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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志光 光影传爱

石志光,1948年生,中共党员。中共陕西省和西安市第十一届党代会党代表,政协西安市莲湖区第十届、十一届、十二届、十三届委员,中国石化西安石化分公司退休员工,陕西省学雷锋志愿者、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陕部队军外指导员、陕西省民族团结进步志愿者、西安市和莲湖区关工委志愿者、西安市和莲湖区精神文明宣传员和志愿者。他是三秦父老家喻户晓的爱心使者,热心公益事业的模范代表。

石志光故事之一 奉献爱心 不求回报

石志光以雷锋为榜样,助人为乐,自1977年至今几十年如一日,为部队、社会奉献爱心。他自己掏钱租赁电影片,自己掏钱购买电影放映机、数字电影机等设备,免费为部队官兵和各族群众放映电影,给群众带去欢乐和享受。

他把从工资中省的、嘴里抠的、在外打工挣的钱全部用在公益事业上。几十年来,石志光先后购买更换了七套电影机,走遍了全省的107个市、区、县,走遍了驻陕的20多家部队和大专院校、中小学校、社区、乡镇,有近百万人的群众观看过他放映的电影。他的行程达10万多公里,长度可绕赤道两圈。

他长期坚持义务为部队官兵、为各族群众做好事、送温暖,义务放映电影达3600余场。为了效果良好,他还专门制作设计了反映精神文明、道德文明、关心下一代青少年和宣传消防安全知识、交通安全知识及环境保护等为主题的电影片、专题教育片和PPT进行播放。在进行义务播放时,他从不收取群众一分钱,不吃一顿饭,不接受任何礼品报酬,更不要国家的经费和补贴,几十年如一日,一直坚持到今天。

石志光故事之二 风雨无阻 不忘公益

长期以来,石志光以百折不挠的精神,积极带头参加西安市和莲湖区委、区政府、区政协组织举办的学雷锋献爱心,文明水滴,道德讲堂,追梦想、促发展、建设丝路新起点等活动,热心于民族团结进步、关爱下一代的工作,积极参与莲湖区委宣传部组织布置的各项任务,并带头参加莲湖区北院门街道办事处的各项活动。

石志光正在为部队放电影

石志光每年为西安市莲湖区9个街道、区政协、区委宣传部、老龄委、关工委、司法局、民族、教育等部门组织巡回义务宣传活动,每年义务放映优秀影片达200余部,深受全市、全区各族群众的欢迎。每年莲湖区委、区政府组织宣传活动,石志光都会带着自己的调音台和大型音响设备到场参与,风雨无阻,从不缺席。

2013年3月12日,石志光积极协调市民委、区民宗局,组织回坊百名60岁以上的群众赴蓝田进行植树活动。

随后,他在莲湖区委宣传部和区关工委安排下,在全区为群众和少年儿童做了40多场“道德讲堂”“老少共话中国梦”“追梦想、为美丽西安喝彩”等演讲报告,受到市委宣传部、市关工委和莲湖区委等各级领导的高度评价和表扬。

2014年6月1日端午节,石志光和学习巷社区代表北院门街道办,看望慰问在秦岭山下演练的解放军通信学院的数百名军校学员,并做了热情洋溢的演讲,放映了最新的革命教育大片《湘南起义》。他的演讲获得了全体学员经久不息的掌声,学院首长也对他进行了高度评价。

几十年来,他先后调解军地矛盾十多起,做好人好事数千件,并先后巡回为部队官兵、陕西高校、中小学校和地方群众做报告近百场。

石志光故事之三 崇德向善 众口交誉

石志光以无怨无悔、永不生锈的螺丝钉精神,几十年如一日将自己奉献给社会公益事业,把崇德向善的形象定格在自己的人生之中。部队官兵称他是“雷锋的战友”“砺剑园中的石大爷”,群众赞他是“老百姓的活雷锋”“播撒精神文明的爱心使者”“回回民族的模范”“古城西安的好人”。

《陕西日报》《陕西老年报》《西安日报》《西安晚报》《阳光报》《当代陕西》杂志、《陕西民族宗教》杂志、《西北民兵》杂志、《关爱下一代》杂志等媒体都报道了石志光学雷锋的先进事迹。贵州省电视台、陕西省电视台、西安电视台等拍摄并多次播放了石志光同志事迹的专题片《陕西达人——石志光》《放电影的义务兵》《把欢乐带给群众的人》《献爱心的回族老人》《诉说——石志光》等。《人民日报》也在头版头条刊登了《拥军雷锋——石志光》的报道。八一电影制片厂还将石志光的事迹拍成纪录片在全国上映。西安市秦剧一团根据省委、省军区的文件精神,将石志光的模范事迹编排成大型秦腔现代剧《基石赋》,在全省、全市以及西北五省进行了公演,在全社会引起了广泛反响。

石志光所做的一切,传承着中华民族的优秀美德,呼唤着高尚与诚信精神的回归。一个70多岁的老年人,用人生中最宝贵的时间来做有利于社会的善事,无怨无悔,持之以恒,堪称是一种平凡的伟大!

中华美德格言

君子惠而不费,劳而不怨。

——《论语·尧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