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小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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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序:少年奔跑之际

潘向黎

几年前,读到路明的一些文章,觉得这位我不认识的作家身手了得,他写的内容、他的表达,在令我耳目一新的同时,又有一种与时代格格不入的天真和柔软;里面的很多话,读着读着,似乎都变成了我的心里话,但是,我明确地知道,我不是生于八十年代,我也不是一个男性,我更不曾从一个江南小镇回到上海,从市西中学一路开挂,以学霸模式考上交通大学物理系,一口气本、硕、博连读……所以,这些文章是一个与我非常遥远的人写的。

以一种既惊奇又恍惚的心情读着路明的文章,渐渐翻腾起一阵说不出口的气恼:你一个理科生,正业之外,随手写写文章,就写成这样,让我们这些纯文科生情何以堪?后来,我的不少文学博士同门也在说:自从知道了路明是物理专业的,真生气!都不想再读他的文章了!可是看到你转,就想,这么好的文章,不读,反倒是自己的损失,还是读吧!我边笑边想:路明这种人,用上海闲话讲,就叫作“不作兴”。

今年上海书展的时候,我曾当着毕飞宇和庞余亮两位作家的面,问毕飞宇为什么对庞余亮特别好,为他连连出场做对谈嘉宾?毕飞宇说:这个,没办法,庞余亮是我中学同学,对我的根根底底知道得一清二楚。毕飞宇以一种凝重的表情将玩笑进行到底——“对这种人,只有两个办法,你要么像你们上海滩的黑老大说的——做掉他,要么死命对他好。我选了第二种”。

同理,对待路明这样“不作兴”的人,也只有两个办法:要么不看他的文章,更不理会这个人,假装他不存在;要么不但看他的文章,还彻底放下羡慕嫉妒恨,和他做朋友。我也选了第二种。

传说中的路明,物理博士,大学教师,健身教练,帅气绅士,网络男神,是一众少女的偶像。以至于他的文章一写到他的太太和他的孩子,微信留言必定有人惊叫:什么?路明老师已经结婚了?孩子都有了?后面是一连串的哭脸或者心碎表情。对心思比较文艺的女孩子来说,在生活中遇到一个像路明这样高智商的男生,让他肌肉发达的胳膊为自己撑一把大伞,在上海市中心的法国梧桐树下漫步一段,甚至一直走进一对璧人的婚姻里,是十分可以理解的想象。但是,这种想象在现实中发生的概率,低到足以忽略不计。因为许多高智商的男人,都一点不文艺,工于算计,冷酷到底;而许多自以为很文艺的男人,或者像纤细脆弱的豆芽,或者早早就油腻不堪。有人向我打听路明的太太是否特别温柔贤淑,我说这个外人怎么会知道?有人问路明的太太美吗?这个我知道,当然美。

在让许多女孩子暗自伤心的同时,路明不动声色地结交了一批男人的知己。其实喜欢路明的男人更多,上海爷叔,时尚白领,大学青椒,青葱学子。对他们来说,路明是知情识趣的邻家男孩,是动荡旅程的同行者,是忙碌日常的知心人,是追梦生涯的领先者,也是重重重压下不屈服、不庸俗的精神标杆。上海爷叔爱路明,是爱年轻的、血气犹盛的自己;年轻人爱路明,是爱一个更精彩、更有力量的自己。

为了这些知己,路明在外地偶尔会做一些小型见面会,都是在他旅行的同时,顺便就在某个雪山下的小客栈,或者黄沙古道边的民宿,和十来个人,一起谈谈写作和文字的事。那些分享会预告的海报上,路明总是穿一件雪白的衬衫,戴着斯文的眼镜,洁净,文艺,高冷,有点像日本电影的画面。

生活中的路明,却是一点都不文艺也不高冷的样子。经常是一身运动装束,步子很大,因为个子太高,走路带着一点摇晃。看见南京路的林荫道下,路明笑嘻嘻地走过来,会觉得这还是一个没心没肺的少年,混在高校研究生里面,绝对不会被辨认出来。

我对男人总是记不住年龄,每次要想一想才知道路明也已经是三十多了。他的这本书里,有一篇《少年下落不明》,在路明的人生里,少年的下落就是超大城市的十丈红尘以及现世安好的家庭生活。路明只要说到他太太,那个静安区的原节子(她长得有几分像日本电影明星原节子),就会控制不住地流露出骄傲和柔情;如果带儿子星野出门,那么儿子常常像他的围巾一样,围在他脖子上,当然这条围巾是豪华版的,肉乎乎、沉甸甸的。前些时候,路明说他的腰出了点问题,我马上不无幸灾乐祸地说:被星野少爷累出来的吧?

总之他就是这样给人现世安稳、别无所求的感觉。

但是,只要我一读路明的作品,这些现实的画面就会淡出,一个男孩子的身影在破败的小镇背景下、江南迷蒙的烟水气中向我走来。我本来并不想告诉路明,在读他的《出小镇记》时,我流了三次眼泪;所以其实我不想谈论这本书。况且我的年龄、时代背景、心理状态和路明相去很远,我又不是一个土生土长的上海人,所以我始终认为自己不是介绍这本书的合适人选。

但是书中那个孩子很倔强,我往东走,他挡在东边;我往西看,他堵在西边;我走路,他蹲在路边;我过桥,他站在桥上。终于,我对那个孩子说:好吧,好吧,我们来谈谈吧。

一个回不了城的上海女知青,从安徽嫁到了昆山的菉溪镇,从此在这个小镇上的医院上班,这对大时代中显得渺小的年轻人就这样在小镇上安了家,并且生下了我们眼前这本书的主人公。不知道路明是否意识到,如果没有那个时代的颠簸,如果他的母亲顺利考上复旦大学中文系,大概率就不会嫁到昆山去当一个中学老师的妻子,那么这个世界上就没有他这样一个人了。这样说来,时代带给个体乖谬命运和苦涩经历的同时,有时候也会附赠一些珍贵的礼物,比如生命。

但是这些上海知青的后代,简直像大指南针生出来的小指南针,他们的心脏,不分日夜,指向正南。上海就是那个正南。

路明说,对于小镇上的知青子女,他们“回”上海或者“去”上海的路只有一条:走到小镇北边的汽车站,等待过路开往安亭的班车,四十分钟一班,很挤,车厢里弥漫着一股酸臭。到了安亭,再换一部叫作“北安线”的公交,沿着曹安路开,一路上,黄渡、封浜、江桥、真如……这些地名一闪而过,窗外骑自行车的人越来越多,当看到曹杨新村密密麻麻的新公房,对路明来说,上海到了。

这些人形指南针,在小镇上,他们是上海人;到了上海,他们是小镇人;总之,到哪里都是外地人。而小指南针们,渐渐地,却在两边都生出了情感的根。

路明在小镇长大,童年多病,却总是被父母严厉逼迫着刻苦读书,考回上海。他真的做到了,奇迹般的,市西中学的高中,交大的本科、硕士、博士。也许,这就是衣锦还乡了吧。还有一点很重要,他作为一个人,很对得起自己受过的苦,他拥有超越年龄的成熟,大方得体,低调沉稳,善解人意,谈吐有致。他应该也是按照一个有腔调的男人标准来要求自己的:照顾老幼,女士优先,心怀天下,做人有操守,对朋友讲义气。在实用至上的年月,这些都是让自己吃亏的事情。但是我总觉得,让他身姿挺拔的,不是健身房里的挥汗如雨,而是这种“大丈夫当如是”的精气神。

正如路明当年说不清是“回上海”还是“去上海”,其实路明也不太能确定自己的故乡究竟是哪里。但是因为拥有两个家乡,他的怀乡情绪便在小镇和上海之间穿梭往复,像回力球来回跳跃,拥有了奇异的空间感。加上他站在成年后的今天回望童年和少年的往昔,站在“过去的未来”看成为过去的那个曾经的“现在”,时间上也是在两个点上穿梭往复,这两种奇特的交织带来的层层叠叠的况味,就丰富而厚实了。

里尔克写过这样的诗句:“苦难没有认清,爱也没有学会。”从此我知道,认清苦难与学会爱,是一辈子的功课。而路明的这些文字,让那些无法公开的心事、那些忍住了的哭泣,在白纸黑字间纤缕毕现,而且不是封存在琥珀中的冰凉的纤缕毕现,而是温热的、毛茸茸的、带着心跳和呼吸的,就连眼泪,都是滚烫的、透亮的,折射着夜半时分的一点星光。能把这一切表达得如此灵动鲜活而肌理细密,这个作家应该算是对得起他受过的苦,也对得起他经历过的爱了。

话说——用我们的行业黑话说,路明确实是属于“祖师爷赏饭吃”的那种人。文学界都知道一个公开的秘密,作家,其实一大半是天生的,就是你必须先有天赋。诸如,那种对细节的捕捉速度,对感情的理解力,对美的感知能力,对别人心理的洞察,对整个世界的观察力……以及,最重要的,记忆力。最最重要的,那种与生俱来,敏感而柔软的心肠。路明作为一个作家的天赋,与他对写作的完全达标的严肃,正好是匹配的。于是,他获得了一种能力,他飞了起来,有时候飞回小镇,有时候飞到新疆、西藏、柬埔寨,有时候,他就在上海的石库门建筑群上空飞翔,时而落在某一幢石库门的屋顶上,静静地听听老虎天窗内的对话。一排排老虎天窗下,有那么多悲欢离合牵动着他。

但是,我猜,路明的最高理想并不是当一个作家。如果可能,路明大概更想成为一个独行侠,夜深人静,换上一身比夜还黑的夜行服,悄无声息地出门,手上是一柄例无虚发的柳叶飞刀。他将穿行在大街小巷,行侠仗义,教训恶人,帮助弱者……

路明听到这里,马上让现实照进了理想,来了这样一个尾巴:摆平了一切,回到家里,是一个美好的早晨,我会热好牛奶,烤好面包,叫醒星野和他妈妈……

独行侠形象碎了一地,碎片中,一个上海男人站在那里。但是这款上海男人,气质温润,足以秒杀无数自诩为糙老爷们的直男癌。因为自信,因为知道自己要什么,他不需要时时秀肌肉,即使挈妇将雏,他也从容自若。

大路朝天,一边是男儿热血,独行侠,远游客,一边是家庭,感情,责任,不负如来不负卿,谈何容易。除非——当作家。所以,路明成为作家,除了不辜负上苍的好意,也是在理想与现实冲突中找到的一条出路,可能是唯一的。

于是,路明就成了作家。他的其他身份,如果不是刻意强调,基本上很少有人会想起。

作家路明对上海的感情,其实可能比我这个久居上海的外地人还要复杂。当然,我一直奉行一个原则,如果要讲上海的坏话,留给上海人自己讲。就像武侠书里写的,一个侠女,天涯海角追杀负心人,谁敢多一句嘴?如果哪个好汉替她杀了那个人,那才叫作死呢。类比太火爆?那就说一个婉约的:风吹皱一池春水,干卿底事?黄浦江上风从不停止,一江春水天天是皱的,也不干我这个外地人的事,必须让路明他们自己去纠结,让他们自己去说。

在路明的第一本书《名字和名字刻在一起》里,有一句话我过目不忘,是写上海人痴迷于“格算”(合算)的——“人生是一场倾盆大雨,命运是一把千疮百孔的伞,格算是补丁。”都说比喻是天才的表现,路明再次证明了这一点。深深哀其不易,绝不怒其不争,含泪的微笑,戏谑而体谅,多么一剑封喉,多么深情款款。

但是,就在他终于成为一个上海人之后,他的怀乡病再次发作。他开始对他的小镇念念不忘了。

他常常想起小镇上那座清代的桥,因为思念深切而无从寄托,说出来就有如夜半的自言自语:“当我想起桥的时候,后来的时间就消失了。像做梦一样,如果你在梦里是个小学生,就不会记得小学以后的事情。所谓人生若梦,大概是说,一切都已经发生过,只是我们想不起结局。”有什么击中了我,我流下了眼泪,要命的是,我都不知道让我流泪的是什么。

他在江边看船,那些随处停泊的船,那些生活在船上的人们,“满足了一个南方孩子对游牧生活的想象”。“很多个夜晚,我都想推开门跑出去,跑到河边,随意跳上一条船,听一夜的水声。第二天清早,醒在一个陌生的地方。”童年心事,其实是最初的人生梦想,毫无功利色彩,多么轻盈而美妙。

他也反复咏叹火车和铁轨。对男孩子来说,火车和铁轨,就是诗和远方了吧。

但是身边的日常里,有着那么多忘不掉的脸:阿花,黄潇潇,饭团子,咸菜瓶,车小匪,阿瓜,老木头,小顺,小德,霉干菜,张毛豆,王芋艿,老混蛋……还有,从路明的生活里消失了的,小叔,X。

还有那么多忘不掉的事情,在小镇和上海之间往返,上海人和小镇人相处,老师管教学生,父母打孩子,从桥上往下跳,洗澡,偷废铁去打游戏机,和同学打架,父母离世或者父母离婚带来的童年伤痛,天真懵懂、胆大妄为的各种尝试。

于是,才有了这一幕——

两个少年坐在天空下。太阳像一只金色的荷包蛋,盛在青色的盘子里。

这一幕——

我和小德打光了身上的游戏币,走到街上。秋老虎发威,阳光扇在脸上,像经久不息的耳光。

还有这一幕——

黄潇潇看着饭团子的眼睛,说,那么,再会了。

饭团子说,好的,再会。他笑一笑,转身走向街角,像一条船消失在河流中。

很多船这样消失在河流之中,比如,许多读者都惦记和询问的路明的小叔,在现实的人生里,真的就那么离家出走,再也没有回来。路明的奶奶思念儿子,给路明看照片,是年幼的路明和小叔的合影,“大概是被抚摸过太多次,照片有点漫漶不清,像隔着无声的风雪”。

那无声的风雪,究竟是时间,还是命运?我不知道答案,我的眼泪也不知道。

哪里是仅仅写小镇?最初的友情,最初的默契,最初的暗恋,最初的仗义,最初的选择,最初的分离,最初的诀别……命运的开端和结局,在这里徐徐展现,你能看到每一个人眉心的波动,掌心的潮湿,喉头的蠕动,暴富的忐忑,少年的羞怯的笑容,看到夜里躺着哭泣时、从一个眼睛流进另一个眼睛的泪水。

对人生的艰难和伤痛,对人世的温情和侠义,路明保持了同等的敏感。他独自回想这些的时候,一定不止一次眼含热泪,也不止一次独自微笑,但是,那些往昔,那些往昔里的人和事情,路明想为他们大哭,想为他们大笑,想为他们仰天长啸、绕梁三日,所以他,写了出来,一个字一个字。

按照我们行业的老套,写到这里,我应该写:路明的小镇,不仅仅是那个在上海边上的小镇,而是全天下所有离开故乡的人的小镇,然后这篇文章就可以结尾了。

但是我偏偏不愿意。

在路明的笔下,同学“车小匪”初二转学后,为了暗恋的班花,就拉上全班人做幌子,给班上每个同学写了信,温柔而腼腆的少年,每次都写五十四封信,其实只为了对一个人说:你好吗?不要忘了我。五十四封信,其实只为了一个人的回信。

说不定,《出小镇记》就是路明公开的情书,我们每一个读到它的人,很可能都是那些幌子,只有一个人是其中那个唯一。那个人,应该在当年的小镇上,在夏驾河的桥上,在路边的“荷花”丛中。又或者,那个人,只在路明梦境深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