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编一 陕西省政权组织组织史资料(1998.6—2007.5)
综述
1998年6月至2007年5月,陕西省省级政权领导机构历经陕西省第九、十两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省人民政府。在此期间,陕西省省级政权组织在中共陕西省委领导下,全面贯彻中共十五大、十六大精神和第九、十两届全国人大各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建设西部强省的奋斗目标,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积极稳妥地推进经济、政治、社会、文化体制改革,为陕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1998年6月至2003年1月是1998年1月召开的陕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的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届期。其间,李建国任陕西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程安东、贾治邦先后任省长。陕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共召开4次代表大会、31次常委会会议,选举产生4位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位副省长,接受1位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辞职请求。
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加大立法工作力度。1999年,常委会把制定《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陕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作为立法工作的重点,组织4个调研小组,分赴全省21个县(市、区)、30个乡镇、36个行政村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同时在《陕西日报》和《民声报》上全文刊登两个办法(草案),公开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这一做法得到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积极参与。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陕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对村委会组织法实施中遇到的若干具体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增强了操作性。在陕西历史上第一次按照自治原则,由村民直接选举村委会组成人员,促进了农村改革发展稳定,是一次广泛的民主实践活动,意义重大,影响深远。2000年,省人大常委会以促进改革、发展和稳定为目标,把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加强地方立法工作,先后审议地方性法规18件,通过和批准《陕西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监督条例》《陕西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陕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陕西省法律援助条例》《陕西省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和《陕西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15件,地方立法质量进一步提高,为全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2001年,审议通过《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要求以西部大开发为机遇,以加快发展为主题,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为动力,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根本出发点,以团结稳定为前提,努力实现全省经济跨越式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为陕西建设西部经济强省奠定了坚实的法制基础。在加快立法步伐的同时,努力寻求提高立法质量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注重把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经济制度,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制度等,通过地方立法,促进贯彻实施;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忠实体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增强了立法的民主性、公开性;注重公民权利和义务的统一,国家权益权利和责任的统一,克服重权利、轻责任的倾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陕西省地方立法条例》规定的程序办事,明确了法规草案一审和二审的主要任务,进一步完善了统一审议制度。
审议决定重大事项工作迈出新的步伐。常委会围绕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审议决定重大事项。其间,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60余次,主任会议和各委员会听取了国有企业改革、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和重点工程建设、山川秀美工程、投资环境改善、教育体制改革、科技体制创新、“两个确保、两个保证”、人口与计划生育、土地与矿产资源利用、扶贫攻坚、“严打”整治等方面的工作报告。每次审议前,都要组织专门力量,深入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材料,为常委会提供有针对性的专题调研报告。会后,对审议意见及时跟踪落实,要求限期反馈,加大督办力度。“一府两院”对常委会审议意见的办理质量逐年提高,基本上做到了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复,有力地推动了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常委会结合审议各项工作报告,先后作出了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以及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省级预算审查监督、省法院案件执行工作、农村卫生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等方面的决议决定。
监督工作的实效进一步增强。常委会把监督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放在与立法同等重要的位置。在开展执法检查、代表评议和视察等活动中,坚持围绕全省工作大局,抓住重点环节;坚持事先调查研究,摸清情况,找准问题;坚持听取汇报与实地查看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坚持跟踪落实,下大力气督促解决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以省人大为主,省、市、县三级人大联动,共同检查评议,积极探索,认真改进,敢于实践,加大监督力度,增强了监督实效。
深入进行执法检查。常委会及各委员会根据全省中心工作,组织开展执法检查30余次。围绕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条例、村委会组织法、代表法、食品卫生法律法规等进行重点执法检查。2002年下半年,常委会对食品卫生法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从人民群众密切关注、反映强烈的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环节入手,把检查与整改紧密结合,对群众举报的食品生产加工黑窝点,立即责成有关部门依法打击和取缔。针对食品卫生安全认识不到位,卫生监督体制不顺,执法机构力量比较薄弱,执法力度不够,食品卫生安全隐患较多的问题,常委会及时作出《关于加强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决议》。省政府按照决议要求,在加强食品市场监管、增加卫生经费投入、开展食品专项打假、抓好执法队伍建设等6个方面提出了改进措施。通过执法检查,形成了一定的社会声势,受到了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也得到了全国人大的充分肯定。常委会积极开展视察活动,除组织在陕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每年在人大代表会议召开前进行一次全面集中视察外,围绕法院案件执行情况、全省“严打”整治斗争情况、改善全省投资环境情况和省政府工作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重点专题视察,收到明显成效。切实改进评议工作。继检查评议省公安厅、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工作之后,2000年,常委会组织开展对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执法评议活动,由过去重点评议司法机关,开始向行政机关拓展;由评议一个部门为主,向联评相关部门拓展;由省人大单独组织改进为以省人大为主,省、市、县三级人大联合评议。通过评议,督促查处65件违法案件,33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574名不合格人员予以清退,有力地推动了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2001年,在对全省林业系统的执法评议中,常委会抓住退耕还林还草试点、天然林和野生动植物保护、林业执法3个重点内容,采取发现问题、及时督查的办法,对洋县华阳镇滥伐林木、柞水县营盘林场超计划采伐等11个重点案件,督促有关方面进行处理,促进全省各级林业部门进一步加强了队伍建设,加强了执法力度,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认真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5年间,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3万余件(次),全部交由“一府两院”办理,所反映的问题大部分得到了处理。对于其中一些问题比较突出或久拖不决的案件,列为重点,跟踪落实,有力地维护了司法公正,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人事任免工作更趋完整。常委会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标准,依法开展人事任免工作。其间,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94人,其中任命392人、免职202人,为全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组织保证。本届期间,对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和任命的人员全部进行了一次口头或书面述职评议。评议后,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述职人员的述职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有的还提出了书面意见。述职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个人整改情况向常委会作书面报告。述职评议工作的开展,增强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公仆意识和法治观念。
代表工作更加活跃和富有成效。常委会坚持组成人员联系代表的制度。组织代表参加常委会开展的检查、视察和评议活动。组建代表小组和专业代表小组,保证代表活动经常性地开展。坚持定期召开政情通报会制度。省九届人大历次会议期间,收到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到换届时已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了代表。
常委会自身建设得到明显加强。修订完善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建立了常委会组成人员考勤制度,实行了委员大会发言制度,制定了公民旁听人大常委会会议的规定,增加了常委会工作的透明度。加强机关办公、会议、电子政务和信息化设施建设,在人民代表大会上采用了电子表决系统进行表决,使代表能更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见。
在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届期内,省各级人民政府和全省人民在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共陕西省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紧紧抓住国家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和西部大开发的历史机遇,使陕西出现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又一个经济社会发展较快的时期。1998年到2003年的5年间,全省经济以年均9.1%的速度持续增长,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综合经济实力和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明显增强。2002年国内生产总值突破2000亿元大关,达到2036亿元,比上年增长9.7%。财政收入达到248.8亿元(含上划中央两税),比上年增长14.2%。
经济结构调整成效显著,非公有制经济和特色产业迅速崛起。1998年,大力开展以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本建设,大力推广地膜小麦等先进实用技术,农业在局部地区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情况下夺得丰收,总产量达到130.29亿公斤,比上年增长24.8%,提前两年实现了“九五”发展目标。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创历史最高水平,其中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分别增长124%和70%,吸纳就业人员43万多人,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比重有较大幅度的提高,成为拉动全省经济最具活力的新的经济增长点。1999年,旅游产业打破多年徘徊局面,接待境外游客63万人次,外汇收入2.7亿美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6.6%与10%;接待国内游客2600万人次,收入88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和18.9%;国际国内旅游总收入110亿元,创历史最高水平,旅游产业步入快速发展的新阶段,成为经济增长新亮点。2001年,按照《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在“十五”的开局之年,以西部大开发总览全局,努力建设西部经济强省,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从根本上缓解经济发展的“瓶颈”制约,大力推行退耕还林还草、封山禁牧,全年完成造林635万亩,其中退耕还林还草150万亩,位居全国前茅;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000平方公里,新增淤地坝1000多座;开发整理新增耕地6.1万亩,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其间,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工业发展速度加快、效益提高,第三产业蓬勃发展,高新技术、果业、畜牧业、旅游、国防科技和能源化工等特色产业的支柱作用日益增强,所有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非公有制经济迅速发展,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增加到38.2%。
抢抓国家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和西部大开发的机遇,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取得重大成就。1998年以来,抓住国家扩大内需的历史性机遇,咸阳—乾县一级公路、宝鸡二电厂一号机组等10个重点项目投入运营,西安—武汉等4条国家干线光缆如期完工,西康铁路、渭潼高速公路等39个项目进度加快,神延铁路、西安绕城高速公路北段、城市基础设施和环保、经济适用房、城乡电网改造、国家直属粮库等37个项目相继开工。2001年,全省人民翘首期盼的西康铁路、神延铁路提前投入运营,形成一条从塞北大漠到秦巴汉水的钢铁大动脉,结束了陕西铁路“有腰没脊梁”的历史。新增等级公路1200公里,其中高速公路133公里。西安—阎良、铜川—高陵高速公路如期建成通车。信息化基础设施得到加强,新增干线光缆444公里。其间,固定资产投资出现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又一次高峰,5年累计完成投资3736亿元。西康铁路、神延铁路、黑河引水等一大批跨世纪的骨干工程相继建成,“米”字形公路(以西安为中心向外辐射的西安—潼关、西安—宝鸡、西安—韩城、西安—宁强、西安—榆林、西安—安康、西安—商洛、陕甘界—咸阳8条公路干道)主骨架初步形成,南北铁路大动脉全线贯通,水、电、路、信等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山川秀美工程扎实推进,累计退耕还林856.1万亩、荒山造林640.7万亩,位居全国前列。
改革开放取得突破性进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1998年以来,国有企业改革和各项配套企业改革进一步深化,工业生产战胜前所未有的困难逐级攀升,朝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迈出重要步伐,100户重点企业的试点工作全面启动,新建了陕西旅游、延长、宝光、利君、黄工和制冷等实力强、带动大的企业集团。股份制改造稳步推进,新批准股份有限公司28户,直接融资6亿多元。2001年,工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运行质量稳步提高,重点行业技术改造力度加强,推动了工业技术升级。全年完成技改投资138亿元,比上年增长1.5%。国防科技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31%。煤炭行业经过关井压产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国有重点煤矿的经济效益不断提高。国有企业改革、改组进程加快,列入国家破产计划的14户国有大中型企业完成破产程序,核销银行呆坏账准备金13.6亿元;对25户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了较为规范的公司制改造;新组建了广电网络、高速公路建设等大型企事业集团,新批准股份有限公司48户,直接融资9亿多元。经过不懈努力,国有企业3年改革脱困目标如期实现,80%的国有小企业完成改制,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从2000年起整体扭亏为盈。市场经济秩序整顿取得初步成效,财税、金融、价格、医疗、住房、农村税费、社会保障、政府机构和其他方面的改革继续深化。实施开放带动战略,引进外资和内资的总量大幅增长,外向型经济格局正在形成。
继续实施科教兴陕战略,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关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带技工贸总收入以年均30%以上的速度增长,各级各类开发区成为科技创新基地和新的经济增长点,民营科技企业成为加速科技经济一体化的生力军。各类教育持续发展,“两基”(“基本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简称)目标基本实现,民办教育在全国领先。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扎实有效,人们的思想道德素质有新的提高。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社会科学、卫生、体育、计划生育等各项事业都有了较快发展。
地方立法步伐进一步加快,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取得新进展,全省农村实现了村委会直选。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得到加强。重视和加强了信访工作,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为全省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
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社会保障体系日趋完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9.5%,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4.4%。高度重视并积极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扶贫攻坚取得阶段性成果。救灾救济扎实有效。社会保障体系初步建立。在全国率先实现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和下岗失业人员基本生活费100%社会化发放,城市“低保”基本做到了应保尽保。
国土资源、环境保护、质量监督、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司法、工商、审计、统计、气象、地震、人防、地方志、军民共建和祖国统一等各项工作进一步发展。
在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届期内,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各中级、基层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严格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共受理刑事、民事、行政、审判监督、执行等各类案件942968件,比前5年上升了27.88%;审结(执结)905046件,结案率为95.98%。5年间,共审结严重刑事犯罪案件35109件,同比上升38.8%。从严惩处经济领域犯罪,全省法院积极开展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5年审结制售伪劣商品、金融诈骗、偷税抗税、骗取出口退税、骗汇、走私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案件118件,判处犯罪分子1194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91亿元。共判处贪污贿赂等严重经济犯罪分子2669人,同比上升47.95%,其中厅(局)级7人、县(处)级54人。依法调节民商、行政关系,受理各类一审民商事案件562436件,审结546106件,分别比前5年上升20.75%和19.50%。特别对涉及国企改制、破产、金融、票据、借贷、购销、知识产权、房地产、债务、拆迁、劳动争议、土地、山林等纠纷案件,充分运用调解手段,平息纠纷,化解矛盾,依法妥善处理。强化审判监督和业务指导,5年共处理各类申诉案件88533件,经审查启动审判监督程序依法纠正改判的316件,发回重审1028件。受理检察机关提起抗诉的案件1660件,审结1607件。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全省法院积极探索运用“审计执行”“债权凭证”等执行工作新方式。对那些确有履行能力、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当事人予以强制执行,对暴力抗法的62人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召开公判大会988次,宣判罪犯5603名,旁听群众达496万人(次)。严格依法办理减刑、假释案件37427件;少年法庭依法从轻、减轻判处未成年罪犯3595人。积极稳步推进法院改革,全省法院全面推行了以公开举证、质证、辩论、认证、裁判为主要内容的新的庭审方式,全面实行了立案、审判、执行、监督分立制度,增强了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监督和制约;形成了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大民事审判格局;全面推行以审限管理为中心的审判流程管理,实现了审判各个环节依法定程序的高效运行。大力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纪律作风教育”活动和“争创人民满意的好法院、争当人民满意的好法官”活动,8人(次)分别荣获“全国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8个法院被评为全国模范法院,20名法官被评为全国模范法官。
在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届期内,省检察机关按照省委、高检院的部署,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严格执行“公正执法、加强监督、依法办案、从严治检、服务大局”的检察工作方针,把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与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查办职务犯罪与开展预防工作、强化诉讼监督与加强协调配合相结合,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努力维护社会稳定,为实现陕西跨越式发展、建设西部经济强省创造法治环境。“严打”与整治相结合,全力维护治安秩序和经济秩序。始终把维护稳定作为首要任务,5年间,贯彻依法从重从快的“严打”方针,坚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依法快捕快诉,共批捕刑事犯罪嫌疑人66279人,起诉65645人。查办与预防职务犯罪相结合,促进反腐败斗争持续深入开展。统一执法思想,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建立侦查指挥协作机制,加强侦查工作,共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5949件6929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82亿元,同比上升55%。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查办贪污贿赂5万元以上、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的大案1284件,同比上升105%;查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涉嫌职务犯罪293人(其中厅级领导干部23人),同比上升24.2%。加强诉讼监督,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在诉讼监督中加强配合,在配合中不断强化监督。其间,在刑事立案、侦查监督中,共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的2273件,年均增幅43.7%;公安机关从中立案1450件,年均增幅67.1%。共追捕1208人,同比上升52%;追诉643人,同比上升180%。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把纠正违法与查办政法干警犯罪案件紧密结合起来,增强了监督实效。推进检察改革,创新管理机制,不断深化“检务公开”,逐步探索形成了检察工作公开审查、权利义务告知、情况反馈和通报制度;改革检察官办案机制,全面推行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试行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了侦查指挥协作机制。努力提高干警素质,建设人民信赖的检察队伍。不断增强人大意识,主动接受监督。
2003年1月10日至19日,陕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西安举行。大会听取了代省长贾治邦作的《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建设西部经济强省》的政府工作报告、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范肖梅作的《陕西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和省计划委员会、省财政厅的工作报告,并对以上报告作出相应决议。会议选举产生了陕西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李建国当选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选举产生了陕西省人民政府省长、副省长,贾治邦当选为省长;选举赵郭海为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文宣为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出了崔林涛等68名陕西省出席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通过了陕西省十届人大4个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2003年1月至2007年5月是陕西省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的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届期。
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认真抓好立法工作,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积极探索,扎实工作,较好地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2003年,省人大常委会编制5年立法规划,对本届的立法工作作出全面部署,确定5年立法项目102项,其中经济类55项,社会类36项,人大制度及廉政建设方面11项。2004年,省人大常委会把地方立法摆在重要位置,常委会共审议、审查地方性法规70件,通过了67件。常委会在一审之后,通过《陕西日报》和陕西人大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布法规草案稿,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各界反应积极,先后提出300多条修改意见,一些合理意见被采纳,既拓宽了人民群众参与地方立法的渠道,又使法规更加符合实际。2005年,坚持立法创新,推进改革发展。常委会在审议秦始皇陵保护条例草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草案、保健用品管理条例草案等立法工作中,坚持从实际出发,结合省情,突出地方特色,着眼立法创新,为全省的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强大的助推作用。2006年,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制度创新,在制定水法实施办法中,针对陕西省关中、陕北和陕南的不同特点,从管理制度上创新,明确规定了省人民政府应当区别不同地域制定全省水资源总体规划,同时对地下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水能使用权转让、水权分配转让等进行了规范。
省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陕西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执法检查、听取专项报告、评议和视察等形式,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权。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120多次,主任会议和各委员会听取有关工作报告300多次,常委会和各委员会组织开展执法检查60多次,作出决议决定10多件。围绕这些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等,常委会或相关委员会开展了多次跟踪监督检查,有力地促进了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2003年,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检查评议省教育厅工作,围绕社会关注的中小学收费管理和民办教育发展这两个重点,对省教育厅的工作进行了检查评议。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省教育厅制定了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收费管理和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相关制度和政策,对有关具体问题提出并落实了解决方案和改进措施,教育管理工作有了进一步加强。2004年,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专题听取了环保法执法情况的报告,并作出《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议》,提出了明确要求。省政府及环保执法部门根据执法检查意见和省人大常委会决议,对渭河流域100多家造纸企业,铜川川口地区水泥等企业和陕北“五小”企业对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制订整改方案,进行执法检查,得到社会各方面的关注和支持,对全省依法加强环境保护管理,治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是一次有力的推动。2005年,常委会用半年多时间,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为出发点,在全省开展药品管理法执法检查。组织部分组成人员、省人大代表、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医药专家等,组成5个检查组,分别由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队,深入全省各市,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意见最集中的药品质量、药价虚高、医药广告误导消费等3个重点问题,督促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处理了一批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依法规范全省药品市场秩序和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2006年,根据中央关于建设创新型国家,提高科技创新能力的重要部署,按照省委关于发挥陕西省科技优势、大力推进科技创新的工作安排,省人大常委会以科技创新为主题,对全省贯彻实施专利法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及相关法律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检查组深入西安、杨凌等重点地区,形成11份专题调研报告和16份典型材料,其中有7份材料在全省科技大会印发交流。在重大科技成果实现产业化专题调研中,提出了需要重点推动的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成果实现产业化的项目及发展规划和措施意见,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视,要求有关方面积极推进落实。
省人大常委会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标准,依法开展人事任免工作。2003年初,全省国家机关进行换届,常委会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按照干部“四化”标准和德才兼备原则,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97名。常委会制定述职评议工作安排,明确述职对象、述职时间和联系部门,确定41位省政府组成人员、省法院和检察院领导成员都要在本届任期内向省人大常委会进行一次述职,接受评议。陕西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01人。在做好干部任用工作的同时,常委会还加强和改进对任命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
代表工作得到明显加强。省人大常委会采取多项工作措施,不断拓宽代表知情知政的有效途径,支持、保障和规范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发挥代表作用。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工联系代表制度,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定期向代表寄送常委会公报、常委会重要工作安排和重要活动情况等资料,向代表通报每次常委会会议情况,向常委会组成人员印送“一府两院”办理常委会审议意见的报告,指导代表开展形式多样的代表小组活动,组织代表开展年中专题调研和年末集中视察活动,邀请代表参加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立法调研及举办的代表培训班等,有效地调动了人大代表参政议政的热情。不断完善代表建议交办、答复、反馈的工作制度,组织代表检查建议办理重点单位的办理工作,进一步促进代表建议办理质量的提高。代表提出的4435条建议、批评和意见,全部办理完毕,并分别答复了代表。代表提出的近100条议案的审议办理报告经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分别印发代表大会。
省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不断得到加强。在常委会全体会议上,先后举办了28次法制讲座,对40多部有关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和各委员会以及立法、监督、人事任免等方面的议事规则、工作规程和办法进行了完善和修订,拟定了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工作程序和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程序,建立了常委会组成人员考勤制度,制定了公民旁听人大常委会会议的规定,使常委会的工作更加规范有序,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增加了常委会工作的透明度。重视机关办公、会议、电子政务和信息化设施建设,在人代会上采用了电子表决系统进行表决。2006年6月,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新址建设全面竣工并投入使用,机关工作条件得到改善,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在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届期内,省人民政府围绕省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西部经济强省的奋斗目标,锐意进取,埋头苦干,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全省经济社会步入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新时期,经济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十五”计划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进展顺利。5年间,生产总值增长1.4倍,年均增长12.9%,高出上个5年3.8个百分点。经济总量大幅跃升,运行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
经济结构调整成效明显。优势产业不断发展壮大,年销售收入超过百亿元的大型企业集团达到14家,装备制造、能源化工、高新技术产业成为经济发展的有力支撑,工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54.7%。2007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2190亿元,增长19.6%。大型运输机项目落户陕西,国防科技工业军民结合有了新突破。第三产业增势强劲,旅游、商贸、物流业持续增长,文化、会展等现代服务业成为经济增长的新亮点。2007年西安咸阳机场旅客吞吐量达到1137万人次,增长21.4%。5年累计接待境外游客448.5万人次、国内游客2.95亿人次,年均分别增长7.7%和16.5%。2007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800.9亿元,增长18.3%。区域发展的协调性增强,三大区域竞相发展的格局正在形成。科教兴陕和人才强省战略深入推进,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高,“13115”科技创新工程(在10个重点领域,组织实施30个重大科技专项;支持建设100个产学研结合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扶持100个重大科技产业化项目;重点支持建设50个科技产业园区)全面实施,具有集成创新平台作用的5个工业研究院顺利组建,西安、宝鸡、杨凌等国家级开发区和一批科技园区的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凸显,科技对经济的贡献率达到42%。节能减排工作力度加大,2007年淘汰水泥、焦炭等落后产能1400万吨,全省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不断下降,二氧化硫排放、化学需氧量分别削减3.73%和3.95%。创新型陕西、节约型社会建设深入推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新进展。
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累计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1万亿元,是上个5年的2.9倍,其中2007年预计完成3641亿元,增长39.5%。“两纵五横四个枢纽”铁路网构架(“两纵”即从宁夏中卫经甘肃入陕经宝鸡至阳平关和从内蒙古入陕经榆林、延安、西安至安康进入重庆两条贯穿陕西南北大通道;“五横”即神木—朔州、中卫—太原、平凉—韩城、宝鸡—潼关、阳平关—安康5条东西通道;“四个枢纽”即西安、宝鸡、安康、绥德4个铁路枢纽)和“一主四辅”航空运输格局(“一主”指咸阳机场,“四辅”指榆林、延安、汉中、安康机场)初步形成,高速公路主骨架日趋完善。全省高速公路通车总里程达到2064公里,亚洲最长的秦岭终南山隧道顺利贯通和西汉高速建成通车,改写了“蜀道难”的历史。“引乾济石”(将柞水县乾佑河的水经秦岭隧道引入石砭峪水库,补充西安城区用水和下游河道生态环境用水)等一批重点水源工程相继建成,汉江水电梯级开发全面实施,电源、电网建设加速发展。西安地铁开工建设,一批重点市政工程投入使用。全省累计建成16个污水处理厂,37个污水处理厂开工建设。关停了渭河流域规模以下的化学制浆和废纸造纸企业,渭河出境断面化学需氧量浓度比2003年下降31.4%。秦岭北麓生态环境治理、铜川水泥粉尘污染治理和汉、丹江等水源保护成效明显。5年治理水土流失3万平方公里,新建和加固淤地坝5200座,造林2878.8万亩,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37.26%,陕西正在展现山川秀美的新形象。
改革开放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长期滞后的局面得到扭转,78%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基本完成了公司制改造,组建了8个大型企业集团,128户省属企业实行属地化管理,困难企业破产重组进展顺利,13.2万国有工业企业职工和5.1万粮食购销企业职工得到妥善安置,20.4万下岗职工实现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17万国有关闭破产困难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医疗保险问题得到解决。行政管理、财税、投资、价格、科技、盐业等项改革有序推进。地方金融机构整合力度加大,资本市场融资能力得到增强,2007年实现2家企业上市,5家金融总分支机构在陕落户。民营科技企业发展到1.2万家,非公有制经济占到全省经济总量的45.6%。5年累计实际利用外资29亿美元,年均增长21.1%。完成进出口总额232.5亿美元,年均增长25.4%。泰国、韩国相继在西安设立领事机构,成功举办两届欧亚经济论坛并确立了永久会址和经常性机制;2011年世界园艺博览会申办成功,陕西走向世界的道路越来越宽广。
新农村建设开局良好。中央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全面落实,各级财政对“三农”的投入显著增加,5年共投入799.7亿元,年均增长21.3%,其中2007年达235亿元,是2002年的2.7倍。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粮食连年丰收,果业、畜牧业成为农民致富和县域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蔬菜、蚕桑、茶叶、中药材等产业加快发展。2007年粮食总产1194.4万吨,水果总产940.2万吨,较2002年分别增长18.8%和62.8%。特别是苹果面积和产量位居全国第一,浓缩苹果汁出口量占世界贸易量的四成以上,陕西苹果品牌享誉海内外。劳务输出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全省劳务输出504.3万人次,收入251亿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明显加强,饮水工程建设速度加快,道路建设力度加大,用电问题基本解决,信息进村入户工程进展顺利。2007年新建户用沼气池20.5万口,解决了171万人的饮水难及5万多群众的用电难问题,长期影响农民生产生活的一些突出问题正在得到有效缓解。
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各级财政5年用于教育的投入559亿元,年均增长24.2%,其中2007年达180亿元,是2002年的3倍。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高等教育质量稳步提高。职业教育、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逐步建立,受惠学生达580万人。科技事业持续发展,5年共取得国家科技奖88项,并先后获得国家自然科学一等奖和技术发明一等奖,专利申请量累计达到2.45万件。文物保护取得新成绩,文化建设开创新局面,三级公共卫生体系基本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启动实施,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成为全国第三个提前一年实现全覆盖的省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做到了应保尽保,残疾人事业不断发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持续推进,和谐社会建设迈出新的步伐,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财政对民生方面的投入大幅度增加。整村推进扶贫战略深入实施,5年解决了202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300多万贫困人口实现脱贫。2007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0763元,比上年增长16.1%,比2002年增加4432元,年均增长11.2%;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645元,比上年增长17%,比2002年增加1049元,年均增长10.6%。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越来越多地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
政府自身建设得到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积极推进,司法、审计、统计、税务、质监、民族、宗教、对台、侨务、人防、地震、气象、测绘、出版、档案、文史、参事、慈善、地方志等工作得到进一步发展。
在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届期内,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牢固确立司法为民宗旨,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和法院改革取得新的进展。2003年,认真开展清理积案和司法大检查活动,着力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大力开展清理积案活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各级法院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对超期羁押的刑事案件和超审限民事、行政案件和超执行期限案件进行了清理。省法院清理积案311件,全省有14个法院实现了“零清理”。积极完善司法为民措施,建立和完善《办理申诉来信来访工作制度》《民事、行政诉讼指导制度》《民事诉讼风险和执行风险提示制度》《方便人民群众旁听制度》等10项制度;推行方便和指导群众诉讼、诉讼风险告知、提高诉讼效率、接受监督等30项具体措施。2004年,全省法院认真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制度、措施,大力提倡和探索贴近群众、方便群众的审判方式;扩大司法救助范围,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减、免诉讼费111.56万元;加大对审判和执行工作的监督指导力度,努力提高司法水平。2005年,全省法院开展了“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通过庭审观摩、案件评查、走访群众、问卷调查、设置意见箱等多种方式,认真查找问题,制定了规范全省法院审判工作的10条禁令和规范执行工作的6条禁令。2006年,落实司法为民要求,努力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带案下访、联合接访”活动,基层法院开展了“越级访、异常访零上访”活动。完善司法为民措施。实行基层法院巡回立案、人民法庭直接立案,对残疾人等特殊主体诉讼实行电话预约、上门立案;为当事人提供诉讼指南,告知诉讼风险,开展诉讼指导;推行初访接待首问责任制、院长接待制度、判前说理判后答疑制度;开展预约开庭、巡回审判,做好假日法庭和速裁工作。为确有困难的当事人5166人次减、缓、免缴诉讼费2351.9万元。
在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届期内,省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建立健全了严打的经常性工作机制,检察院与公安、法院等单位建立健全了联席会议制度,2003年,对1831件重大刑事案件适时介入侦查,对11批49件实行了挂牌督办,制定了批捕起诉案件质量标准和证据标准,有力地保障了办案质量和效率的提高。2004年,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和基层院建设,深入开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教育活动,联系执法情况查找队伍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加强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促进业务工作的开展。2005年,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加快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犯罪案件176件1245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亿余元。共查办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犯罪大案和渎职侵权犯罪特大案件380件,查办涉嫌职务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干部89人,其中厅局级干部11人。2006年,党中央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省委研究制定了贯彻中央《决定》的《实施意见》。全省检察机关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认真做好批捕、起诉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和促进司法公正。继续深化检务公开,重点深化了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
1998年6月,陕西省设有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延安、汉中7个市,榆林、安康、商洛3个地区,杨凌国家高新技术示范区及107个县(市、区)。经国务院批准,1999年12月,撤销榆林地区和县级榆林市,设立地级榆林市,原榆林市改设榆阳区。2000年1月,将铜川市城区更名为王益区,郊区更名为印台区。2000年6月,撤销安康地区和县级安康市,设立地级安康市,原安康市改设汉滨区。2001年8月,撤销商洛地区和县级商州市,设立地级商洛市,商州市改设商州区。2002年6月,撤销长安县,设立西安市长安区;撤销耀县,设立铜川市耀州区。2003年3月,撤销宝鸡县,设立宝鸡市陈仓区。截至2008年5月,陕西省设有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榆林、延安、汉中、安康、商洛10个市和杨凌国家高新技术示范区及107个县(市、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