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隐藏的边界:国际商事案例与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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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合同订立

签字的法律效力

签错一个字,后果很严重。

我们聊聊“签字”的话题。签字,是指在文件、纸张等物品上亲笔写上自己的名字。作为公司管理层人员,经常要在一些文件上签字,签字意味着同意、认可、接受文件的内容,这项工作才能推进下去。但不是每个人都能清楚签字的法律意义和后果,有的签字可以让人负债累累,有的签字可以让人承担刑事责任,有的签字可以歪打正着地帮助签字人。

以下三个案例,可以让我们更直观地了解“签字”可能带来的后果。


佛山人何某在香港开了一家公司,以香港公司之名向佛山一家风扇制造企业采购价值400多万元的产品销往韩国,后来产品质量出现问题,多次引起消费者投诉,产品因此大量滞销,无法收回货款,导致香港公司无力支付佛山风扇制造企业的货款。为了追回货款,佛山风扇制造企业诱使何某签署了《欠款确认书》,然后据此到佛山的法院提起诉讼,一口咬定是何某个人而非其开办的香港公司采购了产品,何某应对400多万元货款承担清偿责任。法院最终以“债务加入”(指第三人通过一定法律认可的形式,承诺由该第三人履行债务人的债务,本案例中何某即为该债务的第三人)为由,判决何某支付400多万元货款。最终,何某所有的房产被拍卖抵债。其实,何某如果不在《欠款确认书》上签字,完全不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个人责任。拿到终审判决结果后,何某极其后悔地说了一句话:“吃一堑,长一智,只是这个代价有点大。”


一位做财务总监的朋友,她曾任职的公司要融资上市,投资公司要求公司高管在投资协议上签字作为担保人,她与其他几位高管没有多想就签字了。资金注入后,由于投资人与原始股东无法融合,离心离德,导致上市计划流产直至公司破产。投资人依据协议要求这些签字高管承担担保责任,这位朋友最终因这次签字赔了两套房产。债还没有还完,债主继续追债,为了躲债,她只好转移自己名下所有值钱的财务,就连之后在新公司任职所得的工资,也不得不汇入其孩子的账户。这位朋友后来向我讲起这件事时后悔不已,深刻认识到不懂法律知识早晚会吃亏的道理。


几个月前我办结一件承揽合同纠纷案件,案情很简单,债务人接近破产,无力偿还合同款项。债权人委托我起诉对方,拿来了一堆资料。我在翻阅时发现客户的公章印记模糊,就问其双方主体资格问题,客户不好意思地告诉我,他公司的印章是假的,因为公司注册成立日期晚于双方合作开始日期,客户用一个未经工商部门批准的公司名称与对方生意往来,最后被工商部门告知该名称不能用,但对方对此不知情,已经认准了这个公司名称。业务每天在进行,对方欠款也在逐日增加,客户将错就错,干脆刻个假公章与对方签署了总协议,并且签上了自己的大名。就是这个签字满足客户作为原告的主体资格,因为依据法律规定,公司未成立,发起人应对公司设立前或设立过程中的行为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因此客户在总协议上的签字使得这个诉讼变得不那么复杂,歪打正着地帮助了客户一把。客户暗自窃喜,但也表示纯属侥幸。


大公司有钱请法律顾问,在“外脑”的帮助下可以有效地预防低级法律风险,但小公司可能要完全依靠老板个人能力判断法律风险,这就有点为难老板们了。不管怎样,我们还是应该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以免吃大亏。

(作者:曹永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