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审计的分类
一、审计分类方式
按照一定的标准,将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审计活动归属于一种审计类型的做法,即审计分类。对审计进行科学的分类,有利于加深对各种不同审计活动的认识,探索审计规律;有利于更好地组织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审计的作用。研究审计的分类,是有效地进行审计工作的一个重要条件。
审计分类的一般方法是:首先提出分类的标志,并根据每一种标志,确定归属其下的某几种审计;然后按照一定的逻辑顺序,将各类审计有秩序地排列起来,形成审计类型的群体。
(一)按审计主体来划分
如按审计主体的不同分类,可以分为政府审计、民间审计和内部审计;按审计主体与被审计单位的关系不同分类,可以分为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按审计执行地点不同,可以分为就地审计和报送审计;等等。
(二)按审计客体来划分
如按审计内容与目的分类,国内外有不同的划分方法,我国将审计分为财政财务收支审计、财经法纪审计、经济效益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国际上将审计分为财务审计、弊端审计、管理审计和综合审计4类;等等。
审计分类的标准有很多,但体现审计本质的分类是基本分类,即按主体和目的、内容的分类,此外的分类均为其他分类。
二、审计的基本分类
(一)按审计主体的性质不同分类
审计按其主体不同,可以分为国家审计、民间审计、内部审计三类。
1. 国家审计
国家审计,也称政府审计,是指国家专设的审计机关,代表国家对各级政府所辖区域内被审单位所进行的审计。我国的国家审计署及派出机构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审计厅(局)所组织和实施的审计,均属于国家审计。
2. 民间审计
民间审计,也称注册会计师审计,是指经由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注册的审计法人,接受客户委托所实施的审计。我国社会审计组织主要是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提供的审计服务可以分为财务报表审计、经营审计和合规性审计。
(1)财务报表审计
财务报表审计是注册会计师通过执行审计工作,对财务报表是否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发表审计意见。
(2)经营审计
经营审计是注册会计师为了评价被审计单位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而对其经营程序和方法进行的审计。
(3)合规性审计
合规性审计是注册会计师确定被审计单位是否遵循了特定的法律、法规、程序或规则,或者是否遵守将影响经营或报告的合同的要求。
3. 内部审计
内部审计,是指由本部门和本单位内部专职的审计组织,对系统和单位所实施的审计。该种审计属于内部审计,其审计组织独立于财会部门之外,直接接受本部门本单位最高负责人领导,并向其报告工作。内部审计涉及范围广泛,审计方式也较为灵活,一般是根据本部门和本单位经营管理的需要而定。该种审计又可以进一步分为部门审计和单位审计。
(二)按主体与被审单位的关系分类
从审计主体考察审计分类,就审计机构与被审单位的关系划分,审计可以分为外部审计和内部审计。
1. 内部审计
内部审计包括部门内部审计和单位内部审计。部门内部审计,是指由政府部门或企业主管部门的审计机构或专职审计人员,对本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财政收支及经济活动所进行的审计监督。部门审计具有行业性强、针对性强以及灵活、及时的特征。单位内部审计是由企事业单位内部设置的审计机构或专职审计人员,对本单位范围的经济活动进行的审计。
2. 外部审计
外部审计是指由被审单位以外的国家审计机关和民间审计组织所实施的审计。由于这种审计是由本部门、本单位以外的审计组织以第三者身份独立进行的,所以具有公正、客观、不偏不倚的可能,因而具有公证的作用。外部审计与内部审计在独立性、强制性、公证作用等诸方面有所不同。
(三)按目的、内容不同分类
1. 我国的分类
(1)财政政务收支审计,是指对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活动和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正确性所进行的审计。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按照其对象不同,又可以分为财政预算审计、财政决算审计和财务收支审计。财政预算审计,主要对财政预算编制、预算收入与支出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财政决算审计,主要对年终财政收入决算、支出决算、财政结余、预算外资金进行审计;财务收支审计,主要对企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活动进行审计。
(2)财经法纪审计,是指对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严重违反财经法纪行为所进行的专案审计。财经法纪审计可以单列一类,也可以认为是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一个特殊类别。一般是在财务审计中对案情比较重大的违反法纪事件专门立案审查,这样有助于集中精力,查明要害问题,同时也有利于进行专案处理,追究经济责任。我国的财经法纪审计类同于国外的弊端审计和法规审计。
(3)经济效益审计,是以审查和评价实现经济效益程度及其途径为内容,以促进经济效益提高为目的的审计。经济效益审计的主要对象是生产经营活动和财政经济活动能取得的经济效果或效率,它通过对企业生产经营成果、基本建设效果和行政事业单位资金使用效果的审查,评价经济效益的高低、经营情况的好坏,并进一步发掘提高经济效益的潜力和途径。经济效益审计在审计对象、目的、作用、方式、方法、依据、主体等方面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有所区别。
(4)经济责任审计,是以审查和评价经营者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为内容,以确认和解脱经济责任为目的的审计。由于经济责任涉及面广,经济责任审计具有内容上的综合性。经济责任审计的具体内容主要是审查企业使用国家资金、财产情况及国家财产的安全完整情况,审查企业完成指令性计划情况及经济效益的真实、合法性,审查企业行政领导人(法定代表人)有无失职和不法行为,确定或解除法定代表人的经济责任。
2. 国际上的分类
联合国开发署和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1982年9月在维也纳举行的第五次地区性讲习会上将世界各国的审计工作按其内容与目的的不同,分为财务审计、弊端审计、管理审计和综合审计4类。
(1)财务审计,是指以财务活动为内容,审查会计资料和财物,查明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公允性,判断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的一种审计。财务审计包括财务报表审计和依法审计。
① 财务报表审计:主要审查被审单位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地表达了它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会计核算是否符合公认的会计准则。
② 依法审计:主要审查被审单位的经济活动是否遵守法律、财经纪律及规章制度。
(2)弊端审计,又称财务造假甄别。是指以审查被审单位有无弊端行为,并查明发生舞弊的原因、造假手段及影响为目的一种专门审计。
(3)管理审计,是指以审查被审单位资源利用目标达成、工作效率为内容,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的一种审计。这种审计的主要内容是“三E”审计,即经济性审计、效率性审计、效果性审计。
① 经济性审计(Economy Audit):资源是否节约、有无浪费、原因。(实际投入比计划投入)
② 效率性审计(Efficiency Audit):业务管理部门的成绩。(实际投入比实际产出)
③ 效果性审计(Effectiveness Audit):既定目标的完成情况。(实际产出比计划产出)
(4)综合审计,包括事前对经营目标、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决策过程等方面的审查,以及事中和事后对各项活动的真实性、正确性、合法性、有效性等方面进行的全面审查。
3. 我国分类与国际分类的比较
我国分类与国际分类的比较如表1-1所示。
表1-1 中外按目的、内容不同审计分类比较
三、其他分类标准及其内容
(一)按审查的业务范围分类
审计按审查的业务范围分类,可以分为全面审计和局部审计。
1. 全面审计
全部审计是指对被审计单位审计期内的全部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审计。优点:审查详细彻底,容易查出问题,有利于促进被审计单位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不足:审计的工作量大,费时费力,审计成本较高。适用范围:一般仅适用于规模较小、业务量较少,或内部控制系统极不健全、存在问题较多的单位。
2. 局部审计
局部审计是指对被审计单位审计期内的部分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审计。优点:范围小,审查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省时省力,审计成本较低。不足:审计覆盖面有限,较容易遗漏问题。全部审计不同于详细审计,局部审计也不同于抽样审计。详细审计和抽样审计均属于一种审计方法,分别称为详查法和抽查法,而全部审计和局部审计则均是一种审计的类别。
(二)按审计项目的范围分类
审计按审计项目范围分类,可以分为综合审计和专题审计。
1. 综合审计
综合审计,是指对被审计单位的多种审计项目一起进行审计。
2. 专题审计
专题审计,是指对被审计单位某一个特定项目进行审计。
(三)按审计执行地点分类
审计按执行地点不同,可以分为就地审计和报送审计。
1. 就地审计
就地审计,是指审计机构委派审计人员到被审单位进行现场审计,以全面调查和掌握被审单位的情况,做出准确的审计结论。
2. 报送审计
报送审计,又称送达审计,是指被审计单位根据审计组织的要求,将审查资料送到审计组织所在地进行的审计。如审计机构对被审单位依法定期报送来的计划、预算和财务报表及有关账证等资料进行的审计,又如内部审计组织对企业的有关信息资料进行在线审计,国家审计机关对规模较小的事业单位进行的财务审计。
(四)按审计执行的时间分类
1. 按审计对象的进程分类
按审计对象的进程分类,可以分为事前审计、事中审计和事后审计。
(1)事前审计是指在被审单位经济业务实际发生以前进行的审计。这实质上是对计划、预算、预测和决策进行审计,如国家审计机关对财政预算编制的合理性、重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等进行的审查;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盈利预测文件的审核;内部审计组织对本企业生产经营决策和计划的科学性与经济性、经济合同的完备性进行的评价等。开展事前审计,有利于被审单位进行科学决策和管理,保证未来经济活动的有效性,避免因决策失误而遭受重大损失。
(2)事中审计是指在被审单位经济业务执行过程中进行的审计。例如,对费用预算、经济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审查。通过这种审计,能够及时发现和反馈问题,尽早纠正偏差,从而保证经济活动按预期目标合法、合理、有效地进行。
(3)事后审计是指在被审单位经济业务完成之后进行的审计。大多数审计活动都属于事后审计。事后审计的目标是监督经济活动的合法合规性,鉴证企业会计报表的真实公允性,评价经济活动的效果和效益状况。
2. 按审计是否定期执行分类
按审计是否定期执行分类,可以分为定期审计和不定期审计。
(1)定期审计是按照预定的间隔周期进行的审计,如注册会计师对股票上市公司年度会计报表进行的每年一次审计;国家审计机关每隔几年对行政事业单位进行的财务收支审计等。
(2)不定期审计是出于需要而临时安排进行的审计,如国家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存在的严重违反财经法规行为突击进行的财经法纪专案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接受企业委托对拟收购公司的会计报表进行的审计;内部审计机构接受总经理指派对某分支机构经理人员存在的舞弊行为进行审查等。
(五)按审计是否通知被审单位分类
按审计是否在实施审计前通知被审单位分类,可分为预告审计和突击审计。预告审计是在实施审计以前预先通知被审计单位而进行的审计;突击审计是在实施审计以前不通知被审计单位而进行的审计。
(六)按审计执行的强制程度分类
按审计执行的强制程度分类,可分为强制审计和任意审计。强制审计是根据法律规定行使审查权而进行的审计;任意审计是出于被审计单位自身的需要,要求审计组织进行的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