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在民间:中国民间审美文化论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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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序 乡土民间的价值确证与“美”的寻找 001  


按社会学者的观点,传统民间社会一般是指“乡土中国”背景下,由广大底层百姓构成的社会。它与旧的日常生活、风俗、伦理有关,不妨叫做“旧民间”形态。民间社会中可泛称为“民众”的群体

(当时主要为农民),主要由乡野农夫、市井小民、贩夫走卒构成,且多为目不识字的村夫、农妇、儿童等。与王侯将相、文人士大夫相比,这个可泛称为“民众”的群体虽然人数众多,还被美誉为“历史的创造者”,但实际上他们创造的文化一直处于中国文化的“边缘处”,是一个需要人们从原始遗存、口头述唱、风俗信仰、方志手札、家族记忆和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中,去采风发现的“另一个中国”1

千百年来,绝大多数中国人祖祖辈辈生活在“乡土”的大地上,“乡土”决定了中国人的主体特性。与“乡土”联系的民间,从某个角度讲就是我们的“生命共同体”。最近三十年,由于中国社会发生的巨大变迁,这个乡土的“民间”虽然脉理犹在,却似乎成了“熟悉的陌生人”。这种“陌生感”,隐含着一百多年来的“现代性”观念的价值影响,以及长期以来“城市/ 乡村”二元对立的简单思维。有位学者在参加了一次研讨会后写道:

2012年5月,一位研究农村的学者说了两个观点,一是农村很落后,必须消失。他用的例子是,“居然端一碗饭走四五家,多么可怕!这样闲聊天,没有隐私,就没有个性,也就没有发展。”二是城中村一定要拆迁,因为严重影响市容……后来,我发言的时候反驳他,端一碗饭走四五家有什么不好?农村有自己的新闻传播中心呀!一顿饭吃两三个小时,大家互相交流,有家人的感觉。当然,也会产生闲话,但是拿一己之长去比另一物之短,是不对的。2 

这位社会学者的发言,提供了我们怎么看待故乡、如何“对抗遗忘”的民间立场。更重要的是,她还揭橥了一个事实,即晚近一百多年以来,中国社会在实现了“现代性”的文化典范转移之后,过去千百年来那种“自循环”的“民间”,在许多人看来是“落后”、“可怕”和“没有个性”的消灭对象,以至今天,当我们面对“民间”这个巨大的存在,竟需要“有识之士”用“再教育”的方式来重新建构一种新的价值观。

不管是乡村或是城市的“民间”,它是我们栖居的场所和日常生活形态,它包含着我们的故土记忆和对往昔的追怀,但不得不承认,由于历史的有意遮蔽和认知价值的影响,却将这个“活生生”的民间“陌生化”了。以至今天,我们需要从历代文人的采风(如《诗经》)、创作(如刘禹锡的“竹枝词”、冯梦龙的通俗小说和现当代作家的“乡土文学”等)和影视作品中去感受“民间”,而这种带有“创作”性质的艺术想象,其实早已经僭越和疏离了真实的日常凡俗的民间,实际上是对“民间”的乌托邦式的审美重构。当“民间”成为知识分子的叙事或诗意的“文学”,其实它已经脱离了老百姓的日常生活形态,实际上也就变成了一种知识、语言与怀旧心理,它与我们生存、感知和经验的“民间”相去甚远了。

在经历了100 多年的“现代性”的社会进程之后,人们终于觉醒,传统民俗深藏着中华文化之“根”,当代人需要留一点“原乡”意识和“乡愁”情怀。近年来,无论是学术研究和媒体中的“乡村热”,或是微信中“还乡体”的流行,抑或是乡村春晚和街头文化的勃兴,似乎都显示出一种乡土意识的“寻归”,以及和大众文化消费紧密结合的趋向。当然这种“寻归”,内中情形非常复杂,但至少反映出一种新的“乡土”价值得到了确证。首都经贸大学教授程虹在她的著作《寻归荒野》里这样解释:“‘寻归’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走向自然,更不是回到原始自然的状态,而是去寻求自然的造化,让心灵归属于一种像群山、大地、沙漠那般沉静而拥有定力的状态。”在浮躁不安的现代社会中,或许,我们需要从自然界和人性的“日常生活”中找回这种定力。

近年来,随着国民“文化自信”的意识增强,发掘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已成为当代价值共识。人们发现,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价值体系存在着两条传承脉络,一条是以文化典籍作为载体,由一代代的士绅阶层进行传承的“明线”,另一条则是以普通百姓生活为载体,依靠社会习俗力量传承的“暗线”。它们都是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伴随日益兴盛的“乡村游”等民俗旅游活动的热潮,人们在传统村落驻足逗留后惊诧地发现,那些神话传说、民间故事、民间艺术、能工巧匠、竞技游艺、民俗风情、村落民居、祠堂庙宇、地方餐饮等,不仅保存着中国农耕文明的文化因子,也展现出民间文化的恒久魅力和当代价值。虽然传统民间文化滋生于渐渐逝去的农耕文明时代,但它留存了中华民族的强大遗传基因,展现了中国人的生命观、生活观和道德伦理观,也是一幅具有浓郁东方人情美的画卷;同时,它还构成一种较为稳定的“文化心理结构”,在现代中国人和海外华人社会的生活中一代又一代地传承。

毋庸讳言,100多年来,我们一直存在着把“传统”与“现代”、“乡村”与“城市”等范畴对立化的简单思维和价值判断。今天,当我们校正了价值观念,就会发现这两者并不构成对立关系,更不存在“先进”与“落后”、“文明”与“愚昧”的价值区分。中国乡村的现代化之路,无疑可以借鉴西方经验,但在一百多年来的“拿来”过程中,我们是不是抓错了药方?

以发达国家的法国为例,其旅游胜地普罗旺斯,到此一游的人无不赞叹它的舒适和美丽,但普罗旺斯引人入胜的精华,恰恰在于它的田园乡村:无论春夏秋冬,每当人们走出户外,走进那闪亮的晨曦之中,整个乡间如水洗般明净,让人顿觉神清气爽。在这样的日子里,村里人会说,“我们生活在这里有多美啊!”法国最重要的诗人弗雷德里克·米斯特拉尔就常年生活在此,这位普罗旺斯农民的儿子,像一个“文明世界的野蛮人”,带着自然赋予的高贵,毡帽斜戴在头上、穿短上衣、没有背心,腰间围一条红色的卡塔卢西亚腰带。他的两眼闪闪发光,双颊泛着健康的红色,高傲又亲切,如一个优雅的希腊牧羊人。在这个美丽的乡间,米斯特拉尔写出了他的新作《卡朗达尔》。当记者问道:现在,您为什么还如此留恋您那个普罗旺斯的乡间呢?这位诗人回答:“我在这座磨坊里是如此舒适!我寻找的这个角落,一个离着报纸、出租马车、大雾有上千里之遥,又芳香、又温暖的小角落,是如此舒适!……我周围有多少美好的东西啊!”4

对比一下被称为“伟大的乡间”的普罗旺斯,似乎让我们明白了一个道理:现代化不是要消灭传统,城市化也不是要吞并乡村,而是要用现代文明去重新焕发乡村的生机活力!今天,从民间审美的视角看,我们这些离开乡村的“现代人”真正需要反思的是:当人们远离了“天人合一”的人与自然的相处方式,丢失了“熟人社会”中人与人相交的人情礼俗,放弃了几千年中国传统社会中的“仁义礼智信”的价值观,其实我们离真正的“原乡”已经很远了;大规模的拆迁和城市化,还使千百年来古村落所涵养的美丽的自然景观、自足的生产方式、和谐的邻里关系、奇妙的民风民俗所构成的田园牧歌般的瑰丽画卷,以及由此所展现出的“乡愁”荡然无存!

因此,“民间”的价值很大程度上在于:它让我们走进“故乡”,从而重新找回中华民族的“文化自觉”!

这本书是在我十多年来开设的“民间审美文化”课程的基础上整理出来的书稿。在教学过程中,我深切地体会到:近年来,“民间文化”一词虽为人们所津津乐道,也为一些社会精英们所竭力标榜,但与此形成鲜明反差的是,被冠以“民间文学”、“民俗学”或“民间文化”之名的课程,仍被看做是“可开可不开”的边缘课程。受过正规教育的大学生们的文艺欣赏活动,其实仍主要局限于“纯文学”、文人艺术等,很少或根本不涉猎民间的文学艺术。另一方面,大学课堂上讲授的文艺理论,也基本为古代、现代和西方的“文论”,因而谈及“民间审美文化”,人们也习惯于套用精英文艺的审美理论话语,从“雅”的“欣赏趣味”出发去分析和讨论,而根本不顾及两者之间的“非对称”和各种差异。

基于上述状况,我以为,讨论民间审美文化,除了要撇开业已固化的“文人心态”和人们较为熟知的精英审美的模式,还必须在学理上进行“空间性”转移,进入到民俗文化的生产和传播场域,如此民间审美理论的建构才能找到自己的学术坐标。在此观点指导下,我在教学实践中试图“换一种思路”,即从民间审美文化的“基础问题”的讨论入手,由此进入到“乡土的逻辑”,进而在理论上探寻“民众的美学”,再到更深层面的“民间趣味”的剖析。这种尝试,当然有我个人的主张,也一定存在值得讨论的诸多问题。

也许,我的努力至多只能说是把一个民间审美文化的“陌生人”,领略一下该领域的“学术的风景”。


注释:

1 李慎之:《发现另一个中国》,《开放时代》1998 年第6 期。

2 梁鸿:《这片土地上的陌生人》,《中国青年报》(“冰点特稿”)2013 年2 月20 日。

3 程虹:《寻归乡野》,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1 年版,第1 页。

4《普罗旺斯是首悠长的歌》,见《三联生活周刊》2015 年12 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