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理论建构与政策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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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学自治:现代大学制度的存在前提

大学自治是大学独享的一种特权,指大学作为一种学术性组织,应当独立决定自身的发展目标和计划,并将其付诸实施,最小限度地受到政府、教会或其他任何社会法人机构的控制和干预。大学自治是大学作为学术组织的最基本特性。从大学发展史可以看出,没有自治,大学就不存在;只有自治,学术自由才有保障;没有学术自由,学术活力就不存在。所以,大学天生就具有自治的诉求。因而,大学从创立之初就开始为实现自治而努力,甚至还出现了流血冲突,最终才实现大学自治,尽管这种自治是在教会保护或国王保护下实现的,但确实奠定了大学持续发展的基础。[英]博伊德,金.西方教育史[M].任宝祥,吴元训,译.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5:136-144.从此,大学自治就成为大学的基本传统,虽历经挑战,并且在实践形式上有许多变化,但大学自治精神没有变,仍然是大学有效运转的基石。熊庆年,代利.大学治理结构:历史演进与文化变革[J].高教探索,2006(1):40-43.

大学自治是西方国家一种古老的高等教育管理信念,它源于西欧中世纪大学,当时的大学是学者的行会组织,而行会组织的管理特征就是自治。中世纪大学是由学者行会演变而来的,从它诞生时起就具有天然的自治属性。“大学”(University)即由“行会”的拉丁文(Universitas)演变而来,学院(College)的本义也是“教授会之团队”之意。而学者聚集起来的行会,大多是出自对知识和学问的共同爱好与兴趣,期望在交流切磋中满足好奇心和求知欲,一般拒绝外人和外部力量的介入与干扰。“大学是一个学者团体,具有严密组织、法人的性质、自己的章程和共同的印记”[美]伯顿·R·克拉克.高等教育新论——多学科的研究[M].王承绪,徐辉,郑继伟,等,译.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1:28-30.,虽然各大学“所享有独立性程度的高低而有所不同,但绝大多数最终都趋向于行会组织的正统模式,这是大学具有适应能力和长久不衰的关键所在。”[美]伯顿·R·克拉克.高等教育新论——多学科的研究[M].王承绪,徐辉,郑继伟,等,译.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1:28-30.学者们为了真理而真理,为了探索而探索,远离世俗与纷争。在“象牙塔”里,大学“摆脱了外界的束缚,放弃了暂时的利益,成为保护人们进行知识探索的自律性的场所”[美]约翰·S·布鲁贝克.高等教育哲学[M].王承绪,郑继伟,张维平,等,译.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2:16-17.,“研究生院以不受市场和政界影响为荣,本科生院趋向于成为与世隔绝的修道院式的机构,教堂的钟声就是它的节律。”[美]约翰·S·布鲁贝克.高等教育哲学[M].王承绪,郑继伟,张维平,等,译.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2:16-17.虽然整个中世纪饱受战争、灾难、瘟疫的肆虐,但大学这种“象牙塔”状况没有根本性的改变,这个时期的大学自治应该说是比较充分和理想的。

17、18世纪,在文艺复兴、宗教改革和工业革命洪流裹挟下,大学的世俗化已是不可抗拒,政府对大学的干预增强。尤其是大学自身发展带来的对巨额经费的需求,使其不得不适应外部环境,出让部分权力和领域,让政府和社会介入其中。这一方面是大学出于生存本能而自我放逐所付出的代价,另一方面是各系统之间的矛盾特殊性锻造的枷锁,使大学遭致了严重的挤压而扭曲了自身的文化性格。在近代大学中,大学自治和政教控制的矛盾始终存在,期间虽有少数国家或大学走向完全控制或完全自治的极端,但大多数国家还是把控制和自治的游标调适到各方都能接受的尺度。

到19世纪初,大学对国家的发展起到愈来愈重大的作用,受到国家和社会广泛的关注,大学的发展和治理成为重要议题。洪堡认为:“大学是一种最高手段。通过它,普鲁士才能为自己赢得在德意志世界和全世界的尊重,从而取得真正的启蒙和精神教育上的世界领先地位”陈洪捷.德国古典大学观及其对中国的影响[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但是,“就总体而言,国家绝不能要求(大学)直接地和完全地为国家服务;而应当坚信,只要大学达到了自己的最终目标,它也就实现了,而且也是在更高的层次上实现了国家的目标”,陈洪捷.德国古典大学观及其对中国的影响[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他所推行的改革使大学成为既受国家保护又享有自治的学术机构。

在当代,大学已超越象牙塔,但是学术自治仍被认为是处理大学与政府和社会关系应遵循的一个重要准则。在两次世界大战期间,大学沦为国家的机器和战争的工具,完全处于弱势,大学自治已成奢望。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随着冷战的开始,大学成了冷战的一部分,大学恢复自治的梦想也随之破灭。20世纪80年代后,大学也受到经济市场化、政治民主化等现代化思潮的影响,在政府、市场双重制约下,大学自治进一步受到削弱,但“与社会的政治、经济机构鼎足而立。大学作为一种功能独特的社会组织,其最基本的价值和品性并没有改变”,大学自治仍然是政府不可抹灭的底线和市场不可填埋的鸿沟。这是因为大学是追求真理和传授高深学问的地方,只有学者才能真正理解如何最好地获取和传授这些学问,真正理解这些学问的内容及复杂性。“学习和研究的错综复杂性和不可预见性要求高度的自由,不受外界的干预与控制,高校才能有效地运转”。Altbach PG., Berdahl RO, Gumpart PJ. Higher Education in American Society[M].3rd Ed. Amherst:Prometheus Books 1994.因此,大学与政府和社会其他机构应达成谅解,形成社会契约,维护大学的学术自治地位。

现代大学制度的建立,大学自治是其存在前提。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一是早期大学中所从事的探索自然奥秘和未知世界的研究活动,是一种立足于无功利理念的、出于研究者兴趣爱好或好奇心理的精神活动。该活动在进行时当事人需要一种没有任何思想约束和精神压力的文化环境,需要保持思想和精神的高度集中和专注,而这样的精神环境,只有自治性的制度才能提供。二是大学教师们所从事的学术研究活动,是一种完全专业性、甚至个人性的思想或精神活动,对该活动过程及结果的判断,必须是具备一定专业水平和素养的内行,而大学之外的人是很难理解大学教师们的劳动及意义的。“实行大学自治的主要理由并不是为了维护传统和保持社会组织的多元化,而是因为大学教师所传授和发现的各种知识的正确性只有通过这些在长期的深入研究中掌握了它们的人才能得到检验。”陈平原.中国现代学术之建立——以章太炎、胡适之为中心[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122.三是知识的无国界性,决定了大学探索知识活动的无国界性,因而大学在精神上应该以人类的文明和进步为活动准则,而不应该完全拘泥于某一国家或地区的某些特殊利益诉求。大学的这种性质决定了大学必须采用自主性的自治制度。否则,大学难以保持自己的本质和宗旨,更不成其为大学。

诉诸历史,可见正是大学的自治制度才保证了大学的生存和延续,保证了大学的发展和进步。大学自治制度对大学发展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大学作为一种历史性的社会存在,既让社会自然地接受了大学这个自治性的社会组织,也促使大学内外的人们在大学应该拥有学术自由权利的问题上形成共识,阻碍和防止了社会对大学活动的干预和干扰,从而保护了大学人的学术活动自由。这种社会的广泛认同与大学人的积极自我保护相沿成习,便形成了大学中的学术自由传统,以及保护大学学术自由的自治制度。二是大学自治制度作为大学与社会之间的一道精神屏障,营造了大学的象牙塔形象,使大学中的活动与社会的现实活动保持了一定的距离,让大学人能够安心地研究各种自己感兴趣的形而上问题,研究和探索属于自然、社会奥秘的各种未知或无用知识,从而形成了大学中研究高深学问、传授高深知识、培养高级人才的宗旨和传统。所以,在世界大学发展的过程中,许多国家的大学创办者们都基本上采取了遵循传统大学制度的方式,允许或支持大学在实质性意义上实行自治。虽然随着大学对社会影响的不断扩大,有些国家的政府及社会机构由于一些权宜性的原因而扩大了对大学活动干预的范围和程度,但是这些干预行为在实施的过程中,或者受制于更高层次的国家宪法,或者受制于该国的文化传统,总之都在实质性的意义上没有伤害到大学的自治制度和自由精神。

显而易见,大学自治的传统理念一方面强调了大学机构的独立性,大学自治的理念是指大学与政府之间的关系,使大学能够拥有一定的治理与发展学校的自主权。另一方面,它是学术自由的制度保障。大学自治的基本理念,是透过学术自主的过程,维护学术自由,以发挥大学的职能,并进一步维护大学教育的特定价值、大学成员的尊严,借以激励大学努力尽到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