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三检合一”前机构与体制
由于地处内陆的陕西进出口商品检验、出入境动植物检疫和出入境卫生检疫等工作开展的相对较少、较晚,情况各有差异,因此,在陕西的原“三检”机构的设置和管理体制各不相同,几经变化。商检机构成立于20世纪50年代,动植物检疫机构组建于1965年,卫生检疫机构起步于1982年。到“三检”合一前的1999年7月,陕西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为厅局级单位,隶属于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归外贸部管)。西安动植物检疫局为县团级单位,隶属于国家动植物检疫局(归农业部管)。西安卫生检疫局为县团级单位,隶属于国家卫生检疫局(归卫生部管)。
第一节 陕西进出口商品检验机构与体制
自1957年9月集宁商检局兰州商检处在西安设驻厂工作组始,至1999年8月,陕西进出口商品检验机构沿革和体制管理大体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跨省管理(1957年9月—1961年5月)。由于陕西每年需检验检疫出口牛、马、骡、驴、羊等皮张,陕西省外贸局要求在本省设立商检机构。1957年9月,集宁商检局兰州商检处西安驻厂工作组成立,负责人潘才,办理陕西出口商检业务。1959年7月,集宁商检局兰州商检处西安工作组成立,负责人姜忠芳。1960年3月,集宁商检局西安商检处正式成立,县处级建制,事业性质,人员编制16人,主任郝志安,负责陕西出口商品检验业务,主要包括农副土特产品、畜产品和轻工产品三类。
这一阶段,实行以集宁商检局和陕西省外贸局双重领导,以集宁商检局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
第二阶段,下放陕西(1961年6月—1980年9月)。1961年6月,根据国务院关于商检体制下放并充实的精神,经陕西省人民委员会批准,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部西安商品检验局(以下简称西安商检局),县级建制,行政性质,内设4个科室,负责陕西进出口商品检验业务,局长郝志安,人员编制17人。“文化大革命”期间的1970年2月,西安商检局并入陕西省对外贸易公司,对内为公司商检组,对外仍称西安商检局。人员由“文化大革命”前的34人减为8—16人。1973年3月,陕西省革命委员会财贸办公室通知:经国务院批准,各地商检机构的名称不冠“对外贸易部”字样,西安商检局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安商品检验局”(以下简称西安商检局),任命刘景华为局长。1975年3月,经陕西省革命委员会批准,恢复组建西安商检局,县级建制,事业编制60人,刘景华任局长,局内设6个科室。1977年3月,陕西省革命委员会财贸办公室通知:同意成立中共西安商品检疫局委员会,由4人组成,刘景华任党委书记。1978年5月,陕西省革命委员会财贸办公室通知:西安商检局领导班子调整,刘景华任局长,樊僡、王兰亭任副局长。1979年1月,中共陕西省财贸部通知:郝志安任西安商检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樊僡任西安商检局党委委员。
这一阶段,西安商检局实行由陕西省外贸局(1960年8月至1975年2月,陕西省外贸局并入陕西省商业厅期间,由陕西省商业厅领导)和国家外贸部双重领导,以陕西省外贸局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
第三阶段,收归中央建制(1980年10月—1999年8月)。1980年2月,国务院决定对进出口商品检验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各地进出口商检局收归中央建制,为国家商检局下属机构,由国家商检局和省政府双重领导,以总局领导为主。同年3月,外贸部通知拟将西安商检局升格为厅(局)级机构。同年10月,陕西省人民政府发文,同意西安商检局升格,属于陕西省管的工作,归口由陕西省财贸委员会代管。1981年5月,国家商检局任命马汝奎任西安商检局局长(由中组部批准),刘景华、马平任副局长。1981年10月,中共陕西省委决定:马汝奎任西安商检局党组书记,刘景华、马平任党组成员。1981年6月,国家商检局下达西安商检局机构编制,内设办公室、第一检验处、第二检验处、第三检验处、综合业务处5个处室,明确了各处(室)的业务职责范围。1983年1月至1993年12月,又先后设立人事处、检务处、第四检验处、行政财务处、监察室、基建处、政工处,撤销综合业务处,成立化学实验室。1983年11月,国家商检局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安商品检疫局更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陕西进出口商品检疫局”(以下简称陕西商检局)。1984年10月,经外贸部党组批准,国家商检局党组决定调整陕西商检局领导班子:马汝奎任局长、党组书记,马平任副局长、党组副书记,张梦楠任副局长、党组成员。1989年7月,陕西商检局领导班子换届,国家商检局党组决定:张梦楠任副局长(主持工作),周爱兰、梁升全任副局长。免去马汝奎党组书记、局长职务和马平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职务。1992年7月,国家商检局党组任命张梦楠任陕西商检局局长、党组书记。1992年10月,国家商检局党组任命黄桂霞任陕西商检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1997年3月,按国家商检局提出的精简机构、调整职能,实行政事、政企分开的要求,进行商检内部机构改革。经国家商检局批准,陕西商检局内设办公室、监督管理处、第一检验处、第二检验处、第三检验处、检务处、科技处、人事教育处、计划财务处、政工处(与机关党委为一套机构)、监察审计室11个处室。
这一阶段,陕西商检局实行国家商检局和陕西省政府双重领导,以国家商检局领导为主,陕西省政府领导为辅的管理体制。
分支局与派驻机构:
1978年4月,经咸阳地区革命委员会和榆林地区革命委员会分别同意,成立西安商检局咸阳商检处和西安商检局榆林商检处。同年5月,经宝鸡市革命委员会同意,成立西安商检局宝鸡商检处。三个商检处均于同年6月1日正式对外办公,科级建制,分别主管咸阳、榆林、宝鸡三地区进出口商品检验业务。1982年11月,经陕西省财贸委员会批复,撤销宝鸡商检处、咸阳商检处建制,其人员由当地外贸部门安置,商检业务交由西安商检局负责。
1989年4月,经国家商检局批准,榆林商检处升格为榆林商检局,县处级建制,杜自强任局长,高艺广任副局长,朱继章为正处级调研员。1992年1月,局领导班子调整:刘仁义任局长,高艺广、李云山任副局长。至1999年10月,全局人员11人。
1994年4月,经国家商检局批准,设立汉中商检局。在筹建汉中商检局期间,由汉中市政府调配,王成德、严政先后分别任筹建处主任、副主任。1997年12月,汉中商检局正式挂牌成立,处级建制,王成德任局长,严政任副局长。至1999年10月,全局人员11人。
1995年7月,经国家商检局批准,设立宝鸡商检局,处级建制,陈涛任局长。
直属事业单位:
1995年1月,经中国进出口质量认证中心同意,陕西商检局会同陕西省经委和甘肃、宁夏、青海、新疆商检局在西安成立中国进出口质量认证中心西北评审中心,人员3名,董志谦任主任(兼)。1996年5月,党继祥任主任。
1997年4月,陕西商检局综合检测中心成立,吴伯华任主任、胡晓慈任副主任。
1997年4月,陕西商检局机关服务中心成立,负责人魏国君。1995年4月,王佰勤任副主任(主持工作)。
同时,组织筹建陕西商检协会,负责人张高继。
直属企业单位:
1981年5月,中国商检总公司陕西省分公司成立,马明全任经理。1996年5月,闻宗浩任经理。1993年5月,中英合资摩迪-托特拉普西安检验有限公司成立。1994年4月,与陕西省人民保险公司合资成立陕西公估鉴定行。1995年9月,陕西商检局与荷兰国际集装箱鉴定局、英国瑞兰士-摩迪国际检验有限公司合资成立陕西爱细比集装箱检验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赋予商检部门要做好进出口商品检验把关与服务的重任。这种涉外经济监督执法的工作性质就要求必须有一个良好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20世纪90年代,随着中国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和陕西对外贸易业务的不断扩大,陕西商检事业步入了一个比较快的发展时期,检验力量得到显著增强,检验技术人员结构逐步优化。1989年,全局实有人数138人,其中,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45人,占到全局人数32%。1993年,全局150人,其中,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增加到60人,占全局人数达到40%。到1995年,全局174人,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猛增到102人,占全局人数提升到58.6%,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4人。到“三检”内部机构合一前的1999年10月,全局185人,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达到123人,占全局人数的66.5%,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6人。专业技术力量的不断壮大,基本适应了陕西地区进出口商品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需要,对做好进出口商品质量把关和服务提供了保障。
在优化人员专业文化知识结构方面也有了明显改善。1993年,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43人,占全局人数的28.7%。1995年,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66人,占全局人数37.9%。到1999年10月,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人员83人,占全局人数的45.9%。
陕西商检系统人员年龄、学历结构一览表
陕西商检系统人员职务结构一览表
陕西商检系统人员职称结构一览表
第二节 动植物检疫机构与体制
陕西开展出入境动植物检疫工作始于20世纪50年代。当时由陕西省农业厅兽医总站和陕西省畜牧兽医研究所负责对外动物选种和产地检疫,由陕西省农业厅植物检疫站负责对外植物检疫工作。
1960年,对外动植物检疫工作由对外贸易部管理。1964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将对外动植物检疫工作交由农业部管理。1965年,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林部西安植物检疫站,与陕西省植物检疫站为一套机构,两个牌子。1979年,西安植物检疫站更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西安植物检疫站。1981年11月,经农业部批准,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安动植物检疫所(以下简称西安动植检所),处级建制,编制20人。负责陕西对外动植物检疫工作。同年12月,西安动植检所正式对外办公。1983年8月,国家动植物检疫总所任命雷彤、倪杉为西安动植检所所长、副所长。1986年,经国家动植物检疫总所批准,内设动检科、植检科、办公室。1987年9月,国家动植物检疫总所任命孙福昌、倪杉为西安动植检所所长、副所长,职工总数22人。1992年5月,更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安动植物检疫局(以下简称西安动植检局),直属农业部领导。人事、业务、财务统一由国家动植物检疫总所管理。当年底,全局编制35人,实有30人。1993年1月、2月20日,国家动植物检疫局(以下简称国家动植检局)党组任命段勇鹏、樊民周任西安动植检局副局长,马友信任总农艺师。1995年9月,国家动植检局党组任命段勇鹏任西安动植检局局长、党组书记。1996年8月,国家动植检局党组任命陈茂盛任西安动植检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到“三检”内部机构合一前的1999年10月,西安动植检局内设办公室(负责行政、人事、后勤、安全保卫)、动检科(负责进出境动物、动物产品检疫监管),植检科(负责进出境植物、植物产品检疫监管)、财务科(负责财务收支、预决算)、综合科(负责旅检、综合业务、市场监督、监管、业务统计)五个科室。
分支、派驻机构:
1992年11月,国家动植检总所批准,设立西安动植检局驻咸阳机场办事处,编制15人。1994年10月,办事处正式成立,副处级建制,负责人李高华。1996年12月,董会生任负责人。
1996年3月,国家动植检局批准,设立宝鸡动植物检疫局,副处级建制。潘亚勤、贾明贵、张莲英先后负责筹建工作。
1996年12月,国家动植检局批准,设立西安动植检局大兴办事处。1997年5月,办事处正式成立,副处级建制,负责人李卫民。1998年5月,潘亚勤任负责人。
随着陕西出入境动植物检疫事业不断发展,西安动植物检疫机构人员队伍也得到逐步充实,人员结构不断优化。机构成立初期人员只有14人,到1988年增加到22人,1992年增至31人。到“三检”内部机构合一前的1999年10月,全局共有39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者34人,动检专业人员10人,植检专业人员17人;具有高级职称的9人(其中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5人),中级职称11人,初级职称5人。
陕西动植检系统人员年龄、学历结构一览表
陕西动植检系统人员职务结构一览表
陕西动植检系统人员职称结构一览表
西安动植检机构历任领导干部名录
第三节 卫生检疫机构与体制
陕西开展出入境卫生检疫工作起步较晚。1982年3月,经卫生部批准,设立西安卫生检疫站,对内属于陕西省卫生防疫站内部一个科(亦称航空检疫处),对外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安卫生检疫站”名称,其主要职能是对出入境飞机进行检疫查验和开展传染病监测、预防接种、口岸卫生监督等。陕西省卫生防疫站站长王祥林兼任站长。1988年6月,经卫生部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安卫生检疫站升格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安卫生检疫所,县处级建制,隶属陕西省卫生厅,业务受卫生部指导,陕西省卫生防疫站副站长菅镇奎兼任副所长,主持工作。所内设办公室、检疫科、卫生科、检验科。1988年6月,刘志斌任副所长。1992年1月,国务院口岸领导小组、卫生部〔1991〕3号文件通知,西安卫生检疫所隶属卫生部领导,由卫生检疫总所管理;根据卫生检疫总所通知,西安卫生检疫所加挂“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安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牌子;陈启麟任副所长,主持工作。当年3月,西安卫生检疫所更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安卫生检疫局”(以下简称西安卫检局),并加挂“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安进口食品监督检验局”牌子,实行一个窗口,统一对外,隶属国家卫生检疫局,其主要职能是出入境飞机检疫查验、传染病监测、预防接种、口岸卫生监督、进口食品监督检验、出入境货物、集装箱卫生监督管理,并开展卫生咨询和传染病保险等业务。1993年,卫生检疫总所下达对出入境人员体格检查任务,将检疫科、检验科合并成立体检监测处。同年4月,国家卫生检疫局(以下简称国家卫检局)任命陈启麟任西安卫检局副局长(正处级),主持工作。1997年2月,国家卫检局任命陈启麟任西安卫检局局长。1997年12月,国家卫检局任命李朝阳任西安卫检局副局长。到1999年10月“三检”内部机构合一前,西安卫检局内设办公室、体检处、卫生处3个科室。
分支、派驻机构:
1991年9月,经卫生部卫生检疫总所批准,设立西安卫检所西安咸阳国际机场办事处,科级建制。杜建彬任主任。
1996年5月,经国家卫检局批准,设立宝鸡卫生检疫局,处级建制。闫护森任副局长。
1997年4月,经国家卫检局批准,设立西安卫检局大兴办事处,副处级建制。吕强任主任,副处级。
直属单位:
1994年8月,经国家卫检局批准,西安口岸卫生服务中心成立。吕强任主任。
1995年9月,经国家卫检局批准,中国国际旅行卫生保健协会西安服务中心成立。
1996年12月,经国家卫检局批准,陕西国际旅行卫生保健协会成立,陈启麟兼会长。
西安卫生检疫机构成立初期,编制为5人.随着检疫任务不断增加,1987年开始陆续接收了部分大专院校毕业生,又从有关单位选调了一部分专业人员,不断充实西安卫生检疫局专业技术力量,壮大陕西出入境卫生检疫队伍。截至1999年10月,共有人员25人,其中大专以上21人(包括学士学位10人);有卫生专业高级职称4人,中级职称10人,初级职称7人;有财会专业中级职称1人。
西安卫检系统人员年龄、学历结构一览表
西安卫检系统人员职务结构一览表
西安卫检系统人员职称结构一览表
西安卫检机构历任领导干部名录
第四节 陕西“三检”临时协调小组
为推进政府机构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中国口岸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和理顺管理体制,调整组织结构的要求,1998年3月29日,国务院决定将国家商检局、国家动植检局、国家卫检局合并,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简称国家检验检疫局),由海关总署管理,机构规格为副部级。当年5月25日,国家检验检疫局党组通知各地商检、动植检、卫检局党组,在各直属机构改革未确定和实施前,为做好出入境检验检疫系统的机构改革工作,使“三检合一”工作顺利实施,在改革过渡期间保证国家局对全国各地“三检”政令畅通,步调一致,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党组决定,在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临时协调小组,负责所辖地区“三检”的协调工作。临时协调小组由各直属的商检、动植检、卫检局主要领导同志组成,由商检局领导担任协调小组组长。小组成员不与机构改革后的新领导班子必然挂钩。临时协调小组的任务是根据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指示、决定,统一协调、研究布置“三检”各单位的贯彻意见。不负责处理日常性工作。临时协调小组形成的意见,各有关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根据1998年5月25日《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党组关于各地商检、动植检、卫检局设立临时协调小组的通知》,设立陕西“三检”临时协调小组,陕西商检局局长张梦楠任组长,西安动植检局局长段勇鹏、西安卫检局局长陈启麟为成员。临时协调小组运行至1999年7月止。
陕西“三检”临时协调小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