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接下来我记得的是,我在仿佛刚做过一场可怕噩梦似的感觉中醒了过来,眼前只见一片刺目的红光,中间横过一条条又粗又黑的线。还听见说话的声音,瓮声瓮气,仿佛被大风或者湍急的水流声盖住了似的。激动,惶惑,以及压倒一切的恐惧感使我有些神志不清。不久,我觉察到有人在照料着我,扶起我,让我靠着他坐起身来,比以往任何人扶着我坐起来时都更要温存体贴。我的头枕在一个枕头或是一条胳臂上,觉得挺舒服。
过了五分钟,迷雾消散了,我十分清楚我正躺在自己的床上,那片红光是育儿室的炉火。已经是夜里,桌上点着一支蜡烛,蓓茜端着水盆站在床脚边,一位先生坐在我枕旁的一张椅子上,正俯身望着我。
我感到说不出的宽慰,安心地确信受到了保护,有了安全感,因为我知道屋里来了一个陌生人,一个不属于盖茨黑德府,又跟里德太太非亲非故的人。我把眼光离开蓓茜(虽说相比起来,她的在场远不像阿博特那样的人叫我生厌),细细打量着那位先生的脸。我认识他,他是劳埃德先生,是个药剂师,逢到下人们有病,里德太太有时请他来过。她自己和孩子们有病时是另请医生的。
“好吧,我是谁?”他问。
我叫出了他的名字,同时向他伸出手去。他握住手,笑着说:“咱们一会儿就会挺好了。”随后,他扶我躺下,对蓓茜说,要她多加小心,夜里别让我受到打扰。他又交代了几句,说了明天再来之后,就走了。这叫我很难受,因为他坐在我枕边的椅子上时,我感到那么有依靠,有人帮助,而等他一走,关上了门,整个屋子马上黯然失色,我的心再次变得沮丧,一种说不出的伤感使它变得沉重。
“你觉得想睡了吗,小姐?”蓓茜问道,口气相当柔和。
我几乎不大敢回答她,生怕她下一句又该是粗声粗气的了。“我试试看。”
“你想喝点儿什么,或者能吃点东西吗?”
“不想,谢谢你啦,蓓茜。”
“那么我想我该去睡了,已经过了十二点啦,不过要是你夜里需要什么,可以叫我一声。”
多么殷勤有礼啊!这叫我有勇气问了个问题。
“蓓茜,我是怎么啦?我病了吗?”
“我想,你是在红屋子里哭坏了身子。你很快就会好起来的,没问题。”
蓓茜回到就在附近的仆人下房里去了。我听见她在说:
“赛拉,你来跟我一块儿睡在育儿室里,我今晚怎么也不敢独自陪着那个可怜的孩子,她说不定会死的。真奇怪,她竟会昏了过去,我疑心她是不是看见了什么。太太也太狠心了。”
赛拉跟她一起回来,两人都上床去睡了。她们互相悄声低语了半个钟头才睡着。我零星地听到了几句她们的谈话,但凭这个就已能足够清楚地推测出她们谈论的主要话题。
“有什么东西在她身边走过,一身雪白的衣服,随后就不见了……”“有条大黑狗跟在他身后……”“房门上重重地敲了三下……”“墓地上有一道光,正好在他的坟上……”如此等等。
最后两人都睡着了,炉火跟蜡烛都已熄灭。而对我来说,这个漫漫的长夜却是在可怕的清醒不眠中度过的,耳朵,眼睛,头脑,都统统被恐惧弄得紧张不堪,这种恐惧是只有孩子们才会有的。
这次红屋子事件并没带来什么长期或者严重的生理上的疾病,只是使我的神经受到了一次震撼,直到今天我还感到它的余波。的确,里德太太,我心理上的某些严重创痛应该归功于你。不过我应当原谅你,因为你自己也不明白你做了些什么。你在伤透了我的心时,还自以为是在铲除我的劣根性。
第二天将近中午,我起来穿上衣服,裹着一条披肩坐在育儿室的壁炉旁。我觉得浑身无力,像垮掉了似的,但我最难受的却是心灵上一种说不出的苦恼。这种苦恼不断使得我默默流泪,我刚从颊上拭掉一滴咸咸的泪珠,第二滴马上又淌了下来。然而,我觉得我应当高兴,因为里德家的孩子都不在,他们都跟着妈妈坐马车出去了。而且,阿博特也正在另一间屋子里做针线活,蓓茜呢,一边来来去去,拾掇玩具,整理抽屉,一边不时跟我说上一两句多余的亲切的话。我已过惯了不断受申斥而又费力不讨好的日子,对我来说眼前这种情况本该是个宁静的天堂了,可事实上我那饱受折磨的神经现在已经到了这样一种地步,任何平静都无法使它们得到抚慰,任何乐趣都不能很惬意地使它们振奋起来。
蓓茜到楼下厨房里去了一趟,端来一个果子馅饼,盛在一只色彩鲜艳的盘子里,盘子上绘有一只极乐鸟栖息在旋花和玫瑰花蕾织成的花圈里,平常总引起我热烈的赞美心情。我常常恳求让我拿着这个盘子以便仔细瞧一瞧,却一直被认为不配有这个权利。现在这件珍贵的瓷器搁到了我的膝头上,人家还热诚地叫我吃盘里那好吃的圆面饼。徒劳的好意啊!就像别的许多朝思暮想但却一再落空的期望那样,来得太迟了!我吃不下这个馅饼,鸟儿的羽毛,花儿的色泽,也奇怪地显得黯然失色了,我把盘子和馅饼都搁到了一边。蓓茜问我想不想看书,书这个字眼就像一种速效的兴奋剂似的发生了效力,我请她到书房里去把《格列佛游记》拿来。这本书我曾一遍又一遍津津有味地细细读过。我认为它讲的都是真事,而且觉得它比神话更使我产生浓厚的兴趣。因为就说那些小矮人吧,我曾在指顶花叶和风铃草丛中,在蘑菇下面,在爬满连钱草的旧墙角下空找过一气,末了只好下决心丧气地承认,他们全都已经逃出了英国,到某个森林比较茂密原始,人迹也比较稀少的国度里去了。既然在我的信念中,小人国和大人国都是地球上实实在在的地方,因而我毫不怀疑,有一天经过一次远航,我准能亲眼看到其中一个国度里那些小小的田园、房屋、树木,小人、小牛、小羊和小鸟,和另一个国度里那些森林般的麦田,高大的猛犬,吓人的巨猫和铁塔般的男男女女。然而,现在这本心爱的书交到了我手里,我翻着它,在它那些奇妙的插画中寻求以往从来不曾落空过的魅力时,一切却都显得怪诞而乏味,那些巨人全是些瘦骨嶙峋的妖魔,小人全是恶毒可怕的小鬼,格列佛则是历经最险恶地区的一个最孤独的流浪汉。我合上书不敢再看,把它放在桌上那一口未尝的馅饼旁边。
蓓茜这会儿已经打扫完房间,洗过手,打开一个里面满装着漂亮的零碎绸缎的小抽屉,动手给乔治娜的洋娃娃做一顶新帽子。她边做边唱着,唱的是:
记得当初我们一起出门去浪游,
时光已过了那么久。
这首歌我以前曾多次听到过,每次都感到欢快悦耳,因为蓓茜有副很甜的嗓音,至少我觉得是如此。可是现在,尽管她的嗓音仍旧很甜,我却觉出它的调子里有一种说不出的哀伤。有时她做手里的活儿做得出了神,把那一句副歌拉得很长,唱得很低沉,“时光已过了那么久”唱得就像是送葬曲里最哀伤的终句似的。她接着又唱起另外一首民谣来,这回更真是一首凄凉的小调了。
我走得双脚疼痛,四肢酸麻,
路远迢迢,走过荒山无数。
天边无月,暮色苍茫,
就要笼罩苦命孤儿的前途。
为什么要逼我孤身一人,远走他乡,
来到荒原无边,巉岩秃秃的地方?
人心歹毒,只有天使善良,
保佑苦命的孤儿一路安康。
夜风从远方微微吹来,
长空无云,星辰灿烂。
上帝慈悲,赐人平安,
让可怜的孤儿前途有望,身心舒坦。
即令我一时失足从断桥坠落,
或被迷雾所欺,陷入泥沼,
天父仍将以祝福和许诺,
把苦命的孤儿拥入怀抱。
有个信念能赋予我毅力,
纵然无依无靠,无亲无友,
天堂总是我归宿,随时能让我安息;
上帝啊,你永远是苦命孤儿的朋友。
“好啦,简小姐,别哭了。”蓓茜唱完以后说。她还不如去对火说“别烧了”哩。不过她又怎能猜想得到我所陷入的那种难忍的苦痛呢!午饭前,劳埃德先生又来了。
“怎么,已经起来了!”他一进育儿室就说,“喔,保姆,她怎么样?”
蓓茜回答说我情况很好。
“那她应该显得更快活些才对。来,简小姐,你名字叫简,对吗?”
“对,先生,简·爱。”
“哦,你刚才在哭,简·爱小姐,能告诉我为了什么吗?你哪儿疼吗?”
“不疼,先生。”
“哦!我想她准是为了不能跟太太一块儿坐马车出去才哭的。”蓓茜插嘴说。
“决不会!她已经这么大,不会再去闹这种小别扭了。”
我也是这么想的,所以这样错怪我伤了我的自尊心,我断然反驳说:“我从来也没有为这样的事情哭过,我本来就讨厌坐马车出去。我是因为自己不幸才哭的。”
“哎唷,小姐!”蓓茜说。
好心的药剂师显得有些迷惑不解。我正站在他面前,他目不转睛地瞧着我。他两只灰眼睛并不大,也不十分有神,可如今想来我觉得它们相当锐利。他其貌不扬,但却和蔼可亲。他不慌不忙地打量了我一会儿之后说:
“你昨天是怎么病的?”
“她摔倒了。”蓓茜又插进来说。
“摔倒!这又像是个小娃娃了!她这么大连路都不会走吗?她总该有八九岁了吧。”
“我是给人打倒的。”自尊心又一次受到伤害引起的不快,使得我冒冒失失地脱口解释说,“可我生病并不是为这个。”我又补充了一句。这当儿劳埃德先生拈了一撮鼻烟吸起来。
正当他把鼻烟盒放回背心口袋里去时,招呼仆人吃饭的铃声大响,他知道是怎么回事。“那是叫你哩,保姆,”他说,“你下楼去好了,我一边好好开导开导简小姐,一边等你回来。”
蓓茜本想留下来,可又不得不走,因为准时吃饭是盖茨黑德府严格的规矩。
“你生病不是因为摔跤,那么是因为什么呢?”蓓茜走了以后,劳埃德先生接着说。
“我给关在一间有鬼的屋子里,一直关到天黑。”
我瞧见劳埃德先生一面微笑,一面皱皱眉头,“有鬼!咳,你到底还是个孩子!你怕鬼?”
“我怕里德先生的鬼魂,他就死在那间屋子里,而且在那间屋子里停灵。不管是蓓茜还是别的什么人,晚上只要是能不去就绝不去那儿的,连蜡烛都不点,把我一个人关在那儿,真是狠心,——太狠心了,我想我一辈子都忘不了啦。”
“瞎扯!就因为这个,叫你感到那么不幸吗?现在大白天里,你还害怕吗?”
“不怕。不过夜晚马上又要到了,再说,……我不快活,……很不快活,还有别的事。”
“别的什么事?你能说点儿给我听听吗?”
我是多么想详详细细回答他这个问题啊!可又是多么难以回答啊!孩子们能够感觉,但却不善于分析他们感觉到的东西,即使脑子里多少能进行一些分析,也不知如何把分析的结果用言语表达出来才好。不过,因为唯恐错过了这第一次也是仅有的一次机会,来吐一吐我心头的苦水,因此在困扰地沉默了一会儿以后,我尽力设法做了一个尽管贫乏,但就它谈到的范围而言还算真实的回答。
“头一件,我没有父亲母亲,也没有兄弟姊妹。”
“你有一位和善的舅妈,还有表兄表姐呀。”
我又沉默了一下,接着愣头愣脑地脱口说出:
“可是约翰·里德把我打倒在地,我舅妈却把我关进了红屋子。”
劳埃德先生又一次掏出他的鼻烟盒来。
“难道你不觉得盖茨黑德府是一所非常漂亮的房子吗?”他问,“你能住在这么好的地方难道还不觉得非常幸运吗?”
“这又不是我的家,先生。阿博特就说,我比用人还没有资格住在这儿哩。”
“呸!你总不会傻到想离开这么好的地方吧?”
“要是有别的地方可去,我会很高兴离开这儿的,不过只要我还没有长大成人,就绝不可能离开盖茨黑德。”
“也许可能——谁知道呢?你除了里德太太之外,还有别的亲戚吗?”
“我想没有,先生。”
“你父亲那方面的也没有吗?”
“我不知道。我有一回问过里德舅妈,她说也说不定我有几个爱家门里又穷又低贱的亲戚,可她一点也不知道。”
“如果你有这样的亲戚,你愿意上他们那儿去吗?”
我想了一下。贫穷在成年人看来是可怕的,在孩子们心目中就更加如此。他们并不大知道什么叫勤奋、耐劳、值得尊敬的贫穷,在他们头脑里这个字眼总是跟衣衫褴褛、食物短少、炉中无火、举止粗暴和卑劣成性联系在一起的。贫穷在我心目中就是堕落的同义语。
“不,我不愿意做穷人。”这就是我的回答。
“哪怕他们对你好,也不愿意吗?”
我摇摇头。我看不出穷人怎么能做到对人好。何况还要学得像他们那样说话,跟他们一样举动,变得没教养,长成就像我有时候看见过的那样一个穷苦女人,她们常在盖茨黑德村上的茅屋门前洗衣服、奶孩子。不,我可还没有那么英雄气概,宁肯牺牲身份去换取自由。
“不过你的亲戚当真有那么穷吗?他们都是干活儿的吗?”
“我不清楚。里德舅妈说,就算我有亲戚的话,也准是些穷要饭的。我可不愿意去要饭。”
“你愿意进学校吗?”
我又想了一想。我简直不知道学校到底是怎么回事。听蓓茜有时说起,好像那儿的年轻小姐们都要套着足枷、系着脊椎矫正板坐着,而且举止一定要非常文雅、规矩。约翰·里德恨他的学校,骂他的老师。不过约翰·里德的口味不一定就是我的口味。而且尽管蓓茜关于校规的说法(是从她来盖茨黑德以前待过的那家人家的年轻小姐嘴里听来的)有点儿吓人,她说到那几位小姐学到的一项项才能,我觉得倒也一样是挺迷人的。她夸赞她们画的那些漂亮的风景和花卉,她们会唱的歌和会弹的曲子,会编织的钱包,能译出来的法国书,听得我都起了想要比试一番的劲头。再说,进学校会是个彻底的变化,意味着做一次长途旅行,完全离开盖茨黑德府,踏进一种新的生活。
“我当然很愿意进学校。”我细想了一番之后,说出了这样的结论。
“好吧,好吧,谁知道事情到底会怎么样?”劳埃德先生站起身来说,“这孩子该换一换气候和环境,”他自言自语地补了一句,“神经不大好。”
这时蓓茜回来了,同时正好传来一辆马车顺着石子路驶来的声音。
“是你的太太吗,保姆?”劳埃德先生问,“我想在走之前跟她谈一谈。”
蓓茜请他上早餐间去,说着带领着他出去了。从后来发生的事情看,我估计在他随后跟里德太太的谈话中,这位药剂师准是大胆地建议送我进学校去,而这个建议无疑是马上被接受了。因为有一晚阿博特跟蓓茜一起在育儿室里做活计时谈起这件事,当时我已经上了床,她们还以为我睡着了,阿博特说:“我敢说,太太正巴不得能摆脱掉这么一个坏脾气的讨厌孩子,这孩子就仿佛老是在用眼睛盯着每一个人,暗地策划着什么阴谋似的。”我觉得,阿博特倒真是把我看成了幼年福克斯[1]似的人物了。
就在这一次,从阿博特小姐告诉蓓茜的话中,我头一回知道了我父亲是个穷教士,我母亲不顾亲友们担心有失身份而纷纷反对,仍然嫁给了他。我外祖父里德对于她的违逆勃然大怒,一文钱的遗产也不留给她。我父母结婚后一年,我父亲在一个大工业城市当副牧师,当时那儿正流行斑疹伤寒,他在访问穷人时染上了病,我母亲又从他那儿受到了感染,不到一个月,两人都先后去世。
蓓茜听了这段话叹口气说:“苦命的简小姐也够可怜的哩,阿博特。”
“是啊,”阿博特回答说,“要是个漂亮、可爱的孩子,她那孤苦伶仃倒还能叫人同情,可像她这么个小家伙,实在没法讨人欢喜。”
“确实不太讨人欢喜。”蓓茜也同意,“至少像乔治娜这样的美人儿在同样的境况下会招人爱惜得多。”
“是啊,我真疼爱煞乔治娜小姐了!”阿博特狂热地喊起来,“小宝贝儿!——长长的鬈发,蓝蓝的眼睛,而且脸色那么可爱,简直像画出来似的!……蓓茜,我真想晚饭吃它一盘威尔士兔子[2]。”
“我也想——再配上烤洋葱。来,咱们下楼去吧。”她们走了。
[1] 福克斯(Guy Fawkes,1570—1606):英国军官一六〇五年曾与其他天主教党徒阴谋炸毁国会大厦,杀死进行宗教迫害的英王詹姆士一世及支持他的议员,事败后被捕处死。
[2] 威尔士兔子:一种浇有融化奶酪和浓啤酒的烤面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