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铁路技术(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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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高速铁路线路平面设计

一、最小曲线半径

最小曲线半径是限制列车最高速度的主要因素之一,且对工程费和运营费都有很大影响,因此合理地选择最小曲线半径是线路设计的重要任务之一。

最小曲线半径是高速铁路线路主要的设计标准之一。它与铁路运输模式、速度目标值、旅客乘坐舒适度和列车运行平稳度等有关。我国高速铁路在运输组织模式上为本线与跨线旅客列车共线运行的客运专线模式,在选用最小曲线半径时考虑了两个方面的因素:一方面是高速列车设计最高速度vmax、实设超高与欠超高之和的允许值[h+hq]等因素;另一方面是高速列车最高运行速度vG、跨线旅客列车正常运行速度vD、欠超高与过超高之和的允许值[hq+hg]等因素。

1.速度目标值

我国客运专线铁路运输组织模式为高、低速列车共线运行,高速列车设计速度为350km/h、300km/h,与低速列车的匹配关系为350/(200~250)km/h、300/200km/h。最小曲线半径的确定首先要满足设计速度350km/h的要求,其次还要满足不同速度匹配条件下的速差要求。

2.实设超高、欠超高、过超高的允许值

(1)实设超高允许值[h]

实设超高允许值[h]主要取决于列车在曲线上停车时的安全、稳定和旅客乘坐舒适度要求。根据我国铁道科学研究院1980年的试验研究,当列车停在超高为200mm的曲线上时,部分旅客感到站立不稳,行走困难且有头晕不适之感。日本新干线中最大超高除东海道新干线为200mm外其余各线为180mm;德国ICE线和法国TGV线最大超高均为180mm。根据铁道科学研究院和国外高速铁路的研究资料,我国高速铁路无砟轨道曲线超高最大不得超过175mm;有砟轨道曲线超高最大一般不得超过150mm,困难条件下可为170mm。

表2-1 世界上一些高速铁路线路平、纵断面设计标准

注:日本新干线提速后的最高运营速度不是在最小半径曲线上实现的。

(2)欠超高允许值[hq]

高速铁路的欠超高允许值[hq]主要取决于旅客乘坐舒适度要求,同时考虑到过大的欠超高可能带来较大的线路养护维修工作量,所以在选择欠超高允许值时,应考虑留有一定的余地。根据1993年铁道科学研究院在环行铁道上的试验以及京津城际铁路测试结果,高速铁路的允许欠超高[hq]的取值可为:

舒适度优秀:[hq]=40mm;

舒适度良好:[hq]=60mm;

舒适度一般:[hq]=90mm。

(3)过超高允许值[hg]

对跨线旅客列车的过超高允许值[hg],一般认为过超高与欠超高对旅客乘坐舒适度的影响是同等的。在我国既有客货共线运行干线过超高允许值远小于欠超高允许值,主要是考虑货物列车的轴重及通过总重大于客运列车,其对曲线内轨磨耗及线路的破坏作用较大,故需较严格地限制对货物列车的过超高允许值。在本线与跨线旅客列车共线的客运专线上,考虑到跨线旅客列车的车辆走行性能比货物列车要好得多,因而过超高引起的对内轨磨耗和对线路破坏作用要小一些,故其过超高允许值可以适度放宽。同时考虑到客运专线铁路的本线与跨线旅客列车共线运营模式是以高速为主,重点应保证高速列车的旅客乘坐舒适度,因此取过超高允许值与欠超高允许值一致。

(4)高、低速列车共线运行时欠超高和过超高之和的允许值[hq+hg]

本线、跨线旅客列车运行在半径为R、实设超高为h的圆曲线上,对选定的欠超高允许值[hq]和过超高允许值[hg]存在下列关系:

图2-1 h和1/R关系图

h和1/R存在如图2-1的关系。从图中可见,同时满足上列两式的点A对应的曲线半径Rjx、实设超高hjx是唯一的。而现场的实设超高是由通过曲线的各次列车速度及其质量决定的,与hjx往往大相径庭,存在下列差值:

式中 hjx——理论计算的曲线超高(mm);

hjh——现场实际设置的曲线超高(mm);

vjx——理论计算的曲线均衡速度(km/h);

vjh——曲线上实际运行列车的均方根速度(km/h)。

由此造成实际列车运行中,欠超高或过超高可能超出允许值,故在确定Rmin标准时,对于欠、过超高之和的允许值应留有Δh的余量,即:

[hq+hg]=[hq]+[hg]-Δh  (2-4)

高、低速列车共线运行在某一半径的曲线上,按高、低速旅客列车均衡速度计算的超高值与按均方根速度确定的实设超高值往往有差值Δh,由此造成列车实际运行中高速列车产生欠超高hq,低速列车产生过超高hg,故在确定设计超高时,需满足[hq+hg]≤[hq]+[hg],以保证规定的舒适度要求,并且要考虑为适应实际运营中列车运行条件变化而预留一定超高调整幅度Δh。根据我国几十年的运营实践经验,一般Δh取20~50mm。由于在确定[hq]与[hg]时是根据运营实际确定的标准,即已经考虑了Δh因素,因此采用的欠、过超高之和允许值可见表2-2。

表2-2 欠、过超高之和允许值(mm)

在国外高速铁路线上,德国的客货混运高速铁路,vmax为250km/h,v为120km/h,半径7000m曲线的欠、过超高之和为89mm,半径5100m曲线的欠、过超高之和为121mm。日本新干线部分中间站附近曲线的欠、过超高之和实际值约达110~130mm。

(5)单一高速列车运行时设计超高与欠超高之和的允许值[h+hq]

国外高速客运铁路上[h+hq]的取值情况:日本东海道新干线一般条件下为210mm,个别条件下为240mm;山阳及其后的新干线一般为180mm,个别为210mm。法国TGV-SE线一般为215mm,个别为269mm;TGV-A线一般为177mm,个别为266mm;TGV-N线为214mm。

高速列车运行时设计超高与欠超高之和的允许值[h+hq]同上述对[hq+hg]的分析,在确定设计超高时,应满足[h+hq]≤[h]+[hq];参考国外高速铁路上的[h+hq]取值情况,我国高速铁路采用的设计超高与欠超高之和的允许值见表2-3。

表2-3 设计超高与欠超高之和允许值(mm)

注:考虑到无砟轨道结构轨道几何形状易于保持的特点,无砟轨道实设超高可采用比有砟轨道较大的值。

3.最小曲线半径的确定

(1)高速铁路设计速度要求的最小曲线半径Rmin

为了满足高速铁路的设计速度要求,采用上述的设计超高与欠超高之和允许值[h+hq]时,其最小曲线半径应按下式计算确定:

式中 v——高速铁路设计速度目标值,按250km/h、300km/h、350km/h考虑。

(2)高、低速列车共线运行条件下最小曲线半径Rmin

高、低速列车共线运行在半径为R的圆曲线上,其实设超高h与其相应的欠、过超高hq、hg及其允许值[hq]、[hg]之间满足式(2-1)、式(2-2),因此,在高、低速列车共线运行条件下最小曲线半径Rmin应按下式计算确定:

式中 vG——设计最高速度,即250km/h、300km/h、350km/h;

vD——低速旅客列车设计速度(km/h)。

二、最大曲线半径及曲线半径的选用

1.最大曲线半径

最大曲线半径标准关系到线路的铺设、养护、维修能否达到要求的精度。曲线的线形或轨道的平顺主要依据基桩控制曲线的正矢值或偏矢(不等弦测量)来保持。基桩决定于测设精度;正矢值则与曲线半径成反比,与弦长的平方成正比。当曲线半径大到一定程度后,正矢值将很小,测设和检测精度均难于保证极小的正矢值的准确性,可能反而成为轨道不平顺的因素。因此,应对圆曲线的最大半径加以限制。

根据国外高速铁路的测设经验,如日本、法国,在曲线地段沿线每隔10m设置一基桩作为线路的基准。法国高速线路基桩的点位误差控制在1mm。

综合考虑线路测设精度和轨道检测精度,并参考国外试验线上最大曲线半径情况,我国高速铁路最大曲线半径不大于12000m。

2.曲线半径的选用

根据上述参数和公式,可以进行平面圆曲线半径的计算分析。我国《高速铁路设计规范》中正线平面圆曲线半径根据轨道结构类型按表2-4和表2-5选用。优先选用推荐曲线半径,慎用一般和困难条件下的曲线半径。曲线半径的选用应因地制宜、由大到小、合理选用,以使曲线半径既能满足行车速度和设置建筑物的技术要求,又能适应地形地质等条件,减少工程,做到技术经济合理。高速铁路由于曲线半径直接决定行车速度,应根据线路不同地段的行车速度适当选定相应的曲线半径;对于位于车站两端减、加速地段,由于行车速度较低,为减少工程,可选用与实际行车速度相适应的较小曲线半径;对于地形、地质条件困难,工程艰巨地段,也可适当选用较小曲线半径并宜集中设置,以免列车频繁限速,恶化运营条件。为增加曲线半径选择的灵活性,以适应特殊地形条件下节省工程投资的需要,必要时可采用最大与最小曲线半径间100m整数倍的曲线半径。同时要求正线不应设计复曲线,区间正线宜接线间距不变的并行双线设计,曲线地段应以左线(下行线)为基准,右线设计为左线的同心圆。

表2-4 高、低速匹配要求的高速铁路平面曲线半径表(m)

表2-5 单一高速列车运行的高速铁路平面曲线半径表(m)

三、缓和曲线

为使列车安全、平稳、舒适地由直线过渡到圆曲线或由圆曲线过渡到直线,在直线与圆曲线间必须设置一定长度的缓和曲线。缓和曲线是在直线与圆曲线的一段变曲率、变超高线段,其作用是在缓和曲线范围内完成曲率半径由直线上的无限大逐渐变化到圆曲线的曲率半径,曲线外股钢轨高度从直线上左右股钢轨水平一致逐渐变化到圆曲线时达到外轨超高值。在高速行车条件下,旅客对乘坐舒适度比较敏感,因而对缓和曲线的设置要求也更为严格。对于高速铁路的缓和曲线研究的重点是缓和曲线线形和缓和曲线的长度。

1.缓和曲线线形的选定

目前世界上常速铁路和高速铁路常用的缓和曲线线形有:

(1)三次抛物线形

平面:

立面:

(2)三次抛物线余弦改善型

平面:

立面:

(3)三次抛物线圆改善型

平面:

立面:

式中 R——曲线半径(m);

l0——缓和曲线长度(m);

h0——实设超高(mm);

l1——三次抛物线改善型立面头尾插入的曲线长度(m)。

(4)七次四项式型

平面:

立面:

(5)半波正弦形

平面:

立面:

(6)一波正弦形

平面:

立面:

从理论上讲,曲线型超高顺坡的缓和曲线,最能全面满足高速列车的运行要求(例如,日本新干线采用半波正弦形),但是缓和曲线的长度势必增长,且缓和曲线的超高递升很慢,有时甚至在l0/4范围内,缓和曲线尚未偏离切线,给缓和曲线的铺设和养护带来了很大的困难,使得缓和曲线的有效长度实际上变得很短,所以有些国家的高速铁路不去追求所谓的理想缓和曲线。从研究和实测结果表明,只要缓和曲线长度达到一定要求,各种线形均能保证高速行车安全和旅客舒适度要求。国外高速铁路的运营实践也证明了这一点。考虑到三次抛物线线形简单,设计方便,养护经验丰富等特点,我国客运专线铁路采用三次抛物线形,当曲线半径采用困难条件标准或缓和曲线不能保证足够长度时,可采用三次抛物线改善型缓和曲线。

2.缓和曲线长度的选定

缓和曲线长度是高速铁路线路平面设计重要参数之一,随着列车运行速度的提高,要求缓和曲线应有足够的长度,使缓和曲线上的曲率和超高的变化不致太快,满足旅客乘车舒适的要求和确保行车的安全,但过长的缓和曲线长度会影响平面选线和纵断面设计的灵活性,会引起工程投资的增大。

缓和曲线线形选定以后,就可考虑以下一些因素来确定缓和曲线长度:①车辆脱轨;②未被平衡横向离心加速度时变率(欠、过超高时变率);③车体倾斜角速度(超高时变率)。

(1)按车辆脱轨条件确定缓和曲线长度

由于在缓和曲线上一个车辆转向架的四个车轮处于三点支承状态,因此脱轨条件的分析应给予充分重视。为防止车辆脱轨,假设车体和转向架刚性接触,并且车体对扭转有无限抵抗,缓和曲线长度由转向架中心间距决定;在完全心盘支承,且不考虑其摩擦力的情况下,缓和曲线长度由转向架轮对间距和轮缘高度决定。

我国现行《铁路线路设计规范》规定,为防止车辆脱轨的最大超高顺坡率不大于2‰,即1/500。所以对于超高线性变化的三次抛物线及其改善型缓和曲线上,由车辆脱轨条件确定的缓和曲线长度为:

l0≥h0/imax=0.5h0  (2-19)

式中 h0——实设超高(mm);

l0——缓和曲线长度(m);

imax——缓和曲线最大超高顺坡率(‰)。

由上式不难看出,对于缓和曲线普遍较长的高速铁路,由脱轨安全要求计算的缓和曲线长度显然不起控制作用。

(2)按未被平衡横向加速度时变率(欠超高时变率)确定缓和曲线长度

列车通过曲线时,超高、曲率与列车速度不适应,就会产生未被平衡的横向加速度。在缓和曲线上,未被平衡加速度是不断变化的,过大的未被平衡横向离心加速度变化率会引起旅客乘坐条件的恶化。因此,对最大未被平衡横向离心加速度时变率应有所限制,以保证旅客必要的舒适度,即:

式中 [β]——允许的未被平衡横向加速度时变率(m/s3);

g——重力加速度(9.81m/s2);

v——设计最高速度(m/s);

s1——一轮对两轮接触点间距(m)。

对于直线型超高顺坡的三次抛物线及其改善型缓和曲线,则未被平衡横向加速度时变率限制下的缓和曲线长度为:

式中 vmax——设计最高速度(或该曲线限制速度)(km/h)。

对未被平衡横向离心加速度时变率的限制,实际上就是对欠超高时变率的限制。国内外的研究表明,未被平衡横向离心加速度值为:

β≤0.015g/s,欠超高时变率dhq/dt≤23mm/s,95%旅客有“轻微感觉”;

β≤0.025g/s,欠超高时变率dhq/dt≤38mm/s,20%旅客有“明显感觉”;

β≤0.034g/s,欠超高时变率dhq/dt≤51mm/s,50%旅客有“明显感觉”。

对于客运专线高速铁路,要考虑更高的旅客舒适条件要求,建议允许未被平衡横向离心加速度时变率[β]及对应的超高时变率限制值[dhq/dt]为:

良好条件下:[β]=0.015g/s,[dhq/dt]=23mm/s;

困难条件下:[β]=0.025g/s,[dhq/dt]=38mm/s。

据此,可得出缓和曲线长度:

良好条件下:

l0≥12.1×10-3vmaxhq  (2-22)

困难条件下:

l0≥7.3×10-3vmaxhq  (2-23)

(3)根据车体倾斜角速度(超高时变率)要求确定缓和曲线长度

车辆通过缓和曲线,由于外轨超高的变化,车体产生倾斜角速度,过大的车体倾斜角速度也会引起旅客乘坐舒适条件的恶化。因此,对最大车体倾斜角速度亦应有所限制,以保证必要的旅客乘坐舒适度。故要求:

式中 [ω]——允许的车体倾斜角速度(rad/s)。

列车运行在超高线性变化的三次抛物线及其改善型缓和曲线上时,dh/dl=h0/l0。则车体倾斜角速度ω与超高时变率f(dh/dt)、超高顺坡i的关系如下:

式中 k——超高时变率倒数(s/m)。

显然,确定了允许的车体倾斜角速度[ω]、允许超高时变率[f]和允许k值中的任何一个,就可得出缓和曲线长度为

根据对国内外高速铁路的研究,为使高速列车具有较高的舒适度,建议:

优秀条件时:k=11,[ω]=0.0168rad/s,[f]=25mm/s;

一般条件最小缓和曲线长度时:k=10,[ω]=0.0187rad/s,[f]=28mm/s;

困难条件个别缓和曲线长度时:k=9,[ω]=0.0206rad/s,[f]=31mm/s。

于是,可得出由车体倾斜角速度要求控制的缓和曲线长度:

良好条件缓和曲线长度:

l0≥11×10-3vmaxh0  (2-27)

一般条件缓和曲线长度:

l0≥10×10-3vmaxh0  (2-28)

困难条件缓和曲线长度:

l0≥9×10-3vmaxh0  (2-29)

经计算分析,对高速铁路而言,多以根据车体倾斜角速度(超高时变率)要求确定缓和曲线长度为控制条件。从式(2-27)、式(2-28)和式(2-29)可看出,对某一曲线而言,vmax为定值,故影响缓和曲线长度的要素只是设计超高h0的取值问题,h0值越大,缓和曲线越长,反之则短。

我国《高速铁路设计规范》(TB 10621—2014)规定缓和曲线长应根据设计速度、曲线半径和地形条件按表2-6合理选用,一般应在最大长度和一般长度之间选用,困难条件下可在一般长度和最小长度之间选用,并为10m的整倍数。

表2-6 缓和曲线长度(m)

注:1.(1)、(2)、(3)分别对应超高时变率f=25mm/s、f=28mm/s、f=31mm/s。

2.*号标志表示为曲线设计超高175mm时的取值。

3.限速曲线的缓和曲线长度标准的确定

在铁路选线定线设计时,在受地形、地物等各种条件控制的困难地段及位于大型车站两端减、加速地段,往往只能采用较小半径的曲线,曲线地段的行车速度也受到限制。同时在限速地段内,往往有小偏角的曲线需要采用较大曲线半径和较小缓和曲线长度的情况,因此缓和曲线长度应与限速曲线的行车速度相适应。

四、夹直线及圆曲线最小长度

在地形困难曲线毗连地段,两相邻曲线间的直线段,即前一曲线终点(HZ1)与后一曲线起点(ZH2)间的直线段,称为夹直线。高速铁路中缓和曲线间夹直线和圆曲线的最小长度主要受到列车运行平稳性和旅客乘坐舒适条件控制。

理论上列车运行平稳、旅客乘坐舒适所要求的夹直线和圆曲线的最小长度,通常按列车在缓和曲线出入口(即夹直线或圆曲线的起终点)产生的振动不致叠加考虑,与列车振动、衰减特性和列车运行速度有关。根据试验结果,车辆振动的周期约为1.0s,列车在缓和曲线出入口产生的振动在一个半至两个周期内基本衰减完毕,按两个周期计算则夹直线或圆曲线的最小长度为

式中 Lmin——夹直线或圆曲线的最小长度(m);

vmax——设计最高速度(km/h)。

我国既有干线一般地段夹直线长度标准约为(0.6~0.67)vmax。国外高速铁路相应最高运营速度200~350km/h的夹直线和圆曲线的最小长度大约为(0.4~1.0)vmax

计算机模拟计算结果表明,夹直线长度为0.8vmax时,在夹直线起终点对高速车辆产生的激扰振动不会叠加,对行车平稳和旅客乘坐舒适性没有明显的影响,所以,我国高速铁路夹直线及圆曲线最小长度一般按0.8vmax计算确定;困难条件下按0.6vmax计算确定,vmax按远期速度目标值350km/h计。

五、建筑限界

建筑限界分为铁路建筑限界、隧道建筑限界和桥梁建筑限界。世界各国的高速铁路建筑限界,由于所采用的机车车辆性能、结构尺寸、最高速度以及运输模式各不相同,加之国情也不一样,所采用的研究方法和基本尺寸亦有所不同。建筑限界是高速铁路的基本技术标准之一,与设备设施的设计密切相关。通过分析,电气化铁路建筑限界的高度主要与接触网悬挂方式、结构高度、导线高度、带电体对地绝缘以及隧道、桥梁的断面尺寸和施工误差等因素有关;建筑限界的宽度主要与机车车辆限界的宽度、机车车辆运行中横向振动偏移量、轨道状态及一定的安全富裕量等因素有关。

结合我国高速铁路的特点,根据各种条件的计算结果,并考虑留有一定的安全裕量,我国高速铁路建筑限界的基本尺寸取最大高度7.25m,最大宽度4.6m,即可满足高速行车安全要求。但限界宽度增大并不会增加工程量,考虑到与既有铁路建筑限界最大宽度4.88m的一致性,我国高速铁路建筑限界轮廓及基本尺寸如图2-2所示。

我国现行的普速电气化铁路建筑限界、电气化隧道建筑限界和桥梁建筑限界三者略有不同,主要差别在隧道下部轮廓线根据隧道边墙形状而定,桥梁下部轮廓线根据下承式板梁角撑尺寸确定,且两者的限界上部均有用于安装照明、通信、信号等设备的空间,因此比铁路建筑限界宽。由于我国时速300~350km客运专线铁路的隧道净空面积较大,在建筑限界之外,有足够的空间布置照明、信号等设备,各种跨度桥梁均不采用下承式板梁,因此,建筑限界轮廓不再受桥梁结构形状的限制。所以,我国高速铁路的建筑接近限界同样适合用于隧道和桥梁,即三种限界合一。

图2-2 高速铁路建筑限界轮廓及基本尺寸(单位:mm)

曲线地段的建筑限界,应考虑因超高产生车体倾斜对曲线内侧的限界加宽。其加宽量为

W=H·h/1500  (2-31)

式中 W——曲线内侧加宽值(mm);

H——轨顶面至计算点的高度(mm);

h——外轨超高值(mm)。

曲线上建筑限界的加宽范围,包括全部圆曲线、缓和曲线和部分直线,按图2-3所示阶梯加宽方法加宽。

图2-3 高速铁路建筑接近限界的曲线加宽方法

六、线间距

线间距是指相邻两股道(区间正线地段实际为上、下行线)线路中心线之间的最短距离。由于高速列车运行时会产生列车风,相邻线路高速列车相向运行所产生的空气压力冲击波易振碎车窗玻璃,使旅客感到不适,甚至影响列车运行的稳定性,故高速线路的线间距较普通铁路有所增大。其大小取决于机车车辆幅宽、轨距、高速列车相遇产生的风压以及考虑将来铺设渡线道岔等条件。

高速铁路线间距标准主要受到列车交会运行时的气动力作用控制。一方面,要满足列车承受交会压力波的允许值[ΔPmax];另一方面,要分析研究各种客运列车交会运行时,作用在列车上的会车压力波最大值ΔPmax及其时变率ΔPmax/Δt,以及与交会列车相邻侧壁净间距Y(或线间距D)的规律。

现场试验研究和数值模拟计算研究表明,列车交会时产生的会车压力波有以下几项主要特征:

(1)交会列车上的会车压力波值基本上与邻线迎面驶来的列车(以下简称通过列车)的运行速度平方成正比。

(2)外形相似的列车交会时,速度较低列车上受到的会车压力波比速度较高列车受到的会车压力波大,而速度相当的列车彼此交会时其会车压力波大致相当。

(3)会车压力波值与交会列车相邻侧壁间的净距Y成反比。Y=D-(B1+B2)/2,式中D为线间距,B1为被交会列车宽度,B2为通过列车车头宽度。

(4)会车压力波值与列车外形(列车头部的流线程度、列车的宽度、列车长度和车体流线型程度)密切相关,其中列车头部流线程度影响最为显著。

(5)会车压力波与测点高度有关,高度越低压力波越大。

(6)一节车厢同一高度处会车压力波平均值与最大值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别,表明会车压力波具有非定常性。

国外高速铁路的线间距D、交会列车相邻侧壁净间距Y和运行速度vmax之间的关系见表2-7。

表2-7 国外高速铁路D、Y与vmax的关系

注:B为车体宽度(m)。

从表2-7可知,确定线间距标准是一个灵活性相当大的问题。日本高速铁路的线间距最窄,它的会车压力波最大,对机车车辆的设计和制造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但可以节省土建工程投资,这对国土窄小的日本是十分重要的。而德、法两国的线间距比较宽,虽然对机车车辆的气密性、门窗等设计要求相对降低,但土建投资较高。因此,应结合国情、路情提出一个比较合理的数值。

根据国内的研究成果,结合国外高速铁路D、Y与vmax的关系,我国《高速铁路设计规范》规定正线线间距按5.0m(设计行车速度350km/h)、4.8m(设计行车速度300km/h)和4.6m(设计行车速度250km/h)选用,曲线地段无须再加宽。位于车站两端减、加速地段,可采用与设计速度相适应的线间距。正线与跨线旅客列车联络线、动车组走行线并行地段的线间距,应根据相邻一侧正线的行车速度及其技术要求和相邻线的路基高程关系,考虑站后设备、路基排水设备、声屏障、桥涵等建筑物以及保障技术作业人员安全的作业通道等有关技术条件综合研究确定,最小不应小于5.0m。正线与新建客货共线铁路、既有铁路并行地段线间距不应小于5.3m。当线间设置接触网杆柱等设备时,最小线间距应根据有关技术条件综合研究确定。

七、安全退避距离

列车是在地面上高速运行的长大物体,不同于汽车,更不同于航空、航天飞行器,有其独特的空气动力问题需要研究解决。由于空气的黏性作用,列车在地面高速运行时将带动列车周围空气随之运动,形成一种特殊的非定常流动,通常称为列车风。列车风以空气流动和压力变化的形式表现出列车对周围环境及道旁人员安全的影响。列车风的作用随着离开列车侧面距离的增加而减少,为保障站台上旅客和轨侧作业人员安全,必须保证人体与列车侧壁之间有一定距离,这一距离即为人体安全退避距离。

虽然高速铁路线路是全封闭的,运行期间人员不能进入线路范围,但世界各国依然考虑了行人安全问题,并做过不少试验。列车安全退避距离主要有两方面研究内容:一是列车风作用下人体受力情况及列车风速度及压力分布;二是制定判别人体安全性的标准。对列车风的研究各国采用的研究方法、研究手段不尽相同,大致可分为三种:①采用实车试验研究方法,测量全尺寸人体模型受到的气动力,同时测量轨侧列车风风速和风压的分布规律;②采用水洞等模拟试验方法,测量列车通过时轨侧圆柱体(模拟人体)的压力分布;③用势流理论计算方法,求解列车周围速度场和压力场以及轨侧圆柱体在列车通过时的压力系数变化规律。日本在高速铁路研究初期对列车风进行过一些理论计算和风洞试验,但主要是依赖于实车试验的测量结果。他们采用人体模型和二维超声风速仪测试列车以一定速度通过时,人体模型的受力情况以及站台上不同距离的列车风风速。同样法国和前苏联也采用全尺寸人体模型,测量处于列车风中的人体的受力情况。英国通过实车试验方法测量了高速列车通过时,线路侧向不同距离列车风风速及风向,还将残疾人轮椅置于距站台边缘不同距离位置,观测轮椅的受力及运动情况。德国除进行实车试验外,还通过水槽模拟试验,当拖动列车模型运动时,测量列车侧向圆柱体(模拟人体)的受力情况,同时采用基于势流理论的数值模拟计算方法,计算了列车侧向圆柱体的气动力。

列车安全退避距离研究另一项内容是制定判别人体安全性的标准,根据所采用的物理量不同,有风速标准和气动力标准两种。在制定人体安全退避距离时,各国采用的标准不尽相同。日本以平均风速9m/s作为确定站台安全距离的危险标准。法国和德国采用气动力为判断依据,规定人体允许承受的气动力为100N。

日本的试验结果认为,列车长度为350m,列车运行速度为250km/h时,作业人员能够接受安全待避的列车风速为17m/s,以此要求风压限界定为车辆边侧以外0.8m(车辆幅宽为3.4m),即距车体0.8m是安全的。法国测得速度为350km/h时,离线路中心2.4m是安全的。如果车体宽是2.8m,则距车体1.0m是安全的。德国在线路设计规范中把距离线路中心3.5m以外作为安全区。如车体宽3.0m,则需离车体2.0m。德国把这一距离作为路肩的起点,在这以外0.8m为路肩部分。前苏联对站台上旅客安全距离和相向运行高速列车安全范围的实测试验资料表明,当列车速度达200km/h及以上时,人站在距站台边缘1.2m处,气浪的侵袭会危及人身安全。在用3P200型电动车组进行的200km/h的试验中,测量了站台上的风压与站台边缘距离的变化关系,规定气流对人体的最大压力不得大于250kPa,据此得出列车以200km/h通过时,人离站台边缘的安全距离约为2.0m。

我国在“八五”期间就开展了列车安全退避距离的研究,同时参考国外标准采取类比法提出了我国人体允许承受的气动力值和风速值:站台上旅客允许承受的气动力为100N;轨侧线路作业人员允许承受的气动力为130N;站台上旅客和轨侧线路作业人员列车风允许风速为14m/s。根据上述研究成果,我国高速铁路的站台安全距离标准建议取2.0m,轨侧铁路员工安全退避距离取3.0m。轨侧安全退避距离较站台上的安全退避距离标准增大了1.0m,其原因是,轨侧人员受到列车裸露的走行部分所引起的列车风的影响明显大于站台上人员受到列车侧壁所以起的列车风的影响。但高速铁路为全封闭运行,线路维修时间按维修天窗执行。因此,这项建议只是针对特例作出的。