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 固定资产折旧的处理
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都在一年以上,随着固定资产的使用,会逐步地出现磨损和消耗。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的系统分摊。
11.2.1 固定资产折旧的影响因素
影响固定资产折旧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 固定资产原价,如机器设备的采购成本,是影响折旧的最主要因素;
● 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指某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期间,如新增的机器设备10年后就需要报废,则其预计寿命是10年;
● 预计净残值,指固定资产在预计寿命结束时可能存在的处置净残值,如预计机器设备使用10年后,将通过处置得到5000元的净收入,则预计净残值为5000元;
●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指固定资产在使用期间,由于发生减值,而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如机器设备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计提减值准备10000元,则在计提折旧时,需要将该10000元予以扣除后,再作为计提折旧的基数。
11.2.2 固定资产折旧的范围
按照规定,凡是属于企业的固定资产均需要计提折旧,但是不包括已经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以及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
固定资产折旧应每月度计提一次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不计提折旧。
小提示:对于在建工程中的固定资产,如果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是还没有竣工结算,也应该计提折旧,折旧的计提基础为暂估的固定资产价值。待办理竣工结算后,再按照实际价值计提折旧,并且不需要调整实际价值与暂估价值的差额。
11.2.3 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
企业应当慎重选择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要综合考虑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实现方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可以选用的折旧方法有:直线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属于企业的会计估计,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果确切需要变更,应根据会计估计变更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分类如表11-2所示。
表11-2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11.2.4 直线法
所谓直线法,是指每个月平均分摊应计折旧额的方法。每个月应提折旧的计算公式为:
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寿命×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月折旧率
小提示: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简便易懂,易于理解。但平均分摊应计折旧额的方法,没有将固定资产的利益实现方式与收回方式结合起来,不利于反映固定资产的特征。
11.2.5 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计提折旧的依据是实际的工作量。其计算的方法为: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
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例11-1】光明公司的一台机器设备原价为400000元,预计生产产品产量为2000000个,预计净残值率为5%,本月生产产品20000个;假设光明公司没有对该机器设备计提减值准备。则该台机器设备的本月折旧额计算如下:
单个产品折旧额=400000×(1-5%)/2000000=0.19(元/个)
本月折旧额=20000×0.19=3800(元)
光明公司应进行的账务处理为:
借:制造费用 3800
贷:累计折旧 3800
11.2.6 双倍余额递减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下,使用的折旧率为双倍的直线折旧法折旧率。在计算每期应计提的折旧金额时,不考虑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而是直接按照固定资产净值与折旧率相乘的数额作为折旧费用的金额。因此,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折旧率是不变的,变化的是折旧基数。其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寿命(年)×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净值×月折旧率
小提示: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需要注意不能使固定资产的净值降低到其预计净残值以下,因此,通常在其折旧年限到期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平均摊销,即改按直线法计提折旧。
【例11-2】光明公司某项设备原价为240万元,预计使用寿命为5年,预计净残值率为4%;假设光明公司没有对该机器设备计提减值准备。
光明公司按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每年折旧额计算如下:
年折旧率=2/5×100%=40%
第一年应提的折旧额=240×40%=96(万元)
第二年应提的折旧额=(240-96)×40%=57.6(万元)
第三年应提的折旧额=(240-96-57.6)×40%=34.56(万元)
从第四年起改按直线法计提折旧:=(240-96-57.6-34.56-240×4%)÷2=21.12(万元)
11.2.7 年数总和法
年数总和法下,采用的固定资产折旧率为尚可使用寿命与预计使用寿命的年数总和的比率。计提折旧的基数为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因此,采用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折旧率是不断变化的,而计提折旧的基数是不变的。该方法下,每期折旧费用的计算公式如下所示: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寿命/预计使用寿命的年数总和×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例11-3】沿用【例11-2】的资料,采用年数总和法计算的各年折旧额如表11-3所示。
表11-3 固定资产折旧计算表
11.2.8 固定资产折旧的账务处理
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应当计入所设置的备抵账户“累计折旧”中,并且要根据固定资产的用途,计入相关的成本或损益科目。
● 基本生产车间使用的固定资产,累计折旧计入“制造费用”;
● 管理部门所使用的固定资产,累计折旧计入“管理费用”;
● 销售部门所使用的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应计入“销售费用”;
● 自行建造固定资产过程中使用的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应计入“在建工程”成本;
● 经营租出的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应计入“其他业务成本”;
● 未使用的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应计入“管理费用”。
【例11-4】光明公司2015年1月份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情况如下:生产车间厂房计提折旧9万元,机器设备计提折旧10万元。管理部门房屋建筑物计提折旧12万元,运输工具计提折旧5万元。销售部门房屋建筑物计提折旧6万元,运输工具计提折旧4万元。此外,本月生产车间新购置一台设备,原价为122万元,预计使用寿命10年,预计净残值1万元,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新购置的设备从取得月份的下一个月份开始计提折旧,本例中的新购置的设备从2月份开始折旧。因此,光明公司2015年1月份应进行的折旧处理为:
借:制造费用——生产车间 190000
管理费用 170000
销售费用 100000
贷:累计折旧 460000
相应编制凭证,如图11-1所示。
图11-1 计提折旧登记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