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四书”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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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章

按:《松阳讲义》:“民,即人也。兼上下说。《注》‘世教’,即修道之教,亦兼上下。”此说甚精,宜从之。

又按:此“民”字,即“下智愚贤不肖”,是以“学者”言。承上章来,即法君子,戒小人之人也。《精言》(18)谓“民是小人”,则不合前后相承之旨,且绝人太甚矣,断不可从。

“世教衰”,是“民鲜能”上一层缘故。“禀之异”,更是“世教衰,民便鲜能”切身缘故。

《论语》有“为德”字,此无之。《柏庐讲义》谓:“《中庸》主发明‘率性之道’,故不入‘德’字。”然《章句》却以“德”言之。按常说,在天下者为“道”,备吾身者为“德”,此以“已得之德”言,自与“道”异。若中庸之为“德”,与知德者“鲜德”(19)字同。仍是悬空说,却与“道”无大异。以“理”之泛陈,而为人所当行者言曰“道”;以“理”之切身,而为人所务得者言曰“德”。其实同此一理,不过亲疎之辨耳。

《汇参》道无过不及,《章句》以“过不及”言者,乃就“人之行道”说,故接说中庸之德。《精言》亦同。

按:下章言“执两用中”,岂非道有“过不及”乎?论天命之精本无“过不及”,但此可以言道,亦可以言德,如“故有之德”是也。若谓人之行道者即属德,则常人未行之先,必有先见为道者而后行之,是道亦有“过不及”矣。盖人之所行者为德,所见者即为道,似不可单以至精者为道,而以有“过不及”者偏属之德也。然再定。

又按:道虽是人所当行底,自以泛设者言,自可主本然之理。说“德”,则必合人言之。《汇参》说亦可用,再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