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秘博士:人类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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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公元前26185年5月25日,星期四。太阳正在缓缓升起,照耀着后世被称作不列颠的一方天地。在后来成为布罗姆利的某个地方,一个名叫雅各布的男人正大口吃着早餐——花椰菜起司。他发觉自己并不怎么喜欢这个味道,于是伸手摸向连在自己胸口上的一个小巧而有光泽的金属盒子,看也没看就在袖珍键盘上输入了五个数字。花椰菜起司立即变得难以想象地好吃起来。这也成了他享用过的最美味的一顿早餐。不过,他吃过的大部分饭菜都是最美味的。他又输入了另外五个数字,花椰菜起司又变成了另一种他从未享用过的美味,陌生但是很可口。

他听见妻子莱娜走进了婚房的起居室。她轻叹一声,拉出餐台前的椅子坐下,倒了些花椰菜起司汁。

“亲爱的,怎么了?”雅各布问道。

她一言不发,双目无神。他无法读出妻子的情绪。

“莱娜?”

“我昨天去做体检了,你知道吗?”莱娜随意地说,“诊断结果出来了,尚塔尔刚刚给我的手机发了消息。”她把手机点开,盯着小小的显示屏。

听了她的话,雅各布觉得不对劲儿。他想知道——迫切地想要知道——结果是什么。这种感觉让他不舒服。“结果如何?”

“早期肾衰竭。”莱娜说。

不适感顿时席卷他的全身。“还有多少时间?”他问。

“三个星期。”莱娜微笑着说,“没什么好惊慌的。我已经活了387年,没人能长生不老。”她笑得有点不自然。

雅各布心里不知是什么滋味。

“我的药剂匣在哪里?”莱娜问道,“昨晚我把它拆下来了……”

雅各布在长沙发的坐垫下找到药剂匣,递了过去。莱娜接过药剂匣,把柔软的粘贴垫轻轻按在胸口上。

“好吧,赶快……”雅各布拉开厨房抽屉,掏出指导手册,快速翻动目录,“坏消息,坏消息……第43页,”他翻到那一页,“哈,找到了——得知自己将不久于人世……输入代码490/32。”

“490/32。”莱娜重复着,把这组数字输入了药剂匣,不自然的笑容和呆滞的表情立马消失了。

“我还要知道‘得知伴侣将不久于人世……’雅各布一边念叨着,一边在潦草的说明里寻找匹配的数字组合,“代码490/37。”

他把这串数字敲进自己的药剂匣,不适感也瞬间一扫而空。他微笑着望向莱娜,握住了她的手。

“真遗憾,不是吗?”他说。

“没办法的事,”莱娜也对他笑了笑,“我们已经共度了九十年的幸福时光。”

这时,屋子里响起了嗡嗡的蜂鸣声。雅各布看了看墙上巨大的挂钟,时针正指向九点整。“上班要迟到了,回头见。”

他抓起公文包,吃掉最后一口花椰菜起司,匆匆出了门。

“再见,雅各布,回头见!”莱娜喊道。

雅各布走了之后,她继续喝着那杯花椰菜起司汁。起司汁喝起来淡而无味,于是她往自己的药剂匣上输入了一串数字,让起司汁变成起司蛋糕的味道,那是她的最爱。一阵困意袭来,她打了个哈欠,起身拉上了窗帘,却正好看到地毯上有一小块污渍。该死!地毯才刚刚打扫干净,雅各布又屡教不改地把杯子立在沙发扶手上了!

她又在药剂匣上输入了几个数字,把污渍和雅各布造成的不快一一清空。然后,她起身去水槽下翻找,取出基因喷剂。

“下午好啊,雅各布。”尚塔尔语气柔和,却话里带刺。雅各布正匆匆赶到控制室。

“实在不好意思,真抱歉……”雅各布说着在桌前坐下。

“今天有什么理由?”尚塔尔问。

雅各布咬了下嘴唇,“呃,实际上是莱娜有些……噢,那个词是怎么说的?”

“满足?”尚塔尔猜。

“不对,”雅各布绞尽脑汁,“意思是……身体运转得不太正常……S开头的一个词……”

“安详[25]?”

雅各布打了个响指,在头脑里检索着那个正确的表述,“不舒服[26]。没错,就是这个。她感觉有些不舒服。结果,原来是她的生命即将终止,肾脏衰竭。”

尚塔尔的表情变得有点奇怪,“哦,没错,我知道。就是我给她做的检查。”

“490/35。”雅各布好心提醒道。

尚塔尔把这串数字输了进去。“谢谢。”她笑了,“好吧,亲爱的雅各布,不用担心了。今天能帮我把东部地区的气候报告整理出来吗?”她走过来,将一沓纸放到他桌上。

雅克布点了点头,“没问题。”

“你真是我的明星员工。”

他开始快速翻阅这一叠报告。他记得自己还有个问题没问,这个问题让他产生了不适的感觉。虽然不适感很容易消除,但问题不能悬而未决。“呃,尚塔尔……”

“怎么了,雅各布?”

“我们什么时候回家?”

“暂时还不会。想回家了吗?”

雅各布绞尽脑汁地组织语言,“我发现……发现自己一直在想这件事情。我也还在想着佩德罗和苏西,他们现在在哪里?”

“他们就在附近。”尚塔尔说。

“自从他们去了灰色之门,我就再也没见过他们了。”雅各布慢慢说道,“我也再没看到玛丽亚。”

“他们一直都在附近,”尚塔尔重复道,“附近的某个地方。”说着她走过来,给了雅各布一个安慰性的拥抱,“喔,雅各布,你真是个傻瓜。你一直在焦虑吗?这些话你早该说出来的。”

“是有一点点。”雅各布承认。

“354/91,会很管用的。”尚塔尔给出建议,亲了亲他的额头。

“哦,谢谢。”雅各布说。

“不客气。”尚塔尔说。

雅各布把代码输了进去,果然轻松不少。焦虑的感觉一扫而空。虽然雅各布知道,他的疑问并没有得到确切的回答,而且他断定佩德罗、玛丽亚还有苏西也并不在附近,但这些似乎已经不再重要了。于是,他转而继续研究气候报告。

妻子即将过世,自己也深陷于远古时空之中……但,管他的呢。

引擎渐渐安静下来,塔迪斯安全着陆。罗丝开始涌起兴奋的情绪——每次时空旅行,令她最兴奋的部分就是降落的这一刻——门外就是另一个世界,完全不同的时空!

她曾经也有过担心,自己会不会逐渐习以为常,变成一个老练的时空旅行者,对一切再难动容?但她很快便打消了这个疑虑。博士从来都是兴致勃勃的,而他干这行已经足足九百年了。看来,人大概永远不会厌倦时空旅行。有时候她甚至不能自已,兴奋得几乎要大声叫出来。

她推开门,走向外面的世界。塔迪斯里的温暖舒适被刺骨的寒风所取代,吹到面颊上又痒又痛。空气却是前所未有地清新,她迫不及待地想要跑出去大口呼吸。

他们落脚的地方是一片宽阔的平原,地形起伏不大。几英里外连绵着一片深绿色的密林,森林边缘则草木稀疏。天空澄澈而湛蓝。罗丝想起和吉米·斯通一起去达特姆尔高原[27]的那场倒霉的露营。如果你只是瞟一眼眼前的世界,你或许会觉得这和那里何其相似。但实际上,这里野性未驯,尚未开化。森林里,大树盘根错节,遮天蔽日;原野上,杂草疯长,漫山遍野。不管怎么说,达特姆尔高原的粗犷中蕴含着一种惬意和温暖,从来不乏汽车、公路和篱笆的踪影。而这个地方却危机四伏,又充斥着一股野性之气。

罗丝意识到自己正咧着嘴,笑得像个傻瓜,这源于一种纯粹的快乐。“这地方真美啊。”

博士关上塔迪斯的门,深深吸了一口气,“这才是真正的新鲜空气。”

“这里是布罗姆利?”罗丝几乎不敢相信。

“这会儿的人们或许还没这个叫法。”博士说,“事先提醒一下,附近有很多野生动物出没——野蛮的野生动物。”

他们开始步行。

“比如呢,狼?”

“是的,还有熊、野狗、猛犸象,”他踩到了什么,抖了抖靴子,“还有兔子。”博士四处张望,“达斯说过,这里有一棵奇怪的树……”

“咱们只有大概……四万棵树有待查看。”罗丝指出。

他们走进了一片茂密的灌木丛,罗丝开始打起哆嗦。虽然她穿着塔迪斯衣橱里的厚外套,但还是被刺骨的风吹得浑身冰冷。博士仍然穿着他的套头衫和皮夹克,正自信满满地大步向前,似乎寒风一点也影响不到他。

“你不冷吗?”

“不冷。”他说,“这个时代虽然也有人类,但是尼安德特人热爱森林——”他向林子指去,“所以,他们会住在那边——贝肯纳姆、彭盖[28]方向。人类则四处迁徙。你们天生喜欢开阔的空间,这是因为你们起源于非洲。那里的树木都死亡以后,你们就从树上下来了。之后,一座巨型火山喷发,整颗星球都掩埋在厚厚的火山灰里。这场灾难过后,只有一千来人存活了下来。你们本已濒临灭绝,但你们又再次出发,最终统治了这颗星球。”

罗丝挽住他的胳膊,“这么说来,我们也并非一无是处、阴险邪恶,不是吗?”

“并不完全是,你们只是太喜欢乱砍滥伐罢了。”

罗丝微笑,“我很想说,我非常喜欢这个地方。”

“那是当然,”他们走下了一道斜坡,“你完全适合待在这里。你属于自然,而不是成天窝在沙发上大嚼着品客薯片,看着《大话女人》[29]。”

罗丝冷得打战,“还开着暖炉。”

“好吧。你以为你们是怎么想到发明衣服的?”

“那个时候的衣服是……”

“动物毛皮。大多是野兽大餐之后的副产品。”

罗丝大笑,“什么?石器时代的人们就在使用阿特金斯减肥法[30]了吗?”

“别无选择。”博士说,“猛犸象早饭,猛犸象晚饭,猛犸象下午茶。”

就在这时,罗丝似乎看到了什么东西。“好吧,”罗丝指了过去,“为什么那里会有一个穿着牛仔裤、吃着长棍面包的家伙?”

博士顺着她的手指看过去。几百米外,一个穿着牛仔喇叭裤的长发年轻男人正坐在一棵倒下的大树上,膝上放着一罐午餐便当。即使相隔甚远,罗丝还是一眼就注意到他长相英俊——非同一般地英俊,绝对是好莱坞标准,布拉德·皮特式的颧骨和酒窝。

“时间旅行者,”博士说道,“找到你了。”他拨开拦路的树枝,大步向男人走去,“嘿,我想跟你谈谈!”

男人抬头看过来,罗丝被他的表情吓了一跳。他看起来不怎么警惕,只是稍微有点吃惊,显得古怪而茫然。一秒钟后,他丢下手里的长棍面包,以堪比奥运选手的惊人速度一溜烟儿地跑走了!博士和罗丝急忙追了上去,但没追多久,那抹蓝色的身影就在林子里消失无踪。

“瞧,”博士说,“开阔的空间,飞速的奔跑者。”

“他跑得也太快了!”罗丝靠在树上平复着自己的呼吸。

“不过我们已经知道他往哪儿跑了。”博士说,“跟上!”

他们朝着那位时间旅行者消失的方向追了过去。

折断的树枝、踩踏过的草地——博士正通过细微的痕迹来辨认男人的行踪。罗丝跑得两肋都痛了,但她实在兴奋不已,一点都不在意。

跑了大概五分钟,他们进入了一片空地,四周高树环绕。阳光透射进来,刺得罗丝眯起了眼睛。下一秒,她和博士就被某种脏兮兮的东西绊倒了。

她低下头,看到衣服上血迹斑斑,还沾着碎肉屑——他们滑倒在了某种巨型猛兽的尸骨上。野兽的侧腹被残忍地撕扯开来,内脏被掏了个精光。

她抬眼看着博士,“它成了某种生物的午餐,对吗?”

“没错。”博士站起身,掸了掸身上的灰尘。

罗丝身上已经一塌糊涂。她站起身来,低头观察这巨大的残骸。

“离群之兽。”博士推测道。

“那么,是谁杀死了它?”罗丝问道,“尼安德特人?还是人类?”

“没有长矛的刺痕,”博士凑近些,挨着残骸仔细观察,“这些是牙印……”他指向生物侧面巨大伤口边缘的一排参差不齐的锯齿状牙印。

“所以说,这是另一种动物干的?”罗丝说,“尸体还有余温。我们是不是该走了?”

“稍等,”博士转向她,“张开嘴,说‘啊……’”

“为什么?”

“说‘啊……’”

“啊……”

博士朝她的嘴巴里张望,一边观察着她的牙,一边同残骸上的齿印做比较。他露出困惑的表情,仿佛被难住了。

罗丝合上了嘴巴,“哪里不对劲儿?”

博士朝着地上的野兽点点头,“无论是什么杀死了它,都绝不是人类,也不是尼安德特人。它一定是被某种食肉动物袭击了。”

罗丝猜测,正是这一点令博士困惑不已。“但是袭击者的齿印却和人类的吻合?不过,人类怎么可能单枪匹马杀死一头猛犸象?”

“而且,人类怎么可能一个人吃光整头猛犸象?”博士发问,“尽管你们吃起沙拉自助来总是没完没了,但……”

话音未落,树丛里响起了一阵沙沙声。幽暗的绿色密林里,某种生物正在低声咆哮,回声清晰可闻。博士僵住了,紧紧抓住罗丝的手臂。

他喃喃道:“不管那是什么,它还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