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虚构的艺术(译文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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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开头

第一次跟托德合作是在电话两头。我们俩谈论那篇我正在努力撰写的文章,对话如下:

这篇文章有什么地方不对劲?我问。

这个嘛……首先……他说着,停顿了一下,好像有话不得不跟我说却又不好意思说。这个嘛……首先是第一句。

我想要一个令人惊艳的开头。第一句是这样的:“1971年春,萨克拉门托谷的某人嗜血成癖。”艾奥瓦作家工作坊的一位同学赞美过这个句子。难道托德不喜欢吗?

不喜欢,他说,煽情剧风格。

几十年后,当我重提这段对话的时候,托德说:“这个嘛……我想我还是坚持当初的判断。”他说话时口气带着一丝反讽,当年我可没有听出这层弦外之音。

——基德尔

写作就是和陌生人交谈。你希望他们信任你。你最好一开始就信任他们,一开始就设想读者的智力至少不逊于你以为自己所拥有的智力。当然,你知道一些读者不知道的事儿(要不然擅自写作还有什么意义呢?),可是假定读者拥有你不知道的知识很有帮助。这种态度并不是高抬对方,而是实事求是。好文章在作家和读者间创造了一种对话,假想的读者不时质疑你,批评你,有时也会赞同你——你希望如此。你的“知识”并不是从某个书架上抽出来,然后传达给读者的什么东西。你在散文中表现出来的知识,通常是你在写作过程中的发现,正如和朋友的谈话进入佳境,就好像你和读者共同得以发现。

作家被告知:他们必须“抓牢”读者,或是“勾住”读者,或是“捕获”读者。可是想想这些比喻吧。主题无不是暴力和强制。它们暗示的,是你可能想和罪犯而不是读者所保持的关系。蒙田说过:“我不想让任何人用强势引起我的注意。”

开头是限制的练习。你不可能让读者读完第一句或第一段就对你一见倾心,但你可以立刻就失去读者。你不期望医生马上就能治好你的病,可是如果医生唐突无礼、虚张声势、漠不关心或不知所云,就能马上让你产生疏远感。关于平静的开头,我们有好多话要说。

美国文学最令人难忘的一句开场白,就是“叫我以实玛利”(Call me Ishmael)。[7]三个单词,四个节拍。这句子如此有名,以至人们有时候会脱离语境而运用,将其理解为一种威严的命令,一种从讲道坛上发出的洪亮之音。倾听这种声音,把它理解为几近随意的邀请则更为恰当。尽管随后有大千世界,这句话本身却惊人地简单。如果试着高声朗诵,你可能会发现自己相当柔和地、犹如谈话似的把它念了出来。

许多令人难忘的随笔、回忆录和叙事文就是从这样冷静的开头出发,直到戏剧性的高潮。《冷血》最为人称道的,是对两名杀人犯及其受害者令人毛骨悚然的叙述。这本书原本可以用无数种戏剧化的方式开头,事实上,它的开头却是一段节奏鲜明的白描:

霍尔科姆村坐落在堪萨斯州西部海拔很高的小麦平原上,对于这个人迹罕见的地区,其他堪萨斯人会用“那边”来指称。这片乡野,位于科罗拉多边境往东差不多七十英里,天空蔚蓝得刺目,空气清澈如大漠,具有比美国其他中西部地区更加鲜明的西部氛围。

尽管对平静开头的偏好不过是一种偏好,一种癖性,却能对不自量力的开头起到有效的限制。当然,一些著名的开场白被作家写得气势恢宏(“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8]),或是高屋建瓴(“这是最好的时代……”[9])。这些措辞展示出极致的自信,一个多世纪来,读者们为之倾倒不已。你想高谈阔论,谁也管不了,可是记住你不是托尔斯泰或狄更斯,朴实的开头也能让读者产生共鸣,总归是谨慎之举。叫我以实玛利。

内敛也好,张扬也罢,一个漂亮的开头必然清晰易懂。有一条明显的线索贯串全文;遵循文字的逻辑或感情的逻辑,文意渐次涌现。清晰易懂不是一种激动人心的美德,但总归是种美德,尤其是在一篇文章的开头。有些作者(比如一些学者、官员和艺术批评家)好像对此有所抵触,甚至有意把文章写得不知所云。没多少人会承认这一点。有一个人承认了,那就是优秀却不可模仿的格特鲁德·斯泰因[10]:“我的作品清晰如泥浆,可是泥浆沉淀下来,清流继续奔行,直至消失。”奇妙的是,这是她写过的最清晰易懂的句子之一。

对于许多作家、各种文体的作家而言,清晰易懂的确成为意欲实现其他目标的牺牲品,他们用华丽的文风令读者目眩神迷,或是用大量的信息轮番轰炸。好的写作,为读者提供一种双重体验,一面被故事或观念所吸引,一面享受作家的各种技艺。确实,要知道一篇作品是否称得上艺术品,一种检验方式就是,在读者头脑里同时有这两种快感。可是,让读者欣然享受作家的艺术成就,不代表作家可以在作品里自娱自乐。技巧、才能、独创性,这些都可能变得盛气凌人,富有侵略性。在文章的开头尤其如此。将注意力一味导向自身的艺术形象,在作品里往往是赘余的。作家要为故事和观念服务,并且总要为读者服务。

有时候作家让一段开场白过重,仅仅是因为害怕读者觉得无趣。这种担忧可以理解,然而不知所云才是最无趣的。在《风格的要素》的引言中,E·B·怀特提出,读者总是处于不知所云的危险之中。读者是“一个在沼泽中踉跄的行人”,作家(自然是沼泽的创造者)有责任“迅速排干这块沼泽,让行人登上干燥的地面,或者至少扔给他一段绳子”。

清晰易懂并不总意味着短促或简单。以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的回忆录《说吧,记忆》的开场白为例:

摇篮在一座深渊的上方摇动,常识告诉我们,我们的存在不过是两段永恒的黑暗间一闪即逝的光明裂缝。尽管这两者是同卵双胞胎,可是人们通常会更加沉着地看待出生前的深渊,而不是自己正在(以每小时大约四千五百次的心率)向之进发的那个。可是,我认识一位年轻的时间恐惧症患者,当第一次看到自己出生几个星期前由家人拍摄的电影时,他体验到某种类恐慌。他看到了一个几乎一成不变的世界——同样的住房,同样的人们——然后意识到在那里面自己根本就不存在,也没有人为此而难过。他瞥见母亲从楼上的一扇窗户里招手,那个陌生的手势让他心神不宁,犹如某种神秘的道别。可是特别让他感到惊恐的,是看到一辆崭新的四轮手推婴儿车直挺挺立在门廊那儿,带着一具棺材洋洋自得、侵蚀四周的神气;即使那个也是空洞的,就仿佛在事件的逆过程中,连他的骨头都已经四分五裂。

这一段没有什么不知所云,可确实邀请我们深入思考一个迂回的观念,并引入了一位要求我们全神贯注的作者。他期待我们有长时间的思考。这种邀请清晰而坦率,伴随着一个耸肩的动作被传达给读者:你要是愿意,就好好接受吧。

你不能一股脑儿把什么都说出来。很大程度上,开头的艺术,就是决定什么东西一开始不说,留待晚些时候,或是干脆什么都不说。一次只处理一件事。让读者做好准备,告诉他们为了继续读下去所必要的信息,可顶多也就说这么多。新闻记者受到的教诲是,不要“埋没头条新闻”(bury the lead,新闻腔会把“lead”拼成“lede”)。换句话说,他们受到的教诲是,务必在新闻报道的一开头,就说出最重要的事实。将这一教诲贯彻到篇幅更长的文体中,效果非常糟糕。故事的核心往往是一个需要抵达的终点,而不是由此开始的起点。读者当然需要一个理由继续读下去,可是最好的理由不是别的,而是确信作家一定会抵达某个有趣的地方。乔治·奥威尔的《向加泰罗尼亚致敬》[11]一开篇就描述了一位无名的意大利民兵,我们不太清楚此人有何意义,可是我们被要求倾听他的故事,这个故事相当详尽。在一长段描述的末尾,奥威尔写道:

我喜欢他,希望他也同样喜欢我。可是我也知道,要保持我对他的第一印象,我必须不再见他;不消说,我的确再也没有见过他。在西班牙,人们总是这么萍水相逢。

以一个马上消失不见的人物作为一本书的开头看来有些奇怪,因为开始的几句话暗示我们正在遭遇此书的主人公。事实上,文章开头引出的重要人物是一名叙事者,一位看来个性超凡、气质神秘的人物。我们不太了解他,我们渴望了解更多。我们打定了主意要追随他。

当你开始阅读一本书,一篇随笔,或是一个杂志故事的时候,发生了什么?如果作品有趣,那么你在寻找作者。你在猜想藏在文章背后的那个头脑。这种猜想经常采用一种直截了当甚至是发自肺腑的形式:这个人究竟是谁?无论作家多么谨言慎行,他们都在场,读者会对他们形成判断。生活在一个作者隐身于第三人称全知全觉的络腮胡背后的时代,梭罗写道:“我们通常不记得,归根结底,总是第一人称在说话。”[12]今天的读者的确普遍会牢记这一点。也可能牢记得过了头。聪明的作家一面力求避免自我意识过于强烈,一面始终意识到读者们探查的眼睛。

当代作家弗朗辛·杜·普莱西克斯·格雷[13]把作家和读者间的遭遇想象成一种挑逗情欲:“好作家就像好情人,必须和他/她的诱惑对象签订一份信任的契约。自相矛盾的是,这种契约能生效,很大程度上有赖于忐忑、神秘和出乎意料。”这一建议的核心——给予和保留之间的张力——辨识出一种所有作家都要面对的叙事决定;不过,在强调性爱关系的同时,格雷貌似忽视了写作真正的浪漫色彩。“神秘和出乎意料”可以发自内心,由作家和读者分享,而不必刻意营造。

一天早上,全国公共广播电台访问了一位爵士吉他手,他在回忆与伟大的迈尔斯·戴维斯[14]共同工作的经历时,说出了一番哲言。吉他手回忆,戴维斯曾经就如何演奏一首乐曲,向他提出忠告:“演奏的时候,把自己想象成什么都不会的新手。”吉他手承认,当时他一点儿也不明白戴维斯说的是什么意思,可是从那以后,他演奏乐曲极其出彩,连自己也想不到。“演奏的时候,把自己想象成什么都不会的新手。”一个费解的忠告,可是在某种程度上作家能够理解其中蕴意:不要一味关注技巧,这么做无异于一味关注你自己。专注于你的故事,你的思路,或是你的记忆。不要害怕探索,甚至犹疑。乐于让你自己感到惊奇。

所以,还有另一种信任在起作用。在某种程度上,你必须信任自己作为作家的能力。你可能并不确切知道自己在往什么方向走,但是必须启程。有时候,虽然你没有精心策划,读者还是会尊重你付出的努力。在前英国殖民地加纳,英语仍是法定语言,但已经沦为第二顺位。那儿的人对于动词“尝试”(try)有一种很有意思的用法。如果一个加纳人某件事做得特别好,那么人们通常会对他说:“你试过了。”在美式英语里可能带有侮辱性的一个词,在这里却是高度的赞扬,肯定成就的精髓在于意图的纯粹。读者希望看到你尝试——不是试着让人敬服,而是试着取得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