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会评传习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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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徐爱录

先生于《大学》格物诸说,悉以旧本[1]为正,盖先儒所谓“误本”[2]者也。爱始闻而骇,既而疑,已而殚精竭思,参互错综,以质于先生,然后知先生之说若水之寒,若火之热,断断乎百世以俟圣人而不惑者也。先生明睿天授,然和乐坦易,不事边幅。人见其少时豪迈不羁,又尝泛滥于词章,出入二氏[3]之学。骤闻是说,皆目以为立异好奇,漫不省究。不知先生居夷三载,处困养静,精一之功,固已超入圣域,粹然大中至正之归矣。爱朝夕炙门下,但见先生之道,即之若易,而仰之愈高;见之若粗,而探之愈精;就之若近,而造之愈益无穷。十余年来,竟未能窥其藩篱。世之君子,或与先生仅交一面,或犹未闻其謦欬[4],或先怀忽易愤激之心,而遽欲于立谈之间,传闻之说,臆断悬度,如之何其可得也?从游之士,闻先生之教,往往得一而遗二,见其牝牡骊黄而弃其所谓千里者。故爱备录平日之所闻,私以示夫同志,相与考而正之,庶无负先生之教云。

门人徐爱书

【注释】

[1]旧本:指《礼记》第四十二篇中的《大学》,汉代郑玄注,唐代孔颖达疏。明代通行本《大学》是宋儒程颢、程颐和朱熹改定的。

[2]“误本”:旧本《大学》“在亲民”句,程颐认为:“‘亲’,当作‘新’”,朱熹从之。阳明反对此说,认为:“《大学》古本乃孔门相传旧本耳。朱子疑其有所脱误而改正补辑之。在某,则谓其本无脱误,悉从其旧而已矣。”(参见第一条、第一七三条)

[3]二氏:指佛家和道家(即后文所言“仙家”)。

[4]謦欬:原意为咳嗽声,引申为谈笑。

【评语】

施邦曜评:动心忍性以入道,千古圣贤皆然。

爱问:“‘在亲民’,朱子谓当作‘新民’,后章‘作新民’之文似亦有据。先生以为宜从旧本‘作亲民’,亦有所据否?”

先生曰:“‘作新民’之‘新’,是自新之民,与‘在新民’之‘新’不同。此岂足为据?‘作’字却与‘亲’字相对。然非‘亲’字义。下面‘治国平天下’处,皆于‘新’字无发明。如云‘君子贤其贤而亲其亲,小人乐其乐而利其利’、‘如保赤子’、‘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此之谓民之父母’[1]之类,皆是‘亲’字意。‘亲民’,犹孟子‘亲亲仁民’[2]之谓。‘亲之,’即仁之也。百姓不亲,舜使契为司徒,敬敷五教[3],所以亲之也。《尧典》‘克明峻德’,便是‘明明德’。‘以亲九族’至‘平章、协和’,便是‘亲民’[4],便是‘明明德于天下’。又如孔子言‘修己以安百姓’[5],‘修己’便是‘明明德’,‘安百姓’便是‘亲民’。说‘亲民’便是兼教养意。说‘新民’便觉偏了。”

【注释】

[1]“君子”句、“如保赤子”句、“民之”句:均见《大学》。

[2]亲亲仁民:见《孟子·尽心上》:“君子之于物也,爱之而弗仁;于民也,仁之而弗亲。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

[3]“敬敷五教”句:见《尚书·舜典》:“帝曰:‘契,百姓不亲,五品不逊。汝作司徒,敬敷五教,在宽。’”

[4]“克明峻德”句:见《尚书·尧典》:“克明峻德,以亲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协和万邦,黎明于变时雍。”

[5]“修己”句:见《论语·宪问》:“(孔子)曰:‘修己以安百姓,尧舜其犹病诸。’”

【评语】

施邦曜评:自知讲解,即服膺朱子“新民”之训,为再无二义。今领先生之说,觉万物一体之意,更脉然有动。

施邦曜评:明伦之教,不能行于平成播种之先,养民正是圣人裁成辅相之道。当先下手处,莫看得粗浅了。

许舜屏评:朱子以“亲民”为“新民”,不免近于武断,先生正其误,可谓独具只眼。其历举下文各语以为引证,尤为铁板注脚。

爱问:“‘知止而后有定’[1],朱子以为‘事事物物皆有定理’[2],似与先生之说相戾。”

先生曰:“于事事物物上求至善,却是义外也。至善是心之本体。只是‘明明德’到至精至一处便是。然亦未尝离却事物。本注所谓‘尽夫天理之极,而无一毫人欲之私’[3]者,得之。”

【注释】

[1]“知止”句:见《大学》。

[2]“事事”句:见朱熹《大学或问》:“能知所止,则方寸之间,事事物物皆有定理。”

[3]“尽夫”句:见朱熹《大学章句》。

【评语】

冯柯评:王氏曰“事事物物之理”皆统于心,以吾心求事物之理,使事物之理皆明于吾心,安得为义外?此辨不惟中阳明病根,且中陆子病根。公是公非,晓然具见。

刘宗周评:“天理人欲”四字,是朱、王印合处,奚必晚年定论?

孙奇逢评:不专在事物上,却亦不离却事物,便活。

施邦曜评:尧舜以精一相授受,若无光格诞敷之化,尧舜只成得一个佛祖道师,何以能开千圣道统之传?盖人心止此一个善,原是合天地鬼神,先圣后圣以为体的。稍有间杂,本体便亏。故学问到精而一,万事毕矣,夫子之所谓“一贯”即此。

许舜屏评:后人谓先生专尚陆学,而与朱子互相抵触。其实先生于朱子之说,亦何尝尽以为非?如此段谓“本注”云云,亦以朱注为然,何尝一概抹煞?

许舜屏评:“天理人欲”四字,是朱王印合处。

爱问:“至善只求诸心。恐于天下事理,有不能尽。”

先生曰:“心即理也。天下又有心外之事、心外之理乎?”

爱曰:“如事父之孝,事君之忠,交友之信,治民之仁,其间有许多理在,恐亦不可不察。”

先生叹曰:“此说之蔽久矣。岂一语所能悟?今姑就所问者言之。且如事父,不成去父上求个‘孝’的理?事君,不成去君上求个‘忠’的理?交友治民,不成去友上、民上求个‘信’与‘仁’的理?都只在此心,心即理也。此心无私欲之蔽,即是天理,不须外面添一分。以此纯乎天理之心,发之事父,便是孝;发之事君,便是忠;发之交友治民便是信与仁。只在此心去人欲存天理上用功便是。”

爱曰:“闻先生如此说,爱已觉有省悟处。但旧说缠于胸中,尚有未脱然者。如事父一事,其间温凊定省[1]之类,有许多节目,不亦须讲求否?”先生曰:“如何不讲求?只是有个头脑。只是就此心去人欲存天理上讲求。就如讲求冬温,也只是要尽此心之孝,恐怕有一毫人欲间杂;讲求夏凊,也只是要尽此心之孝,恐怕有一毫人欲间杂。只是讲求得此心。此心若无人欲,纯是天理,是个诚于孝亲的心,冬时自然思量父母的寒,便自要去求个温的道理。夏时自然思量父母的热,便自要去求个凊的道理。这都是那诚孝的心发出来的条件,却是须有这诚孝的心,然后有这条件发出来。譬之树木,这诚孝的心便是根,许多条件便是枝叶。须先有根,然后有枝叶。不是先寻了枝叶,然后去种根。《礼记》言‘孝子之有深爱者,必有和气。有和气者,必有愉色。有愉色者,必有婉容’。须是有个深爱做根,便自然如此。”

【注释】

[1]“温凊”句:见《礼记·曲礼上》:“凡为人子之礼,冬温而夏凊,昏定而晨省。”凊,音“庆”,清凉。

【评语】

刘宗周评:至善本在吾心,首赖先生恢复。

施邦曜评:人苟无真实,孝亲、忠君、信友、爱民之心,终日讲求,亦是虚话,必实实有此心后,讲求俱是天理发见流行处,只是说讲求者不可不知头脑,非谓尽孝忠信爱者不必讲求也。

孙奇逢评:除去人欲存天理,便无用功处。

陶浔霍评:读此知王学本无弊。

陶浔霍评:所谓头脑。

梁启超评:科学枝叶也,道学根也。

许舜屏评:先生于辞章训话之后,独能反求诸心而得其所性之觉曰“良知”。其所云之“心即理”也,实不见于至善本在吾心,吾不求之心以内,而转求之心以外,岂知心外之事,即心中之事;心外之理,亦即心内之理。人人同具此心,即人人同具此理。奈何舍其心而求理乎?此段告弟子之语,实为发明心理之要,为古人所未发,说得十分透彻。求心之学,莫妙于此。

三轮执斋评:“心即理也”“天下又有心外之事,心外之理乎?”是等言皆陆象山语。

三轮执斋评:下文载问:“圣人应变不穷,莫亦是预先讲求否?”先生曰:“如何讲求得许多”云云。又问:“名物度数亦须先讲求否?”先生曰:“人只要成就自家心体,则用在其中”云云。以上两说若与此所论异,但以求理于事物之间,为讲求者外求者也,故曰“如何讲求”许多;如所谓有头脑、就此心、去人欲、存天理上讲求者,即是克己之功,而博文约礼之实也,故曰“如何不讲求”。是各有所指,所谓因病药所以不同也。

郑朝朔[1]问:“至善亦须有从事物上求者?”

先生曰:“至善,只是此心纯乎天理之极便是,更于事物上怎生求?且试说几件看。”

朝朔曰:“且如事亲,如何而为温凊之节,如何而为奉养之宜,须求个是当,方是至善。所以有学问思辨[2]之功。”

先生曰:“若只是温凊之节,奉养之宜,可一日二日讲之而尽,用得甚学问思辨?惟于温凊时,也只要此心纯乎天理之极。奉养时,也只要此心纯乎天理之极。此则非有学问思辨之功,将不免于毫厘千里之谬。所以虽在圣人,犹加‘精一’之训。若只是那些仪节,求得是当,便谓至善,即如今扮戏子,扮得许多温凊奉养的仪节是当,亦可谓之至善矣。”

爱于是日又有省。

【注释】

[1]郑朝朔:即郑一初(1476—1513),字朝朔,号紫坡,广东揭阳人,弘治十八年(1505)进士,官至监察御史。正德六年(1511)冬,经人介绍,入阳明门下受业。《王阳明全集》有阳明正德九年所撰《祭郑朝朔文》。

[2]“学问”句:见《中庸》:“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

【评语】

施邦曜评:此圣人于庸德庸言,兢兢、存一、不敢之心,正是此意。

陶浔霍评:如此从容。

陶浔霍评:吾说已明,但叩尔所疑,此清气不杂。

许舜屏评:温凊奉养,只是外面的仪节,无诚心以将之,则孝道亦甚易为,人人皆可为孝子矣。先生言此心纯乎天理之极,直打破许多饰伪矜情者。伪儒阅之,能无汗下?

爱因未会先生“知行合一”之训,与宗贤[1]、惟贤[2]往复辩论,未能决,以问于先生。

先生曰:“试举看。”

爱曰:“如今人尽有知得父当孝、兄当弟者,却不能孝、不能弟。便是知与行分明是两件。”

先生曰:“此已被私欲隔断,不是知行的本体了,未有知而不行者。知而不行,只是未知。圣贤教人知行,正是要复那本体。不是着你只恁的便罢。故《大学》指个真知行与人看,说‘如好好色’‘如恶恶臭’,见好色属知,好好色属行。只见那好色时,已自‘好’了。不是见了后,又立个心去‘好’。闻恶臭属知,恶恶臭属行。只闻那恶臭时,已自恶了。不是闻了后,别立个心去‘恶’。如鼻塞人虽见恶臭在前,鼻中不曾闻得,便亦不甚恶,亦只是不曾知臭。就如称某人知孝,某人知弟,必是其人已曾行孝行弟,方可称他‘知孝知弟’。不成只是晓得说些孝弟的话,便可称为‘知孝知弟’?又如知痛,必已自痛了,方知痛;知寒,必已自寒了;知饥,必已自饥了。知行如何分得开?此便是知行的本体,不曾有私意隔断的。圣人教人,必要是如此,方可谓之知,不然,只是不曾知。此却是何等紧切着实的工夫?如今苦苦定要说知行做两个,是甚么意?某要说做一个,是什么意?若不知立言宗旨,只管说一个两个,亦有甚用?”

爱曰:“古人说知行做两个,亦是要人见个分晓,一行做知的工夫,一行做行的工夫,即工夫始有下落。”

先生曰:“此却失了古人宗旨也。某尝说‘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工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若会得时,只说一个知,已自有行在。只说一个行,已自有知在。古人所以既说一个知,又说一个行者,只为世间有一种人,懵懵懂懂的,任意去做,全不解思惟省察,也只是个冥行妄作。所以必说个知,方才行得是。又有一种人,茫茫荡荡,悬空去思索,全不肯着实躬行,也只是个揣摸影响。所以必说一个行,方才知得真。此是古人不得已,补偏救弊的说话。若见得这个意时,即一言而足。今人却就将知行分作两件去做,以为必先知了,然后能行。我如今且去讲习讨论做知的工夫,待知得真了,方去做行的工夫。故遂终身不行,亦遂终身不知。此不是小病痛,其来已非一日矣。某今说个知行合一,正是对病的药,又不是某凿空杜撰。知行本体,原是如此。今若知得宗旨时,即说两个亦不妨。亦只是一个。若不会宗旨,便说一个,亦济得甚事?只是闲说话。”

【注释】

[1]宗贤:即黄绾(1477—1551),字宗贤,又字叔贤,号久庵,又号石龙,浙江省黄岩(今浙江省温岭市)人,官至南京礼部尚书。正德五年(1510),与阳明相交;嘉靖元年(1522),拜阳明为师。著有《明道编》《石龙集》《久庵文选》等。

[2]惟贤:即顾应祥(1483—1565),字惟贤,号箬溪,浙江长兴人,弘治十八年(1505)进士,官至南京刑部尚书,少时受业于阳明。著有《传习录疑》《致良知说》《惜阴录》等。

【评语】

冯柯评:王氏曰知行互藏,非无此理。但指为本体,而谓无知行之分,又无先后之别,则失之远矣。

刘宗周评:“只见那好色时,已是好了。不是见了后又立个心去好”,“只闻那恶臭时,已是恶了。不是闻了后又立个心去恶”。此是先生洞见心体处,既不是又立一个心去好恶,则决不是起个意去好恶,可知。固知意不可以起灭言也。

施邦曜评:读此可见意之动处,即关着天下国家。所谓诚意者不动而敬,不言而信,就裕笃恭而天下平之,实际如一毫走作。所关于天下国家不小,故君子必慎之于独。所以诚意为《大学》关键也,识先生好色恶臭之解于诚意之旨深矣。

施邦曜评:说得痛快,知行合一之旨了然。

施邦曜评:必理会得两个分明,方才会得只是一个。若只囫囵说一个,终是闲话。

陶浔霍评:旧说横在胸中,而不求此事于心也。

陶浔霍评:不见旧说,只见此事当如此也。

梁启超评:此语直令人无所逃遁。凡吾辈日言爱国而无实行者,皆未知国之可爱也。推之一切皆如此。

梁启超评:后此天泉四句之争辩,先生所谓只是闲话也。

许舜屏评:“知而不行,只是未知”,此语最为明白得当。

许舜屏评:即知即行,本来不能偏废。若舍了行,去讲知,便不是先生所说的“良知”了。

许舜屏评:《大学》说“知至而后身修”,明是说知之便要去行。先生云“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工夫”,实足以发明大学之旨。

三轮执斋评:下卷《门人黄直录·五》:“问:‘知行合一。’先生曰:‘此须识我立言宗旨,今人学问只因知行分作两件,故一念发动,虽是不善,却未曾行便不去禁止,我今说个知行合一,正要人晓得一念发动处便是行了,发动处不……,须要彻根彻底不使那一念不善潜伏在胸中,此我立言宗旨。’”又下卷《曾才汉补录·六》曰“诸君要识我立言宗旨”云云。可参考。

爱问:“昨闻先生‘止至善’之教,已觉工夫有用力处。但与朱子格物之训,思之终不能合。”

先生曰:“格物是‘止至善’之功。既知‘至善’,即知‘格物’矣。”

爱曰:“昨以先生之教,推之格物之说,似亦见得大略。但朱子之训,其于《书》之‘精一’,《论语》之‘博约’,《孟子》之‘尽心知性’[1],皆有所证据。以是未能释然。”

先生曰:“子夏笃信圣人,曾子反求诸己[2]。笃信固亦是,然不如反求之切。今既不得于心,安可狃于旧闻,不求是当?就如朱子亦尊信程子。至其不得于心处,亦何尝苟从?精一、博约、尽心,本自与吾说吻合,但未之思耳。朱子格物之训,未免牵合附会,非其本旨。精是一之功,博是约之功。曰仁既明知行合一之说,此可一言而喻。尽心知性知天,是生知安行事;存心养性事天,是学知利行事;‘夭寿不贰,修身以俟’,是困知勉行事[3]。朱子错训格物,只为倒看了此意,以尽心知性为物格知至,要初学便去做生知安行事,如何做得?”

爱问:“尽心知性,何以为生知安行?”

先生曰:“性是心之体,天是性之原,尽心即是尽性。‘惟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知天地之化育’[4]。存心者,心有未尽也。知天,如知州、知县之知,是自己分上事,已与天为一。事天,如子之事父,臣之事君,须是恭敬奉承,然后能无失。尚与天为二。此便是圣贤之别。至于‘夭寿不贰’其心,乃是教学者一心为善,不可以穷通夭寿之故,便把为善的心变动了,只去修身以俟命,见得穷通寿夭,有个命在。我亦不必以此动心。事天,虽与天为二,已自见得个天在面前。俟命,便是未曾见面,在此等候相似。此便是初学立心之始,有个困勉的意在。今却倒做了,所以使学者无下手处。”爱曰:“昨闻先生之教。亦影影见得工夫须是如此。今闻此说,益无可疑。爱昨晚思,格物的‘物’字,即是‘事’字,皆从心上说。”

先生曰:“然。身之主宰便是心,心之所发便是意,意之本体便是知,意之所在便是物。如意在于事亲,即事亲便是一物;意在于事君,即事君便是一物;意在于仁民爱物,即仁民爱物便是一物;意在于视、听、言动,即视、听、言动便是一物。所以某说无心外之理,无心外之物。《中庸》言‘不诚无物’,《大学》‘明明德’之功,只是个诚意。诚意之功,只是个格物。”

【注释】

[1]“精一”:见《尚书·大禹谟》:“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宋儒推之为“十六字心传”。“博约”:见《论语·雍也》:“子曰:‘博学于文,约之以礼,亦可以弗畔矣夫。’”“尽心知性”:见《孟子·尽心上》:“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夭寿不贰,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也。”

[2]子夏:姓卜名商(公元前506—?),晋国温地(今河南省温县)人,一说为卫国人,孔子弟子,孔门七十二贤之一,曾为莒父宰,晚年讲学西河,为魏文侯师。曾子:即曾参(公元前505—公元前435),字子舆,鲁国南武城(今山东省平邑县)人,孔子弟子,孔门七十二贤之一,相传《大学》即为他的著作,后世尊奉为“宗圣”,是配享孔庙的四哲之一。

“子夏”句:参见《孟子·公孙丑上》曰:“孟施舍似曾子,北宫黝似子夏。”朱熹《孟子集注》注此句曰:“子夏笃信圣人,曾子反求诸己。故二子之与曾子、子夏,虽非等伦,然论其气象,则各有所似。”

[3]“困知勉行”:见《中庸》:“或生而知之,或学而知之,或困而知之,及其知之,一也;或安而行之,或利而行之,或勉而行之,及其成功,一也。”

[4]“惟天下”句:见《中庸》。

【评语】

刘宗周评:以心之所发言意,意之所在言物,则心有未发之时。却如何格物耶?请以前好恶之说参之。

施邦曜评:博是约之功,一句格物致知之解,更无余义。自儿童之洒扫应对,以至大圣之精义入神,总不离此博之工夫。第知识有深浅,工夫有难易耳,论到至一之处,其实初学所格之物,即生知安行所格之物,非生安方能格物。初学舍此格物,别有一种工夫也。然得先生之说,可为学者躐等之戒。要知博学不仅是多闻多见之谓,盖道无往不在,圣贤无往非学,即瞑目静坐与视、听、言动皆博学也。慎思明辨笃行,总成就得一个博学。

施邦曜评:人看“物”字是死的,先生看“物”字是活的。

陶浔霍评:对下所在言。

许舜屏评:朱子之学,以道问学为主,意谓格物穷理,乃入圣之阶梯,是先有物而后有心,其说未免出于牵强。先生独以存心养性为本,使知心之所发,便是意,意既诚,则于物自无不格之理。此所谓无心外之理,无心外之物也,更举《中庸》之言“不诚无物”,与《大学》“明明德”之言以为证,尤为深切着明。

三轮执斋评:是语(指“只去修身以俟命”——编者注)非圣人分上事。《孟子·尽心上》:“尧舜,性之也;汤武,身之也。”《集注》(指朱熹的《孟子集注》,下文“注”同——编者注)云:“尧舜,天理浑然,全不假修习;汤武,身体道以复其性。”又下篇:“尧舜,性也;汤武,反之也。”注:“不假修为圣之至也,反之者,修为以复其性而至于圣人也。”下文又曰:“君子行法以俟命已矣。”注:“法由是立命,由此出圣人也。行法以俟命,君子也,圣人性之君子,所以复其性也。”朱子所注皆如是,而此独以修身俟命为圣人分上事者,恐偶然耳。

东正纯评:以心之所发为意,意之所发在物,则格物诚意已在发用上。于未发里面殆难著功也。殊不知意之所在为物。“所在”二字,既在未发上看来,未发已发毕竟一物矣。

先生又曰:“‘格物’如孟子‘大人格君心’之‘格’[1]。是去其心之不正,以全其本体之正。但意念所在,即要去其不正以全其正。即无时无处不是存天理。即是穷理。‘天理’即是‘明德’,‘穷理’即是‘明明德’。”

【注释】

[1]“大人”句:见《孟子·离娄上》:“人不足与适也,政不足间也。惟大人为能格君心之非。”

【评语】

三轮执斋评:孟子语出《离娄上》,又书曰:“格其非心。”“格物”字义,中卷《启人论学书》详言之。

三轮执斋评:《近思录》:刘安礼问御史,明道先生曰:“正己以格物。”是亦以为“正物”之义。

又曰:“知是心之本体,心自然会知,见父自然知孝,见兄自然知悌,见孺子入井自然知恻隐[1]。此便是良知,不假外求[2]。若良知之发,更无私意障碍。即所谓‘充其恻隐之心,而仁不可胜用矣’[3]。然在常人不能无私意障碍,所以须用致知格物之功,胜私复理。即心之良知更无障碍,得以充塞流行,便是致其知,知致则意诚。”

【注释】

[1]“孺子入井”句:见《孟子·公孙丑上》:“所以谓‘人皆有不忍人之心’者,今人乍见孺子将入于井,皆有怵惕恻隐之心。”

[2]“良知”句:见《孟子·尽心上》:“人之所不学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

[3]“充其”句:见《孟子·尽心下》:“人能充无欲害人之心,而仁不可胜用也。”

【评语】

刘宗周评:既云“至善是心之本体”,又云“知是心之本体”,盖知只是知善知恶。知善知恶正是心之至善处。

刘宗周评:既谓之良知,决然私意障碍不得,常人与圣人同。

许舜屏评:孟子曰“孩提之童,无不知爱其亲也。及其长也,无不知爱其君也”,这个“知”便是良知。然则人人有孩提及长之时,即人人各具有良知。特人有此良知,而不知保守其良知,以致渐渐洎没。先生则由良知而研究其理,使心无罣碍,而良知便日积而日深。此其所以称为“大儒”欤?

东正纯评:会知之知即真知,决然私意不障碍,最看手势。盖王子致良知之说,始于正德辛已,此录属壬申,已足以知宗旨焉,但未为主张耳。

爱问:“先生以‘博文’为‘约礼’工夫,[1]深思之未能得,略请开示。”

先生曰:“‘礼’字即是‘理’字。‘理’之发见可见者谓之‘文’,‘文’之隐微不可见者谓之‘理’,只是一物。‘约礼’只是要此心纯是一个天理。要此心纯是天理,须就理之发见处用功:如发见于事亲时,就在事亲上学存此天理;发见于事君时,就在事君上学存此天理;发见于处富贵贫贱时,就在处富贵贫贱上学存此天理;发见于处患难夷狄时,就在处患难夷狄上学存此天理;至于作止语默,无处不然。随他发见处,即就那上面学个存天理。这便是‘博学之于文’,便是‘约礼’的工夫。‘博文’即是‘惟精’。‘约礼’即是‘惟一’。”

【注释】

[1]“博文”句:见《论语·子罕》:“颜渊喟然叹曰:‘夫子循循然善诱人,博我以文,约我以礼,欲罢不能。’”

【评语】

施邦曜评:此即子舆氏(即孟子——编者注)“博学而详说,将以反说约”之旨。识得此机括,上天下地,无往非文,无往非学,眼前俱是活泼泼地。时行物生,不假言说,道自灿然矣。颜子“博我以文”,其解是哉。

许舜屏评:以“精一”二字释博约之道,是直随时随地无一而非,即无一而非知之所存也。

一〇

爱问:“‘道心常为一身之主,而人心每听命’[1]。以先生‘精一’之训推之,此语似有弊。”

先生曰:“然。心一也。未杂于人谓之道心,杂以人伪谓之人心;人心之得其正者即道心,道心之失其正者即人心。初非有二心也。程子谓‘人心即人欲,道心即天理’[2]。语若分析,而意实得之。今曰‘道心为主,而人心听命’,是二心也。天理人欲不并立,安有天理为主,人欲又从而听命者?”

【注释】

[1]“道心”句:见朱熹《中庸章句·序》。

[2]“程子”句:参见《二程遗书·卷十一·明道先生语一》:“‘人心惟危’,人欲也;‘道心惟微’,天理也。”又见《二程遗书·卷十九·伊川先生语五》:“人心,私欲也;道心,正心也。”

【评语】

冯柯评:人心之人,非杂以人伪而谓之人也。孟子所谓耳目口体之欲,小体也。道心之道,非以未杂于人而谓之道也。孟子所谓仁义礼智之心,大体也。“从其大体为大人,从其小体为小人。”道心为主,而人心听命,从其大体者也。道心不能为主,而反见役于人心,从其小体者也。朱子之言,分明出于孟子,岂有弊哉?

刘宗周评:先生说人道只是一心,极是。然细看来,依旧只是程朱之见,恐尚有剩义在。孟子曰“仁,人心也”,人心便只是“人心也”之人心;道心,即是仁字,以此思之,是一是二,人心本只是人之心,如何说他是伪心欲心?敢以质之先生。

施邦曜评:此即孔子“道二,仁与不仁”之说,出此入彼,只有一个,更无两个,可不慎哉?

许舜屏评:天理、人欲不并立,此理显然易晓。但未经先生道破,人欲却鲜有知之者。

三轮执斋评:语(指“道心常为”——编者注)出于《中庸》序。朱子亦尝以人心为人欲,然非本说。载《朱书节要》(指韩国大儒李退溪的《朱子书节要》——编者注),而李退溪论之。

佐藤一斋评:文成本意,在不歧道、人为二,非直认人为欲。虽在朱子,未尝谓有二心。而其语过于分析,则遂启错认为二之弊。故兹引程子,明人心为人欲之原耳。“今曰”以下,故本程子辩之。

东正纯评:程子“人心即人欲”之说,殆似不可解者。岂以气禀之欲为人欲欤?要之此条似泥乎辞矣,删之可也。

一一

爱问文中子[1]、韩退之[2]。

先生曰:“退之,文人之雄耳;文中子,贤儒也。后人徒以文词之故,推尊退之。其实退之去文中子远甚。”

爱问:“何以有拟经之失?”

先生曰:“拟经恐未可尽非。且说后世儒者著述之意,与拟经如何?”

爱曰:“世儒著述,近名之意不无,然期以明道。拟经纯若为名。”

先生曰:“著述以明道,亦何所效法?”

曰:“孔子删述六经,以明道也。”

先生曰:“然则拟经独非效法孔子乎?”

爱曰:“著述即于道有所发明。拟经似徒拟其迹,恐于道无补。”

先生曰:“子以明道者,使其反朴还淳、而见诸行事之实乎?抑将美其言辞、而徒以[3]于世也?天下之大乱,由虚文胜而实行衰也。使道明于天下,则六经不必述。删述六经,孔子不得已也。自伏羲画卦至于文王、周公,其间言《易》,如《连山》《归藏》[4]之属,纷纷籍籍,不知其几,《易》道大乱。孔子以天下好文之风日盛,知其说之将无纪极,于是取文王、周公之说而赞之,以为惟此为得其宗。于是纷纷之说尽废,而天下之言《易》者始一。《书》《诗》《礼》《乐》《春秋》皆然。《书》自《典》《谟》[5]以后,《诗》自《二南》[6]以降,如《九丘》《八索》[7],一切淫哇逸荡之词,盖不知其几千百篇,《礼》《乐》之名物度数,至是亦不可胜穷。孔子皆删削而述正之,然后其说始废。如《书》《诗》《礼》《乐》中,孔子何尝加一语?今之《礼记》诸说,皆后儒附会而成,已非孔子之旧。至于《春秋》,虽称孔子作之,其实皆鲁史旧文。所谓‘笔’者,笔其旧;所谓‘削’者,削其繁,是有减无增。孔子述六经,惧繁文之乱天下,惟简之而不得。使天下务去其文,以求其实,非以文教之也。《春秋》以后,繁文益盛,天下益乱。始皇焚书,得罪是出于私意,又不合焚六经。若当时志在明道,其诸反经叛理之说,悉取而焚之,亦正暗合‘删述’之意。自秦汉以降,文又日盛,若欲尽去之,断不能去。只宜取法孔子,录其近是者而表章之,则其诸怪悖之说,亦宜渐渐自废。不知文中子当时拟经之意如何,某切深有取于其事。以为圣人复起,不能易也。天下所以不治,只因文盛实衰,人出己见,新奇相高,以眩俗取誉,徒以乱天下之聪明,涂天下之耳目,使天下靡然,争务修饰文词以求知于世,而不复知有敦本尚实、反朴还淳之行。是皆著述者有以启之。”

爱曰:“著述亦有不可缺者。如《春秋》一经,若无《左传》,恐亦难晓。”

先生曰:“《春秋》必待《传》[8]而后明,是歇后谜语矣。圣人何苦为此艰深隐晦之词?《左传》多是鲁史旧文,若《春秋》须此而后明,孔子何必削之?”

爱曰:“伊川亦云‘《传》是案,《经》是断’[9]。如书弑某君,伐某国,若不明其事,恐亦难断。”

先生曰:“伊川此言,恐亦是相沿世儒之说,未得圣人作经之意。如书弑君,即弑君便是罪,何必更问其弑君之详?征伐当自天子出,书伐国,即伐国便是罪,何必更问其伐国之详?圣人述六经,只是要正人心,只是要存天理去人欲。于存天理去人欲之事,则常言之。或因人请问,各随分量而说。亦不肯多道,恐人专求之言语,故曰:‘予欲无言。’若是一切纵人欲灭天理的事,又安肯详以示人?是长乱导奸也。故孟子云:‘仲尼之门,无道桓文之事者,是以后世无传焉。’[10]此便是孔门家法。世儒只讲得一个伯者的学问,所以要知得许多阴谋诡计,纯是一片功利的心,与圣人作经的意思正相反,如何思量得通?”

因叹曰:“此非达天德[11]者,未易与言此也。”

又曰:“孔子云:‘吾犹及史之阙文也。’[12]孟子云:‘尽信书,不如无书。吾于《武成》取二三策而已。’[13]孔子删书,于唐虞夏四五百年间,不过数篇。岂更无一事,而所述止此?圣人之意可知矣。圣人只是要删去繁文,后儒却只要添上。”

爱曰:“圣人作经,只是要去人欲,存天理。如五伯以下事,圣人不欲详以示人,则诚然矣。至如尧舜以前事,如何略不少见?”

先生曰:“羲黄之世,其事阔疏,传之者鲜矣,此亦可以想见。其时全是淳庞朴素,略无文采的气象,此便是太古之治,非后世可及。”

爱曰:“如《三坟》之类,亦有传者。孔子何以删之?”

先生曰:“纵有传者,亦于世变渐非所宜,风气益开,文采日胜,至于周末,虽欲变以夏商之俗,已不可挽,况唐虞乎?又况羲黄之世乎?然其治不同,其道则一。孔子于尧舜,则祖述之;于文武,则宪章之。[14]文武之法,即是尧舜之道。但因时致治,其设施政令,已自不同。即夏商事业,施之于周,已有不合。故周公思兼三王,其有不合,仰而思之,夜以继日。况太古之治,岂复能行?斯固圣人之所可略也。”

又曰:“专事无为,不能如三王之因时致治,而必欲行以太古之俗,即是佛老的学术。因时致治,不能如三王之一本于道,而以功利之心行之,即是伯者以下事业。后世儒者,许多讲来讲去,只是讲得个伯术。”

【注释】

[1]文中子:即王通(580,一说584—617),字仲淹,门人私谥“文中子”,河东郡龙门县(今山西省万荣县)人,隋代哲学家、教育家,曾向隋文帝上“太平十二策”,未受重视,遂退而著书讲学,门人甚多,时称“河汾门下”。王通主张儒释道三教合一,以“圣人”自居,效仿孔子著《王氏六经》(已佚),有《中说》传世。

[2]韩退之:即韩愈(768—824),字退之,河南河阳(今河南省孟州市)人,自称“郡望昌黎”,世称“韩昌黎”“昌黎先生”,唐代杰出的文学家、哲学家。贞元八年(792年)登进士第,官至吏部侍郎,卒谥号“文”,世称“韩文公”。韩愈是唐代古文运动的主要倡导者,后人尊为“唐宋八大家”之首,著作编为《昌黎先生集》。

[3]:音“挠”,争辩。

[4]《连山》《归藏》:相传是《周易》之前的古代《易》。

[5]《典》《谟》:指《尚书》中的《尧典》《舜典》《大禹谟》《皋陶谟》。

[6]《二南》:指《诗经》中的《周南》《召南》。

[7]《九丘》《八索》:传说中的古代典籍名,见《左传·昭公十二年》:“是良史也,子善视之,是能读《三坟》《五典》《八索》《九丘》。”杜预注曰:“皆古书名。”

[8]《传》:指解读《春秋》的三部著作,即《左传》《公羊传》《谷梁传》。

[9]“伊川”句:见《二程遗书·卷十五·伊川先生语一》。

[10]“孟子”句:见《孟子·梁惠王上》。

[11]天德:见《中庸》:“苟不固聪明圣知,达天德者,其孰能知之?”

[12]“孔子”句:见《论语·卫灵公》。

[13]“孟子”句:见《孟子·尽心下》。

[14]“孔子”句:见《中庸》:“仲尼祖述尧舜,宪章文武。”

【评语】

施邦曜评:圣人雅欲无言,删述六经,诚非圣人得已,为多言乱道者防耳。学者不得其意,惟存见少烦称之而愈迷,得其意转存见多,反求之而即是先生此论,使圣人删述之旨晓然见于天下,大有羽翼圣真之功。

施邦曜评:大哉!六经之道,经辟天地,纲纪人物,无微不彻,无显不贯,终日言之,不能尽者也。然究之不外一心,《易》只是一个“易”,《尚书》只是一个“精一”,《诗》只是一个“思无邪”,《礼》只是一个“无不敬”,《春秋》只是一个“明大义”。故能见经于心,即千百言浑无一家。否则言仁言义,适为盗资,人苟执经求解,即日奉删述之训,犹未免对塔说轮相耳。

施邦曜评:始皇暴虐,至于焚书坑儒,其罪真万劫莫赎。然亦由章句腐儒致君无术,一惟引经泥古,触其暴虐之性心,以至于此。诸儒亦当分任其咎。

施邦曜评:此是先生感慨文胜之意,学者不得因是,便谓读书不必究其详。

施邦曜评:得是旨而存之,即六经亦糟粕矣。

施邦曜评:删去者,是删去其天理之所无;添上者,亦是添上其天理之所无,不争在言之多寡。

施邦曜评:圣人见道,常人见事。道则不言躬行而理自该,事则必多言繁称而求其备。说愈备而叛道弥甚矣。

孙奇逢评:六经总要正人心,正人心只是存天理。

陶浔霍评:引据的确。

许舜屏评:《文中子》一书,向尝阅过,亦以为徒抄袭圣人之语,无甚精义存于期间。今阅先生所言,始恍然于《文中子》之学术,固未可轻量也。末学浅陋,乌足以测之。

许舜屏评:孟子道性善,言必称尧舜,即是此意。不过孟子的话简单些,此则发明透彻,与孟子之言若合符节。

三轮执斋评:此段意思,中卷《答人论学书》中“拔本塞源论”说得详。

三轮执斋评:文成公尝作《五经臆说》,而今亡矣,其存者数条,《全书》(指《王文成公全书》——编者注)续编载之,可以类推。

三轮执斋评:《中庸》曰:“仲尼祖述尧舜,宪章文武。”集注:祖述者,远宗其道;宪章者,近守其法。今按:尧舜之治,不宜于今,故祖述其道,而不由其法也;文武之法,则当今所用,故宪章之也。

佐藤一斋评:夫子虽崇《诗》《书》《礼》《乐》,而务在躬行,不仅凭诵读而已也,则吾窃疑其所谓删述,亦或无是事也。至于文中子,其事出于子弟门人之手,真伪固难定,古人亦尝言之。文成今不过姑用沿袭之说以论之,而至于此学不求繁文之意,则真能同见千古圣贤心事。要取其意而略其语可也。

一二

又曰:“唐虞以上之治,后世不可复也,略之可也;三代以下之治,后世不可法也,削之可也。惟三代之治可行。然而世之论三代者,不明其本,而徒事其末,则亦不可复矣。”

【评语】

施邦曜评:信然。

许舜屏评:三代以下之治,亦有可法者,如汉文帝、唐太宗时之治,亦何可厚非耶?

三轮执斋评:伊川先生《春秋传序》云“后王知春秋之义,则虽德非禹汤,尚亦可以法三代之治”云云,是不明基本而徒事其末者,以开后世霸功之心。如孔孟无此议论,伊川盖忧世之切,而不觉其抑扬之甚过耳。

佐藤一斋评:明经亲民是本,制度器数是末。

一三

爱曰:“先儒论六经,以《春秋》为史。史专记事,恐与五经事体终或稍异。”

先生曰:“以事言,谓之史;以道言,谓之经,事即道,道即事。《春秋》亦经,五经亦史。《易》是包牺氏之史,《书》是尧舜以下史,《礼》《乐》是三代史。其事同,其道同,安有所谓异?”

【评语】

施邦曜评:先生此论甚快然。“二十一史”记事,与《春秋》无异,何以不并称《经》?盖《春秋》之称“经”者,非因记事也,因经圣人之笔削也,否则仍与诸史无异。孔子曰:“其义则丘窃取之”,大义明而道存乎其间,如止以事言,则五经皆史矣。

许舜屏评:以事言之谓之史,以道言之谓之经,是明明分而为两。下文言事即道,道即事,似乎自相矛盾。不若言事之中亦有道,道之中亦有事,较为含混。

佐藤一斋评:陈几亭谓《易》不涉一事,未可称史。愚则谓道外无事,事外无道。圣人之心,天地同体。其动静语默,与二气而消息;其理一。发之于《易》,则《易》何曾无事?虽曰“包牺氏起居注”可也。几亭之言,泯矣云云。

东敬治评:朱子《文语纂编·致知篇》论《春秋》曰:“孔子取而笔削之,而其义大明。孔子亦何尝有意说明某字使人知劝,用某字使知惧?不过如今之史书,直书其事。善者恶者了然在目”云云,则所谓先儒必指朱子。

一四

又曰:“五经亦只是史。史以明善恶、示训戒。善可为训者,时存其迹以示法;恶可为戒者,存其戒而削其事,以杜奸。”

爱曰:“存其迹以示法,亦是存天理之本然;削其事以杜奸,亦是遏人欲于将萌否?”

先生曰:“圣人作经,固无非是此意。然又不必泥着文句。”

爱又问:“恶可为戒者,存其戒而削其事,以杜奸,何独于《诗》而不删《郑》《卫》?先儒谓‘恶者可以惩创人之逸志’[1],然否?”

先生曰:“《诗》非孔门之旧本矣。孔子云‘放郑声’‘郑声淫’[2],又曰‘恶郑声之乱雅乐也’[3],‘郑卫之音,亡国之音也’[4],此是孔门家法。孔子所定三百篇,皆所谓雅乐,皆可奏之郊庙,奏之乡党,皆所以宣畅和平,涵泳德性,移风易俗,安得有此?是长淫导奸矣。此必秦火之后,世儒附会,以足三百篇之数。盖淫泆之词,世俗多所喜传,如今闾巷皆然。‘恶者可以惩创人之逸志’,是求其说而不得,从而为之辞。”

【注释】

[1]“先儒”句:见朱熹《论语集注》。朱熹注《论语·为政》“诗三百”句云:“善者可以感发人之善心,恶者可以惩创人之逸志。”

[2]“孔子”句:见《论语·卫灵公》。

[3]“又曰”句:见《论语·阳货》。

[4]“郑卫”句:见《礼记·乐记》。

【评语】

施邦曜评:问得好。

施邦曜评:此说虽无考据,以理揆之应如是。愚以为心存天理,即淫泆之词足为烱戒。以私欲之心读之,适为长淫导奸之藉。惩创之说,与先生之旨并焉也。

陶浔霍评:然则七子赋《诗》,皆未删之本也。

许舜屏评:《诗》非孔门之旧本,此说却未经人道。

三轮执斋评:上章论《春秋》说及“仲尼之徒无言桓文之事者,是孔门之家法”等话,皆当证“存戒削事,以杜奸”之意。

三轮执斋评:《诗》之为教,讽诵弦歌之间,使人生好善恶恶之心,以为劝惩之本。如今郑、卫之类,其将使人不歌谣之邪,人将何所闻以惩创其逸志;其果使人歌谣之邪,孔子有明戒。且未闻古人因张淫乐以惩创人之逸志者,是实求其说而不得,从而为之辞者也。且朱序曰:“善之不足以为教,恶之不足以为戒者,则亦刊而却之,然而《郑风》中善恶之不足以为教戒者,固不可胜数。”按之可也。

东正纯评:以郑、卫之诗为淫辞,似为《集传》所误。以古序论之,不必以为淫辞。王子之说,虽于义正,未悉其实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