那边有些人把我们看作一对正经的情侣,但其他大部分人认为我们是那种算不上情侣的情侣,虽然定期见面,但不会被认为是正经的一对。我本来希望我们能是正经的一对,能有正式的约会。我一度对准男友这样提起,但他说不对,说这不是我的真心话,看来有件事我肯定已经忘了,他要提醒我。他说我们曾经尝试过——他做我的固定男友,我做他的固定女友。我们约会见面,安排张罗,就像是要共同走向——就跟那些正经的情侣一样——某种所谓生命的尽头。他说这种做法让我感觉不自在,他说也让他感觉不自在,在此之前,他从没见过我如此恐惧。我对他讲的事情隐约有点印象,但同时又怀疑:这会不会是他编造出来的?他说他建议就看在我们对彼此怀有的随便什么感情的分上,让我们结束这种固定男友和固定女友的关系。在他看来,怎么说也一直是我要试着“交流内心感受”,可是一旦交流起来,我只会吓傻掉,而且我表达的感受甚至比他表达的还要少,我肯定从来都不相信那一套。所以,他提议我们回到“准”的国度里,在那里,不用知道我们到底是不是在约会。于是我们这么做了,他说之后我就平静了下来,而他也平静了下来。

这是一个官方认定“男女有别”的国度,女人有些话可以说,有些话永远不可以说。在送奶工阻拦我、让我放慢速度、直到开始走路的过程中,我就此只字未提。和上次一样,这次他也没有粗鲁地对待我,至少没有故意这么做,所以我也不能粗鲁地对待他,不能只管自己继续跑步。我任由他迫使我放慢速度,我不想让这个男人靠近我,而就在这时,他开始谈论我除跑步之外的每一次走路。我真希望他没有说过这些话,或者我根本没有听见。他说他担心,说他不明白,他说这些话的时候依然没有看我。“我不明白,”他说,“这次跑步,还有之前所有的走路。太多的跑步和走路。”他说完这句话,就一声不吭地绕过公园边界上的一个拐角,消失不见了。上次他开来一辆很招摇的汽车,让我迷惑不解,吓一大跳。这次也一样——突然出现,靠近,自说自话,照相机的咔嚓声,对我跑步和走路指手画脚,接着又是突然离去。似乎是令人震惊,没错,但这对象太微不足道,甚至太过正常,不足以真真正正地为此震惊。但我还是受到了影响,直到几小时后回到家,我才意识到他知道我的工作。我连自己是怎么回家的也不记得了,因为他消失后,一开始我尝试着重新跑起来,按照我原来的计划,假装他从来没有出现过,或者至少他的出现并没有带来任何意味。然而,因为我心不在焉,因为我迷惑不解,因为我不肯诚实面对,我踩到几张泛着光亮的铜版纸,滑了一跤。那些铜版纸是从一本被丢弃的杂志里掉落出来的,上面有一幅跨页的照片。照片里的女人有一头奔放不羁的深色长发,她穿着长筒袜,系着吊带,仍是那种黑色蕾丝。她朝着画面外的我微笑,身体后仰,为我叉开双腿。我突然向一侧打滑,身体失去了平衡。就在摔倒在路上的瞬间,我看清了她的整个下部。

[1] 这句英语原文里有两个词,contry和contrariness,大姐夫用到它们是为了取与cunt(阴部)发音相似的首音节,在言语中埋下“性意味”。中文里没有完全对应的译法,暂译为“逼仄”和“逼肖”。——译注(若无特殊说明,本书注释均为译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