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中国历史上的第一次农民革命
第一节 关于本题一般的解述
依照历史演进的规律,我们可以知道在世界上没有纯粹属于某一种经济独有的国家。人类社会只要进化到国家政权的成立,只要依据物质生活需要而发展下去,那么,这个社会里必然要有各种不同的经济错综交杂;这就是说:人类的聚合如果由部落形式演进至封建社会时,因为人们生活需要的开展,一切日常生活必需品势非自身所能兼顾,必然要发生交换关系,由于交换关系发达,又必然要促进生产的分工与交换工具的形成,过渡到商业经济的完全成立。所以封建社会是由商业资本发达的结果所支解,而商业资本也就是孕育成长于封建社会之内,中国古代封建国家不是一个神话式的王国,自然其形成其发达及其死亡,绝不会超越一般历史发展的规律。我们不愿毫无根据地说封建制度至今还巍然存在,更不能否认商业资本在中国历史上发展铁一般的事实。在这里,我们必须首先说明,本书的责任不是要考察中国古代社会一般史迹,所以对于中国封建国家的成立,交换经济的萌芽,确切地说究竟开始于何年何月,以及类似此种必须加以详细考据的问题,因都不在本书范围之内,故不能一一加以研究。本书的责任是要说明中国历代农民“叛乱”问题,也就是要把那些被士大夫所鄙视被皇帝御用的历史家所隐蔽了的农民为“饭碗问题”而反抗统治阶级的事变,使其恢复委屈淹没了数百年或数千年前之本来面目。
讲到中国历史上大规模的农民“叛乱”,当然要以秦代末年陈胜吴广所倡导的暴动为嚆矢。
我这里,首先便有一个疑问:中国在秦代以前也有很长的历史,为什么特别在秦代才发生空前的农村危机,甚至逼迫农民大规模的暴动推倒统治者的政权呢?回答这个问题,同时也就可以了解:中国历史进展到秦代,实在发生一种大的变动,即商业资本的剥削已确定地代替封建剥削之位置。陈胜吴广等斗争不简单是为要减轻旧时封建式的租税徭役兵役等压迫,而且简直提出土地问题。在自然经济支配的社会之内,在模范的封建采邑田制之下,农民所受封建诸侯的租税兵役劳役种种剥削固属困苦,然而比之失掉土地的苦况犹略胜一筹,因此,封建社会的农民反抗与采邑田制破坏后的农民暴动,其原因其意义有很大的差别。甚至在模范的封建社会之内,即是道地的采邑田制之下能否发生大规模的农民暴动,尚须一般的古代历史来回答。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农民战争不是爆发于原封的采邑田制之下,而是产生于封建制度破坏之后,其原因就是由于在这次暴动之前,随着商业资本的发展,打破了自给自足的生活状况,使农民的日常生活与商品市场发生了密切而不可分离的联系,并且使土地卷入了商品交换的漩涡,根本毁坏了封建的采邑田制。由于土地的自由买卖,而使往日的采邑土地都被新的地主所领有,土地兼并的结果,自然又使那些往日依靠采邑作佃户的农民不断地离开了土地,所有这些都是陈胜吴广所领导的农民暴动之原动力。至于采邑田制封建领主这些法宝,已经被商业资本毁坏得失了灵光,已经成了时代落伍的强弩之末,农民也已脱离了战国以前封建领主的剥削,而陷入了更受苦痛更受剥削的境况。所以,这个时候农民反抗的对象与其说是封建领主,毋宁说是土地的自由兼并及兼并土地的新式地主以及商业资本所赐予他们的一切痛苦。
我们为要探求发动这次农民暴动总的根源,必须先要研究商业资本在秦代以前历史的系统发展。此地我们尤须说明,我们所要注意的是秦代以前商业资本在各种经济生活中之支配作用,而不是要把春秋战国时代商业资本与自然经济机械地比较一次。往往有人一直到现在还认为中国社会经济发展是乡村经济统治城市经济。这些人以为中国是农业社会,农业经济的成分与效用大过城市生产,所以农村必然要领导城市。这种逻辑固属荒唐,而最奇怪的这些人以为凡属农村生产,都是自然经济,因之结论便是中国现在还是自然经济支配城市财政工商业经济。这些人有了上述超然的理论根据,当然对于如最近上海银价的低落马上便影响到内地不论城市乡村人民经济生活命脉中的现象,他们必然认为无关重要而不会危机自然经济的“支配”地位。自然对于远在二千年以前秦始皇时代的事迹,也只有抹杀事实的妄说。他们否认封建制度和采邑田制的被摧毁,更不承认商业资本在战国末期后所居的支配地位。他们以为土地兼并是自然经济的作用,陈胜吴广的农民暴动也是封建领主剥削的结果。实际上是不是这么一回事呢?我们以为这些问题都无需制造奇妙理论,而是历史上已经铸成了的事实;不论如何隐蔽曲解,事实终归还是事实。
还有人以为中国历史上多种重农轻商的言论,便是商业资本不能发展的表现。其实这正是商业资本繁盛破坏农民生计后的反映。犹之乎现代一方面资本主义高度发展,一方面反资本主义文章连篇累牍的发现一样。中国历史上重农轻商的言论,每代都可以发现,而且这些言论与井田制的呼声往往发生于农村危机四伏之时,足见这些意见都是有所为而发。比如《商君书》上说:
重关市之赋,则农恶商,商有疑惰之心。农恶商,商疑惰,则草必垦矣。以商之口数使商,令之厮、舆、徒、重者必当名,则农逸而商劳。农逸,则良田不荒;商劳,则去来赍送之礼无通于百县。……则草必垦矣。……(《垦令篇》)
假使机械地以为这一段话便是战国末期(据梁启超说,《商君书》和《管子》皆为战国末年人所作,此说大约正确)商业资本未能发展的表现,那么对于以下《管子》上的意见又将如何解释呢?
黄金者用之量也。辨于黄金之理,则知侈俭,知侈俭则百用足矣。故俭则伤事,侈则伤货。俭则金贱,金贱则事不成,故伤事;侈则金贵,金贵则货贱,故伤货。(《立政篇》)
历史万不能同其他问题一样可以随便任意解释。我们固然不愿过量估计商业资本在战国末期的发展,同样否认事实的替封建制度保镖也是一种劳而无功的勾当。历史的事迹告诉我们,商业资本在战国末叶虽是在各种经济生活中取得了支配地位,可是自然经济绝不会也不可能立刻就完全消灭,同样的封建制度固然由秦始皇所代表的商业资本势力正式地宣告了死刑,然而封建的残余势力谁个也不能否认的至今还存留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