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历史学家的宗教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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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人的崇拜:区域社团的偶像化[33]

到目前为止,已经开始文明事业的绝大多数社会是在政治的层面上诞生的,就像是模仿区域国家(parochial state)一样。这曾是第三代文明通常固有的结构,第三代文明从纪元初就兴起了,关于它的早期历史具有丰富的史料,足以使我们能够从它们的制度追溯到它们的起源。既然我们发现在第一代和第二代文明中通行相同的宗规,我们就可以根据这些推论,当它们的历史开始时,模仿区域国家也是它们的一个原本特征。在文明的初期,文明的这一政治结构在宗教的层面有它的对应物。在所有这三代文明中,在所保存下来的材料所记载的最早时代中,一个社会由以形成的区域社团(parochial communities)在社会的第一阶段不仅是一种主要的政治制度,而且还是主要的崇拜对象。

这种对人自己集体力量的崇拜,体现在区域社团中并被组织在区域国家中,它其实不仅是第一代和第二代文明中的主导宗教,而且也是第三代文明中的主导宗教。但是,在第三代文明中,区域社团的崇拜者们不敢承认他们对集体的人类形式(法兰西、不列颠等等)的神的忠顺胜过对一个高级宗教之神的忠顺,因为第三代文明比那些高级宗教年轻,而且是在这一个或那一个高级宗教的庇护下诞生的。另一方面,前两代文明——本书的第一部分将限于注意这两代文明——都产生于高级宗教出现之前。这里对区域社团的崇拜同样必须牺牲先前占有这个领域的另一宗教才能发展,不过,这种情况下的传统宗教是自然崇拜。人的崇拜能够建立对自然崇拜的优势,而不必掩饰自己以赞颂次一级的宗教。在这种早期的宗教革命中,不存在旧宗教和新宗教不相容的感觉,因此也没有意识到革命的发生。所以,在第一代和第二代文明中,在我们所能追溯得最早的时代中,我们发现,原始人自然崇拜的传统不仅是同对初生文明由以形成的区域社团毫无掩饰的崇拜并存的,而且是同它结合在一起的。

例如,在埃及,我们发现,太阳崇拜、谷物崇拜和尼罗河崇拜同对各省的自我崇拜并存。在苏美尔和阿卡得,我们发现,坦木兹崇拜、伊西塔崇拜同对城邦国家的自我崇拜并存。在中国,我们发现,一种记载在儒学典籍中的每年农业祷告文、一种每年举行的农业仪式——在该仪式中,君主向神祷告,并犁出新的第一条畦——同战国以及替代战国的统一帝国(oecumenical empire)的自我崇拜并存。在迦南,我们发现,丰产神崇拜、太阳神崇拜、阿施塔特崇拜以及记载在《摩西五经》中的农业仪式同对城邦国家及行省的自我崇拜并存。在希腊,我们发现,(例如在雅典)每年的农业节日——塞斯摩弗洛斯节、安塞斯特里昂节、迪奥尼修斯等节日——和当地城邦国家的自我崇拜并存。在雅典,这种当地城邦国家的自我崇拜被投射到女神雅典娜身上。

在这种渐进的、平静的、觉察不到的宗教革命中,新宗教不仅使旧宗教屈服于自己,而且在许多情况下,它实际上还任意地将旧的自然诸神中的某一个当作对区域性的集体人类能力新崇拜的代表。确实有一些区域社团被神化了,例如,阿舒尔[34]和罗慕路斯,在区域性社团中,社团神具有社团的名称,因此,也许再也不会具有先前的任何其他功能,但为了发挥它的政治作用而必须特意地保存下来。然而,这样人为杜撰的社团神似乎是例外。历史上的大多数区域社团神的特征是,在扮演代表人类社团的附加角色之前,它们就已经作为自然神而存在了。

在阿提卡,雅典娜在变成雅典娜·波利亚斯之后仍然是橄榄种植业的保护神——根据她的名称取名的一个区域社团也被神化(因为“雅典”和“雅典人”的两个词都来自“雅典娜”,而不是相反,根据城邦的名称来命名女神的)。根据耶和华在西奈山上和犹太人立圣约的传统说明的证据,耶和华在被当作游牧部落联盟的战神之前,似乎是一个火山神或气象神。最后被底比斯神化,因此又被埃及统一帝国神化的阿蒙—瑞是太阳神“瑞”和“阿蒙”即“生命之息”的融合,[35]将阿蒙比作一只公羊是象征它的繁殖力。统一的埃及王国和埃及帝国是将各州合并而相继建立的。代表各州的神似乎最初就是象征自然界的崇拜者们一度赖以生存的自然界的各方面的图腾。这种将自然诸神也作为社团神的做法使它们的崇拜者放下心来,感到无比宽慰,因为这将确保自然与社会的和谐。而且在埃及和苏美尔,似乎维持这种和谐成了宗教制度和仪式的主要任务。但对这两个第一代的文明,我们知之甚少。[36]

这样,区域社团崇拜影响先前既定宗教的过程可能因不同代的文明历史而存在着差异,但是,不幸的结局却是一样的。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区域社团崇拜的胜利都会造成大破坏。在较早发生的两场宗教革命中,附属的宗教具有某种古代自然崇拜的形式。区域社团崇拜的胜利造成的大破坏结果是将多神教变成了一种破坏性的爆炸力。

自然崇拜被假设为一种多神教,因为人崇拜自然是因为自然对人而言依然是难以驯服的。只要人类还没有发现构成自然表面多样性和无常性基础的基本的统一、单纯和规则性,自然就只能是如此。但是,在一个农业社会里,对自然的多神崇拜并不会引起不同自然神的崇拜者互相争战。当然,骨肉相残的战争也确实在种地的该隐、牧羊的亚伯和狩猎的宁禄之间发生过。该隐是赐予谷物的自然的崇拜者,亚伯是赐予羊群的自然的崇拜者,宁禄是赐予猎物的自然的崇拜者。这类战争的最近事件是18世纪定居文明中的俄国人和满族人击倒了欧亚游牧民族,以及19世纪北美洲农民相继发动的消灭印第安猎人和得克萨斯牧民的战争。但是,因在这些不同方面施惠于人的自然而形成的各种自然崇拜者之间的这种争斗,只不过是文明人历史上的一个不太重要的话题。这是因为,没有哪个文明以狩猎为生,而仅有一个文明以畜牧为生,其他所有的文明则都以农业为生。在一个农业社会里,橄榄女神、谷物女神和酒神的崇拜者之间不存在不可避免的冲突;一个农夫会同时崇拜这三个农神,因为他同时生产这三种农产品。

在不同的区域社团里,相同的农神的崇拜者之间也不存在不可避免的冲突。这不但不会使他们不和睦,相反,共同的农业宗教成了联结他们的纽带。虽然根据各地的土壤和气候,谷物和种植侍弄谷物的技术各不相同,但是各地都有关于农夫活动结果的希望和焦虑这种每年重复出现的经历。这种活动既是植物的耕作,也是对神的崇拜,因为农夫生存所不可缺少的成功只是部分取决于农夫本人的努力,其余的依赖于自然界不可思议的活动。响应这种共同经历的宗教将各地的得墨忒耳和迪奥尼索斯的所有崇拜者聚集在一起。一个墨西哥农夫在向纪念小麦女神的阿提克人的节日里感到悠然自得,一个阿提克农夫在纪念玉米神的墨西哥人的节日里也感到安适自然。而且,即使在不知面包和玉米粉煎饼为何物的专食米饭的另半个世界里,他们中的任何一个都不会感到自己是个陌生人。

不幸的是,当多神教的范围从自然崇拜的王国扩展到以区域性的集体人类力量为其崇拜对象的人的崇拜王国的领域时,就开始产生了一种新的有害的社会效应,对被神化的区域社团的地方性崇拜必然导致它们各自的皈依者互相争战。得墨忒耳这个万物之母的大地在阿提克和拉科尼亚是同一个女神;雅典的雅典娜·波利亚斯和斯巴达的雅典娜·沙西奥克斯,分别是这两个区域社团的神,尽管名称相同,但必定是互相争斗的女神。自然崇拜因其非自我中心而容易将不同社团的成员统一起来,它是对一种力量的崇拜,在这种力量面前,整个人类都同样体验到人类自身的软弱。相反,区域社团崇拜则容易造成不同崇拜者之间的不和,因为这类宗教是自我中心的表现,而自我中心则是一切战争的根源,集体的自我是比个体的自我更危险的崇拜对象。

集体的自我所以是更危险的崇拜对象,是因为它更有力量、更疯狂,不那么明显地不值得忠诚。集体的自我将它的每一个皈依者微不足道的个人力量结合成势力巨大的集体力量。因为这种集体力量摆脱了给予个体的自我以某种限制的理智和意志的控制,所以完全受潜意识欲望的支配。个别罪犯犯下错误行为时,会受到良心毫不留情的谴责,但当它被集体犯下时,往往就会得到宽恕,这是因为人们有一种幻觉,第一人称通过从单数变为复数避免了自我中心。然而,这恰恰是真理的对立面,因为当一个个人将自己的自我中心投向一个社团时,他就可以不带多少罪恶感地使他的利己主义走向更远的极端。“爱国主义是流氓的最后避难所。”[37]冷静的委员会比狂热的暴徒更能雄辩地证明:自我在集体行动中会堕落到当它个体行动时所从未堕落到的程度。

区域社团崇拜引起的冲突迟早会导致一场生死之战。这种自相残杀的命运是不知不觉地来临的,因为这一宗教最后致命的结果是缓慢地显现出来的,直至这一灾难极其严重,才显得一清二楚。

在第一阶段被神化的区域国家的冲突通常本着适度的精神,并被限制在适当的范围内,在这第一阶段,每一个区域社团神的崇拜者多少认识到,相邻的各个区域社团的神在它自己的领地中是合法的统治者。而且,认为每一地方性的神既有权力又有能力惩罚进入其领域的异邦入侵者,这些入侵者因冒犯了它的人民而对它犯下了严重过失。这种考虑劝诫人们在异邦作战时要谨慎克制。它往往阻止战争的全面爆发。胆怯的入侵者不仅避免亵渎敌人的神殿,而且避免在井中放毒、砍伐果树。当罗马人决定彻底摧毁敌人的某个社团时,往往事先采取预防措施:让敌国的神撤离被毁的城市,引诱它们改宗。交换条件是在罗马万神殿中给予其荣誉地位。要是消灭或驱逐一个地方性社团而不顾该地的神和它的统治特权时,这个受辱的地方神就可能通过使当地天气变得酷热难当而迫使它领土的僭取者和尊严的藐视者很快离开,否则他们就要同意它的条件。亚述帝国放逐了犹太人,而成为以色列国土上的殖民者,但是他们从付出的代价中很快发现,以色列未被放逐的神耶和华并没有失去他的地方权威,而且他们如果不转而崇拜这眼前的地方神,而坚持崇拜从家乡带来的神,那就不会有安宁。[38]

这样,在起初阶段,因为大家一致相信各区域性神在各自范围内有同样高的统治权,所以区域国家之间的战争行为才保持了适度。但是这一信仰很容易被打破,由它带来的限制也会随之消除。这些东西之所以被打破,是因为一个区域社团的自我崇拜本质上是与诸如“待人宽,人亦待己宽”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之类箴言所称赞的中庸之道相矛盾的。人的崇拜的任何一种形式都是自我中心的宗教的一种表现,结果必然会犯将宇宙的一部分视为整体的理智错误和道德过失,即设法将宇宙曲解成以某种东西为中心,而实际上,这东西只是而且只应当是宇宙的一个附属部分。既然自我中心是每个生物天赋的倾向,那么任何以自我为中心的宗教都会归顺它。它还阻止任何未能背弃它的人像爱自己一样爱他的邻居,因为在获得这一艰苦的道德功绩方面的彻底失败对社会关系产生了一个灾难性的后果。

难于将区域国家之间的冲突维持在心理低温上的更深一层的理由是,因为区域社团崇拜的形成不仅仅是对自我中心倾向灾难性地屈从。它还通过在这段历史的早期施恩泽于人的更高贵活动而赢得了忠诚。在绝大多数文明史的早期,区域国家尽管通过抽取血税和财产税而使人民陷于贫困,但它们做的更多的是通过扶助艺术而丰富了人民的生活。例如,在雅典和它的敌国之间因连年恶战而使市民的生活变得难以忍受之前,繁盛的雅典城邦国家根据原始的丰产仪式创作出阿提卡戏剧丰富了市民的生活。曾是“希腊模范”[39]的早期雅典赢得并保持了——被雅典迷住的——雅典男女的忠诚,这倒有益于以后成为“暴政力量”[40]的雅典。虽然这两个傲慢的阶段本来被用来描述雅典对其他希腊城邦国家公民生活的影响,现在却也很恰当地描写了它对自己城邦公民生活的影响。这是修昔底德关于雅典—伯罗奔尼撒战争史的悲剧性主题,在这场悲剧中还有许多其他的场景修昔底德未曾发现。

区域社团崇拜如此唤起的忠诚力量使它的崇拜者们永世为它的奴隶,即使这种力量会将他们引向自我毁灭。因此,敌对的区域国家之间的冲突变得越来越激烈,越来越具有破坏性。尊敬相邻社团的神、体谅这些异邦之神庇护的人民成了没有价值的事情。所有的区域社团崇拜最终成了摩洛(Moloch)崇拜,而这个“可怕的魔王”[41]索取的祭品比金牛犊(Golden Calf)[42]更残酷。区域国家之间的恶战是绝大多数——如果不是全部——迄今已经灭亡的文明衰落和解体的直接外部原因。第一代玛雅文明的衰落和解体也许是唯一有疑问的例子。

对摩洛崇拜的忠诚有可能一直存在下去,直到因为时太晚而不能拯救被它毁灭的文明的生命。最终它确实衰落了,但此时已达到社会解体的阶段,在这个阶段因发动更激烈、更残忍和更具破坏性的战争而强制征收的血税已经超过了争战的区域性国家可能一度赐予它的人民的文化和精神的利益。在这一阶段,常常出现从迷恋到嫌恶地方观念的剧变。因区域社团崇拜而导致的文明的明显的没落使受各种多神教之苦的社会成员感到厌恶,人们准备将他们的宗教忠诚转向这样一种崇拜对象,它会通过将他们统一起来而给予他们和平,它将根据自身的统一性和普遍性而使他们统一起来。但是拒绝不受信任的区域性神并未能确定将采用哪个一神教的问题——有三个可供选择的一神教可以作为取代者。

在区域社团崇拜战胜自然崇拜后,当经验发现这在物质上是一种灾难,在道德上是一种罪恶之后,极端的选择不仅摒弃了自然崇拜,而且也摒弃了任何形式的人的崇拜,它转而去依赖一个既超越于人和自然界之上,又存在于人和自然界之中的绝对实在。高级宗教的出现揭示了这一新的精神里程碑的可能性。我们将会看到,随着偶像化的区域国家之间冲突的激化而造成了文明的衰落和解体,在这样一个混乱时期,高级宗教应运而生。这些高级宗教自下而上地进入了社会,少数统治者——即使在逆境中以及在对祖传制度的幻觉破灭之后——或者是对无产者阶层中的这些新宗教运动一无所知,或者是即使有所了解,也是对它们怀有敌意。他们会因为这些运动来自无产者中间、来自外面而对之持有偏见。在更深层的感情方面,他们会因为这些运动视受难为从罪中产生善的机会和手段而对它们持抵制态度。少数统治者与其依赖初生的高级宗教,不如设法以其他某种人的崇拜的形式来填补不受信任的区域社团崇拜留下的精神空虚,当时有两种可供选择的人的崇拜形式。

对已觉醒的区域社团崇拜的前皈依者来说,最简便的方法是用另一个同属但不同种的偶像代替他们已沦落的偶像。换句话说,成立一个统一社团(oecumenical community),在它的全面保护下,人类能够期望像一个家庭那样生活在宁静和谐的气氛中。这另一种集体形式的人的崇拜现在唾手可得,因为区域国家互相摧毁和失去其公民忠诚的政治结果给这一领域留下了唯一的胜利者:统一帝国。这个统一帝国可以要求获得区域国家已经失去了的忠顺,因为它给人类带来了世世代代或千百年来每一个人都渴望的普遍和平,在这数代人和数百年间,那些现在已经分崩离析和失去民心的区域国家曾经带来的不是和平,而是战争。

迄今为止,曾经兴起和衰落的统一帝国没有一个是真正世界性的。例如,中华帝国和罗马帝国互相之间没有直接的交往而并存了200多年。在利用近代西方技术“消灭距离”之前,建立真正的统一国家还不具有实际的可能性。但是,中华帝国、罗马帝国等这类帝国在心理学的意义上曾经是统一的。它们把先前曾被一些区域国家用旷日持久的战争所瓜分的整个社会包容在自己的境内。在给整个社会带来统一,并由于统一而给社会带来和平的过程中,罗马帝国和中华帝国是一种新型的国家,它们可能证明了自己是未来世界性国家的先驱,这个世界性国家包括地球表面全部适宜居住和足迹可至之地。

除了统一国家崇拜之外,还存在另一种可能用来替代区域社团崇拜的人的崇拜。这是一种对人的崇拜,但不采取任何集体形式,而是精神自负的哲学家的个人形式的人的崇拜。哲学家是在冷落中独自应战的英雄,这时候,曾庇护了他世代祖先的区域国家已经可怕地在他和他同时代人的脚下崩溃了。

在我们考察高级宗教的出现之前,需要看一看这两种人的崇拜。

附录 “摩洛”和莫尔克

“摩洛”或“摩莱”——(Molech)——意指“作为王而被崇拜的神”,对熟悉现已成为标准本的《希伯来圣经》的原本或译本的犹太教徒和基督教徒来说,它是一个家喻户晓的词。

头一个摩洛,可怕的魔王,

用人类献祭的鲜血和父母们的泪水将自己装扮,

虽然,鼓手喧嚣,鼓声震耳,

淹没了孩子们的哭声。他们葬身于熊熊烈火,

奉献给这残忍的偶像。

这样,在犹太教和基督教国家中,摩洛崇拜很容易成为向其崇拜者勒索越来越多的血税的区域性社团崇拜的象征。

活活烧死长子的献祭仪式实际上在迦南和迦南在西北非的海外殖民地已被实行了。在以色列、摩押、犹大和迦太基,保留着实行这种献祭的文献记录,在迦太基还存在一个考古学的证据。

至于以色列,我们有耶弗他将女儿献祭的传说,[43]也有亚哈王的官吏希伊勒重建耶利哥城的解释,希伊勒在“立根基的时候,丧了长子比兰,安门的时候丧了幼子西割”。[44]当摩押受到以色列、犹大和以东的联合夹击时,摩押王米沙“将那应当接续他作王的长子,在城上献为燔祭”。[45]据记载,犹大亚哈斯王(约公元前741—前725年在位)和玛拿西王(约公元前696—前641年在位)都曾“使他的儿子经火”。[46]

至少早在公元前8世纪,关于这种仪式似乎就有了争议。根据《以赛亚书》第30章第33节,耶路撒冷城外欣嫩谷中的献祭火堆陀斐特[47]被主吹燃“如一股硫磺火”似的。但是这个经火仪式在《阿摩司书》(第5章第26节)中受到了公然抨击;在《耶利米书》的三节(第7章第31节,第19章第5节,第32章第35节)文字中,耶和华明确地拒绝了是他差遣这样做的污名。在耶利米时代之前,约西亚王(约公元前639—前608年在位)废除了经火仪式,亵渎了陀斐特的神殿。在《利未记》第18章第21节和第20章第2—5节中,经火仪式被禁止了。在《以西结书》第16章第20—21节、《申命记》—《以赛亚书》第57章第5节,经火仪式受到了公然抨击;在《以西结书》第20章第25—26节,它作为一种“不善的律例”被引述,耶和华因他的选民蔑视他先前赐予的律例而给予他们这种“不善的律例”。先知弥迦的《弥迦书》增补的一段话对经火仪式作出了不可辩驳的裁决:“我岂可为自己的罪过,献我的长子么?为心中的罪恶献身所生的么?”[48]

在迦太基,近代西方考古学家发现了当地的陀斐特沿着港口岸边呈一狭长条,伸展达数百码,[49]它的位置和地质层次表明它自城市建立起就已存在了。关于迦太基经火仪式实施的文献记录中有关于残暴的马尔克斯献祭他儿子麦勒卡特地区教士迦太隆的传说,[50]有关于公元前310年当迦太基像摩押在米沙时代受到约兰的威胁一样,受到阿加索克利斯侵略的严重威胁时,献祭了从迦太基寡头政治的主要家庭征集的200名儿童的记录。[51]

在迦太基的陀斐特发现的迄今为止两块最早的碑文刻着nesib molk Ba'al,这句话被解释为意指“献祭给巴力(哈蒙)的石碑(纪念碑)”。如果摩尔克(molk)这个词意指献祭(某人亲生子)的解释是正确的话,那么,如今在《圣经》标准修订本〔如在《利未记》第18章第21节和第20章第2节中,在《列王纪上》第11章第5节和第7节中,在《列王纪下》第23章第10节中〕中出现的摩洛或摩莱——“神王”——也许是误指评注本经文中摩尔克这个词的结果。然而也许似乎可以确定的是,活活烧死自己的孩子作为献祭或者像在马尔克斯传说中那样,把自己的孩子钉在十字架上作为献祭是迦南人的一种习俗。这种将人献祭给以色列和犹大的神耶和华、摩押的神基抹、迦太基的神巴力·哈蒙,这仪式本身就叫作摩尔克。

由父亲献祭的孩子也许是父亲自身的替代物。希罗多德在对公元前480年迦太基人和西西里岛的希腊移民在希梅拉之战的描述中,记载了一个迦太基人自我献身的例子。当战局于迦太基人不利时,据说迦太基人的指挥官哈米尔卡跃入燃烧的火堆,在这个火堆中他曾经献祭过不少不如他高贵的牺牲者。无论作为牺牲者的孩子是不是他父亲的替代物,在以色列和迦太基有确凿的证据表明最终出现了暂免以孩童作为牺牲者,而以动物替代的习俗。在以色列的宗教史上,在以公羊替代以撒的神话中,我们能找到这一创新的回声。[52]在迦太基的宗教之上,以羔羊代替孩童的献祭做法早在公元前146年迦太基毁灭前就已实行了,而且在尔后的罗马帝国中成了一种普遍的献祭形式。在迦太基陀斐特的上面几层土中埋的不是儿童的遗骸,而是动物的遗骸。而且动物的图像——也许象征牺牲者——也出现在石碑上。[53]然而,早在公元前7世纪就在犹大被废除的活人献祭,在北非的迦南海外领土晚至提比留皇帝时代,或许晚至公元3世纪[54]才被废除。

由人所实行的仪式经常被人归于人所崇拜的神。在腓尼基神话中,我们发现(根据比布鲁斯的斐洛所说),神厄勒的一个儿子由厄勒亲自献祭给他的父亲天神,厄勒的另一个儿子莫特以谷物精灵的形式被安娜特女神当成了献祭(这是根据在拉夏撒玛拉发现的神话诗歌记载的)。[55]这幅迦南人的神圣天则的图景或许由加利利人在基督教神学中再现。圣子的肉体成了面包,圣子的血则成了酒,他把自己当作羔羊奉献给圣父,以他的死超度了人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