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品性能与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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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染整产品的物理机械性能检测

染整产品在进行物理机械性能检测前,通常要按下列要求进行操作:

(1)试验取样可在大匹开小匹处剪去,若在大匹头上剪取时,则需离开布端至少2m以上处取样。也可按产品标准所规定的取样方法或有关方面商定的方法进行。试样上不得有影响试验结果的疵点,试样面积大小应根据试验操作要求确定。样品取样通常按平行法取样,试验结果有争议时可选择梯形法取样,经、纬向各取若干进行试验。

(2)试验前试样应放置在标准状态条件下(温度为20℃±3℃,相对湿度为65%±3%,时间为24h)进行调湿,直至达到平衡。在其他条件下所测的数据,应注明具体试验条件。

(3)所有检测数据,单块试样应按其试验方法规定精确到小数某位,多块试样的应计算其算术平均值,并按国家《标准化工作导则编写的一般规定》中的数学修约规则进行舍入。

一、纺织材料回潮率和含水率测定——烘箱法(GB/T 9995-1997)

(一)测定原理

通常,纺织材料如纤维、纱线和织物的吸湿性能高低以回潮率指标表示,棉纤维(原棉)习惯上使用含水率指标。纤维材料回潮率或含水率的测定方法有很多种,属于直接测湿的方法有烘箱法、红外线干燥法、微波加热干燥法、干燥剂吸湿法等。间接测试湿方法主要是利用纺织材料在不同回潮率下的电阻、介电常数、介电损耗等物理量与纺织材料所含水分的关系作间接测量。烘箱法是最基本的测湿方法,使用较为普遍。

烘箱法测定纺织材料回潮率的试验原理是试样在烘箱中暴露于自由流动的热至规定温度的空气中,直至达到恒重,烘燥过程中的全部重量损失都作为水分,并以回潮率表示。

纺织材料回潮率是指在规定条件下测得的纺织材料中水的含量,以试样的湿重与干湿法等。间接测湿方法主要是利用纺织材料在不同回潮率下的电阻、介电常数、介电损耗等物理量与纺织材料所含水分的关系作间接测量。烘箱法是最基本的测湿方法,以试样的湿重与干重的差数对干重的百分率表示。

纺织材料的含水率是指在规定条件下测得的纺织材料中水的含量,以试样的湿重与干重的差数对湿重的百分率。

(二)烘箱温度、烘燥时间和连续称重的时间间隔

采用烘箱法测定纺织材料回潮率,烘箱温度应符合表1-6-1的规定。由于不同的纺织材料试样因其内部结构、含水量及试样各部分在烘箱中暴露时间的不同而有不同的烘燥特性曲线。为防止产生虚假的烘燥平衡,不同的试样应采用不同的烘燥时间及连续称重的时间间隔。所以,在正式试验前,应先做几次预备性试验,测出相对于干燥时间的试样重量损失,画出其失重与烘燥时间的关系曲线即烘燥特性曲线(图1-6-1),从曲线中找出失重至少为最终失重的98%(即△G1/△G2≥98%)所需的时间,作为正式试验的始烘时间,并用该时间的20%作为连续称重的时间间隔。如果采用箱外冷称,采用的连续称重时间较箱内称重要稍长一些。

表1-6-1 烘箱温度的规定

(三)非标准大气条件下测得的试样烘干重量修正方法

Gs=G0×(1+C)

C=a(1-6. 58×10—4×e×r)

图1-6-1 烘燥特性曲线

纺织材料回潮率试验应在标准大气压中进行,试验用标准大气按GB/T 6529-2008《纺织品调湿和试验用标准大气》规定的二级标准。如果试验在非标准大气中进行,且要求对非标准大气条件下测得的烘干实验重量G0进行修正,则按下面公式进行计算。

式中:C为用于修正至标准大气条件(20℃,65%RH)下烘干重量的系数(%);a为由纤维种类决定的常数,见表1-6-2;e为送入烘箱空气的饱和水蒸气压力(Pa),e值取决于温度和大气压力,标准大气压力下e值可查阅GB 9995-1997附录A(补充件);r为通入烘箱空气的相对湿度;G0为非标准大气条件下测得的烘干重量(g);Gs为标准大气条件下的烘干重量(g)。

表1-6-2 由纤维种类决定的常数

【例】羊毛纱在大气条件30℃,相对湿度80%时称得烘干重量为44.89g,烘前重量为51.04g,求在标准大气下的回潮率,并与未修正回潮率进行比较。

解:根据题意,查阅有关资料可得:a=0.5,e=4240(Pa)

由公式得:C=0.5×(1-6.58×10—4×4240×80%)=—0.62%

由公式得:Gs=44.89×(1-0.62%)=44.61(g)

则标准大气下的回潮率为:

未修正回潮率为:

两者的绝对修正量为:

14. 4%—13.7%=0.7%

二、织物长度、幅宽和密度的检验

(一)机织物长度测定方法及原理

机织物长度是指一段织物两端最外边,保持整幅的纬纱线间的距离,若两端有另一种材料的纬纱则不计入长度。机织物长度测量方法分两种情况,测量原理如下:

(1)方法一。整段织物能放在试验用标准大气中调湿的,在调湿后的织物上,标出用带刻度钢尺连续量出的片断,并标明记号,然后从各片段的长度计算得出织物的总长。

按规定测出的两个长度数据之平均值,即为该段织物的长度。

(2)方法二。整段织物不能放在试验用标准大气中调湿的,可使织物松弛后,在温湿度较稳定的普通大气中,依照方法一测量其段长,然后用一系数对段长加以修正。修正系数是在试验用标准大气中,对松弛织物的一部分作调湿后,测量长度,再计算得出,调湿的这一部分从整段中开剪或不开剪均可。

根据测定结果作如下计算:

式中:Lc为调湿后的织物长度(cm);Lr为在普通大气中的织物长度;Lsc为调湿后织物调湿部分所作标记间的平均距离(cm);Ls为调湿前松弛织物调湿部分所作标记间的平均距离(cm)。

考虑到织物长度在织造、整理和存放过程中所产生的变形以及测量时织物含水率的影响,要准确测量织物长度,正式试验前应使织物松弛并予以调湿,测量最好在标准大气(温度20℃±2℃,相对湿度65%±2%;在热带地区温度可以为27℃±2℃,但须经有关方面同意)中进行。测量时,对全幅织物,顺着离织物边1/4幅宽处的两条线进行测量,并作标记,若是对折织物,分别在织物的两半幅,各顺着织物边与折叠线间约1/2部位的线上进行测量。如果对折织物的全幅宽度窄于测定桌面,也可以把织物展开测量。

如果是工厂内部作常规实验时,可以在普通大气中对折叠形式的织物面进行长度测量和计算,匹长的计算方法如下:

匹长(m)=折幅长度(m)×折数+不足1m的实际长度(m)

当公称匹长不超过120m时,均匀地测量10处,以10次测量结果的平均值作为折幅长度(m)。

(二)机织物幅宽的测定方法及原理

机织物幅宽是指织物最靠外的两边经纱线间与织物长度方向垂直的距离,其测定方法分两种情况:

(1)方法一。整段织物能放在试验用标准大气中调湿的,在调湿后,用钢尺在机织物的不同点测量幅宽。

根据测量结果,按以下方法进行计算:织物调湿处理后,按规定测出的各个幅宽数据平均值,即为该织物幅宽,并记录幅宽最大值和最小值。

(2)方法二。整段织物不能放在试验用标准大气中调湿的,可使织物松弛后,在温湿度较稳定的普通大气中,测量其幅宽(如方法一),然后用一系数对幅宽加以修正。修正系数是在试验用标准大气中,对松弛织物的一部分进行调湿后,测量幅宽,再经计算得出的。调湿后,这一部分从整段中开剪或不开剪均可。根据测量结果按下面方法进行计算:

式中:Wc为调湿后织物幅宽(cm);Wr为织物松弛后的平均幅宽(cm);Wsc为调湿后织物标记处的平均幅宽(cm);Ws为调湿前织物标记处的平均幅宽(cm);Wm为调湿后织物的最大幅宽或最小幅宽(cm);Wmr为调湿前织物的最大幅宽或最小幅宽(cm)。

幅宽测定与长度测定的试验用标准大气条件相同。试验尽可能在标准大气中进行,采用方法二测定织物幅宽的精确度不高。试验前应使织物松弛并予以调湿。测量时,长度超过5m的织物幅宽测量位置离织物头尾至少1m,测量次数不少于5次,以接近相等的距离(不超过1m)逐一测量;长度为0.5~5m的织物(样品),以相等的间隔测量4次,但第一个或最后一个测量位置不应在距离织物两端样品长度1/5处。

如果工厂内部做常规试验,可在普通大气中进行幅宽测定,测量位置离织物头尾至少1m,用钢尺在织物上均匀地测量幅宽至少5次,以其平均值作为该段织物的幅宽。

(三)机织物密度的测定

机织物密度分经密和纬密。经密(经纱密度)是指织物沿纬向单位长度内的经纱根数,纬密(纬纱密度)是指织物沿经向单位长度内的纬纱根数。机织物密度测定方法主要有三种,其测试原理和特点是:

(1)方法一。织物分解法,即按规定的试样尺寸分解织物,计数经纱或纬纱根数。本试验方法适用于所有机织物,特别是复杂组织织物。在有争议的情况下,建议用此方法。检验时,被计数的纱线宜短,约2cm较为合适。

(2)方法二。织物分析镜法,即测定在织物分析镜窗口内经纱或纬纱根数。本方法适用于每厘米纱线根数大于50根的织物。

(3)方法三。移动式织物密度镜法,即用移动式织物密度镜测定织物的经纱或纬纱根数。此方法可用于所有机织物。

除了上述三种织物密度测量方法之外,也可以用平行线光栅密度镜、斜线光栅密度镜和光电扫描密度仪测定机织物密度,但这些测量方法的测量精度低并且有局限性,仅能快速地做粗略估计。

机织物密度测定应在标准大气中进行,密度测量的最小测量距离应符合表1-6-3的规定,测定部位选择应具有充分代表性,经向或纬向均应选取不少于5个不同部位进行测定。

表1-6-3 机织物密度测定的最小测量距离

注对于方法一,裁取至少含有100根纱线的试样;对宽度只有10cm或更小的狭幅织物,计数包括边纱在内的所有经纱;当织物由纱线间隔稀密不同的大面积图案组成时,选择的试样至少应包含一个完整组织。

三、织物单位长度质量和单位面积质量的测定

织物单位长度质量和单位面积质量一般是指单位长度或单位面积内包含的含水量和非纤维物质等在内的织物单位质量。毛织物和丝织物单位面积质量通常以每平方米织物公定回潮率时的质量表示,并将织物偏离(主要是偏轻)于产品品种规格所规定质量的最大允许公差(%)作为品等评定的指标之一。棉织物和麻织物单位面积质量多用每平方米织物的去边干重或退浆干重来表示,该指标虽未列入棉、麻织物的品等指标,但一直是考核棉、麻织物内在品质的重要参考指标。织物单位长度质量、单位面积质量的测定方法有以下三种:

(1)方法一。整段织物能在试验用标准大气中调湿的,在调湿后测定织物长度、幅宽和质量,计算出织物单位长度质量和单位面积质量。

根据试验结果,按如下方法计算:

式中:Mu1为调湿后整段织物或样品的单位长度质量(g/m);Mu2为调湿后整段织物或样品的单位面积质量(g/m2);Lc为调湿后整段织物或样品的长度(m);Wc为调湿后整段织物或样品的幅宽(m);Mc为调湿后整段织物或样品的质量(g)。

(2)方法二。整段织物不能在试验用标准大气中调湿的,将织物在温湿度较稳定的普通大气中测定其单位长度质量和单位面积质量(同方法一),然后进行修正。

根据试验结果,按如下方法计算:

式中:Mc为调湿后整段织物的质量(g);Mr为普通大气中整段织物的质量(g);Ms为普通大气中样品的质量(g);Msc为调湿后样品的质量(g)。

按公式计算得到经修正的调湿后整段织物的质量之后,根据Mc,再按公式计算出Mu1和Mu2

(3)方法三。当需要试验小样品时,先将小样品在试验用标准大气中调湿,然后按规定尺寸从小样品上裁取试样称重(一般为5块),计算单位面积质量。

Mua=M×100

式中:Mua为调湿后织物单位面积质量(g/m2);M为试样质量(g),小样面积为0.01m2(即为0.1m×0.1m或0.01m2圆形试样)。

单位长度、单位面积质量可用整段织物测定,也可以裁样测定。裁样测定包括取大样、预调湿、调湿平衡、裁样、称重和计算等试验过程。

如果在工厂内部作常规试验,可在织物上裁取0.5m全幅试样一块,去边(2cm左右)、修剪、平整后,在其中间及两边(距布边10cm)共三处,测长度与幅宽(精确至0.01g)。另取10cm长的整幅织物条,测定其回潮率。单位面积织物干燥质量的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G为干燥织物单位面积质量(g/m2);L为试样长度(cm);B为试样宽度(cm);W为织物试样回潮率(%);g为试样的质量(g)。

四、织物尺寸变化的测定

织物尺寸变化多数表现为织物经冷水浸渍、洗涤(干洗或水洗)、干燥、熨烫等处理后产生“收缩”现象,这是由于水、热、机械力等外界因素对织物综合作用的结果。不同类型织物经不同处理后所发生的尺寸变化程度有很大差异,如果织物的尺寸变化过大,将会引起消费者的不满,甚至造成质量投诉。因此,绝大多数织物(成品)和服装产品标准都把尺寸变化列入品质评定的考核指标。在纺织品质量检验过程中,应根据不同的纤维种类和产品用途,并根据用户要求选择与之相应的测量方法。

(一)测定织物尺寸变化时试样的准备、标记和测量

1.选择

测定织物尺寸变化时,试样的选择应尽可能代表样品,并要有充分的试样代表整个织物的幅宽,但不可取布端1m以内的织物为试样。

2.尺寸

应采取无折皱的试样,每块试样尺寸不小于500mm×500mm,各边应与织物长度及宽度方向相平行。如果幅宽小于500mm,可采用全幅试样,长度方向至少500mm,必要时,也可采用250mm×250mm尺寸的试样。

3.标记

将试样置于测量台上,用适当的工具如不褪色的墨水或织物标记打印器、与织物颜色对比悬殊的细线、加热金属丝和钉书钉等,在织物长度和幅宽两个方向,至少各作三对标记。每对的两个标记之间距离不小于350mm,且标记距试样边不小于50mm,各对标记相互均匀分开,以使测量值能代表整块试样。根据不同幅宽的织物,可选择不同标记方法,其测量点标记参见图1-6-2。

图1-6-2 不同幅宽织物试样的测量点标记

4.调湿和测量用标准大气

测量织物尺寸变化时,预调湿的相对湿度为10%~25%,温度不超过50℃。调试和测量的标准大气条件为温度20℃±2℃,相对湿度65%±2%。

5.试样的处理和测量

试样经预调温和调湿平衡之后,用量尺准确测量各对标记之间的距离,然后按所需的测试方法对试样进行处理(试验程序及条件按有关试验方法标准或贸易双方协定的规定执行)。将处理后的试样再进行预调湿、调温之后,再次测量各对标记间距离,或用尺寸变化率专用量尺测量各对标记之间的距离,直接读取尺寸变化率。根据试验结果,分别计算织物长度方向和宽度方向的尺寸变化率(以各次测量结果平均值表示)。尺寸变化率以正号表示伸长,负号表示收缩。

(二)织物因冷水浸渍而引起的尺寸变化的检测

织物因冷水浸渍而引起的尺寸变化的测定原理是:从样品上裁取的试样,经调湿后在规定条件下测量,浸渍、干燥后重新调湿并测量,由长度或宽度方向的原始尺寸和最终尺寸的平均值计算尺寸变化。整个试验过程包括:

1.取样

按规定方法选取织物试样,宽幅织物至少测试一块试样,窄幅织物至少测试三块试样。

2.标记

根据不同的织物,选择合适的标记方法。

3.调湿

在纺织用标准大气中调湿,至少12h。

4.测记原始尺寸

测量、记录各对试样标记之间的距离(原始尺寸)。

5.冷水浸渍

将调湿后的织物试样平放在盛水的盘或容器中浸渍2h(水温15~20℃,液面高于试样至少25mm,水中加有0.5g/L的高效润湿剂,水为软水或硬度低于十万分之五碳酸钙的硬水)。2h后放尽水,取出试样,除去过量的水,将试样放置在光滑平面上干燥(温度为20℃±5℃)。

6.重新调湿

将织物试样在纺织用标准大气中重新调湿,直至达到平衡。

7.测记最终尺寸

测量、记录织物试样经过处理之后的各对标记点之间的距离(最终尺寸)。

8.计算结果

根据各次观测结果,分别计算长度和宽度方向的平均尺寸变化率,窄幅织物仅计算长度方向的平均尺寸变化率。

(三)机织物经商业洗涤后尺寸变化的测定

机织物经商业洗涤后尺寸变化的测定原理:试样放在转鼓式洗衣机中,按规定的条件进行洗涤。洗涤后,脱去多余的水分,不经预烘而直接在平板压烫机上烫干。分别测量洗涤前后试样经向和纬向标记点之间的距离。

适合于此项试验的织物试样面积不小于60cm×60cm,最好取全幅60cm。试样按规定选取后,作试样标记,然后将试样置于标准大气中调湿(必要时,要进行预调湿),测量并记录各对标记点之间的距离(原始尺寸)。此后,试验方法如下:

1.洗涤和清洗

将一块或多块试样分别揉成球状放入符合试验要求的洗衣机中,加入足够的陪试布使装布量达到规定要求(如1.4kg)。启动机器,按商业洗涤程序进行试验,商业洗涤程序见表1-6-4。

表1-6-4 商业洗涤程序

注1.脱水时间视织物变化,脱至含水率为50%~100%。

2.洗涤溶液由0.5kg合乎规格要求的皂片溶于4L热水配制而成,或使用符合GB/T 8629-2017附录A(补充件)规定的洗涤剂。

2.脱水

脱水可在机内直接进行,或用多孔网篮式商业用离心脱水机或相应装置脱水,使织物含水率(对干态织物质量比)控制在50%~100%。

3.熨烫

用平板压烫机将织物试样烫平。熨烫温度为150℃±15℃,最小压力为3.0kPa,压烫时间在28s之内。

4.测量

将烫干的织物试样重新调湿平衡后,测量各标记点之间的距离(最终尺寸)。

5.计算

分别计算经向和纬向尺寸变化的平均值。

(四)纺织品尺寸变化的测定——家用洗衣机法

纺织品经家用洗衣机洗涤后尺寸变化的测试原理是:试样放在波轮式家用洗衣机中,按规定的条件洗涤。洗涤后,脱去多余的水分,干燥。分别测量洗涤前后试样长度方向(经向或纵向)和宽度方向(纬向或横向)标记间的距离。

此项试验可选用四种不同的试验方法,具体条件参见表1-6-5。洗涤方法1为模拟家用洗衣机洗涤法,洗涤方法2~方法4为快速尺寸变化试验方法。其中:洗涤方法2的试验结果与GB/T 8632-2001方法相接近;洗涤方法3可替代GB/T 426-1978方法;洗涤方法4的试验结果与GB/T 8629-2017的程序4A方法相接近。快速试验方法主要供工厂内部控制试样的尺寸稳定性用,而仲裁试验仍应按GB/T 8629-2017或GB/T 8632-2001方法进行。家用洗衣机法的试样选择、准备、调湿、测量方法与商业洗涤方法的有关规定基本相同。家用洗衣机法的试样干燥方法如下:

表1-6-5 家用洗衣机四种不同试验方法

1.悬挂晾干

将脱水后的试样挂在一根绳子或光滑晾杆上,不让试样标记点碰到绳子或光滑晾杆,在室温下的空气中晾干。

2.滴干

试样不经脱水,从洗衣机内取出后,挂在一根绳子或光滑晾杆上,按悬挂晾干规定的方法晾干。

3.烘箱烘干

将试样轻轻展开,平摊在金属网上(保持经纬向垂直),并置于温度为60℃±5℃的烘箱内烘干。

4.熨烫

用平板压烫机或熨斗,按规定操作要求将织物熨干。手工熨烫应保证织物试样在熨烫过程中不产生人为变形。

根据试验过程中所测定的处理前后试样尺寸,分别计算长度方向和宽度方向的尺寸变化平均值,以试验前试样标记距离的百分率表示。

(五)织物经汽蒸后尺寸变化的检验方法

为了测定机织物和针织物及经汽蒸处理尺寸易变化的织物在汽蒸处理后的尺寸变化,可根据测试织物在不受压力的情况下,受蒸汽作用后的尺寸变化(假设该尺寸变化与织物在湿处理中的湿膨胀和毡化收缩无关)加以评判,其检验方法如下:

1.设备与用具

套筒式汽蒸仪,针、线、订书钉或墨水,毫米刻度尺。

2.标准大气

预调湿、调湿和试验用标准大气参照GB/T 6529-2008《纺织品调湿和试验用标准大气》有关规定。

3.试样

经向和纬向各取4块具有代表性的试样(不应含明显疵点),尺寸为长300mm,宽50mm。试样经预调湿4h后。在试样上相距250mm处两端对称地各作一个标记。量取标记间的距离作为汽蒸前的长度。

4.试验

将调湿后的试样按试验标准规定放入套筒式汽蒸仪中汽蒸,共进行三次循环。试验结束后,试样再次进行预调湿,并测量汽蒸后试样标记间的距离(汽蒸后长度)。并按下面公式计算汽蒸收缩率。

(六)纺织品经过氯乙烯干洗后尺寸变化的测定——机械法

纺织品(织物和服装)经过氯乙烯干洗(机械法)后尺寸变化的测定原理是:标记并测量经过调湿处理的织物和服装,然后进行干洗和整理,再进行调湿和测量,以原有尺寸的百分率来表示其尺寸变化。

本试验采用可加注过氯乙烯溶剂的封闭式商业转笼式干洗机,机器上装有测量溶剂温度的温度计。试验用增重陪试物由干净的织物或服装组成,它们为白色或浅色,并且由约为80%羊毛和20%棉或黏胶纤维组成。必要时,增重陪试物也可以由同类型的其他服装组成。

本试验可选择的方法有以下三种:

(1)A法。正常材料试验法。

(2)B法。敏感材料试验法。

(3)C法。一般干洗试验法。

检验时,应按材料属性和使用要求选择合适的试验方法。

五、织物拉伸断裂强力、顶破强力、撕破强力和耐磨性检测

(一)机织物拉伸断裂强力的检测

机织物断裂强力测定方法主要有两种:

1.条样法

条样法是试样的整个宽度都被夹持在夹钳内的断裂强力试验方法。

2.抓样法

抓样法仅是试样宽度的中央部分被夹头所夹的一种断裂强力的试验方法。

测定原理是:由适宜的机械方法对试样给予逐步增加的拉力,直至在规定时间限度内发生断裂,并显示断裂点的最大拉力。试验时,试样的平均断裂时间规定为20s±3s,毛纺织物(纯纺、混纺)试样的平均断裂时间规定为30s±5s。

机织物断裂强力试样的剪取方法有两种:甲法(梯形法)和乙法(平行法)。一般情况下采用乙法,如果在仲裁检验时可采用甲法,试样的裁剪参见图1-6-3,试样数量为经、纬向各5条。

对条样法,一般织物的长度应能满足名义夹持长度达到200mm,(对于断裂伸长率大于75%的织物可减为100mm),毛纺织物(纯纺、混纺)的试样长度应能满足名义夹持长度达到100mm(必要时仍可采用200mm),拉去边纱后的试样宽度为50mm,如果做湿态试验,其试样长度至少是干态试验的2倍。

图1-6-3 裁剪取样例图

对抓样法,每个试样宽度应为100mm±2mm,长度至少为150mm,要做湿态试验的,其试样长度至少为干态试验的2倍。干态试验的织物试样在正式试验之前应按规定进行调湿,非标准试验可采用标准回潮率的换算方法。湿态试验的试样应放在17~30℃的蒸馏水或去离子水中润湿。试验应在标准大气中进行,预加张力按表1-6-6的规定。

表1-6-6 预加张力

(二)织物顶破张力的测定——钢球式顶破

对服装、手套、袜子、鞋面、针织物等纺织品可采用钢球式顶破强力机进行顶破强力试验,其机构如图1-6-4所示,当支架2下降时,钢球5与织物试样3接触,直至将试样顶破,并可从试验机上的强力刻度盘读出顶破强力(N)值。顶破强力试验一般采用直径为120mm左右的圆形试样,试样经调湿后,置于专用夹持器内,然后在试验机上进行测定。试样数量可根据不同产品和试验准确度要求作适当控制,试验应在标准大气中进行,由各次观测结果求其平均值作为顶破强力(N)值。

图1-6-4 钢球式顶破强力试验机

1,2—支架3—试样4—夹头5—钢球6—顶杆

(三)撕破强力测定

1.织物单舌法撕破强力的测定

单舌法撕破强力测定方法适用于各种机织物和撕裂方向有规则的非织造织物(针织物和毡例外),该试验结果除与织物坚韧性有关之外,还与织物内纱线之间的摩擦阻力有密切关系,它能反映不同染整加工、不同织物组织结构所致的抗撕性能变化。

单舌法条形试样如图1-6-5所示。织物单舌法撕破强力的测定原理是:在一块矩形试样的短边中心,开剪一个一定长度的切口,使试样形成两舌片,并将此两舌片分别夹于上、下夹钳之间,再用强力试验机牵引,以测定织物的抗撕能力。

图1-6-5 单舌法条形试样尺寸

单舌撕破强力一般测试经、纬向各5条试样,条形试样应按梯形样法裁取,其尺寸如图1-6-5所示。一般织物的尺寸为50mm×200mm,毛织物为75mm×200mm,也可根据双方约定。

试验时,把剪裁后的样品画好夹持线,剪开切口。试样经调湿后,将试样的两舌片分别夹紧于强力试验机的上、下夹钳中,钳口间距离为75mm或100mm。启动试验机,下夹钳逐渐下降,直至撕裂长度达到75mm为止,最终由试验机的记录装置绘出撕裂负荷—伸长曲线。

试验应在标准大气中进行,根据各次试验结果可计算织物经、纬向平均撕破强力——以最高强力平均值(N)或五峰平均值(N)表示。

2.织物梯形法撕破强力的测定

梯形法撕破强力试验方法主要适用于各种机织物和某些轻薄型非织造布,但针织物不适用。梯形法撕破强力测定原理是:将有梯形夹持线印记的条形试样在梯形短边正中部位,先开剪一条一定长度的切口,然后将试样沿夹持线夹于强力试验机的上、下夹钳口中,随着强力试验机下夹钳逐步下降,试样短边处的各根纱线开始相继受力,并沿切口线向梯形的长边方向渐次传递受力而断裂,直至试样全部撕破。该试验结果能够反映织物的强韧性,这对于检验染整加工和其他原因造成的织物耐穿耐用性脆化现象有明显效果。

试验时,先抽取一块具有代表性的织物样品,并按梯形裁样法剪去经、纬向各5块条形试样,条形试样尺寸如图1-6-6所示。在裁好的试样上画好夹持线,剪开切口,经调湿后,将试样按规定放入强力试验机上、下夹钳内,夹钳口间的距离为100mm,钳口线与夹持线相吻合。开机试验后,可读取最高撕破强力值。试验应在标准大气中进行,根据各次试验结果(经、纬向各测5次),分别计算样品经向、纬向的平均撕破强力(N)。

图1-6-6 梯形法试样尺寸

3.织物落锤法撕破强力的测定

落锤法撕破强力试验方法可适用于各种机织物和撕破方向有规则的非织造布,该试验结果与织物的坚韧性和织物内纱线之间的摩擦阻力有关,它也能够反映不同染整加工工艺和不同织物组织结构引起的抗撕性能变化。落锤法撕破强力测试原理是:一块矩形试样,夹紧于落锤式撕破强力仪(ElmendOrf)的动夹钳和固定夹钳之间,在试样中间剪开一个切口,利用扇形锤下落,动夹钳和固定夹钳迅速分离,使试样受到撕裂。此试验方法属于快速的单舌法撕破强力试验方法。试验时,先剪取具有代表性的织物样品(每批剪取约40cm),矩形试样按梯形取样法裁取试样,经向和纬向各取五块,矩形试样尺寸如图1-6-7所示。试样经调湿后,按规定操作方法将试样的一端准确地置于两夹钳正中的底部并夹紧,随即用开剪器剪一条20mm长的切口,开机试验后可测得撕破强力值,试验应在标准大气中进行。根据经、纬向的各次观测值,可分别计算出样品经向和纬向撕破强力平均值(N)。

(四)织物耐磨性检验方法

1.棉、麻、绢、丝机织物耐磨性检验方法

ASTM D 3884-2007规定了适用于细薄类棉、麻、绢丝机织物的耐磨性检验方法,其测定原理是:圆形织物试样在一定压力下与标准磨料按李莎如(Liss—ajOus)曲线的运动轨迹进行相互摩擦,导致试样破损,以试样破损时的耐磨次数表示织物的耐磨性能。

图1-6-7 矩形试样尺寸(单位:mm)

该试验使用织物平磨仪——试样在规定压力下和磨料进行摩擦的试验仪。装在试样夹头上的试样与装在磨台上的磨料摩擦时,能绕芯轴自由转动,其运动轨迹为李莎如图形,相对运动速度为(50±2)r/min。试验用标准磨料可采用羊毛制成的精梳平纹织物,它的规格如表1-6-7所示。试验用标准垫料为一种重量为(750±50)g/m2,厚度为(3±0.5)mm,直径为145mm的标准毡。试样背面衬料可选用厚度为3mm,体积重量为0.04g/cm3,直径为36mm的聚氨酯泡沫塑料。

表1-6-7 棉、麻、绢、丝机织物耐磨试验用标准磨料的规格

试验时,样品要按国家标准规定进行调湿,试样则从调湿后样品的不同部位剪取,其直径为38mm,应具有代表性。试样的数量也要符合标准规定,至少为4块。试验在标准大气条件中进行,试样荷重583.1cN。试验前,应根据织物实际情况设定摩擦次数。试验过程中,应将表面产生的毛球及时剪去。当试样上出现两根及两根以上纱被磨断时,即为“试验终止”。

2.毛织物耐磨性试验方法——马丁旦尔(Martindale)法

毛及毛混纺机织物和针织物的耐磨性试验采用马丁旦尔法,其测试原理是:将圆形试样在一定压力下与标准磨料按李莎如曲线的运动轨迹进行相互磨损,导致试样破损。试验用的标准磨料是一种羊毛制成的精梳平纹织物,其规格如表1-6-8所示。试样为从样品不同部位剪取的直径为38mm的代表性试样,共计4块。试验前,先将裁取的圆形试样与试验用的辅料一道进行调湿,试验在标准大气中进行。

表1-6-8 毛织物耐磨试验用标准磨料的规格

试样荷重:服装类规定为595g/m 2,装饰用织物规定为794g/m 2。

毛织物耐磨试验终止界限的确定方法是:机织物以两根或两根以上非相邻纱线被磨断,针织物以被磨至一破洞为止;试样颜色被磨褪或其外表变形足以引起消费者抱怨时,亦可算试验达到终止,颜色被磨褪的程度可以用色牢度标准灰色褪色卡对比,达到3级为试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