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处理实务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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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法律、法规、规章基本概念

第一节 法律规范基本概念

一、法律

1.法律的定义

广义的法律是指法的整体,包括法律、有法律效力的解释及其行政机关为执行法律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如规章)。

狭义的法律专指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立法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2.我国法律基本分类

我国的法律(这里指狭义的法律)是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法律分为基本法律和一般法律。

基本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内容涉及国家和社会生活某一方面的最基本的问题(如《民法通则》、《合同法》)。

一般法律(专门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和修改(如《铁路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律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法律授权全国铁路运输企业(中国铁路总公司、各铁路局)对铁路安全生产全过程行使行政管理职能(如《铁路法》第三条、第七十二条)。

二、法规

由于法律的规定常常比较原则、抽象,需要由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或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进一步具体化。行政法规就是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对法律内容具体化的一种主要形式,如2014年1月1日实施《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就属于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由国务院总理签署的国务院令公布。

地方性法规由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制定。

三、规章

规章是行政性法律规范文件,按制定单位不同,分为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1.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门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权限内按照规定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2.地方政府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所制定的普遍适用于本地区行政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规章是行政管理活动的重要根据,具有数量多、适用范围广、使用频率高的特点。

四、司法解释

司法解释是司法机关对法律的具体应用问题所作的说明。对某一案件在适用法律上所作的解释,只对该案件有效,没有普遍约束力。最高人民法院依据法律赋予的职权,对现行的成文法所作的解释,对下级法院通常具有约束力。

司法解释是“解释”而不是立法。我国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立法权。法院是司法机关行使审判权,其职权决定了它只能解释法律,而不可以创制法律。解释法律应以法律规范为基础,对被解释的法律的准确理解和说明。违背宪法和法律的司法解释无效。

以上统称法律规范,其法律效力层级不同。

思考题

1.规章分为哪两部分?(站、车)

2.什么是部门规章?(站、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