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散文精选(译文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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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约翰·弥尔顿

(1608—1674)

【作者与风格】十七世纪英国诗人,伟大文学家,著名史诗《失乐园》与《复乐园》的作者。他出身于清教家庭,自幼笃嗜文学,邃密古典文学,早年即写过不少诗歌。1625年去剑桥大学学神学,但毕业后他拒绝供职于为帝王所控制的英国国教教会,闭门聚书深读,精研博览欧洲古今各国文学与基督教史;1638—1639年去意大利等国游学,学问造诣更深。内战爆发后他积极参加反教会与反王权的斗争;1649年被任命国务会议拉丁文秘书。此后二十年间,他为了政治斗争与共和国政府的建立等重大需要,毅然放弃自己酷爱的诗歌写作,以散文为武器,写了不少拥护革命、保卫自由的文章。其间最有名的《为英国人民申辩》(1651)与《再为英国人民申辩》(1654),即是驳斥保王党学者萨尔玛西亚斯《为君主申辩》的政治论战文字。1660年斯图亚特王朝复辟后,诗人一度遭受迫害,获释后乃在双目失明的极端艰难的条件下,完成了三部宏伟的不朽诗篇,即《失乐园》(1667)、《复乐园》(1671)与《力士参孙》(1671)。

时至今日,他那数量颇巨的散文作品久已无人过问;其中除《为英国人民申辩》一书尚偶为人征引外,其余最多也仅有史料意义。但他在共和期间所写的《论出版自由》却由于它的时代精神与通体完美等特点而在英国散文中至今仍享有重要地位。正如他的史诗那样,弥尔顿的散文也具有一种异常崇高宏美、浑厚磅礴的伟岸气势,大音镗鞳,恍若大海潮音一般;但缺点则是每每失之凝滞沉重,质量也多参差不一。在结构上他的复杂长句往往用得过多,给人以叠床架屋之感,这同时也反映了当日的散文发展仍欠成熟。这里所选译的几节可以代表他最称酣畅恣肆的文字。

《论出版自由》[1]三则

善恶之辨

我们所认识的善与恶在这个尘世的范围内总是相伴生长,密不可分的;而善与恶的知识又是这样的错综纠缠,且惯以形容酷肖的面目出现,这中间的纷纭程度,较之作为长期苦役而罚使塞娥[2]不停分拣的混杂败种,可能更有过之。谁能料到,善与恶的知识这对紧紧相依的孪生兄弟便是从一只吃过的苹果[3]之中,破皮跃入这个世界的。这或许也即是昔年亚当曾经坠入其间的那个劫数——明善恶之辩,或曰,藉恶以知善。因此,既然人类已成今天这种情形[4],试问离开对恶的知识,智慧将何得而选择,坚忍又何从而施行?那种能将罪恶及其一切诱饵与声色之乐一并擒拿在手,细加审视,而仍能知所趋避,而仍能明辨是非,而仍能择善而从的人,这种人方不愧为真正苦行跋涉的基督教徒。至于那种于德无所施,于行无所表的逋逃隐遁性的道德,那种从未有冲杀应敌之劳,而只是临阵一逃了事的道德,我委实不敢赞一辞;须知不朽之花环是很少可以不备极艰苦而后得到的。显然,我们所携入这个世界的并非纯真一片,我们所带来的倒无虑是种种之不洁;致我们于纯洁者是考验,而考验则必借相反的事物。

出版检查之弊

如果我们想依靠对出版的管制,以达到淳正风尚的目的,那我们便必须管制一切消遣娱乐,管制一切人们赏心悦目的事物。除端肃质朴者外,一切音乐都不必听,一切歌曲都不编不唱。同样舞蹈也必设官检查,除经获准,确属纯正者外,其余一切姿势动作俱不得用以授徒;此节柏拉图书中本早有规定[5]。但要想对家家户户的古琴、提琴、吉他逐一进行检查;此事确乎非动用二十个以上检查官莫办;这些乐器当然都不能任其随便絮叨,而只准道其所应道。但是那些寝室之内低吟着的绵绵软语般的小调恋歌又应由谁去制止?还有窗前窗下、阳台露台也都不应漏掉,还有坊间出售的种种装有危险封皮的坏书,这些又由谁去禁绝?二十个检查官敷用吗?村里面自也不应乏人光顾,好去查询一下那里的风笛与三弦都宣讲了些什么,再则都市中每个乐师所弹奏的歌谣、音阶等等,也都属在查之例,因为这些便是一般人的《理想乡》[6]与蒙特梅耶[7]……脱离现实世界而遁入到那些碍难施行的“大西岛”[8]或“乌托邦”[9]式的政体中去,决不会对我们的现状有所补益;想要有所补益,就应当在这个充满邪恶的浊世中,在这个上帝为我们安排的无可逃避的环境中,更聪明地去进行立法。

言论自由之利

正像在躯体方面,当一个人的血液活鲜,各个基本器官与心智官能中的元气精液纯洁健旺,而这些官能又复于其机敏活泼的运用中恣骋其心智的巧慧的时候,往往可以说明这个躯体的状况与组织异常良好那样,同理,当一个民族心情欢快,意气欣欣,非但能绰有余裕地去保障其自身的自由与安全,且能以余力兼及种种坚实而崇高的争议与发明的时候,这也向我们表明了它没有倒退,没有陷入一蹶不振的地步,而是脱掉了衰朽腐败的陈皱表皮,经历了阵痛而重获青春,从此步入足以垂懿范于今兹的真理与盛德的光辉坦途。我觉得,我在自己的心中仿佛瞥见了一个崇高而勇武的国家,好像一个强有力者[10]那样,正从其沉酣之中振身而起,风鬓凛然。我觉得,我仿佛瞥见它是一头苍鹰,正在振脱着它幼时的健翮,它那目不稍瞬的双睛因睁对中午的炎阳而被燃得火红,继而将它的久被欺诓的目光疾扫而下,俯瞰荡漾着天上光辉的清泉本身,而这时无数怯懦群居的小鸟[11],还有那些性喜昏暗时分的鸟类,却正在一片鼓噪,上下翻飞,对苍鹰的行径诧怪不已;而众鸟的这种恶毒的叽叽喳喳将预示着未来一年的派派系系。

【注释】

[1]本篇各节均出自作者于1644年出版的一部以演说形式著成的小册子,题为《论出版自由》,文中弥尔顿对当时清教政府背弃先前诺言,企图通过一项出版检查法以钳制言论自由的失信做法,给予了激烈的抨击;主张取消书籍检查制度,保障思想与言论自由。文中的小标题是译者加的。

[2]塞娥,典出罗马神话。塞娥本民间少女,美艳多姿,致遭爱神维纳斯嫉妒,被罚做种种苦役,其一为迫令将驳杂不同的种子分别拣出,拣后复乱,如是反复无已,以折磨之。后得朱彼特大神垂怜,配与小爱神,并尊为神祇。

[3]按《圣经》记载,亚当是上帝最初创造的人,上帝因怜他寂寞,遂趁他睡中取他身上一条肋骨,造了一个女人名叫夏娃,作他妻子,两人住在伊甸园中,无知无识,十分快活。上帝在园中植了两株树木,一株叫生命树,另一株叫智慧树(确切地说是“分别善恶的树”)。上帝告诫他们,只准他们吃生命树上的果实,但不准吃智慧树上的果实,否则将犯死罪。但夏娃受了蛇的引诱,竟偷尝了智慧之果,并把剩下的一半拿给亚当去吃,结果两人都遭到了上帝严惩,从此被赶出伊甸,失了乐园。另外按基督教的说法,亚当、夏娃的万世子孙也都跟着受了天谴,从初生起即带来“原罪”,一生补赎不尽。关于上述故事见《圣经·旧约·创世记》。

[4]这里当然指人类已经有了“原罪”,因而天生地就不够“良善”。

[5]指柏拉图在其《共和国》一书中已有之规定。

[6]《理想乡》为英诗人菲利浦·锡德尼1580年以古希腊传说中的理想仙乡为背景所写的一本田园浪漫故事,文笔华美,富于幻想,书出后风行一时。这里当然指《理想乡》这类书籍。

[7]指蒙特梅耶(约1521—1561年间)所写的那类书籍。按蒙特梅耶为葡萄牙诗人与作家,代表作为《多情的黛亚娜》,内容写牧人与牧女间的恋爱故事。这本书是将古希腊传说中之“理想乡”移入葡萄牙语的另一尝试,曾被译为欧洲许多文字。

[8]即《新大西岛》,培根所著的一本带些小说性质的理想国著作,未完。

[9]见前《论英语之美》篇中注。

[10]指力士参孙,见《圣经·旧约·士师记》第16章13—14节。

[11]指当时议会中反对言论自由的保守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