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一个小娇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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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我是泥土的儿子

王燕接着说:“我也是来Y京大学后才知道的,赵梅刚上大一,就被这个男生看上了,一直追,你没看赵梅和丁刚,过年的时候,连一个同学宴都没去参加啊?那时候两个人就已经不好了。据说赵梅他父母,也觉得这个男孩子不错,丁刚那里,还比赵梅晚一年毕业,这个男孩子是Y京当地人,以后肯定是留在Y京的,赵梅毕业后也肯定能留在Y京了,也就同意了。”这一番话,说得楚水真的是晕菜极了,“成人”的世界真的让人不懂哎。

周日游玩的时候,赵梅没有来,还是王燕陪着楚水,一行人一起去游了Y京的*武湖,去了当地的小吃一条街,王燕对楚水说:“赵梅现在基本上不和我们一起玩的,她周末会去她那个研究生男友家,平时大家都不是一个专业的,上课也很少碰到一起。”

日子一步步,又回到了平常。

有天,楚水正坐在教室里看书,忽然有位男生,走了过来,递给她一份长的诗稿。

农村来的孩子,衣着并不那样的光鲜亮丽,何况大二上,很多农村生身上仍带着点固有的乡土气息,少年身着白夹克,羞赧对楚水说:“我写了一首诗,想拿着去试试能不能发表,请你帮我看一看。”

楚水一楞,自己有几斤几两,自己心里还是有点数的,但看着少年的殷殷目光,不忍直接拒绝,便回:“我的水平也不行的,我的意见你最多只作参考。”

少年还是坚持:“请你看一下吧,给我提点想法。”

面对如此好学的少年,怎么办呢?硬着头皮上吧!楚水就答应了下来。

少年转身走到教室后面。

楚水虽曾是班干部,也曾努力去记住每位同学的名字,但是,天生对男生不是很敏感的,除非那位男生有特别之处,或有过相交。楚水认真看了下诗稿上的署名:孙维,再回过头看一下少年的背影,总算把名字与人对上了。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楚水还真是认真地把这首诗从头读了一遍。

我是泥土的儿子

我是泥土的儿子,

我爱泥土的芬芳。

春天的麦苗青青,

秋季的稻谷低垂,

我脚踏泥土满脸欢笑。

我是泥土的儿子,

从泥土中脱胎而出,

微笑着含着泪水,

或俯瞰清流,

或仰视群山。

……

我是泥土的儿子,

我愿身躯化为血肉,

为脚下这片大地,

送去养份,

滋润万物生长。

诗很长,写了满满三页,表达了一位农学学子,对泥土的热爱,对庄稼的热爱,并将于此身奉献农学事业的决心,虽然文笔稍显稚嫩,胜在真情实感。

楚水战战兢兢地把自己读了这首诗的感觉,写了一篇小评语,还给了孙维,然后便每天关注校报,期待着这篇文章哪天刊登出来。

结果不知是因为孙维同学自己放弃了投稿,还是别的什么原因,楚水一直未能在公开刊物上看到这首长诗。

这件事,最终起的效果,是让楚水知道了班里,居然还有位正在努力的才子,虽然还很稚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