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徽因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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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致胡适[1](3)

适之先生:

下午写了一信,今附上寄呈,想历史家必不以我这种信为怪。我为人直爽性急,最恨人家小气曲折说瞎话。此次因为叔华[2]瞎说,简直气糊涂了。

我要不是因为知道公超看到志摩日记,就不知道叔华处会有的。谁料过了多日,向她要借看时,她倒说“遍找不得”“在书画箱内多年未检”的话。真叫人不寒而栗!我从前不认得她,对她无感情,无理由的,没有看得起她过。后来因她嫁通伯,又有《送车》等作品,觉得也许我狗眼看低了人,始大大谦让真诚地招呼她,万料不到她是这样一个人!真令人寒心。

志摩常说:“叔华这人小气极了。”我总说:“是么?小心点吧,别得罪了她。”

女人小气虽常有事,像她这种有相当学问知名的人也该学点大方才好。

现在无论日记是谁裁去的,当中一段缺了是事实,她没有坦白地说明以前,对那几句瞎话没有相当解释以前,她永有嫌疑的(志摩自己不会撕的,小曼尚在,可问)。

关于我想着那段日记,想也是女人小气处或好奇处多事处,不过这心理太human[3]了,我也不觉得惭愧。

实说,我也不会以诗人的美谀为荣,也不会以被人恋爱为辱。我永是“我”,被诗人恭维了也不会增美增能,有过一段不幸的曲折的旧历史也没有什么可羞惭。(我只是要读读那日记,给我是种满足,好奇心满足,回味这古怪的世事,纪念老朋友而已。)

我觉得这桩事人事方面看来真不幸,精神方面看来这桩事或为造成志摩为诗人的原因,而也给我不少人格上知识上磨炼修养的帮助,志摩in a way[4]不悔他有这一段苦痛历史,我觉得我的一生至少没有太堕入凡俗的满足也不算一桩坏事。志摩警醒了我,他变成一种stimulant[5]在我生命中,或恨,或怒,或happy,或sorry[6],或难过,或苦痛,我也不悔的,我也不proud[7]我自己的倔犟,我也不惭愧。

我的教育是旧的,我变不出什么新的人来,我只要“对得起”人——爹娘、丈夫(一个爱我的人,待我极好的人)、儿子、家族等等,后来更要对得起另一个爱我的人,我自己有时的心,我的性情便弄得十分为难。前几年不管对得起他不,倒容易——现在结果,也许我谁都没有对得起,您看多冤!

我自己也到了相当年纪,也没有什么成就,眼看得机会愈少——我是个兴奋type accomplish things by sudden inspiration and master stroke[8],不是能用功慢慢修炼的人。现在身体也不好,家常的负担也繁重,真是怕从此平庸处世,做妻生仔地过一世!我禁不住伤心起来。想到志摩今夏的inspiring friendship and love[9]对于我,我难过极了。

这几天思念他得很,但是他如果活着,恐怕我待他仍不能改的。事实上太不可能。也许那就是我不够爱他的缘故,也就是我爱我现在的家在一切之上的确证。志摩也承认过这话。

徽音

二十年[10]正月一日

注释:

[1]此信写于1932年1月1日晚上。

[2]叔华,指凌叔华。

[3]human,即“人性”。

[4]in a way,即“从某一方面”。

[5]stimulant,即“激励”。

[6]sorry,即“快乐或悲伤”。

[7]proud,即“骄傲”。

[8]此句为英文,译为“做事全凭突然降临的灵感和灵光闪现”。

[9]inspiring friendship and love,即“使人振奋的友谊和爱”。

[10]此系林徽因笔误,应为民国二十一年,即193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