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甲车辆制造工艺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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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坦克装甲车辆图纸分组知识

通过学习,掌握坦克装甲车辆的图纸分组知识,能够按要求查阅图纸技术文件。

1.2.1 坦克装甲车辆的组成部分

坦克装甲车辆一般都由以下几大系统组成。

1.武器系统

1)武器

坦克装甲车辆的武器包括火炮、机枪、高射机枪、导弹以及为乘员配备的自卫武器等。

为保证坦克具有强大的火力,坦克上大都装备1门大口径加农炮。现代坦克炮口径已达120 mm以上,同时配备几十发不同类型的炮弹。有的坦克上安装自动装弹机构,可提高火炮发射速度,还可减少1名坦克乘员。为了消除发射后留在坦克内的药筒,有的坦克采用可燃或半可燃药筒,有的坦克上还装有自动抛壳机。

现代坦克上装备有1挺与火炮并列的并列机枪,配备有几千发机枪子弹。为对付敌机的攻击,坦克上还装备1挺高射机枪和几百发子弹。

对于其他装甲车辆,根据其不同的作战任务和火力要求,配备相应武器。例如,步兵战车通常配备1门小口径机关炮和1挺并列机枪,有的还配备有反坦克导弹;装甲输送车大多不装备火炮,只装备1挺机枪。

为了在必要时乘员下车作战,坦克装甲车辆内配备有冲锋枪、手枪、手榴弹等。

2)火力控制系统及观瞄装置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坦克的火力控制系统仅配备有光学瞄准镜。现代坦克装备有测距仪、火炮双向稳定器、弹道计算机和多种传感器,能将环境温度、炮膛磨损、炮耳轴倾斜角度、横向风力等影响火炮射击精度的数据输入弹道计算机,计算机可迅速精确地计算出火炮射击诸元,并可自动装定瞄准镜标尺,减少瞄准目标时间,提高瞄准精度,使坦克具有行进间瞄准、射击的能力。为了进一步提高坦克火力机动性,坦克车长能超越一炮手直接操纵火炮和炮塔进行瞄准和射击。

控制火炮瞄准和射击,通常采用电气或液压火力控制装置,此外还有手动机械控制装置。火炮的高低俯仰角用高低机来控制,水平方向角度的改变是通过炮塔方向机回转整个炮塔来实现的。

为保证安全,使乘员能观察外界情况,配备有乘员潜望镜;为了适应夜间作战需要,还装备有夜视仪、夜瞄镜等。

2.推进系统

坦克装甲车辆推进系统包括动力装置、传动及其操纵装置、行动装置和水陆两用车辆的水上推进装置。

1)动力装置

坦克装甲车辆的动力装置主要用来给坦克装甲车辆运动提供动力。此外,动力装置还要为发动机、冷却风扇、液压油泵、空气压缩机等提供能源。

坦克装甲车辆动力装置由发动机和保障其工作的冷却、加温、润滑、空气供给和排气、燃料供给、起动等系统组成。

现代坦克装甲车辆大多采用柴油机作为动力,也有的坦克装甲车辆用燃气轮机作动力。汽油机由于其安全性较差、油耗高、对无线电波干扰大,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坦克装甲车辆上已不再使用。

有的坦克装甲车辆装有辅助动力装置,又称辅机,是主发动机以外的动力装置,主要用于启动主发动机、发电、充电、取暖或作其他辅助动力源。

2)传动及其操纵装置

坦克和装甲车辆的传动装置有机械传动、液力机械传动、液压传动等类型。按转向性能可分为单流动、双流动无级转向等类型。

中国的坦克装甲车辆多采用机械传动系统。传动系统由传动箱、主离合器、变速箱、转向机构、侧减速器等组成,采用机械式操纵装置。

有些国家的坦克装甲车辆传动系统多装有带闭锁离合器的液力变矩器、具有自动变速的行星变速机构和液压无级转向的双流传动,使履带式车辆的转向性能大为改善。

3)行动装置

坦克装甲车辆行动装置有履带式和轮式两类。履带式行动装置由履带推进装置和悬挂装置组成。

履带推进装置由履带、主动轮、负重轮、托带轮、诱导轮和履带调整器组成。履带由履带板和履带销连接而成,履带板有金属履带板和橡胶金属履带板两种。主动轮带动履带做卷绕运动;负重轮用来支承车辆并在两条履带上滚动;托带轮用来支托起履带的上半部;诱导轮用来诱导履带卷绕方向;履带调整器用来调整履带松紧程度。

悬挂装置包括弹簧、减震器、限制器、平衡肘等。现代坦克装甲车辆大多采用扭杆弹簧或油气弹簧独立悬挂;限制器用来限制负重轮向上行程以限制弹簧的最大变形量;减震器用来衰减车体的振动,以保证车辆行驶的平稳性。

3.防护系统

坦克装甲车辆的防护系统由装甲防护、伪装与隐身、“三防”、综合防御和二次效应防护构成。

装甲防护是由坚强装甲的车体和炮塔来保证的。车体由前部装甲、侧部装甲、后部装甲、顶部装甲和底板装甲组成。根据各部被炮弹命中的概率不同,一般做成不同厚度和倾斜度的装甲。炮塔内有坦克的主要武器,通过炮塔底圈可使炮塔内武器具有环形的方向射界。

现代坦克装甲车辆涂有吸收红外、激光、雷达波的伪装涂层,配备有能防核武器、防化学毒剂、防细菌生物武器的“三防”装置,综合防御装备有红外干扰装置和烟幕释放装置等。

坦克装甲车辆还配备有灭火、抑爆装置。自动或半自动灭火设备可以及时扑灭车内的火灾;抑爆装置用来防止车内弹药和燃油箱爆炸。

4.通信系统

传统的坦克装甲车辆通信系统包括车内和车际两部分。乘员之间用车内通话器互相联络;为了使乘员与外部通信联系,车内装备1~2部无线电台。

随着电子技术的发展,现代高技术条件下的战场将是信息化战场,要求坦克装甲车辆具有指挥、控制、通信、侦察的能力。在西方第三代和第四代主战坦克上出现了车辆综合电子系统。这种系统以多路传输数据总线为核心,将车内原有通信设备、电气设备和新增的指挥、控制、计算机、情报监视、侦察等设备综合成一个系统,实现车内、车际信息共享和以单车为基础的指挥自动化,进而构成装甲车辆电子信息系统。

5.电气系统

坦克装甲车辆的电气系统包括电源装置、用电设备、辅助器件、监测仪表和全车电路。为了向用电设备提供电源,坦克装甲车辆上装有大容量的蓄电池组和由发动机驱动的发电机。

用电设备有发动机的起动电动机、电台与车内通话器、火控系统、“三防”设备、车内外照明、信号灯等。在电源和用电设备之间通过开关、继电器、熔断器、导线等连成复杂的电路系统。装甲车辆电气系统的特点是低压(电源电压多为24 V)、直流、负极搭铁单线制、并联负载、两个电源。

6.其他特种设备和装置

坦克装甲车辆除上述各系统和设备外,为保障在野战条件下完成遂行特殊任务,还装备有各种专用制式辅助设备和装置,如潜渡装置、浮渡设备、扫雷装置、架桥车装备的桥体及架桥与收桥设备、抢救牵引车装备的起吊装置及绞盘等。

坦克装甲车辆上除了上述设备之外,还应在车内外装备随车工具、备品、附件等。

1.2.2 装甲车辆产品组建编号原则及办法

1.编号原则

①根据GJB 5379—2005规定,装甲车辆产品组件编号按WJ4(产品设计文件管理制度、产品设计文件的编号办法)的规定,在01~99组范围内进行编制。

②组件的划分原则是方便装配或能完成某一具体功能。

③组件间的过渡零件、连接零件应根据便于部件装配的原则划分。

④零、部件太多或多方位、多功能配置时,允许采用分组件的编号形式。分组件号及名称由企业根据具体情况自行规定。

2.组件号及名称的规定

①组件号、名称及说明见表1-1。

表1-1 组件号、名称及说明

续表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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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组件名称如表1-1规定选用。在结构变化较大的情况下,可根据具体情况另起确切的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