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结论
上文尝试论述了历史人类学的缘起背景。应该说,历史人类学已经形成了一套研究的范式。面对这个既有的研究范式,中国的历史人类学研究是否可以另辟蹊径呢?至少笔者暂时不这样以为,且不论学术的脉络和对学术的尊重,就是新史学和新文化史学派的理论水准,也是需要我们努力达及的。这样一块带有新鲜空气的空间,令我们可能生长自己的东西。
历史人类学在中国当属起步阶段。也许可以明白地指出,如果今天在中国有历史人类学的迷失,可能在于我们的如下误解:
首先,历史人类学的“学科性”误解。表现在简单地把历史人类学当作人类学和史学的交叉学科,或者人类学的分支学科,忽略了历史人类学产生的前述科学背景。历史人类学不是一门学科分支,而是一种研究方法和视角,至少目前如此。史学界通常将历史人类学视为一个理论流派,如果它要成为一个公认的主要学科分支,只能在理论和方法上独树一帜、继续拓展实际的研究。而在人类学的分支中,倒是很容易定义“研究历史的人类学”这样一个分支,一方面人类学的很多研究本来就很有历史,另一方面“人类”之学本来就蕴含着人类历史,并不需要区分有历史的人类学和无历史的人类学。但是他们必须真正转入研究历史问题,而不只是拿历史当拐棍儿。同时,因为被史学“抢注”,人类学也必须尊重历史人类学的先驱研究。历史人类学应该是在历史问题的研究中,不断形成一套结合人类学、社会学,甚至语言学、经济学等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跨学科理论。可惜,这样的理论积累至今尚嫌浅薄。作为一个学科的历史人类学,我们只能期待。
第二,以为历史人类学不过是有历史的人类学。人类学的经典作品中,大部分是有历史的,例如早期马林诺斯基(B. Malinowski)在西太平洋的研究,博厄斯(Franz Boas)在北美印第安人的研究,都是有历史的。库拉圈、夸富宴,都是历史的习俗。没有涉及“历史”的人类学家寥寥无几,但是他们的研究多数并不是面对历史的“问题”。普里查德(E. Evans-Pritchard)曾经论及两种历史:一是在人们生活和思想中的历史;二是推测出的历史。功能主义承认前一种历史,反对后者。但是在泼出后者的同时,也泼出了正确的历史婴儿。实际上,历史人类学的历史观也更偏向前者而非后者。简而言之,人类学家重在从历史当中探究人类生存的(普遍)规律,落脚点是理解“人类”,现实和历史事实都是他们探究的根据;史学则重在从历史本身发现规律,落脚点是理解“历史”。从学理层面,人类学关心的是人类生存的一般性规则;史学关心的是历史经验现象中的具体规则。正因为两者的各自学科关注,历史人类学才显得更有意义——将人类学具体到历史并将历史学放大到人类。就笔者浅见,历史人类学应该是历史的跨学科研究,寻求跨学科的理论方法论,历史人类学首先是历史的研究,而不只是有历史的研究。
第三,将有人类学的史学等同于历史人类学。史学家如果引用一点人类学家的语言和知识,是否就是历史人类学呢?任何一个作品,套上几句人类学经典话语是很容易的,但这不等于历史人类学。人类学的长处和难点就在于其贯穿文化志和理论研究始终的整体把握,那远远不是几句经典可以呈现的。它的精髓可能见诸于一段故事、一个人物、一幅场景,而恰恰不是上面这些故事、人物、场景或者一个概念、一段经典的罗列和拼凑。历史人类学起码应当关注下层平民、连续的日常生活世界和当地人的看法,去批评国家和政治精英建构的历史、琐碎的事件历史和外人强加的历史观。
史学和人类学的传统关系,如前所述,彼此缺乏对方的深度。所谓深度,主要表现为“问题意识”。依笔者愚见:如果史学家学会提出人类学问题,而人类学家能够提出历史问题,并且这些问题既是历史问题,同时又是人类学问题,它们就是历史人类学的问题。历史人类学的发展脉络,在某种意义上就是其“问题意识”的发展脉络。作为一种研究视角,历史人类学不应该,也没有必要将自己封闭起来,亦没有必要去罗列诸如一部作品是否属于“历史人类学”的标准,因为任何新方法和新视角的研究尝试都是有益的,不论其“学科标准”如何(学术规范如学术伦理则不在其列,必须有标准)。我们期待的,仍然是有问题深度的作品及其理论建树。
历史人类学研究仍然有待一个开创的环境、踏实的学风、互学的心态和争辩的氛围。要达及对方的深度,对人类学家和史学家都非易事,要同时做到既是人类学作品又是史学作品更需要苦功夫。中国毕竟是一个“有文化”“有文明”和“有历史”的“早发达国家”,因此历史人类学的研究显得十分重要和具有现实的意义,但愿在这个中国学者有责任、有得天独厚条件涉足的领域,中国的历史人类学研究能够“抢注”它的域名和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