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旅游实践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1.3 参与智慧旅游的对象

参与智慧旅游的对象主要包括行业主管部门、旅游运营企业、旅游IT服务提供商、游客等,但是,从智慧旅游的产生到消费的各环节来分析,这些对象既有提供者和需求者之分,也有建设者和使用者之分,更有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分。因此,我们在进行针对智慧旅游发展路径的研究时,首先要先明确主体和客体的区别,以便于进一步明确各对象在智慧旅游发展中所承担的角色和责任。

从行业广泛共识来说,行业主管部门和旅游运营企业是智慧旅游的投资主体,旅游IT服务提供商是智慧旅游的建设主体和运营主体,行业主管部门、旅游运营企业、游客是智慧旅游服务的客体,智慧旅游支撑系统将是整个智慧旅游体系的介体。

1.3.1 主体分析

通过对智慧旅游的概念进行分析,可以将智慧旅游服务的主体分为以下几部分,如图1-3所示。

图1-3 智慧旅游服务主体分类

1.3.1.1 旅游行业主管部门

旅游行业主管部门是智慧旅游建设的牵头组织者,主要进行智慧旅游建设、运营以及服务的全程监管、资源整合和整体统筹工作,并通过积极有效的引导形成旅游的整体发展合力。

旅游行业主管部门在信息化建设中的主要服务目标如图1-4所示。

图1-4 旅游行业主管部门在信息化建设中的主要目标

1.3.1.2 旅游运营企业

旅游运营企业包括旅游景区、酒店、旅行社等旅游经营实体,旅游运营企业在向游客提供智慧旅游服务的同时,也积极通过企业信息化建设来不断提高企业的运营水平,降低运营成本,提高企业经营绩效。

旅游运营企业在信息化建设中的主要服务目标见表1-1。

表1-1 旅游企业在信息化建设中的主要服务目标

1.3.1.3 旅游IT服务供应商

旅游IT服务供应商主要包括智慧旅游咨询服务企业、通信运营商、IT软硬件集成服务企业、旅游IT应用服务运营商、内容提供商、设备提供商,具体如图1-5所示。

图1-5 旅游IT服务供应商及其业务范围

1.3.2 智慧旅游的客体

智慧旅游服务客体(服务对象)主要包括:以政府为代表的旅游行业管理部门、游客、旅游运营企业。

智慧旅游服务规划建设应面向这三大服务客体构建应用系统,既需要满足应用主体自身的需求,也需要满足应用主体之间的交互需求。

智慧旅游建设应该与智慧城市建设无缝衔接,即智慧旅游建设应在智慧城市外延下,实现不仅能够为旅游者提供服务,还能够使旅游管理、服务与目的地的整体发展相融合的目标。

1.3.2.1 游客

游客的主要需求见表1-2。

表1-2 游客的需求

1.3.2.2 旅游行业主管部门

旅游行业主管部门的需求如图1-6所示。

图1-6 旅游行业主管部门的需求

1.3.2.3 旅游运营企业

旅游运营企业的需求如图1-7所示。

图1-7 旅游运营企业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