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人格
第一节 人格概述
一、什么是人格
人格是包含性格在内的较为复杂的结构。“人格”一词来自拉丁文,它的原意是面具,是戏剧人物的角色及身份。早在古希腊时期,人们就已使用“人格”的概念,并引申出较复杂的含义,包括一个人的外在行为表现方式及在生活中扮演的角色,与其工作相适应的个人品质的总和,声望和尊严。人格是一个极为抽象的概念。一般认为,人格不单指性格,还应包括人的能力、气质等内容。能力是顺利有效地完成某种活动所必须具备的心理条件的一种心理特征;气质是表现在心理活动的强度、速度和灵活性等动力特点方面的一种心理特征。人格是一个人的跨时间、跨情境的心理特征的整合统一体,是一个相对稳定的结构组织,在不同时空背景下影响人的外显和内隐行为模式的心理特性。人格标志一个人具有的独特性,并反映人的自然性与社会性的交织。
心理学家们对人格的定义并不完全一致,近现代的西方学者提出了许多不同的对人格的心理学定义。归纳出来可以分成五种:第一,罗列式的定义。这种定义通常采用诸如“人格是……的总和”的形式,有时采用“集合”“组合”等词汇,都是列举出属于人格的内容。第二,整合的或完形的定义。这种定义强调个人属性的组织性和整体性。第三,层次性的定义。这种定义是把人格的属性或特征按一定的层次结构排列起来,使人格特征层次分明,并具有内在的相互联系和统一性。第四,适应性的定义。这种定义来自于深受达尔文生物进化论思想影响的生物学家与心理学家,他们倾向于把人格看作生物进化过程中对环境适应的一种现象。第五,区别性的定义。这种定义特别强调个人人格的独特性,人与人之间在人格上的差异性或区别性。
中国学者中几种有代表性的定义:第一,陈仲庚等心理学家认为人格是个体的内在行为上的倾向性,它表现一个人在不断变化中的全体和综合,是具有动力一致性和连续性的持久的自我,是人在社会化过程中形成的给予人特色的身心组织。第二,心理学家黄希庭认为人格是个体在行为上的内部倾向,它表现为个体适应环境时在能力、情绪、需要、动机、兴趣、态度、价值观、气质、性格和体质等方面的整合,是具有动力一致性和连续性的自我,是个体在社会化过程中形成的给人以特色的身心组织。第三,心理学专家郭永玉认为人格是个人在各种交互作用过程中形成的内在动力组织和相应行为模式的统一体。
二、人格的形成及发展
人格是在长期的环境、教育及自身成长过程中所取得的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发展的,也是通过参与各种社会交互活动时取得的经验加以内化所形成的。人格是人们逐步形成的相对稳定的思想观念、心理特质和行为模式。从教育目的来看,人格塑造和传授知识、培养能力一样,都是教育的重要功能。人格形成中的重要因素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一)环境因素
一个人的外貌形象以及后天造成的身体缺陷等,对其人格会产生某些影响。人的外在形象并不能直接决定人的心理特点,先天肢体缺陷的人不一定产生自卑,只有在遇到周围人的贬低和排斥时,才有可能形成自卑心理。家庭和学校对儿童的道德面貌的影响也是很大的,而道德观念是人格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调查,少年儿童的观念与父母、教师和其他同龄人相比较,父母与其子女的观念的相似度要比同其他人的高得多,而母亲与其子女的道德观念的相似度比父亲与子女的更高。但是,这种相似度随着年龄的增长会递减。这意味着,儿童成长后的道德观念受家庭以外的群体以及正规教育等社会因素的影响更多了。儿童进入学校后,影响其人格发展的因素就更广泛了。学校中最重要的一个影响因素就是集体态度和集体情感,即人们常说的“班风”或“校风”。另外,文学、艺术作品以及电影、电视、网络等传播媒介对一个人人格发展的影响,也是起着重要作用的。
(二)社会学习和社会规范的内化因素
一个人的人格特征不是自发产生的,而是习得的结果,这同获得知识和技能的原理并无多大区别。一个人的道德标准和价值系统,部分是在教育过程中学会,还有部分是在不知不觉中偶然习得的,这实质上是一种社会学习。道德信念和价值观念一旦被人在潜移默化中所吸收,就被逐步内化,组合成为“自我”,构成人格的一个部分。
三、人格特性
人格特性是指个体之间的差异,是人的多种心理特点的一种独特的结合,构成了一个人心理面貌的独特性,说明了心理面貌的个体差异。人格特性是在社会历史发展中形成的。人不是被动地去适应环境,因为在与环境相互作用的过程中,环境会对人产生影响,人也能够有目标有意识地反作用于环境,并在改造自身的同时,创造着活动的产物。在这种过程中,个体通过掌握既有的人类本质力量,并将其转化为自身的认知、情感、行为诸方面的人格特性,达到并且超越人类发展的既有水准。
人格发展过程是人类个体为了满足自身生存发展需要而与外部生活环境,包括物质现象、社会关系、意识形态所蕴含的人类本质力量相互接触、相互作用的人格活动过程。人类接触到社会生活条件中所蕴含的人类本质力量,并与之相作用、相接触才可以得以发展。一切人格特性都是在相应的人格活动中并且经由这样的活动过程而形成和发展的,即人类个体必须经过相应的人格活动过程才能形成完整的人格特性。
人格的内涵非常复杂,定义也多种多样。但人格特征的基本属性却是众多心理学家公认的。人格的特性具有复杂性和多维性,具体可以分为以下五种。
(一)整体性和个体性
整体性和个体性是指一个人表现在行为模式中的心理特性的整合体,是一种心理组织,构建成一个人内在的心理特征结构。它不能被直接观察,但却经常体现在人的行为之中,使个体表现出带有个人整体倾向的精神风貌。由于人格结构组合的多样性,构成了人与人之间的个体差异性。尽管不同人会有某些相同的个别特征,但他们的整体人格不会是完全相同的。
(二)稳定性和可塑性
人的思想感情和行为具有跨时间的连续性和跨情景的一致性。由许多个性特征组成的人格结构是相对稳定的,这种稳定性具有跨时空的性质,即个体人格在各种情境刺激作用上及产生个体行为上具有广泛的一致性。但是这种稳定性不是一成不变的、刻板的,而是具有可塑性的、发展的。人格是在主客观条件相互作用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又在这个过程中发生变化。成年人的人格比较稳定,但自我调节对人格的改变会起重要作用。而儿童的人格还不稳定,受环境影响较大。
(三)统一性与多样性
统一性是指人格是内在的有机统一体。在现实生活中,一般情况下,人们总能正确地认识和评价自己,合理定位,及时调整自己内部心理世界中出现的相互矛盾的心理冲突,使个体的动机和行为长期保持和谐一致。但是统一性并不意味着不允许矛盾性的存在,在一个人身上理性与感性是可以并存的,一个人处于不同的社会角色时,也会表现出不同的人格特质,存在着多样性。
(四)生物性与社会性
人是具有社会性的生物。因此,在探讨人格的本性时就必须考虑人的生物性和社会性。人的自然的生物特性不能预定人格的发展方向,然而它却构成了人格形成的基础,影响着人格发展的途径和方向及人格形成的难易程度。人格是以个体的生理特点为基础在生活过程中形成的,在极大程度上受社会文化、教育教养内容和方式的塑造。在人格形成的过程中,既不能排除社会因素,也不能排除生物因素,它们二者相互作用。
(五)独特性与共同性
独特性是指每一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个体。独特性并不说明人与人之间在人格上毫无共同点,共性寓于个性之中,个性又不同程度地体现着共性。心理的独特性和共同性在人格中具有统一性,并体现在以下两种方面:一方面,某一群体共有的心理特点总是通过群体内的成员个体体现出来,它制约着个体的独特性,尽管每个个体都有其各自的特点,但群体并未失去本群体的一致风格。另一方面,人类所具有的某些共同的心理活动规律会表现在不同的个体身上,如人们观察事物时,有的人表现得比较认真,有的人表现得比较马虎。因此,这种差异性也含有人类共有的观察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