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教育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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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教育制度和教育机构

一、教育制度

教育方针 清代,钦定的教育宗旨是忠君、尊孔、尚公、尚武、尚实。到了清末,教育家称隶属于政治的教育为军国民教育。1906年王国维明确提出的教育方针是:

1912年9月2日,中华民国教育部公布的教育宗旨是:“注重道德教育,以实利教育,军国民教育辅之,更以美感教育完成其道德。”1922年教育部制定了“一、适应新社会之需要;二、提倡平民教育精神;三、谋个性发展”的教育宗旨。1927年国民军联军驻陕总司令于右任、副总司令邓宝珊颁布了陕西革命教育宗旨:“教育以培养国民革命实际斗争人才,实现民族、民权、民生主义,达到世界革命为宗旨。”1929年教育部又提出“中华民国之教育,根据三民主义,以充实人民生活,扶植社会生存,发展国民生计,延续民族生命”的教育方针。这一年,神木县长刘济南推行三民主义教育(又称党化教育),以“四维”(礼、义、廉、耻)、“八德”(忠孝、仁爱、信义、和平)为教育宗旨,在学校增加“党义”课和“精神讲话”,在师生中进行反共宣传。1938年,陕甘宁边区政府教育厅提出的国防教育的方针是“提高民众的民族觉悟、胜利信心和增加抗战的知识技能,以动员广大民众参加抗战,训练千百万优良的抗战干部,培养将来独立、自主、幸福的中国建设者,争取中华民族的独立、自由和解放”。从1938年起,陕甘宁边区教育思想和方针是:“一、启发人民的民族觉悟,培养民族的自尊心和自信心;二、发扬民主思想,扶植法制精神;三、主张学术思想自由,普遍的提倡科学。”边区中等学校(包括榆林地区的绥师、三边师范和米中)的教育方针是:“服从于革命的三民主义的政治原则,其具体目标,就是要使边区中等教育符合于抗战与民主的需要,符合于边区今天的抗战建设及边区人民的需要。”1941年2月,陕甘宁边区教育厅副厅长丁浩川在绥师视察时,确定的教育方针是:“一、新民主主义的教育。二、统一战线的学校。在不违背抗战原则下允许各党派的存在及思想自由。三、提倡新启蒙运动,培养青年勇敢的、乐观的、向上的、健康的、有独立人格的良好作风,反对盲从、独断、专制、迷信、奴役等思想。四、正规化的师范学校(有一定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与实施干部教育学校肄业期限仍为四年,主要为培养小学师资。”1943年,陕甘宁边区教育实施方针:为了胜利的渡过目前抗日战争的困难阶段和准备反攻力量,边区教育必须首先加强干部教育(尤其是在职干部教育);其次精减国民教育以提高其质量,使干部和国民的文化水平得以提高,并加强其对于民主建设和发展边区生产之认识。1944年3月11日,绥德分区杨副专员在延安对记者谈及国民教育大革新的内容时说:“今天我们办国民教育的方针是,学校要与劳动、社会、政府、家庭相结合,同时要发展生产,扩大学校。”

学制 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11月26日颁布的《奏定学堂章程》将整个(学堂)教育分为三段七级:第一段为初等教育,分为蒙养院、初等小学及高等小学三级;第二段为中等教育,只有中学堂一级;第三段为高等教育,分为高等学堂或大学预备科,分科大学及通儒院三级。除蒙养院半属家庭教育,殊非正式学堂外,儿童自7岁入小学,于30岁通儒毕业,合计25年。榆林各县的小学和中学堂基本上依此学制(癸卯学制)办学。民国建元后,蔡元培任教育部长时,又制定了壬子癸丑学制,整个教育期为16年,共分三段四级:一为初等教育段,分初等小学校、高等小学校二级,共计7年;二为中等教育段,只有一级,分子科、本科,共计6年或7年。此外,在下面有蒙养院,在上面有大学院,不计年限。又分为三个系统,一为直系各学校,二为师范教育系统,三为实业教育系统。此外还有补习科、专修科及小学教员养成所等旁支共为一体。1912年9月,教育部公布的学校系统规定:小学校四年毕业,为义务教育,毕业后得入高等小学校或实业学校。高等小学校三年毕业,毕业后得入中学校、师范学校或实业学校。小学校及高等小学校设补习科,为毕业生欲升入他校者补修学科兼为职业上之预备,均两年毕业。中学校四年毕业,毕业后得入大学或专门学校、高等师范学校。实业学校分甲、乙二种,各三年毕业。1916年谢济任榆林高等小学堂校长、将小学学制由“四、三”制(初小四年高小三年)改为“四、二”制,此举开全省小学“四、二”制先河。榆林各县小学依此学制办学,少则20年,多则30多年。榆中、榆林职业中学、榆林女师、绥师和米中都曾依此学制办学。从1920年起,榆林各县小学实行四二分段制(初小四年,高小二年);中教实行初级中学三年制和简易师范四年制,米中、绥师在1941年前均实行此学制。1928年之前,榆中中学部四年制,1928年之后为三三制(初高中各三年)从1940年起,榆林解放区各县都缩短了学制:小学为三二分段制(初小三年、高小二年),初级中学和初级简易师范均实行二年制。从1942年起,解放区各中学又开始实行三二分段制(初中三年,高中二年),师范则有二年制、三年制和四年制(其中高师二年)三种形式(详见附:1942年边区学制系统图)。1942年米脂中学有三年制初中八个班,二年制高中一个班,会计(短训)一个班;绥师有三年制初师二个班,四年制简师六个班;三边师范有三年制初师一个班,一个预备班和一个地干班。1949年7月,榆林解放区(新区)各县小学均实行四二制(初四、高二),并将秋季始业逐渐改为春季始业,以便适应群众要求与儿童入学。从1934年到1949年,绥师每年假期约143天(其中寒假50天,暑假30天,中秋节3天,端午节1天,清明节2天,革命国耻纪念节21天,星期日假36天)实际上课天数为222天,合37周。清末和民国时期的中学堂,中等学校每学年上课时数均不少于220天。

课程设置 清末,榆林地区各县各类学堂所设课程,均以钦定或奏定。光绪二十八年(1902)钦定蒙学堂课程为修身、字课、习字、读经,史学、舆地、算学和体操。光绪二十九年(1903)奏定蒙养院(即幼稚园)“保育教导之条目(即课目)”是游戏、歌谣、谈话和手技(积木、排版、折纸、画方等);奏定初等小学堂的教学科目为修身、读经讲经、中国文字、算术、历史、地理、格致和体操、图画、手工;高等小学堂的教学科目为修身、读经讲经、中国文字、算术、中国历史、地理、格致和图画、体操、手工、农业、商业等;奏定中学堂的课程是修身、读经讲经、中国文字、外国语(东语、英语或德语、法语、俄语)、历史、地理、算术、博物、物理及化学、法制与理财、图画和体操(详见第六节)。榆林地区各县的私塾与改良私塾所设课程详见第三节和第七节。1912年,中华民国教育部规定四年制初等小学课程为修身、国文、算术、手工、图画、唱歌、体操和缝纫。1923年,取消修身,增设公民、英文和卫生课;三年制高等小学课程为修身、国文、算术、本国历史、地理、理科、手工、图画、唱歌、体操、农业、缝纫和英语。1923年将卫生、公民、历史、地理合并为社会课。四年制中学课程为修身、国文、外国语、历史、地理、数学(算术、代数、几何及三角法)、博物、物理、化学、法制、经济、图画、手工、乐歌和体操。1913年中华民国教育部公布的师范学校(初级)的课程是:修身、教育、国文、习字、英语、历史、地理、数学、博物、物理化学、法制经济、图画、手工、农业或商业、乐歌、体操。

从1912年到1929年,榆林地区各县各级小学,榆中、米中,榆林县和绥德县的各师范学校都依照上述规定开设课程。1929年以后,四年制初小设有国语、算术、公民、卫生、体操、唱歌等课程;二年制高小设有国文、社会、地理、历史、理科、体操、唱歌、手工等课程。1937年以后,初小将卫生课并入公民课,高小将社会、自然部分并入常识课。此时解放区的列宁小学开设国语、算术、常识和游艺(唱歌、体育、图画)等课程。1940年以后,解放区各初小设有国语、算术、常识、唱歌、游戏等课程;高小设有国语、算术、历史、地理、自然、政治常识、音乐、图画、新文字等课程。1941年以后,根据边区教育厅的修订意见,初小设国语、算术、常识、美术、音乐、体育等课程;高小设国语、算术、政治、自然、卫生、历史、地理、美术、音乐、体育等课程。1948年以后,根据教育厅的指示,完小低年级(一、二年级)的课程有国语、算术、美术和唱游;中年级(三、四年级)的课程有国语、算术、常识、音乐、美术、体育;高年级(五、六年级)的课程有国语、算术、公民、史地、自然、音乐、美术、体育。

1940年3月,三边师范第一期师范班开设的课程是:国语、算术、自然常识、政治常识、史地、音乐、新文字;地干班开设的课程是国语、常识、党建、边区问题;社教干部训练班开设的课程是新文字、国文、算术、怎样办冬学、音乐、冬学教材研究。1941年,三边师范预备班开设的课程是:常识(政治常识和史地常识)、国语、算术;师范一班开设的课程是:国语、算术、社会科学、历史、地理、自然(物理常识和生理卫生)、音乐、青运、军事、教育概论。师范二班开设的课程是:国语、常识、算术、新文字、音乐、青运和军事。1942年,三边师范预备班开设的课程是:公民常识、国语、数学、常识、习字、新文字、音乐和体育;师范一班开设的课程是国语、代数、公民常识、社会常识、自然、历史、世界地理、教学法、小学行政社会教育、音乐;师范二班开设的课程是:公民常识、国语、社会科学、数学、自然、历史、地理、新文字、音乐和体育。绥德师范从1941年起开设的课程与此略同。1942年三边师范地干班开设的课程是:国语、算术、历史、地理、政治常识、公民常识、政府工作、音乐。

1939年至1940年,陕西省立米脂中学(初级)开设的课程有国文、算术、历史、地理、博物、公民战教(抗战教育)、物理、化学、英文、音乐、美术、体育及童训、军训等;1940年下半年公立米脂中学校开设的课程,除“近代史(属历史)”“战教”的内容与省立米中不同外,其他课均无大的出入。1941年2月,陕甘宁边区米脂中学开设的课程与公立米中略同,增加了“生物”课。1945年上半年,三边公学中学部一至三年级开设的课程有:边区建设、国文、数学、史地、自然、常识,卫生知识和音乐;预备班的课程有国文、数学、常识,和音乐。米脂中学的课程中也增加了“边区建设”的内容。1946年,三边公学中学部和米脂中学开设的课程共8门:政治、国文、数学、史地、自然、生理卫生、艺术和体育。此时,榆林中学初中课程15门:公民、体育、童训、国文、算术、博物、生理卫生、化学、物理、历史、地理、劳作、图画、音乐、选修课(即英文)。从1944年到1948年,“三公”中学部、米中和绥师政治课的内容变化如下:

从1949年下半年起,榆中(属新解放区)初中实行下列课程表

考试与招生制度 清末废科举制度以后,各类学堂均实行分科考试制度,每科得60分者为及格。此外还有三次考试,即升班(级)考试、年(学年)终考试和卒业(毕业)考试。升班与卒业考试成绩是学生升级和毕业的依据,计算方法是:升班(或卒业)考试成绩加平时(即分科)考试成绩除以二。招生制度也随之变更:蒙学堂学过四年的学生可考入初等小学堂学习,初等小学堂卒业者,考验合格,方可入高等小学堂学习。这里的考验,一是学业成绩,毕业考试合格者,可不再参加学业考试,以证明其具有同等学力。此外还要具备四个条件:即志趣端正、资性聪明、家世清白、身体健壮。高等小学堂卒业的学生可升入中学堂学习,学生入学后,校方可根据有关规定随时令其退学(比如学期考试两次不及格者)。取得中学堂毕业文凭后,即可根据本人志愿,升入高等学堂学习。中华民国政府1912年、1914年、1915年和1916年公布的国民学校令和中学校令的施行规则中考试与招生办法,基本上与1902年的钦定小学堂、中学堂章程相同。1912年中华民国教育部公布的师范教育令中规定:“预科及本科入学之资格,需身体健全、品行端正,并具有下列各项学力之一者:在高等小学校毕业,或年在14岁以上与有同等学力者得入预科;在预科毕业,或年在15岁以上与同等学力者,得入本科第一部;在中学校毕业,或年在17岁以上与有同等学力者,得入本科第二部”。对升入预科的考试科目也有规定:“在高等小学校毕业生试国文、算术二科,非由高等小学校毕业者试国文、算术、历史、地理、理科等,以高等小学校毕业程度为标准。”清末及民国时期,榆林地区各县中小学堂,中小学校和师范学校的考试与招生均按上述规定施行。中学或师范学校毕业的学生志愿升入大学,除持毕业文凭外,还须参加该学校的招生考试。府谷县1945年“历年毕业的人数分类统计表”详细说明了本县外出求学学生的情况:保定北洋法政学堂2人,北平法律专业大学1人,陕西省法政讲习所1人,北平中国公学1人,国立北京工业大学1人,北平中国大学2人,山西法政专门学校7人,国立北平大学1人,国立西北联合大学1人,云南大学1人,中央大学研究院1人,北平世界语专门学校1人,北平铁路大学1人,北平民国大学1人,西北公学院1人,国立西北大学教育学院1人,陕西优级师范学校1人,陕西第一师范学校2人,山西国民师范学校1人,绥远师范学校4人,山西党政学院1人,陕西第四师范学校4人,陕西高等学堂1人,陕西高等巡警学堂1人,北京内政部高等警官学校1人,陕西农业专门学校2人,山西甲种工业学校4人,山西省立第一中学校6人,山西斌业专门学校1人,北京商业专门学校铁道科2人,山西商业专门学校1人,天津南开中学校1人,陕北联合县立榆林中学11人,山西铭义中学校3人,苏州大学校1人,省立榆林中学校32人,榆林职业中学校12人,绥远省立第一中学校1人,绥远省立第二中学校9人,绥远正风中学校1人,绥远中山学院2人,绥远职业中学2人,国立第四中学校1人,广东黄埔军官学校8人,中央陆军军官学校3人,中央政治分校1人,山西北方军官学校3人,中央陆军军官学校第七分校5人,陕西中山军事学校7人,省立榆林师范学校8人,太原云山高中1人,太原清华中学校1人,太原平民中学校1人,太原成成中学校2人,太原友仁中学校4人,北平市立中学校1人,陕西中山学院8人,包头三民第二中学1人,兴县中学校2人,榆林道地方自治讲习所2人,榆林单级师范学校8人。1937年以前,米脂县在黄埔军校毕业的有杜聿明等5人,在北京警官学校毕业的有高崇正等6人,在北平师范大学毕业的有高竹筠等12人,在北平高等师范学校毕业的有杜丕功等5人,在清华大学、北平大学、北平交通大学、上海国立大学、北平农学院、西北大学等院校毕业的有艾光曾等12人。

从1938年起,榆林解放区各县小学一律实行免费教育,由地方政府动员群众送子女入学。对家境贫困(尤其是抗属子弟)、体格健全、学业成绩优良的初小学生,无力升入高小,或在高小无力继续就学,以及战区或外来流浪难童,还给以救济,补助衣服、伙食、文具等。1940年,陕甘宁边区教育厅关于“升入师范学校女生奖励办法”规定:“经考试及格入师范学校之女生,除制服、膳宿、书籍、津贴等均由学校供给外,并根据家庭情况发给奖学金5元或10元。1941年榆林解放区的6个县的初小与高小学生比例详见附表。1942年,边区政府规定:初中入学资格为完小毕业,高中入学资格为初中毕业,均须经入学考试。中学收受同等学力新生之比额,高中至多不得超过录取总额的百分之二十,初中至多不得超过百分之三十。1944年5月8日,边区政府关于各中等学校今后招生标准的指示信,对绥德师范,米脂中学两校公费生名额(工作人员在内)共定为800名,以地方干部及完小毕业生各占二分之一为原则,过此名额,可设自费生或半自费生,其办法由绥德分区自行规定。由于两校须从高年级学生中调出150人由分区和民政厅分配工作,因此,至少在最近再扩充50名地方干部学生,将来两校地方干部学生须达到400名。三边师范学生名额定为160名,地方干部学生应占二分之一,完小毕业生同学校工作人员占二分之一。这3所中等学校的地方干部学生基本上都是动员或强迫来的,入学以后再根据文化程度编入不同班级。

附表

1.陕甘宁边区现行学制系统表(1942年)
2.清末民国时期榆林地区部分县出国留学生名录(不全)
3.榆林解放区六县初小高小学生比例表

二、教育机构

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上谕“立停科举,以广学校”,由政务处奏请,裁撤了国子监和礼部,成立学部,统管全国学务。从此,各省设提学使司管理学务。各厅州县均设劝学所,由所长及视学管理学务。民国建元之后,学部改为教育部,提学使司改为教育厅,府州县仍设劝学所。教育部将全国划为八个学区,陕西四川为第五学区,每个学区每半年派两位视学,依规程检查教育实施情况,省和府州县也相应设督学,督导地方教育实施情况。民国十一年(1922)榆林地区有五名全省第一次教育行政会议议员,他们是:杨晋(字翀宣,41岁,榆林人,学务专员),高祖宪(字又尼,52岁,米脂人,学务专员),常士杰(字汉山,30岁,绥德人,学务专员).魏长城(横山人)和樊士杰(靖边人)。民国十四年(1925)榆林地区各县将劝学所改为教育局,设局长一人,督学一人,学区教育委员若干人,统管全县教育。每县教育局配备事务员二至三人,协助局长处理日常事务。民国二十二年(1933)部分县的教育局裁并,仅设教育股。没有教育局的县配备教育助理员一人,协助县长管理教育,代理督学视察学务,常驻县政府办理日常教育事务。1936年国统区各县改设教育科,设科长一人,督学、科员若干人。民国三十七至三十八年(1948-1949)米脂人高文元曾任陕西省教育厅厅长。从1937年抗战爆发起,榆林解放区各县在人民政府建立后,均设第三科,在国民政府教育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榆林地区各县教育机构沿革详见各县教育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