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核心素养 立体多维
2014年3月,教育部在《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中,提出“核心素养”这一关键概念,同时指出“核心素养”是指符合学生终身进步成长需求和社会繁荣进步需要的重要能力。
顾之川先生在《论语文学科素养》一文中这样解释“语文核心素养”:“对于语文学科来说,核心素养包括社会参与、自主发展、文化修养三大领域,主要涉及国家认同、国际理解、沟通与合作、学会学习、主动适应与创新、语言符号与表达、人文与审美等,最终指向‘全面发展的人’。依笔者看来,语文核心素养应有以下四个方面内容:一是必要的语文知识,包括语言文字、文学审美、人文素养等知识,二是具有较强的识字写字、阅读与表达(包括口语与书面语)能力,三是语文学习的正确方法和良好习惯,四是独立思考能力与丰富的想象力。”(20)
2014年《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修订课程标准讨论稿提出,“语文学科核心素养”包括相互影响的四个生长层面:语言建构与运用、思维发展与提升、审美鉴赏与创造、文化传承与理解。
语文学科的基本特点是综合性和实践性,因而语文核心素养的四个生长层面都不是孤立存在的,它们在语文学习过程中形成一个互相包容、互相影响的立体结构(如图所示)。我们无法在一个活生生的个体身上把语言素养与思维发展、审美能力、文化素养等分割开来看。所谓“文人一体”“文道统一”“天人合一”等,都是强调语文学习需要统合性思维,重视系统化认知。(21)
下面分别论述“语文学科核心素养”的四个发展层面及其关系。
(一)核心素养的言语基石:语言建构与运用
2003年颁布的《高中语文课程标准》明确提出“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并指出“语文是最重要的交际工具”,界定了“工具性”概念的内涵。由此也可以看出语文教学在经历了上世纪90年代后期的张扬“人文性”之后又重新开始重视“语文”的工具性价值,语文学习为学生的未来发展服务、为生活服务、为社会服务的愿景清晰可见。1993年年初,韩军在《语文学习》(1993年第1期)上发表《限制科学主义,张扬人文精神——关于中国现代语文教学的思考》一文,呼唤人文精神回归,引起广泛关注。但具体的教学实践中又有“泛人文”的倾向,出现了“人文是个筐,什么都往里装”的现象,严重忽视了语言基础性学习,课堂交流泛泛而谈,学生言语基础不牢固。写作也出现大量所谓的“文化散文”,内容充实者少见,无病呻吟者居多,甚至有人惊呼“大学本科生居然写不出一篇像样的论述文”。众所周知,一个人的语文素养毫无疑问是建立在“言语”的基础之上的。在这个概念泛化、认知模糊的关键时刻强调“语言建构与运用”是语文核心素养的重要支柱,就显得非常有必要。
李海林在他的《言语教学论》中指出:“言语”是对“语言材料和语言规则的运用,离开了语言,言语即无从展开”。(22)言语就是说话(或写作)和所说的话(包括写下来的话),是对特定的语言的具体运用。(23)所以,语言建构与运用是语文核心素养的言语基石。
(二)核心素养的认知基础:思维发展与提升
高质量的读写本质上是思维的运动,它们对思维品质的要求很高。但在当下语文课堂中,思维能力的培养一直难以得到应有的重视。“语文学科核心素养”主张摒弃以机械学习为特征的简单记忆学习,强调学习过程中的真实理解,提倡在学习的过程中提升思维的质量,关注学科思维的本体发展,重视提升学生在真实情境中解决问题的能力。
《课程标准》讨论稿强调从“知识至上”转向以提升“核心素养”为导向,风向标正在发生改变,我们教师关注的焦点也应以语言文字为载体,重视学生思维的发展与提升。
语文教学以往过于强调感性,对各种现象的评价具有较为强烈的主观性,有时甚至过于强调语文模糊性的存在,这与忽视对学生思维的锻炼有很密切的关系。
思维方式的转变强调的是对学生“学”的促进,教师应该成为学生学习成长的促进者,而不是制约者。叶圣陶先生说过:“语文教学是语言艺术的教学,语言和思维密切相关,语言说得好,在乎思维的正确。思维锻炼相当重要。”要想语文教学有明显的效果,我们就要落实“思维发展与提升”这一核心素养认知基础的要求,把语文思维的触角深入学生的认知领域,把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作为教学的重要目标,让学生在语文学习过程中获得思维能力和思维品质的提升。
(三)核心素养的审美根基:审美鉴赏与创造
《课程标准》讨论稿提出,语文课程要让“学生能感受汉语汉字独特的美”,“能感受和体验语言文字作品所表现的形象美和情感美”,“具有正确的价值观、高雅的审美情趣和高尚的审美品位”,“能运用祖国语言文字表达自己的审美体验,表现自己对美好事物的情感、态度和观念,表现和创造自己心中的美好形象”。语文课程应该让学生学会感受美、欣赏美、表现美,对学生进行审美教育,丰富学生对美的感性认识,帮助学生树立审美意识、提升审美能力。
相对其他课程,语文这门课程具有独特的审美魅力,在对学生的美育方面有非常丰厚的先天条件。其丰赡的内容、丰厚的底蕴,折射出丰富多彩的中华文化及世界文化。教材文本中品类繁多、质量上乘的古今中外优秀作品所运用的语言、所塑造的形象、所营造的意境等,都会给学生带来愉悦的美学感受及深远的美学影响,就这一点看,其他课程很难与其相提并论。语文教师应善于利用语文教材及其他文本中有关美的元素,适时引导学生感受美、鉴赏美、创造美。
在语文学科素养中,“文学鉴赏与创作”是“审美鉴赏与创造”的重要组成部分。就阅读而言,文选式教材客观上要重视选择经典文章,进行欣赏性阅读,也就是要重视传承经验。“文学创作”比“鉴赏”的要求更进一层,要求学生能用“美”的笔法进行文学创作,并与同学进行分享。《课标标准》讨论稿把“审美鉴赏与创造”作为核心素养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对文学教育在“审美”这一点上的高度认同。
(四)核心素养的人文本源:文化传承与理解
2003年颁布的《高中语文课程标准》指出:“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那么,语文课程如何落实“人文性”这一特点?毫无疑问,落脚点在教材、课堂及语文教师身上。
“文化的传承和理解”中的“文化”主要是指“中国传统文化”,指导学生学习、理解和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是语文教学不可推卸的责任。毫无疑问,“文化”属于“人文”的一部分,语文教学的重点和主要任务是训练和培养学生的阅读能力,以获得“文化”的涵养和浸润。
语文课程“人文性”可以做如下阐释:首先,“语文”作为“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包含着内蕴丰厚的人类文化,是文化传承的重要媒介。“语文”作为价值观念承续的工具之一,维系着文化观念的传承延续,包孕着无限丰富的人文精神。任何“语言”都是人们认识世界、阐释世界的意义符号体系和文化价值体系,而汉语及其文字的人文属性更为突出,体现了汉民族独特的心理结构和思维方式,沉淀着汉民族丰厚的文化传统和丰赡的民族情感。所以,从根本上说,学习汉语言,就是让学生接受中华民族广博精微的文化熏陶。
其次,“语文”人文性的深层含义强调对健康性格、健全人格的培育,强调对生命价值的体认及推崇。“语言习得”仅仅是语文教育活动的一个方面,更重要的是师生多向互动、积极进取的生命活动过程。语言活动是生命活动的方式之一,深层的语言运动意味着一个活跃的生命在搏动。学生深入感受文本的过程,就是以自己的人生体验情感以及生命意识与文本背后蕴藏着的生命互动交流的过程,是学生生命意识的提升过程。正因为语文课程蕴涵着这种高度的生命价值和意义,所以,文化的传承与理解是语文教育的应有之义。(24)
语文学科核心素养的四个发展层面“语言建构与运用”“思维发展与提升”“审美鉴赏与创造”“文化传承与理解”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相互融合在一起的,它们组成“核心素养”的立体结构,为学生的未来人生建造宏伟的大厦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