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首秀
江西瑞州高安,原是古三苗活动之地,春秋时属吴国,越灭吴后归越,战国时楚灭越后又属楚。公元前223年,秦灭楚后,高安属九江郡。汉高祖时改九江郡为淮南国,遂属淮南国豫章郡。高安建县始于汉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取名“建成”。建成县管辖的范围相当于今高安、上高、宜丰、万载四县(市)全境和樟树市一部分。北宋绍兴十三年(1143年),建成县改名高安郡。到了元代,高安郡则称高安县。
高安县是一个拥有三万户以上人口的上等县,位于赣江支流锦江的中游,为瑞州路治所。城郭踞凤山,面锦水。锦水之南曰南城,锦水之北曰北城。
高安县署在凤山之东,不过很破败,一副年久失修的模样,预示着这里缺少生机。一脸严肃的县尹(一县的长官,相当于县长)很客气地接待了这位年轻的老进士,对他嘘寒问暖,刘伯温将准备的家乡土特产等礼物奉上,这让县尹很满意。殊不知,这些礼物都是刘伯温并不想准备的,只是碍于时俗,不得已而为之的!
刘伯温初登仕途,品秩甚低,只是八品官。县丞之上,尚有顶头上司县尹,还有“草包老板”达鲁花赤(蒙古语,原意是掌印者,掌管地方行政和军事大权,大多世袭而不学无术,是县里名副其实的“太上皇”)这个大领导。
刘伯温给自己不断加劲,他十分珍视这一施展自己政治才华、实现政治抱负的机会。作为一名初进官场的热血青年,刘伯温雄心勃勃,极力想干出一番事业。在旅途中所作《铅山龙泉》一诗中,他这样说道:“何当扬湛冽,尽洗贪浊肠。”由此可见,他立志要做一个清正廉洁的官吏,还对贪官污吏无情鞭挞。
上任伊始,刘伯温和县尹坦诚相见,将心里对工作的构思和盘托出,不仅有工作指导方针,还有整体工作方向,不但对自己提出严格的要求,对官场的不正之风也极尽纠偏,他还作《官箴》上、中、下三篇以自勉自律。其上篇云:
治民奚先?字之以慈。有顽弗迪,警之以威。 振惰奖勤,拯艰息疲。疾病颠连,我扶我持。 禁暴戢奸,损赢益亏。如农植苗,蚤夜孜孜。 涝疏旱溉,无容稗秕。如良执舆,顺以导之。 无俾旋泞,强策以驰。慈匪予爱,帝命溥时。 威匪予憎,国有恒规。弱不可陵,愚不可欺。 刚不可畏,媚不可随。无取我便,置人于危。 无避我谤,见义不为。天鉴孔昭,民各有思。 惠之斯怀,推之乃离。誉不可骄,器恶满欹。 谤不可怒,退省吾私。人有恒言,视民如儿。 无反厥好,以暴予知。是用作箴,敢告执羁。
行“大路不平有人铲”的原则,不肯放弃原则。这么一来,刘伯温就成了官场中的异类。据黄伯生为其写就的《行状》(叙述死者世系、生平、生卒年月、籍贯、事迹的文章,常由死者门生故吏或亲友撰述,留作撰写墓志或史官提供立传的依据)记载:刘伯温任高安县丞,“以廉节著名……发奸擿伏,不避强御。为政严而有惠爱,小民自以为得慈父”(《神道碑铭》亦有类似记载)。
仔细诵读这篇《官箴》,它恰如刘伯温的就职演讲,他把民放在了首位,提出“治民奚先?字之以慈”的观点,他希望这些可以成为今后的工作准则,对老百姓怎么扶持农耕,怎么惩罚懒惰,如何执行法律法规,如何洁身自好等都有详尽的阐述。虽然其中对君、民关系,仍囿于传统观念,但仍可看出刘伯温是一位正直有为、具有民本思想的政治家,这也是他一生为官的行为标准。他的气节难得一见,而且这不是故作高雅,而是发自内心的诉求,显示出了良好的个人素质和非凡的才干,这在高安官场可谓是一股清风,显得鹤立鸡群。
同僚们从交谈中发现,刘伯温谈吐时意象飞动,气势豪放,论政时骋议驰辩,理正辞严,才华横溢,果然是国家栋梁之材。刘伯温短时间内就熟悉和接管了自己的工作,对县里的时政经常有独到的见解,并能独当一面,不辞辛苦,解决了许多历史遗留问题。
刘伯温尽情地彰显着自己的才干,殊不知树大招风,他的言行已经引发某些人的不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