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章
首节
自“志学”外,下五项俱以“成功”言,“用功”意包在内。程子自言“进德之序”一语,确是通章大旨。
“学”字,总包下文在内。曰“志于是”,则“志”字亦统下文矣。晚村说正不必拘。云“念念在此”,是心之专为之。“不厌”,是力之专此。二句是说“志学当下”底工夫,盖统后来说“期许远大”。是“志学”底意思就“当下”说,心力精专是“志学”底实功。
二节
“立”,《浅说》兼私意不能侵,外物不能乱,自可用。《说统》兼纷华曲学不能摇动说,亦与朱子合。
三、四节
事物之理各有其所以然。对“天命”说,则“所以然”处亦在“当然”内。
事物之理无一不出于天,是为天命,非即指天道说也,本《注》自明。
事物所以当然之故(此“所以然”是就那来处说),《蒙引》分统体逐事看甚分明。
天命不变是天道,是天道之流行而赋于物者。赋于物,正切“命”字之义,此则为事物所以当然之故也。事物各有当然之理,天命果是何如?而遂为其所以然之故耶!窃意此个道理,只是因物付物,自然与之相适,略无矫拂,略无伪妄者,《中庸》所谓诚是也。如父当慈,子当孝,牛当负重,马当致远,所以当如此者,总出于自然之实理。觉必如此,乃合乎人之心,顺乎物之性,得乎事之安。不如此,则共觉其不相适。此则天命之理,而为所以当然之故也。
事物各有所以然,与此所以当然之故。旧分作两层,今看来事物之当然处,一推到所以然,便关着天命了。如子当孝亲,所以当孝者,以生于一本,恩重情深,自不容不孝也。此不容不孝处便是天命,然再详定。
五、六节
“知之明”“知之精”“知之至”紧相应。“守之固”“安而行”紧相应。
“耳顺”之所知,不是较知天命之所知又进一层,只是益熟耳。
其实闻见顺适皆心之莹彻,本文特以“耳”言之耳。
胡注“体用道义”之说,看末节甚好。
玩《注》,聘侯句句说得平近之论未可凭。《总注》末段极平允,所以折衷程、张两夫子之说也。
“不思而得,不勉而中(96)”,已是穷神达化圣不可知境界了。使圣人再活十数年,亦不过如此。管登之(97)可谓敢于乱道。
《松阳讲义》论工夫,则知、行并进,必无十年一“知”,十年一“行”之理论。得手则知、行有辨,有得力于“知”之时,有得力于“行”之时。
愚按:得力于“行”,“知”亦未尝不进,但于“行”自信耳;得力于“知”,“行”亦未尝不进,但于“知”自信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